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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

時間:2025-07-02 06:55:38 管理辦法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信息管理工作,更好地發揮信息工作在服務決策、溝通情況、反映問題、交流經驗等方面的作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通過高效靈敏的信息網絡和工作機制,緊緊圍繞各部門各時期中心工作和公司卓越發展目標,全面、準確、及時地匯集信息,為各部門互通有無,各級領導統攬全局、科學決策提供服務和依據。

  第三條 分公司辦公室是信息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信息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和考核評比。

  第四條 信息收集范圍:分公司機關各部門、直屬各業務部、各分支機構、監管機構、行業內其他企業等。

  第五條 信息報送方向:總公司、山西保監局、山西保險行業協會、山西省保險學會、分公司內網網站及省級有關媒體、其他有關刊物等。

  信息工作主體

  第六條 分公司信息工作的主體是分公司各職能部門、直屬業務部。

  第七條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信息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指定信息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的信息采集、綜合分析和上報等工作。

  第八條 信息員要主動與分公司辦公室保持聯系,承辦有關信息事務。

  第九條 信息內容主要包括:貫徹落實總、分公司的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精神以及專項工作部署的`情況;有關保險業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總、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調研各部門的情況;各部門工作的新思路、新經驗、新舉措以及取得的成績;各部門的重大活動、重要會議、重大承保及理賠項目的結果和反響情況等;本部門工作當中涌現出的榜樣人物、感人事跡等。

  第十條 各部門每旬須向分公司辦公室報送信息至少一條,被分公司采用的每條信息獎勵30元,被總公司或監管部門采用的信息每條獎勵80元,由省級媒體采用的信息每條獎勵100元。

  信息報送

  第十一條 信息員應保證報送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全面性、適用性,同時要具有部門特色。

  第十二條 信息工作責任人和信息員對上報的信息要在內容篩選、送審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確保信息質量和信息安全。

  信息發布和考核

  第十三條 分公司辦公室對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進行歸納、分類、篩選,向總公司、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的相應刊物報送。

  第十四條 分公司辦公室可根據需要,對信息發布的形式及時進行調整和修改。

  第十五條 分公司辦公室根據各部門信息報送情況,每季統計信息數量,并進行通報。

  第十六條 分公司于每年年末對各部門本年度的信息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優秀部門、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和獎勵。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2

  項目開發部工作任務

  1、負責小區或寫字樓的合同或協議的簽訂。

  2、負責依據顧客或本公司的要求進行服務實現策劃,提供服務實施所須的有關資料。

  3、負責市場調研及項目開發接管后的服務策劃及準備。

  4、負責公司物業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的管理、歸類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

  5、完成公司指定的各類業務指標的制作、編寫,并隨時答復領導對物業市場動態情況的查詢。

  6、接待客戶來訪同時做好來訪記錄。

  7、對待客戶反饋的意見及建議及時傳遞和溝通。

  項目部工作流程圖

  市場調研 選定物業項目 制定服務 實現策劃表 與開發商接洽談判 對服務要求 進行評審 簽訂物業合同 或協議 各項物業服務策劃及資源籌備 物業驗收及接管入住 開展物業服務 物業服務檢查 持續改進增強業主滿意 項目部員工上崗條件

  1、愛崗敬業,工作積極主動,具有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

  2、能夠吃苦耐勞,打破工作時限,認真完成工作。

  3、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

  4、熟悉公司服務流程,日常工作,通曉物業管理行業業務知識。

  5、必須經過部門培訓后方可上崗。

  項目部經理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領導制定的工作方針,全面、具體地負責管理物業市場開拓工作。

  2.掌握本地區的物業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并根據市場變化規律,提出具體的工作計劃方案,以及個體物業開拓工作流程和細則。

  3.擴大本地區的業務網絡,熟悉本地區的物業市場特點、營銷特點,與本地區的主要開發商、建筑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4.負責本地區的市場調研與分析預測工作,以及公司業務廣告;負責與相關的`調研機構、廣告公司、發布媒體保持正常聯絡;評估市場調研、廣告效果,提出改進建議或研究報告供領導參考。

  5. 擴大外埠市場,擴展物業市場范圍。

  6. 負責對本部門人員業務培訓、績效考核和督促,并根據市場變化對業務人員進行動態的優化分配。

  7. 負責公司物業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的管理、歸類、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

  8. 負責各類業務指標的月度、季度、年度統計報表和報告的制作、編寫,并隨時答復領導對物業市場動態情況的質詢。

  9. 全面管理項目開發部的日常業務工作。

  10. 完成公司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項目部員工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打破工作時限,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

  2. 實現服務策劃,承攬物業項目,在公司授權的范圍內簽訂合同或協議。

  3、組織協調內部服務部門,實現物業服務,并跟蹤回訪服務效果。

  4. 負責收集、整理、歸納市場行情、客源等信息資料,提出分析報告,為部門經理、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5. 收集合作伙伴、競爭對手及行業內市場信息,并及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6.不斷學習掌握物業行業政策、法律、法規。7.工作積極進取、有開拓能力、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精神。

