物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制度1
物業項目維修管理制度是一項全面規范物業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的規程,旨在確保物業項目的.正常運行,提高服務質量和居民滿意度。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維修責任劃分:明確物業管理部門、業主、使用人各自的維修責任。
2. 維修流程管理:設定從報修、評估、實施到驗收的完整流程。
3. 維修標準與質量控制:制定各類設施設備的維修標準,確保維修質量。
4. 預防性維護計劃:定期進行設備檢查,預防故障發生。
5. 應急處理機制:針對突發故障,設定快速響應和應急處理方案。
6. 維修成本控制:合理預算和控制維修成本,確保財務可持續性。
7. 培訓與考核:對維修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績效考核。
內容概述:
物業項目維修管理制度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設施設備類型:包括公共設施(如電梯、照明、綠化)、公用系統(如供水、供電、消防)和業主專有部分。
2. 維修資源管理:涉及人力、物資、資金等資源的調配與使用。
3. 服務標準:設定服務響應時間、維修質量、客戶滿意度等目標。
4. 法規與安全:遵守相關法規,確保維修作業的安全性。
5. 信息記錄與報告:建立維修記錄,定期向相關人員報告維修狀況。
物業管理制度2
1. 高級管理員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當值班時的各項管理工作,并配合協調各部門的管理工作。
2. 必須熟悉大廈內建筑物布置地形應急通道及消防工程設施分布情況。
3. 執行上級之工作指示,監督下屬完成工作情況,及時查處偏差行為,并積極向管理部主管提供自己合理有效的建議。
4. 確保所有管理員工按編定時間表值班,如于事假或病假要求時,安排調動其他員工補缺。
5. 檢查巡邏系統上的記錄是否正常,如有疑點,立即跟進了解情況,并采取適當行動修正。
6. 定時巡查大廈內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如發現大廈設施有任何損壞或潛在危險,應立即通知經理采取適當行動。
7. 指導管理員工樹立為客人服務的意識,加強對當班員工的工作安排,監督,檢查,考核和違紀員工的處理。
8. 對大廈各區域之水、電、煤和門鎖的.檢查。
9. 做好值班記錄,每小時巡查各崗位一次,檢查各部門、班組使用的器械、設備的狀態,做好班次交接工作。
10. 切實落實治安,消防報警的查處工作。
11. 隨時注意各種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事故苗子,對進入大廈的可疑人員進行布控,并及時報告管理處處理。
12. 保持各崗位的通訊聯系、協調、對突發事故,在緊急情況下可全權按《突發事件緊急應急方案》處理。
13. 定時對大廈內的清潔和綠化進行檢查。
14. 督促班組管理員保持各自值勤區域內的環境衛生,負責檢查各值班員工的服裝,儀表,儀態是否規范。
15. 負責本班與其它班組的交接工作,并督促檢查各崗位員工“交接班操作順序”執行情況。
物業管理制度3
基本建設管理制度是企業規劃、實施和監管其基礎設施項目的關鍵框架,它涵蓋了從項目立項到后期維護的全過程。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項目策劃與審批: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預算編制等。
2. 設計管理:涉及設計標準、招標流程、設計變更控制等。
3. 施工管理:涵蓋施工合同簽訂、進度監控、質量控制、安全規定等。
4. 資金管理:包括資金籌措、成本控制、財務審計等。
5. 竣工驗收與交付:涉及工程驗收標準、交接程序、質保期管理等。
6. 后期運維:涵蓋設施維護、性能評估、更新改造策略等。
內容概述:
1. 規章制度:制定明確的規則和流程,確保每個階段都有章可循。
2. 組織架構:設立專門的`項目團隊,明確各部門職責和權限。
3. 人員培訓:提升員工對基本建設管理的理解和技能。
4. 技術標準:參照行業最佳實踐,設定技術參數和標準。
5. 風險管理:識別和應對可能的風險,制定應急預案。
6. 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
7. 信息記錄:保持完整的歷史記錄,以便追蹤和審計。
物業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人事管理,提高物業工作效率,保障業主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物業公司全體員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事招聘
第三條: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制定招聘計劃。
第四條:招聘崗位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
第五條:招聘程序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背景調查和錄用。
第六條:招聘過程中,應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并按照物業公司的需求制定招聘標準和條件。
第七條:招聘錄用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根據招聘程序,與候選人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章:人事檔案管理
第八條:全體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并進行分類、歸檔。
第九條:人事檔案須記錄員工的個人基本情況、履職情況、獎懲情況以及其他與工作相關的信息。
第十條:人事檔案應妥善保存,保密,不得隨意泄露個人信息。
第十一條:人事檔案的更新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
第四章:崗位設計與培訓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科學設置崗位,明確工作職責和權限。
第十三條:崗位說明書應明確崗位職責、任職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應建立崗位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培訓。
第十五條:公司應定期進行員工培訓,提升員工的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
第十六條:公司應委托專業機構或內部專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并記錄培訓情況。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十七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員工進行獎勵和懲罰,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第十八條:獎勵方式包括物質獎勵、榮譽獎勵、晉升等。
第十九條:懲罰方式包括批評教育、記過、降職等。
第二十條:獎懲制度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方式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制定。