  8、做好上門客戶的接待和電話來訪工作。

  9、負責客戶、顧客的投訴記錄,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10、協助部門經理做好部內內務、各種部內會議的記錄等工作。

  11、完成部門經理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3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拓展資料

  1、簡介

  獎懲制度,是國家行政機關對所屬機關和公務人員依法進行獎勵或懲罰,以強化人事行政的'制度。包括實行獎懲的原則、條件、種類、方式、程序、手續,以及行使獎懲權限的機關等內容。

  2、來源

  為了使懲罰更加慎重、公正,許多國家都規定公務人員如受到不當處分,可向專門機關提出申訴,如英國設有文官"申訴委員會",美國設有"功績制保護委員會"。中國1957年《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中的懲罰方式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對于違法失職、瀆職人員可依法予以刑事處罰。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4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高效的公司績效激勵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董事長獎勵基金是指專項用于獎勵對公司發展作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的基金。

  第三條董事長獎勵基金用途為:

  1.效益獎:獎勵為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作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2.創新獎:獎勵提出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的意見,并被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關人員。

  3.成本獎:獎勵為公司降本增效作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4.安全獎:獎勵為公司安全、環保、消防工作中作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5.企業文化獎:獎勵為公司企業文化建設作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6.特別貢獻獎:獎勵為提升公司知名度、美譽度,以及為公司發展等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第四條董事長獎勵基金應專款專用,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經營性投資。(經營性投資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購買國庫券、企業債券、股票和投資基金。)

  第五條公司設立董事長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五人組成,公司董事長兼任董事長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

  第六條董事長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制訂董事長獎勵基金預算和使用計劃提供建議;

  2.定期向董事會匯報董事長獎勵基金使用情況;

  3.制訂及完善董事長獎勵基金管理規章制度;

  4.對董事長獎勵基金用途及使用效果提出評審意見;

  5.提名基金獎勵獲獎人員。

  第七條董事長獎勵基金按公司經審計后年度凈利潤的一定比例預提。董事長獎勵基金每年度預提比例為上年度經審計后凈利潤的1~5。年度預提比例為上年度經審計后凈利潤的1~3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確定提取;年度預提比例為上年度經審計后年度凈利潤的3~5時,由董事會確定提取。

  第八條董事長獎勵基金上年度余額及利息結存轉入下年度基金賬戶,作增加基金額處理。

  第九條董事長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以到會委員半數通過決定基金的使用方案。在該使用計劃范圍內由董事長授權董事長基金獎勵委員會在授權范圍內具體安排使用,董事長獎勵基金委員會定期向董事長匯報基金的使用情況。

  第十條公司計劃財務部對董事長獎勵基金進行財務管理,設立董事長獎勵基金賬戶,單獨核算,定期向董事長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交基金財務資料。

  第十一條公司審計監察室、董事會辦公室負責對董事長獎勵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5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養一支講政治、懂業務、精技術、會管理的干部隊伍,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公司實際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干部試用原則是“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堅持備用結合,實行動態管理,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

  第二章崗位及條件第三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公布試用干部崗位。第四條試用干部應具備的條件:

  (一)文化程度:大專以上學歷

  (二)工作經驗:從事管理工作或班組長3年以上,屬業務、技術或管理骨干。

  (三)年齡:40歲以下

  (四)認同企業文化和價值觀,有較強的執行能力,有良好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政治素質高,組織原則性強,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富有創新精神,身體健康。

  第三章報名和選拔第五條試用干部一般通過競聘上崗程序進行。

  第六條選拔程序

  (一)競聘報名:符合條件者自愿報名,所在單位提出初審意見,人力資源部審查合格后,參加競聘上崗。

  (二)競聘內容:筆試成績10%,面試成績40%,素質測評10%,領導班子評議40%,最后擇優試用。

  (三)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提出考察名單,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考察,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和資格要求把關,特別要把好政治關,全面考察擬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重了解其熟悉業務范圍和主要專長。

  (四)試用干部的`選拔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開推薦渠道,實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條件的,交分公司黨委集體討論,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后,由總經理決定是否聘用。決定聘用的,簽訂試用干部合同。第四章考核和待遇第七條試用干部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工資按原職級崗位工資不變,獎金按職級10級考核發放。第八條試用期間經考核僅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門,并取消相關待遇。第九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核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級經理編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續,享受相關待遇。第十條試用期滿一年,經考核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級經理編制的限額不能履行聘用手續的,繼續按試用期待遇執行。第五章附則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6

  費用報銷控制制度

  第一條:為了嚴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經營費用,根據公司經營活動的特點,特制訂制度。

  第二條:費用報銷的控制原則:計劃管理、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由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人員費用報銷的實質性、合理性的一級審查;

  由財務經理對報銷票據的合法性進行二級審查;由總經理進行最后的審核批準。

  第三條:費用的控制實行計劃管理,由需要支付費用的部門或個人先行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費用的性質、費用的用途、費用的預計金額、

  款項支付預計時間等要素,先報部門經理審批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待取得總經理簽署同意的“用款申請單”后方能執行。

  第四條:費用發生過程中,原則上必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時參與或執行,并互相監督和共同承兌相關責任。

  第五條:費用發生過程中,當事人應充分取得費用的相關單據,如:合約或協議、合法的票據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稅務機關認可)的票據而

  遭受財務經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則上不予以承擔,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第六條:費用發生完畢后,當事人應及時將收集到的費用單據加以整理歸類,采用公司統一印制的“費用報銷單”規范粘貼,粘貼過程中應區別費用性質(如:交通費、住宿費、餐飲費、招待費、辦公費等)分類粘貼,便于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七條:當事人在填寫“費用報銷單”時,應遵照“實事求是、準確無誤”的原則,將費用的發生原因、發生金額、發生時間等要素填寫齊全,

  并簽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參與的人員復查,并請其在證明人一欄上簽署其姓名。“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允許涂改,尤其是費用

  金額,并要保證費用金額的大、小寫必須一致,否則無效。

  第八條:當事人應將填寫完整、附件齊全的“費用報銷單”和已經審批過的“用款申請單”一起送交本部門經理進行審批,部門經理應重點對費用發生的真實性、費用預算金額與實際金額的差異合理性進行審查,部門經理審查無異議后,應在“費用報銷單”部門經理一欄簽署審批意見并簽署部門經理的名字。

  第九條:當事人將取得經過本部門經理審批簽署后的“費用報銷單”以及原審批的“用款申請單”送交財務經理進行審批,財務經理應重點對“費用報銷單”后所附的原始發票和單據進行合法性審查,對費用金額的計算進行復核稽查。財務經理審查無異議后,應在“費用報銷單”財務部門一欄簽署審批意見并簽署財務經理的名字。

  第十條:當事人將取得本部門經理、財務部門經理審批簽署后的“費用報銷單”以及原審批的“用款申請單”一起,通過公司內部單據傳遞程序報送到公司總經理處,由總經理進行最后的審查和審批。總經理一般僅從“費用報銷單”的形式要素上進行審查,看報銷審批程序和相關人員的簽字是否齊全、字跡是否真實。

  總經理審查無異議后,在“費用報銷單”總經理一欄簽署審批意見并簽名。

  第十一條:當事人取得審批齊全的“費用報銷單”以及“用款申請單”后,應在3天之內送交財務部門的出納員手上領取資金,出納人員

  應對“費用報銷單”進行審核,重點看報銷單是否有涂改、費用的計算是否正確、后附的發票是否齊全合法,審批手續是否齊備。出納人員在審核無誤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修改和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第十三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7

  一、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匯波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范的總稱。

  三、本規定適用于匯波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審核、頒布、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

  四、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依法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復規定;

  2、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

  3、堅持政企分開,有利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沖突和遺漏;

  5、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范的原則。

  五、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2、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人;

  4、實際性:高標準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

  5、穩定性:能在一定時間和一定范圍內適用;

  6、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行使規章制度的審核、批準、修訂和廢止權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組是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2、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3、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5、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范的審核;

  6、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審批等工作;

  7、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和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8、負責規章制度編號的管理工作;

  9、負責規章制度的保管、存檔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規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審核工作;

  2、負責規章制度的行文規范審核工作;

  九、公司職能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和審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年度計劃。

  十一、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并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作出專門說明。

  十二、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組協助。

  十三、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

  2、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3、撰寫草案;

  4、將草案發至集團相關單位征求意見;

  5、匯總意見,修改草案;

  十四、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

  2、適用范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

  3、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權限。 4、制度規范的內容、要求與程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5、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6、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持性文件、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十五、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十六、規章制度草案完成后應送相應職能部門、基層企業和員工代表征求意見。

  十七、被征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進行修改。征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存檔備查。

  十八、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采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后,并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

  十九、規章制度草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核表,經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將草案及審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組審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1、是否符合法規的基本原則;

  2、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

  3、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范;

  4、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二十一、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組送管理中心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組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公司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主管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二十三、首次頒布的制度為試行文件。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后經修改的文件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據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規章制度發布后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公司檔案室備案。二十五、規章制度一經頒布生效后,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二十六、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征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搜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二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并及時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組。

  二十八、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建議,管理中心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二十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1、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2、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的。

  3、規章制度的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抵觸的。

  4、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后重復矛盾的。、

  5、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沖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并或變更的。

  三十、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2、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項已有新規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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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8