第六章:工資福利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應按照國家的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工資福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工資福利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福利等。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及時發放工資,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建立完善的社保和公積金繳納制度。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提供員工的工傷保險和意外保險,保障員工的安全。
第七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嚴格遵守考勤規定。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提供合理的請假制度,并做好請假登記和審核工作。
第二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等違反考勤規定行為應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三十條:考勤管理的具體操作方式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制定。
第八章:績效考核
第三十一條:公司應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條:績效考核應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三十三條:績效考核應客觀、公正,并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職工晉升和薪資調整的依據。
第三十四條:績效考核結果應向員工進行通報和解釋。
第九章:勞動關系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與員工的勞動關系。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積極開展員工關系活動,增強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第十章:保密與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應建立保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公司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員工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加強對公司內部信息的保護,防止泄露和不當使用。
第十一章:紀律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應建立紀律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加強對員工的紀律教育,確保員工守紀律、遵守制度。
第四十二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應進行相應的處理,包括警告、罰款、停職、開除等。
第十二章:問題申訴和處理
第四十三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的.問題申訴和處理機制。
第四十四條:員工有權向公司提出問題申訴,并有權得到解決。
第四十五條:公司應及時處理員工的問題申訴,并給予合理的答復和解決方案。
第十三章:監督與改進
第四十六條:公司應建立對人事管理工作的監督機制。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定期開展人事管理工作的自查和評估。
第四十八條:公司應根據監督和評估結果,及時進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改進和優化。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不斷提高人事管理水平,為業主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第十四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修訂時須經公司領導核準。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廢止公司原有的人事管理相關制度。
物業管理制度5
物業客戶管理制度是物業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規范服務流程,提升客戶滿意度,確保物業運營的高效和有序。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客戶信息管理:收集、更新和保護客戶的個人信息,以便提供定制化服務。
2.服務標準設定:明確各類服務的'質量標準和響應時間,確保服務質量的一致性。
3.投訴處理機制:建立有效的投訴反饋渠道,及時解決客戶問題。
4.培訓與發展:定期對員工進行客戶服務培訓,提升服務水平。
5.溝通與關系維護:定期與客戶溝通,了解需求,建立長期合作關系。
6.評估與改進:通過客戶滿意度調查等方式,持續改進服務。
內容概述:
1.客戶接待:規范接待禮儀,確保初次接觸的良好印象。
2.問題解決:設立標準化的問題解決流程,提高處理效率。
3.費用管理:透明化費用收取,避免誤解和糾紛。
4.緊急情況應對:制定應急預案,快速響應突發事件。
5.公共區域管理:保持公共環境整潔,保障設施完好。
6.維修保養服務:定期進行設施設備檢查,提供及時維修。
物業管理制度6
物業項目鑰匙管理操作規程
1、目的
加強鑰匙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及各管理處。
3、職責
3.1各鑰匙管理部門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鑰匙的接收、標識、保管、領用和配制。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各類辦公區域鑰匙和辦公區域各類文件柜鑰匙的管理(副總和財務部辦公室除外)。
3.3管理處客服中心負責空置房、空關房、客戶臨時委托保管鑰匙的管理;管理處內勤
負責除業主鑰匙(空置房、空關房客戶臨時委托保管)之外的所有管理處備用鑰匙的管理。
鑰匙使用人負責領用鑰匙的管理。
4、程序
4.1定義:
4.1.1公司鑰匙:辦公區域各類文件柜鑰匙、辦公區域的各類房間鑰匙。
4.1.2管理處的鑰匙主要包括四個層面:
4.1.2.1屬于業主的鑰匙:家政等服務需要客戶臨時委托代保管的鑰匙、空置房鑰匙。
4.1.2.2共用部位鑰匙:消防通道、單元門禁卡、電梯機坑、管道井、設備箱柜等鑰匙。
4.1.2.3物業管理用房鑰匙:管理用房(辦公室、庫房、休息室、工作間等)、設備房等。
4.1.2.4屬于可能開啟的個人持有辦公室活動柜與員工更衣柜的鑰匙。
4.2鑰匙的接管:
4.2.1公司和管理處內勤、客戶服務人員(專人,客用鑰匙)為鑰匙的專職管理員,負責鑰匙的接管、分配、借用、發放、配置等管理工作。
4.2.2在房屋移交驗收時,管理處主任安排鑰匙管理員接受所有的鑰匙,并分類在《鑰匙清單》上登記。
4.2.3鑰匙管理員負責將所有鑰匙分類加以標識,并確保標識的`清晰及持久性。
4.2.4除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分配到各鑰匙持有人外,其余鑰匙全部作為備用鑰匙進入鑰匙管理員的專庫進行管理。
4.3鑰匙的分配:
4.3.1鑰匙接管后,按4.3.3的標準進行鑰匙分配。
4.3.2鑰匙管理人應在《××鑰匙清單》上登記。
4.3.3鑰匙分配標準:
4.3.3.1由客服前臺持有一套,每日移交。文件柜鑰匙由內勤持有一套。
4.3.3.2設備房鑰匙由設備管理人持有一把,隨班次交接進行移交。
4.3.3.3庫房鑰匙由內勤持有一把,隨工作調動進行移交。
4.3.3.4維修、保潔、綠化的休息室、工具間、工作間鑰匙由當值員工或當日值班人持有一套,隨班次交接進行移交。
4.3.3.5設備箱柜、管道井等鑰匙由維修人員持有一套,隨班次交接進行移交。
4.3.3.6消防通道等鑰匙由監控室人員持有一套,封閉入庫,隨班次交接進行移交。
4.3.3.7單元門禁管理卡由該區域巡邏人員持有一張,隨班次交接進行移交。
4.3.3.8空置房和空關房鑰匙、客戶臨時委托代保管的鑰匙由客服中心在鑰匙庫中進行保管,隨班次交接進行移交。
4.3.3.9員工辦公室活動柜和更衣柜鑰匙由本人持有一把,隨調動或離職移交。
4.4鑰匙的保管:
4.4.1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而借用鑰匙,須由部門主管授權在鑰匙持有人或備用鑰匙管理員處嚴格履行領用手續并填寫《鑰匙使用登記表》,不論當日工作是否完畢,所有鑰匙應于工作完成時或當日下班時歸還鑰匙,于第二日重新借用,當日鑰匙使用人發現鑰匙未歸還,應進行追索;監控中心保管的鑰匙歸還時應在班長監督下,由監控室人員進行封存保管。
4.4.2鑰匙領用后必須隨身攜帶,不可將鑰匙隨意離身放置或轉借給他人,更不能讓他人代還鑰匙,嚴禁將鑰匙帶離小區,嚴禁未經部門負責人許可私配鑰匙。
4.4.3內勤請假外出時需把庫房和文件柜鑰匙交給部門負責人指定的人員,并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4.4.4空置房和空關房鑰匙在整改過程中,不能直接交給承建單位,應由客服中心在確認整改事實并辦理手續(押證)后,指定管理處人員為承建單位開啟房門,并確認戶內的設施設備狀況;整改完畢,承建單位關閉房門前,通知客服中心安排專人查驗整改和設施設備狀況后,辦理退證手續。整改過程中發生的設施設備損壞應由承建單位賠償。
4.4.5交接班時,應在交接班記錄上對鑰匙數量、借出人予以交接,有不明去向的鑰匙,接班人應不予接班并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同時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對外借的鑰匙接班人員要在當日追索回庫。
4.4.6返回的鑰匙如果發現異常,應立即核實鑰匙的真偽、變形等情況,不能使用或不慎遺失,必須即刻報告部門負責人或鑰匙管理員,由部門負責人做出處理意見,鑰匙管理員《鑰匙清單》上予以登記備案。
4.4.7因工作需要必須開啟或公司清查屬于個人管理的文件柜和更衣柜時,應由所屬部門主管在《鑰匙使用登記表》上登記后,由鑰匙管理人陪同共同開啟、關閉、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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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如果員工調動、離職,鑰匙管理員負責收回其持有或借用鑰匙,并將變更情況在《鑰匙清單》上予以記錄。屬共同持有的,應由部門主管清理鑰匙是否齊全并簽署意見。
4.4.9鑰匙管理人應每月25--30日,對備用鑰匙庫中的鑰匙進行清理、盤點,并報告部門負責人,獲準同意后,對鑰匙予以更換、配置、報廢。
4.5鑰匙的更換、配制、報廢:
4.5.1鑰匙使用人或借用人,因工作需要或遺失需配制時,須由鑰匙管理員填寫《鑰匙管理表》,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配制。
4.5.2門鎖的鑰匙損壞或全部丟失需更換鎖芯時,應填寫《鑰匙管理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予以更換,重點部位門鎖應在24小時之內更換完成(節假日時可口頭報部門負責人同意),所更換的鑰匙交鑰匙管理員在《鑰匙清單》上予以登記。
4.5.3因鎖芯更換等原因導致原鑰匙已無使用和保留價值,鑰匙管理員應填寫《鑰匙管理表》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予以報廢處理。
4.5.4因鑰匙使用人和管理人造成的重要鑰匙遺失,如:空置房和空關房、通小區和客戶的消防通道鑰匙。應在遺失后4小時內更換完成,更換鎖芯的費用由遺失人支付。
4.6客戶臨時委托鑰匙的管理
4.6.1如有客戶因返修、維修、家政、房屋出租等原因要求臨時委托代保管鑰匙,鑰匙管理員應委婉提醒其風險發生的可能,如客戶仍堅持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代管鑰匙的,須經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同意后方可接收。
4.6.2鑰匙管理員受理客戶臨時委托鑰匙時,應要求客戶在《客戶委托代管物品登記表》上進行簽字登記。
4.6.3鑰匙管理員負責將客戶委托鑰匙加以標識,并確保標識的清晰及持久性。
4.6.4相關工作人員領、借用客戶臨時委托鑰匙時,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嚴格填寫《鑰匙使用登記表》。如需過夜借用客戶的鑰匙,必須經過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借用,并由鑰匙管理員負責追回,否則將追究鑰匙管理員責任;
4.6.5任何人不得復制客戶委托管理的鑰匙。
4.6.6客戶領回委托管理的鑰匙時,鑰匙管理員應要求客戶在《客戶委托代管物品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及時銷帳。
4.6.7如客戶委托管理的鑰匙發生丟失或損壞,鑰匙管理員應即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并向客戶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妥善地對客戶進行安撫、溝通解釋,積極協商解決辦法。
5、相關記錄
《鑰匙借用登記表》
《鑰匙配置報廢表》
物業管理制度7
1.制度制定:由物業主任主導,各部門參與,共同制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管理制度。
2.培訓宣導:定期組織員工培訓,確保每個人都了解并遵守制度。
3.執行監督:設立專門的.監督機制,定期檢查制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反饋調整:鼓勵員工和業主提出建議,根據反饋調整和完善制度。
5.激勵機制:將制度執行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獎勵表現優秀的員工,激發團隊活力。
通過上述方案,物業主任管理制度將成為物業公司日常運營的有力支撐,推動物業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專業化,從而提高業主滿意度,促進公司的長遠發展。
物業管理制度8
1.0目的
為保證xx物業項目的服務品質,在滿足物業項目檔次定位與功能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達到節能降耗的質量管理目標.規范節能降耗操作管理,合理評估節能降耗管理工作的成效,向開源節流的方向努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0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xx物業節能降耗的操作管理及能耗管理績效的評估.
3.0管理職責
3.1能耗管理作為xx物業全員參與的物業長效管理工作,以節能降耗操作項目的管控和公共能耗抄記與統計分析匯總的管理方式進行.