  一、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縣??局履行職責權力的合法標志,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憑證作用。正確的管理和使用機關印章是局機關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加強對局機關印章的管理,做好用印、監印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啟用局行政公章須經局長同意;

  2、啟用局黨組公章,須經局黨組書記同意;

  3、啟用局機關其它印章,須經分管領導同意;

  4、凡在局機關以外的其他函、信、證件用印,須經局長或分管領導同意;

  5、用印時,印章管理人員要認真查閱用印文、信內容,以防錯蓋印章;

  6、一份文件只蓋一次印章,如文件內容有變動,應再次請示后再用印

  7、印章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不得隨意將存放印章的鑰匙交給他人,臨時外出時須經局長指定專人代管;

  8、印章應妥善保管,隨用隨取,不得隨意亂放,管理人員不能自作主張用印,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以杜絕各種違章、錯用現象,保證用章準確無誤。

  二、請示報告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局機關事事有責任,事事有落實,提高辦公室人員的工作效率和服務保障質量。加強各項工作的請示和報告是機關工作人員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和程序,也是機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的主要體現。請示時,要說明請示的事務名稱和原由及建議或意見;報告時,要報告事務的時間、名稱、完成情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1、按級請示和報告。辦公室日常事務通常由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辦公室負責人請示和報告,再由辦公室負責人向局分管領導和局長請示和報告。

  2、歸口請示和報告。各業務口子上的工作由負責各業務工作的人員向負責該業務工作的領導請示和報告,如有重要情況,再由分管領導向局長請示或報告。

  3、對來信來訪工作,要及時請示報告局長或分管領導,并及時通知歸口單位處理。

  三、會議制度

  會議制度的目的,旨在為增強領導決策的科學性、預見性,有利于發揚民主、互通信息,使縱向、橫向工作不脫節,有利于各工作部門間的協作,提高各項工作效率。

  1、局長辦公會議一般兩周召開一次,如需要可臨時變動,由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并說明原由。

  2、局直屬單位負責人會議,每個季度由局長主持召開一次,主要由各單位領導匯報本單位每季度工作情況,聽取有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安排部署下一季度的工作。

  3、局黨組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局黨組會議,遇有重大活動和特殊情況,也可臨時召開,由辦公室負責通知。

  四、公務接待用餐工作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黨政機關勵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使辦公室公務接待用餐做到既熱情、又節約,辦公室工作人員值班、加班用餐規范進行,特制訂如下規定:

  1、凡因公務需安排用餐的,須報分管領導經局長同意后,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在指定地點安排。公務接待用餐標準原則上菜金不超過120元,酒水一般不用高檔酒。經手人要負責填寫派餐單(接待單位、事由、人數、標準、時間等),其他人不得隨意安排。餐費結算時,辦公室憑派餐單和其他記帳憑證付款。

  2、公務接待原則上不打整包香煙、不上水果,不用公款購買禮品贈送,確有必要的須經局長同意。

  3、公務接待用餐完后,負責安排的人員當天內須向分管領導報告用餐實際開支情況,并予登記;辦公室主任每個月向局長和分管領導報送一份公務接待開支表。

  五、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辦公室財務管理,嚴格財務紀律、節約開支,提高辦事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1、嚴格遵守會計法規和現行財經紀律,報帳及時準確。

  2、堅持財務報帳制,由經手人、驗收人、財務負責人簽字方能報銷,空白紙條、收據一律不作報銷憑證,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

  3、嚴格現金管理,因公務借款需經局長同意,在規定時間內報帳歸還。

  4.每月向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匯報局機關各項費用的開支情況。

  5.做到辦公室國有資產按時登記上帳。

  6、報帳員與縣報帳中心保持經常性聯系,做好資金安排,及時報支發票。

  7、做好辦公室國有資產損壞后的修理、報廢工作。

  8、會同辦公室主任搞好局機關年度經費分項預算,并報分管領導和局長審批,爾后報縣財政中心。

  六、辦公用品采購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做好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管理工作,增強管理人員和辦公室全體人員的責任感,節約辦公用品費用,特制定如下規定:

  1、凡采購辦公用品,須填寫采購單,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領導同意,局長批準,指定專人購置、統一保管,并原則上要有2人以上進行采購。按照政府采購要求,所購物品必須“貨比三家”,力求質優價廉。辦公室憑采購單和其他記帳憑證與售貨單位結算。

  2、貴重辦公用品按照有關規定由政府采購中心統一購置。

  3、健全建立新購物品入庫登記驗收手續。凡辦公室購入各類(文件頭、稿紙、信封、復印紙、白紙、筆記本及其它)等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分門別類作入庫登記保管負責。

  4、完善辦公用品出庫領用手續。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注明名稱、用途,登記領取數量,并簽署領取人姓名。

  5、杜絕外單位人員在辦公室打字復印。

  6、廢舊物品、雜志、報紙等,由辦公室統一處理。

  7、辦公室負責人每個月向局長(或分管領導)報送一份辦公用品采購開支表和使用管理情況

  七、學習制度版權所有

  學習是每個人增長知識,拓寬視野、提高素質的最佳途徑,機關每個同志必須積極參加,不得無故缺席,不能參加的應提前半天向辦公室負責人或組織者請假。

  1、時間安排:每周安排半天,擬定星期五下午。每月不少于2天;

  2、內容安排:主要黨的方針、政策、路線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及業務理論知識。

  3、講評安排:每季度講評一次,每半年小結一次。

  八、車輛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范局機關車輛的使用和維修管理,充分發揮駕駛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做到節能降耗,確保行車安全,特作出如下規定:

  1、車輛管理

  (1)局機關的車輛管理由辦公室主任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派遣。

  (2)凡須用車的人員,應先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請示局長或分管領導同意后,辦公室方可安排使用。用車人不得先用后報,特殊情況可越級請示。

  (3)司機應按時上下班,司機要確保領導正常工作用車需要,保證隨時出車,因故較長時間離開辦公室要及時向辦公室主任或局領導請假。司機個人不得私自開車外出,更不得將車交給或借給別人駕駛,否則后果自負。

  (4)司機要加強安全學習,以自學為主,主要學習交通法規、行車規范及有關行車安全方面的知識。

  2、車輛保養

  (1)司機須將自己駕駛的車輛及時清潔、保養,適時檢查油料及水的'容量,保證隨時安全出車;

  (2)司機應經常性進行轉向、剎車、輪胎等關鍵部位檢查,確保安全行車萬無一失;

  (3)車輛停放:原則上車輛晚上須進庫停放,無車庫的停放至政府大院露天停車場,以防車輛被盜或被破壞。凡不按規定停放人為造成車輛被盜、損壞的,由司機本人負責;

  (4)洗車費小車每月40元。

  4、油料管理

  各車輛按月實際耗油報銷,做到一車一卡,專卡專用,不得外借或弄虛作假挪作它用,特殊情況超耗油車輛須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經分管領導同意,局長批準后個別增油。無故超標用油的由司機本人負責;未經允許零星車輛用油的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文件規定。

  5、車輛維修

  (1)堅持節約的原則。車輛出現小故障,司機要盡量自己修理。

  (2)堅持車輛維修審批制度。凡需修理車輛,原則上實行定點修理,必須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填寫請修單,造出預算,爾后由辦公室負責車輛管理的人員對修理廠家進行有關維修工作的銜接和協調,再交辦公室主任審核,上報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實施;大型修理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司機本人必須一道參加修理。

  (3)零件采購。在修理過程中,須更換零配件,由廠家通知辦公室負責車輛管理的人員,經請示后,方可更換;大額零部件須更換的,原則上自行購買,減少中間環節的管理費用,實行定點購買,及時報銷。配件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司機與經銷商索賠。100元以上零部件更換須將舊件回收交專管員入庫保存。

  (4)車輛驗收。認真執行車輛維修審批驗收制度,凡進廠三保,大修車輛須與廠方簽好協議,維修項目保證質量時效。出廠前須交專管人員和司機驗收合格后,方可結算。

  (5)登記入庫。凡維修的車輛、購買的零部件要及時登記,注明時間、名稱、經辦人等。

  (6)經費結算。修理廠家須憑請修單和發票一同報帳。對不填寫請修單的車輛,辦公室不與修理廠結算修理費用。

  6、司機福利及獎懲制度。

  (1)隨車司機月安全獎80元,根據勞保福利條例規定,結合局機關的實際情況,對隨車司機每年給予300元(含工作衣、鞋、肥皂、手套)福利費,中途調整人員按月計算;每月出車補助80元。

  (2)對于駕駛人員發生的違章罰款,單位不給予報銷。全年度無違章現象,給予司機適當獎勵。

  (3)駕駛人員駕駛本單位車輛凡因司機責任出現事故的,扣除當月安全獎;按交警事故認定為準,給予司機一定的經濟處罰。

  (4)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司機,一次扣除其安全獎10元。

  (5)凡局領導出差車輛停行期間,司機私自用車需經局長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未經批準私自用車,一經發現,扣除司機當月安全獎。

  九、工作紀律制度

  1、遵守工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因事、因病嚴格實行請假制度。

  2、工作期間,嚴禁玩電腦游戲、放影碟。嚴禁用工作電話聊天、用專用電腦上網玩游戲等行為。

  3、上班時間嚴禁在辦公室內有睡覺、打牌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無關人員未經辦公室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辦公室。

  十、衛生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應遵守辦公場所的衛生規定,保持辦公室整潔衛生,嚴禁亂扔瓜皮、果殼和紙宵。