3.2各項目物業物業服務中心經理/主管負責:所管項目節能降耗動態性監督管理,要求加強宣傳,不斷灌輸全員節能降耗的品質管理服務意識.
3.3各物業項目的定時操作項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抄記與統計分析匯總表,由物業工程部主管負責按月編制調整與匯總統計,經物業服務中心物業經理審核簽字后,通告全體物業員工知曉,以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的方式貫徹執行.
3.4定時操作項目(公共照明系統采用手動開關的建議逐步進行技術改造),須按物業經理/主管審核簽字規定的時間段進行操作,該開啟時間段內的燈光及用能設備應按時開啟,不該開啟的應及時關閉.物業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和各部門主管須承擔監督管理責任.全體物業當值員工均須承擔操作、巡查和及時處理的責任.凡未按規定執行,對物業服務管理形象造成負面影響或不良后果的按《員工手冊》失職條款處理.
3.5能耗統計分析電子匯總表具備:不同物態、不同的實管面積,不同的月度與月度、年度與年度的縱向比對功能;同類物業項目與項目的橫向比對功能.為日后公司物業軟件管理平臺的過渡打下堅實基礎.能耗管理的表單,統一采用總公司工程部的excel電子版.同時為便于各物業項目能耗管理在時間上的統計分析比對,能耗數據抄錄與統計截止日規定為:每月的20日.
3.6各物業項目的定時操作項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統計分析匯總表,以電子版方式提供給公司工程部.
4.0定時操作項目管控表
4.1各物業項目應將所管轄范圍內的日常定時開關操作項目,納入《定時項目操作管控表》進行管控.
4.2定時操作項目應明確規定:誰負責操作、誰負責巡查處理.(含:在特定情況下誰有權負責作臨時性的調整)
4.3定時操作項目管控表,應按不同季節光照、溫度,不同物業類別、不同物業管理階段等實際情況調整,定時操作項目每月編調,由物業經理審核后實施.
4.4為便于月度之間與年度之間和橫向與縱向的比對評估,各項目的定時操作項目管控表,按總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電子模版進行編制與調整.
5.0公共能耗抄記及能耗統計分析匯總表
5.1公共能耗抄記和公共能耗統計分析匯總表,由各項目物業工程部按總公司工程部提供的excel電子母版,進行抄記和公共能耗的統計分析匯總,物業經理和工程主管對公共能耗數據的準確性填報承擔核查責任.
5.2公司主任工程師在物業項目工程巡視中對公共能耗的數據應予抽查,以便發現問題督導協調解決.
6.0節能降耗管理的績效評估方式
6.1定時操作項目的管控度與合理性比對評估.
6.2公共能耗預算費用與實付費用的合理性比對評估.
6.3單位能耗指標的數據統計分析匯總比對評估.
6.4通過對不同類別的物業、不同地域物業項目的品質定位,不同營銷推廣和不同的運作管理階段以:定時操作項目管控表和公共能耗統計分析表的匯總標識統計分析曲線圖進行比對,力求達到一目了然的比對評估.
7.0節能降耗管理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7.1公共照明/泛光照明/景觀燈光指定的當值人員應按《定時項目操作管控表》進行操作,下例情況下的.開關時間調整,應報請物業相關主管同意后,作臨時性開關時間的調整:
7.1.1季節性自然光照有較大變化時.
7.1.2有重大活動或重要貴賓接待等特殊情況時.
7.1.3地下車庫宜按車庫實際使用率調整照明度,使用率低時可保持最基本的照明.
7.1.4凡因當地政府部門要求開啟的公共泛光照明,建議物業項目酌情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適當的能耗費用補貼.
7.2空調
7.2.1要求充分利用室外自然通風,按用戶量調整溫度設定值及空調機組啟停時間.
7.2.2空調機組運行中,工程當值人員應根據空調機組負荷與實測的平均溫度結合用戶的反映,調整溫度設定值或機組臺數啟停操作.
7.2.3氣溫變化較大時,特別要注意暴熱或暴冷氣溫時的空調設備溫度的調整操作.(同時必須注意水管道的防凍保暖等工作)
7.2.4物業辦公區域的分體空調在無人當值時應及時關閉.
7.3電梯根據用戶電梯使用率(含夜間),在滿足使用需求情況下可調整電梯啟停臺數.
7.4地庫通/排風
7.4.1地庫通排風應按實際使用頻率及地庫潮濕度,進行間隔性運行時段的調整.
7.4.2地庫通排風若是利用消防通排風設備的,(消防通排風設備屬于短時大功率運行設備)務必注意不能長時投入運行,否則會嚴重縮短消防通排風設備壽命或造成設備損壞,消防通排風設備的修理或更新費用將遠高于普通的通排風設備.
7.5水景
7.5.1各類水景燈光、噴泉、水幕墻等的開關時間要合理,注意加強用電安全檢查.
7.5.2注意水景、水池等設施的滲漏檢查,若有滲漏務必及時協調解決.注意循環水處理及循環補水量是否正常.綠化用水要充分利用湖河水,即有利于綠化生長又合理利用了天然水資源,從而降低物業管理成本.
8.0物業物業服務中心支付的公共能耗費中,凡有施工或施工整改的用電、用水,必須協調明確施工整改發生的能耗費用承擔方.
各項目物業經理/工程主管應注意收集:現有設施設備在功能和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供能耗管理技術改進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分析與建議,為設施設備的節能技術改造提供依據;為避免xx新項目重復xx物業運作管理中已發生的設計施工與設備選型配置缺陷問題.