  2、辦公室人員應自覺整理好自己的辦公用品并做到分類放置到位。

  十一、安全制度

  1、下班前關好門窗以及切斷各設備電源。

  2、辦公室工作人員要負責檢查公共場所的門窗和電源是否關好和切斷。

  本制度未盡事宜由辦公會進一步完善。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9

  一、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該物業管理部門和管理規定,盡量減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二、開工當日起,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統一《施工進度表》、《施工標識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嚴禁吸煙》,《垃圾堆放處》,《半成品堆放處》,《成品堆放處》,《每日巡檢單》在工地門口張貼統一宣傳標語。

  三、工地必須按規定配制滅火器,擺放在明顯位置,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四、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嚴禁打赤膊、穿拖鞋施工。

  五、工地嚴禁生火做飯、嚴禁家屬、非施工人員進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人。

  六、工地中嚴禁飲酒、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及其它違法亂紀活動。

  七、施工用電要設立臨時電箱,禁止違章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非施工大功率電器。

  八、施工用水點只能固定一處,嚴禁長流水,保持地面干燥、無積水現象。

  九、保持施工場地清潔,材料堆放整齊、集中(油漆材料除外)。需留宿的工地,開工時,生活用品必須在暫未施工的地方集中堆放。

  十、工地中應設立臨時大小便設施,并由專人負責每日沖洗,保證無異味。嚴禁隨地或利用排污管口大小便。

  十一、施工中的施工人員必須在公司考核注冊的`,按規定配帶工作牌,實行一人一證,臨時施工人員可配帶臨時工牌,每工地不得超過三人。

  十二、工地中所有施工圖紙必須用夾板裝訂成冊,并保持圖紙完整,直到工地結束。

  十三、高層施工嚴禁向外拋物,沿外窗、外陽臺施工必須注意安全;嚴防物體墜落、嚴禁將工具、材料等物品放在可能跌落的位置。

  十四、在施工中對成品和半成品要有相應有效的保護措施,嚴禁損壞污染成品、半成品、堵塞管道(包括門窗、潔具、電器、家具、木地板等)。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0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中心成本費用控制,強化全員成本意識,嚴控不合理開支,增強財務約束能力,使中心財務管理工作更趨程序化、規范化、精細化和預算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心成本費用管理工作應遵循“成本效益、統一管理、監督制約、依法合規”的整體原則。

  1、成本效益原則。各成本中心都應樹立成本觀念和成本意識,在設備采購、基本建設、行政管理、后勤服務等涉及資金投入方面,必須充分考慮“投入產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復建設、不計成本、不重效益的隨意行為。

  2、統一管理原則。按照財務統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關聯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計劃投資工作,由中心計劃財務部門統一管理與協調。各部、室成本費用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

  3、監督制約原則。根據中央部門預算管理的要求,通過預算分解、定額包干、適度獎懲、財務監控的手段,達到監督制約的效果。各部門班子成員應對部門成本費用進行監督管理。

  4、依法合規的原則。中心各項財務管理活動和行為必須依據和遵照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辦事,做到依法理財,照章辦事。

  第三條:中心成本費用項目按性質分為變動費用和剛性費用(相對)兩類。對變動費用實施定額包干管理,對剛性費用實施監控約束管理。

  第四條:實施監控約束管理的成本費用有工資總額,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障費,勞動保護費、住房公積金、防寒取暖費、防暑降溫費,保險費、綠化保潔費、水電消耗、各類稅金及附加等項目。

  第五條:實施定額包干管理的成本費用有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修理費、燃料動力、器材配件、運輸費、電話費、業務招待費等項目。

  第六條:剛性費用實施監控約束管理,由計劃財務部門根據全年預算批復,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具體指標,報中心批準后實施。變動費用實施定額包干管理,由計劃財務部門根據全年預算批復及歷年數據采取“零基預算”與“定基預算”相結合方法編制,報中心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計劃財務部門在編制全年預算時,根據預算批復情況,考慮中心生產運行實際,預留部分機動經費作為中心總預備費,以應對臨時性、專題性、實發性、大額性的相關經濟事項。動用總預備費,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計財部門匯同其他職能部門初審后,報中心批準后方能實施。中心領導的相關費用實施單列,在定額以內使用。

  第八條:對各項變動費用定額包干的具體說明

  1、差旅費:核算各部、室員工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部門核算指標中不含境外培訓和專題性考察發生費用)凡涉及一個以上部、室員工共同出差、培訓、考察時,一般按出差人數平均分攤出差費用,分別計入各自所在部、室變動費用指標內。(具體報銷規定參照《中心差旅費開支管理暫行辦法》及《總局財務司轉發財政部、外交部關于印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通知》。

  2、辦公費:核算各管理部門辦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應列入“辦公費"科目的費用。不含業務部門的辦公費用(在“業務費’’科目核算)。集中采購、倉庫發放的辦公用品,入庫時統一計入采購部門的辦公費用,月末計劃財務部門根據倉庫提供的出庫統計表,分別計入各領料部門的變動費用指標中,并相應沖減采購部門的變動費用指標。