9.0相關記錄
9.1定時項目操作管控表
9.2能耗統計分析匯總表———電子母版
物業管理制度9
一、弱電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重地嚴禁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2.設備安裝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3.機房內禁止吸煙和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4.用過的廢紙、過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時清理。
5.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定期對設備進行清理、檢查、保養。
6.下班前要對所有房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切斷應切斷的電源,關閉門窗,方可離開。
二、電話總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內禁止吸煙和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本機無關的物品,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嚴禁用汽油清洗機件。
3.室內電器設備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修各種電源插銷,必須要有明顯標志。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離職守,要不斷巡視,做好紀錄。注意各種部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滅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
6.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地點,嚴禁隨意移動,機房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負責撲救初起火災。
7.離開機房時,應關閉照明設備,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離開。
三、電傳、打字、復印室防火制度
1.電傳、打字、復印室內(包括商務中心)禁止吸煙,并用中英文制作標牌貼出。
2.室內工作人員要及時清理電傳紙條等易燃物品。使用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插頭(接頭)線路絕緣要良好。
3.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對整個房間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電源、門窗后方能離開。
4.工作人員要熟記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經常保持其清潔靈敏,并不得隨意挪動。
四、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泵房內不準私人會客。
2.嚴禁攜帶劇毒物品進入泵房。
3.泵房內嚴禁吸煙。
4.泵房內不得隨意使用明火,必要時需經保安部同意辦理動火手續后方可使用。
五、電梯機房防火制度
1.電梯機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各種油料、紙張和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兼作庫房和其它工作間用。
2.機房、梯箱頂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掃,及時清除布毛、紙屑、垃圾等可燃物。
3.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清洗機件,使用可燃液體清洗機件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以防著火,擦布等要妥善處理好,不得亂扔亂放。
4.嚴禁未經批準動用明火作業,如需明火作業時應經部門主管簽字認可后,到保安部領取動火證后,方可作業。
5.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嚴禁隨意移動,機房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負責撲救初起小火。
6.電梯機房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六、鍋爐房防火制度
1.房內禁止喝酒、睡覺,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必須遵守鍋爐房的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擅離職守。
3.禁止在鍋爐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鍋爐房內存房和分裝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經常檢查、測試安全閥、氣壓表、水位計等,保持靈敏有效。
5.對鍋爐房的爐體、各種管道、閥門、煙道、水位表等,做定期檢查記錄在案,發現有裂縫、空隙或漏熱等不良情況,要立即報告工程部進行檢修,必要時,先切斷電源、煤氣。
6.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逐級逐人逐項落實,做到層層把關,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檢查紀錄,防止因錯誤操作或失職而發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員必須能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準隨意挪動。
8.鍋爐房內氣體管道閥門及噴油管是重點防火部位,應加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修復
9.一旦鍋爐房發生火警,立即關閉供氣閥門及電源。
10.密切跟消防控制中心聯絡并匯報最新情況。
11.一旦大樓起火,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聽候指揮部的指令。
七、變、配電室及發電機房防火制度
1.室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與本室無關的一切物品,嚴禁在室內會客,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值班電話要保持暢通,發現危險情況要及時果斷處理。
3.值班人員班前、班中禁止飲酒,勤聽、勤看、勤聞、勤檢查設備,逢節假日要全面檢查,確保供電安全。
4.嚴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禁止在門口、走道等處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指定地點,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有火情時,應聽從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及時切斷電源,投入緊急發電運行。
8.當班時,遇有火情應首先通知消防中心,并采取措施,以防火勢蔓延,當接到火警通知時,應按預定安排各就各位。
八、天然氣調壓站防火制度
1.站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交接班制度,經常檢查站內設備有無漏氣現象,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并報告。
3.對各種儀表設施要定期檢查,節假日期間要重點檢查,責任到人,確保安全。
4.室內要鋪設膠皮地面,以防打火引起火災。
5.應在調壓站附近明顯處設置'嚴禁煙火'標志。調壓站周圍嚴禁使用明火,要經常打開窗戶,保持站內空氣流通。
6.嚴禁在調壓站內拉設臨時電路,配備的電器設備(包括電燈)應采用防爆裝置等。
7.站內配備的滅火器要放在明顯易取處,保持清潔,不準隨意移動和損壞。
8.應掌握調壓站內煤氣報警器的使用方法,發現問題及時報工程部修理。
9.為了保證維修安全,配備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
10.如發現火警,立即通知天然氣公司,并關閉燃氣閥門。
11.如果樓內發生火警,工程部應根據滅火指揮部的命令
,關閉調壓站天然氣閥門,并堅守崗位,以備作進一步協助。
九、危險品庫防火制度
1.除執行一般庫房的防火制度外,應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2.性質特別危險的物品,必須單獨儲存,性質互相抵觸的、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分開隔離儲存。
3.遇水發生危險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熱分解自燃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的庫房內。
4.對存放的物品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包裝容易不良破損、殘缺及物質變質分解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
5.定期檢查庫房內電氣、照明設備,做好修理、更換工作。
6.在庫房內開啟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嚴禁使用能夠產生火花的工具。
7.庫房區域嚴禁明火。
十、車庫、車場防火制度
1.按時清掃車庫、車場地面上的垃圾和廢棄物,以防遇有火種發生火災。
2.車庫、車場禁止堆放各種包裝物及汽油等其它易燃品。
3.禁止將擦車用的油棉絲和車內臟物往車庫或車場里亂扔亂倒,要放在加蓋的金屬桶內,并定期清理。
4.禁止在車庫、車場內維修、保養車輛。
5.車庫、車場內嚴禁吸煙。
6.司機要按順序停放車輛并保持距離,不準在通道上停車。
7.出現火情要及時疏散車輛,并組織撲救,迅速報警。
8.每個司機要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一、更衣室防火制度
1.嚴禁吸煙,杜絕一切火種。
2.更衣柜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在室內亂丟紙張及其它可燃品。
4.不準亂拉臨時線及在室內使用任何電熱器具。