  3、業務費:核算各業務單位開展專業技術工作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在倉庫領用的辦公用品。

  4、修理費:包含房屋修繕費和設備修理費。設備修理費包括車輛維修費、專業設備維修費、通用設備維修費、有關專業設備的維保費等。設備出現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費用較大可由具體承辦部門提出申請,經綜合業務部門技術論證,計劃財務部門平衡預算后上報中心批準,方可動用總預備費。

  5、燃料動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車輛、設備耗費的各種油耗。其中車輛在定點加油站簽單加油,將定期根據車管部門提供的各車輛油耗明細計入各部、室的`變動費用指標中。

  6、器材配件:核算業務部門購置的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零配件和小型設備、器具。 .

  7、運輸費:核算各部、室車輛的路橋費、租賃費、停車費、養路費、以及其他力源費等。

  8、電話費:核算中心支付給電訊部門的固定電話、移動電話、以及專線費用。此變動費用指標下達給各部、室的為部、室實際使用的辦公電話費用,其余的在預備費中核算。

  9、業務招待費:核算各部、室開展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發生的餐費、食品費、服務費等費用。具體管理辦法參照相關文件執行,該費用下達指標包括直接報銷費用和定點賓館酒店

  第九條:中心計劃財務部門將定期與部、室核對有關變動費用指標使用情況并予以公示。對變動費用指標按時間配比超標單位,將提出預警提示。(有關表格附后)

  第十條:各部、室應指定專人為成本費用核算員。對部、室發生的成本費用登記流水賬管理并定期與財務部門對賬。

  第十一條:為使成本費用預算控制落到實處,中心將結合變動費用指標考核情況,酌情進行適度獎懲。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財務審計工作,保證審計工作質量,強化審計監督,根據xxx文件精神及我公司《內審章程》,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財務審計是指通過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公司財務活動及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和效益性,以及公司資金、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評價。本辦法所稱財務活動,是與我公司經濟活動相關的計劃預算、資金資產管理、會計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活動的總稱。

  本部、各分公司(以下簡稱“各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單位”)的財務審計管理。

  第二章 財務審計目的及范圍

  第四條 財務審計的目的是通過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合理保證被審計單位財務活動及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與效益性,以及資金、資產的安全與保值,財務報表列示金額經過合理估價與計量,相關信息得到適當表達與披露。審計目的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真實性:監督與評價財務活動確實發生、客觀存在,披露的財務信息真實可靠,未隱瞞或虛列資產、負債及損益。

  (二)準確性:核查財務活動準確入賬,相關財務信息在財務報表中準確、完整列示,未遺漏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無賬外資產。

  (三)合規性:評價相關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業務活動的管理及財務管理等流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上級監管機構文件要求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

  (四)效益性:分析和評估相關財務活動是否為我公司帶來合理的經濟效益,揭示可能存在的鋪張浪費、不計效益的經濟活動。

  (五)資產的安全與保值:監督資產的所有權歸我公司所有并得到有效管理和運營,資產實現安全與保值。

  (六)估價與計量:核查各項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均已按適當的方法進行估價,并得到準確計量。

  (七)表達與披露:評估財務信息和其他信息分類表達準確,在財務報表及附注上已適當披露,并且披露內容表述清楚。

  第五條 財務審計范圍覆蓋被審計單位所有的財務活動及財務信息,涵蓋資產負債類和利潤類的所有科目,以及生成財務和相關數據的信息系統。根據財務活動的各項內容特點,結合我公司經營實際,劃分為以下各循環或專項內容:

  (一)營銷與收入循環

  主要經濟活動指我公司在日常活動中因提供產品或勞務服務所形成業務收入。審計涵蓋的科目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預收賬款等,以及在本循環經濟活動中存在的收入流失風險防范和監控等收入保障相關內容。

  (二)經營與成本費用循環

  主要經濟活動包括招標與供應商選擇、接收商品或勞務、計算并發放工資及勞務費、付款結算等。審計涵蓋的科目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付款、預計負債等。

  (三)采購與資產循環

  主要經濟活動包括采購申請、招標與供應商選擇、驗收商品、儲存商品、付款結算等。審計涵蓋的科目主要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預付賬款、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四)貨幣資金管理

  主要經濟活動包括銀行賬戶管理、銀行對賬管理、票據及印章管理、資金收付、現金保管與盤點等。審計涵蓋的科目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等。

  (五)各種稅收管理

  主要經濟活動包括稅務籌劃、稅款計算、納稅申報、稅款繳納、代扣代繳等。審計涵蓋的科目主要包括營業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應交稅費、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等。