十二、庫房防火制度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入庫時認真檢查是否帶有火種,特別是對草、紙及布包裝的物品,需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行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按照電力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內的電線必須安裝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爐子、電烙鐵、電鐘、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超負荷作業。
6.每年至少要兩次對庫房內的燈具、線路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換、維修。
7.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a、頂距:貨垛距頂五十厘米;
b、燈距:貨距燈五十厘米;
c、墻距:貨距墻五十至八十厘米;
d、柱距:垛與柱子十至二十厘米;
e、垛距:貨與垛之間為一百厘米,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一點五米。
8.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得堆放物品。
9.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0.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負責報警和撲救初期火災。
十三、餐廳防火制度
1.在餐廳服務中,要注意賓客亂丟棄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收臺布時防止夾帶火種而引起險情;在清理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頭用水浸濕后,再倒入垃圾桶。
2.餐廳的出入口及通道不準堆放物品或堵塞,且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時使用。
3.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4.服務人員要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在發生火災時,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積極參加撲救。
十四、中控室防火制度
1.室內線路、電器設備的安裝要符合防火要求。
2.室內禁止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和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4.嚴禁在室內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對機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擦拭機器不得使用易燃液體。
6.嚴格按規程操作,設備出現故障時,立即通知專業人員予以排除。
7.保持室內衛生,做好防塵、防靜電工作。
物業管理制度10
倉庫管理制度是為了確保倉庫儲存物品的安全。
1、倉庫系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記錄進入倉庫的時間、人員、事由及離開時間等,進倉要有倉庫管理員或部門主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庫管理員檢查。
3、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和手提袋等物進入倉庫。
4、倉庫周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得會客,其它部門的職工不得圍聚閑聊。
5、倉庫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柴油等)需采取相應的措施,符合消防規范。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物業管理制度11
各類設備、設施是集團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設備、設施的技術狀況和完好率,直接影響著集團和小區的能耗、修理費用及居民生活。設備設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對集團的開發成本和經濟效益,有著直接的關系。所以必須從技術、經濟、組織等各個方面加強綜合管理,以達到最大限度地發揮設備設施的綜合效能和投資效益。
一、設備管理組織機構
物業總公司設備工程主管
分公司(處)設備維修主管
電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熱力站
二、設備設施技術資料管理
設備、設施管理資料,主要指其應具的臺帳、卡片、檔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設備分類:
a.供暖、供熱水設備;b.供電設備;c.給排水設備;d.通訊設備;
e.交通運輸設備;f.辦公設備g.生活設備h.機械加工設備
i.土建設備j.社區文化宣傳設k.社區文娛健身設施l.其它設備
2、設備設施編號:
3、a、已經安裝完畢并驗收合格的設備設施,在轉入固定資產的同時,均應由設備管理員統一建帳登記。臺帳、卡片一式兩份,由主管部門和財務部各執一份。
3、設備設施臺帳和卡片的管理:
臺帳和卡片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財務部由分管設備的財會人員負責。
b、集團新添設備設施和退出使用的設備設施,憑有關憑證,記入臺帳卡和銷帳注銷卡片。
c、設備設施折舊、大修、事故、內部調配、調出、報廢等,都應根據有關憑證登記在卡片內,集團內部調配轉移時,卡片隨機轉移接收單位。
4、設備設施的檔案管理:
設備檔案包括設備一生的規劃、設計、制造、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直到報廢過程中所形成的圖紙、文字、使用說明、計算數據、科技參數、憑證照片、記錄文字等文件資料,通過收集整理簽字歸檔建立而成。是綜合記載設備設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條件。
a:要為每臺設備建立檔案,一臺設備一個檔案,袋內主要內容為:
設備選型和技術經濟論證報告書;
設備購置意向書和競標內容;
購置合同或協議簽字副本;
設備驗收合格證;
設備裝箱單及開箱檢驗記錄;
進口設備索賠相關資料;
設備安裝記錄和驗收移交記錄;
設備登記卡片;
設備調試、運行記錄;
設備故障分析報告、事故報告;
設備定期檢查和監測記錄;
設備維修、檢修工作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和記錄、其它記錄。
b、設備施檔等管理原則和辦法:設備設施檔案內主管單位資料室統一管理,設備設施檔案應建立目錄和索引。
設備檔案原則上不外借,只供查閱,特殊需要,需經主管單位領導批準。
三、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設備設施一經驗收應及時入庫妥善保管。
2、在用設備設施分級管理,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和個人。
四、設備的日常使用和維護:
1、設備在使用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設備的結構、性能、維護和技術、安全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熟悉所操作的設備的關鍵部位,嚴格遵守本工種的技術安全規程。
2、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要落實到人,表面保持整潔,安裝要牢固可靠,部分設備設施要按時加油,潤滑油裝置種類齊全并符合技術規定。
3、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好';即管理好、使用好、維修保養好。
五、設備的調遷、租賃、報廢:
1、集團設備因需要內部調遷使用部門,必須由主管領導批準,交接雙方共同檢驗設備現狀,簽字并移交附屬設施物品。
2、集團的設備向外租賃,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協議中對租賃期限、租金標準、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明確體現,經集團總裁批準后方可租賃。
3、設備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有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并寫出報告,經總裁批準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六、設備事故:
4、設備事故類別:a.一般事故(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下)
b.設備大事故(直接損失在20xx元以下)
c.重大設備事故(直接損失在20xx元以上)
5、事故責任劃分:a.由于人為原因或操作者違規造成的設備事故。
b.因設計、制造質量不好、安裝不當造成的屬質量事故。
c.設備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災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災害造成設
備事故屬自然事故。
6、設備事故處理:a.一旦設備發生事故,設備管理員組織操作員、技術人員、有關領導共同分析原因,確定事故類別、
責任并寫出報告和處理意見。
b.一般事故由主管單位領導做處理決定。
c.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團總裁簽署處理決定。
七、設備的維修保養:
1、要根據本部門所管設備的性能特點,使設備的維修保養各項規定落實到人,
多人操作的設備每一臺都要有專人負責,集團公用設備指定專人保管維護,根據設備實際使用情況建立日常檢查保養制度和定期檢查保養制度以及日常巡回檢查制度。
2、考核指標:a.設備完好率:熱能、供電、供水在90%以上。
b.故障停機率小于3%。
c.一、二級保養完好率98%以上。
d.巡回檢查率達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負責清掃衛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設備運轉記
錄并簽字;接班操作者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對照交班記錄認真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必要時拒絕接班,請主管負責人協調處理。設備運轉記錄應字跡清晰、描述真實,各類記錄不準撕毀和丟失。
物業管理制度12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圍
目的.:迅速撲滅火災,保障公共財產和廣大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業主安居樂業。
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項目。
二、各崗位的相關職責
管理處經理為消防責任人辦公室職員、保安人員、工程人員、清掃工和綠化工為義務消防員。
三、工作方法
(一)、消防管理與設備維護
1、加強防火管理,強化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定期對住戶進行防火常識教育和緊急救生訓練。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根據轄區內商業區、住宅區具體情況,制定相關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通方案。
4、接到火災報警后,根據災情向消防機關報警,同時組織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啟用消防工具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有關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5、火災報警智能操作系統,由專職人員操作、管理、維護,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觸動。消防設備維修后,必須恢復原始狀態,不得隨意更改安裝位置、傳輸線路。
6、消防系統主機操作人員,每天對主機進行自檢,工程維修人員負責對終端設備(煙感、溫感傳輸電纜)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并按制度要求做好檢查維修記錄。
7、定期對區內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確保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并做好檢查、維修記錄。
8、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維修、試驗,應提前報告有關部門,做好防范措施。樓內消防設施和器材,每年檢修不得少于二次。
9、消防設備故障維修,一般不得超過8小時,若在8小時內無法排除故障,應將故障原因、解決方案、時間上報上級管理部門,限期解決。并通知用戶做好應急措施。
(二)、消防管理規定
1、根據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情節輕重,分別處罰,情節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1)、轄區內嚴格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私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2)、室內外改線,增加用電設備需報管理部門同批準,派專職人員處理。
(3)、不得私自占用消防通道,在樓道堆放雜物,可燃物。
(4)、不準改變、拆除、封堵消防設施,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
(5)、不準在轄區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停業,并分別情況,處直接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
(1)、未經物業管理部門許可,強行進行室內裝修的。
(2)、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防火處理。
(3)、燒焊、用火、用電作業,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實的。
3、各業主、住戶必須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妨礙消防管理人員依法行施職責。對不聽勸阻者,造成嚴重后果者,報請有關部門批準處行政拘留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物業管理部門應經常組織、指導住戶居民進行撲救初期火災和安全疏散演練。當災情發生時根據火情及時撥打火警求救電話,并積極組織轄區內人員撲救火災,疏散易燃易爆物品。
5、建議業主委員會解決中下層樓房出現災情、高層居住人員的逃生問題,增設高空救生設備器材。
物業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第三條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第四條國家鼓勵物業管理采用新技術、新方法,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1、業主:已經與出賣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應當具有業主的權利;業主分為自然人業主與非自然人業主。
共有權人和即將取得共用權的人。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2、業主權利:在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用,并有權提出賠償請求;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物業管理區域:物業管理區域可以按一幢樓或者多幢樓劃分,業主對物業管理區域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要求區、縣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來確認。
4、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原則:便于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服務,便于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可以意思自治來決定物業管理區域。
第十條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根據業主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住宅套數等因素確定。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5、首次業主大會投票權:每建筑平方米一個投票權(鄒律師:建議還是每套一個投票),但是無論如何,一名自然人業主的投票權最高不得超過全部投票權10%;對于業主是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的,如果法人之間存有關聯關系,則全部具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業主與法人業主所具有的投票權之和不得超過15%。
(胡律師:此事可以由業主大會來決定;鄒律師:業主大會自身如何無法達成一致性意見怎么辦)
6、發起:30戶業主聯名可以發起召開業主大會并成立業主委員會,發起人應當將業主大會章程、業主委員會章程、議事規則、財務管理規則、物業服務監督規則等文章以郵件的形式送至物業所有的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如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備案內容提出修改建議,發起人應當根據修改建議進行補充更正,但此等修改建議僅限一次。
7、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成員只能是業主,對于夫妻雙方共同擁有房屋的,(房屋共有的情形不限于夫妻,還包括與父母、子女和其他人共有的情形)如果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只寫明夫妻一方的,另外一方也可以加入業主委員會,但是夫妻雙方只能有一人加入業主委員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人員可以加入業主委員會,但不得成為業主委員會主任。
8、銀行開戶:發起人在辦理完畢備案手續后,應當憑業主委員會章程、議事規則、財務管理規則到當地銀行辦理銀行開戶手續。
9、主體地位及法律責任:業主委員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訴訟或仲裁,業主委員會所有的'財產應當進行登記備案,并以其登記所有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業主委員會無法獨立承擔的,由全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份額承擔各自賠償責任(但業主已經就某一事項明確與權利方約定了違約或賠償責任的除外)。
(陳律師:去民政部門辦理社團法人進行登記)(鄒律師:法院不是法人)
第十一條業主大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三)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四)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五)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
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
業主大會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10、投票日:業主有權在投票日通過投票方式選擇業委會成員;如果業主有約定的,投票日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以每年11月1日為投票日。
(鄒律師:選舉日沒有發票規定,應當規定業主大會在什么條件下怎么召開,非常不現實)
11、選舉公告:各地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或3%但是不少于十名業主聯合成立的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前十日張貼選舉公告,選舉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業主登記及資格、候選人登記及資格、投票日、投票地點。
12、候選人介紹:各候選人可以向業主介紹自己的情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當選后的工作目標與施實過程、無法完成目標時可以承擔的責任,以使業主能夠對候選人情況有所知情。
13、行為責任:侵害業主對候選人知情權和對業委會成員選舉權的行為系違法行為,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受到行政機關的處分,權利受侵害的業主有權到人民法院主張選舉無效,并有權向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及負責主張民事賠償,賠償的標準以每個投票權5000元。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
經20%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14、定期業主大會:第一次業主大會的召開時間由各地房地產行政管理機構或3%但是不少于十名業主聯合成立的臨時選舉委員會的決定,每年三月、六月、九月第三個周六九點為業主大會的召開時間。
15、臨時業主大會的召開:由20%或不少于三十名業主聯名,可以召開臨時業主大會,臨時業主大會的費用由聯名的業主承擔,如果經過表決,可以全體業主分攤會議費用(列為業主委員會的支出項目)。
16、臨時業主大會的議題:社區內的突出性事件,針對業委會的某些工作或者決定提出質疑,對物業管理企業的可能給業主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包括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產生損害)。
第十四條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記錄。
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六條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
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委員中推選產生。
17、業委會備案: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于收到的備案申請應當做出同意備案或者不同意備案的決定,業主委員會發起人如果在發出郵件后三十天內沒有收到不同意備案決定的,應當視為已經同意備案。
18、法律責任:對于不同意備案的決定,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要求,作出相應的說明;沒有規定不同意備案的,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及負責人應當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其標準不低于業主購買貸款的利息(如規定,應明確計算辦法)。
(鄒:主體資格的設立財產權、銀行開戶)
第十七條業主公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業主公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19、業主公約:業主公約是業主之間簽訂的集體合同,其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要求,業主認為業主公約侵害自己利益的,可以請求法院撤銷或者變更相關條款,業主委員會應當參與訴訟。
(該條與業主應履行的義務矛盾,業主應當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就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投票權確定辦法、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委員任期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十九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并通告全體業主。
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配合公安機關,與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等相關工作。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相關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支持居民委員會開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導和監督。
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并認真聽取居民委員會的建議。
第三章前期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0、基本原則:建設單位不得選聘有關聯關系的物業公司,所謂關聯公司是指物業公司與建設單位有利害關系,是否具有利害關系,可以由業主向法院提出確認之訴。
建設單位選聘有關聯關系的物業公司,業主可以提出撤銷物業服務合同(該條之規定沒有法律依據,不符合實際情況,建議刪除)。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建設單位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21、臨時公約:業主或者買受人對臨時公約有不同建議的,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增加、修改、刪除相應的條款,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業主的請求(最后一句話刪除)。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予以說明。
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
22、明示責任:建設單位在物業銷售前沒有明示業主臨時公約,或者明示后未經業主同意又進行修改的,(其修改部分無效),并應當向業主承擔違約責任,最低賠償金為每套內使用面積平方米1000元。
第二十四條國家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
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投標人少于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的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23、民事責任:因為合同終止造成的損失,由建設單位與前期物業管理公司協商承擔,但是不得損害業主利益,損害業主利益的,每戶業主的最低賠償金為三千元,由建設單位和前期物業管理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
24、責任認定:建設單位處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如果沒有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書面認可,即為擅自處分。
25、民事責任: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應當將其收益的兩倍支付給業主作為賠償金,每戶業主的最低賠償金為三千元。
第二十八條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26、責任認定: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沒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記錄的,視為可以正常使用。
第二十九條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管理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27、民事責任:物業管理企業沒有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的,應當向全體業主承擔賠償責任,每戶業主的最低賠償金為三千元。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
物業管理制度14
物業維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層面:
1. 安全保障:及時修復設施設備,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2. 服務提升:高效的.維修管理能快速解決業主問題,提升業主滿意度,增強物業品牌形象。
3. 資產保值:良好的維護保養延長了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減少了更換成本,增加了物業的市場價值。
4. 法規合規:遵守相關法規,確保物業設施的安全標準和環保要求。
物業管理制度15
物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是物業管理行業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它涵蓋了項目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及后期維護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物業項目的品質,提升業主滿意度,保障物業的長期價值。
內容概述:
1. 工程質量標準與驗收規范:制定詳細的工程質量標準,包括建筑結構、裝飾裝修、設備設施等方面,并設定嚴格的驗收流程。
2. 施工過程管理:監控施工進度,確保施工質量,包括材料檢驗、工藝控制、現場安全等。
3. 供應商與承包商管理:評估供應商和承包商資質,定期考核其工程質量,確保合作方滿足質量要求。
4. 維護保養制度:建立完善的`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計劃,預防性維護以延長設備壽命。
5. 問題處理機制:設立有效的投訴處理和問題修復機制,快速響應業主反饋,及時解決工程質量問題。
6. 員工培訓與考核:對物業工程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定期考核,提升團隊整體質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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