  (六)特殊科目及其他專項

  審計涵蓋的科目主要包括營業外收支等特殊科目以及未列入上述循環或專項的其他科目。

  第三章 財務審計的實施

  第六條 我公司內審部是實施財務審計工作的責任部門。財務審計工作的計劃、組織管理遵照集團雙重管理機制的要求執行,接受集團公司和我公司的雙重任務下達及雙重工作匯報,遵守集團公司對我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實行統一業務領導、統一業務操作規范的規定。內部財務審計人員接受集團公司的調用。

  第七條 我公司內審部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審計計劃,依據單位的實際情況和管理需要,制定我公司年度財務審計計劃,報公司管理層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八條 我公司內審部以風險為導向開展財務審計工作。對于營業收入、結算支出、大額成本費用支出等可能產生高風險的領域,以及問題頻繁發生、流程或系統有重大變動等領域,優先安排審計項目。對于各類資產、負債及損益科目,制定審計規劃確保一定期間內全面覆蓋。

  第九條 我公司根據業務規模配置一定數量的財務審計人員。財務審計人員應具備專業勝任能力,需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或相關財務、審計專業技術證書,同時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參加內部審計職業培訓和后續教育,以保持和提高財務審計人員工作水平和專業能力。

  第十條 被審計單位應積極配合財務審計工作,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和信息。審計實施過程中,財務審計人員有根據認為被審計單位可能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財務有關的資料的,有權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時,經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批準,有權暫時封存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對于財務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或風險,內審部應從其制度和機制的源頭上提出整改建議,并責成和督導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被審計單位應在問題或風險提出后的三個月內完成整改或實施替補性措施;對財務報表公允性產生較大影響的財務處理,必須立即進行相應的財務調整;對于需進行信息技術系統改造的問題或風險,應在承諾時間內完成整改。

  第十二條 財務審計工作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審計過程中相關人員應嚴守審計機密,維護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的完整性、保密性,防止審計工作中造成財務檔案缺失、重要財務信息及其他信息外泄。

  第四章 財務審計的程序與方法

  第十三條 財務審計項目的實施基本程序主要分為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和審計跟進四個階段。各階段的工作及涉及的工作文檔遵循《xxxx審計項目工作流程規范》、《xxxx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報告編制規范》等要求開展和編制。

  第十四條 財務審計項目實施方案的制定應以審計風險為基礎,合理判斷重要性水平,根據審計風險確定審計范圍和審計重點,并應當充分關注被審計單位以下情況:

  (一)政府及監管機構的調查、處罰及重大的法律訴訟;

  (二)新發生、重大或異常交易;

  (三)系統、流程的重大變化、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等的變化;

  (四)財務預算執行結果嚴重偏離標準,財務及相關業務數據異常波動;

  (五)可能導致我公司損失或負效益的財務活動;

  (六)其他可能導致財務活動和財務信息出現問題和風險的情況。

  第十五條 在財務審計實施過程中獲取審計證據時,應采取抽樣的方式。財務審計人員應當以審計目標為依據,結合被審計單位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抽樣方法,并根據審計重要性水平,計算和確定足夠的樣本數量,保證可能發生的誤差不能高于可接受誤差風險水平。

  第十六條 在審計抽樣過程中,可采取的審計抽樣方法有統計抽樣和非統計抽樣。統計抽樣主要包括發現抽樣、連續抽樣等屬性抽樣方法,以及單位均值抽樣、差異估計抽樣和貨幣單位抽樣等變量抽樣方法;非統計抽樣是財務審計人員根據自己的專業判斷和經驗進行抽樣和推斷總體的方法。以上審計抽樣方法可單獨或相互結合使用,從而提高推斷總體的精確度和可靠程度。

  第十七條 對于通過業務支撐系統、財務系統等信息技術系統處理和生成的大量交易或數據,應采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和分析技術,提取足夠可以發現問題的數據樣本量進行分析。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方法主要包括檢查記錄或文件、檢查有形資產、觀察、詢問、監盤、函證、重新計算、核對、穿行性測試、分析性復核等。在財務審計各階段應選取適當的財務審計方法,單獨或者結合使用以獲取審計證據。

  第十九條 財務審計人員在獲取審計證據時,有權查詢被審計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各項存、借款和與第三方的往來款,通過函證以獲取直接來自金融機構和第三方的對有關信息和現存狀況的聲明,被審計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 為提高審計效率和效果,降低審計風險,在財務審計實施各階段應充分運用分析性復核。在準備階段,可了解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數據變化情況,識別潛在的風險領域;在實施階段,可查找確定異常的數據波動和差異,進而重點核查;在報告階段,可對會計信息進行全面的分析性復核,以評價整體審計結論和意見。

  第二十一條 在開展分析性復核時,為提高分析結果的相關性,應先核實財務和相關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注意分析指標的相關性與合理性。分析性復核的結果應結合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綜合進行分析,并追溯數據異動的深層原因,識別潛在的差異與風險。

  第二十二條 審計實施工作結束后,財務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編寫財務審計報告,同時應對審計發現進行量化。量化主要關注審計發現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金額、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金額、財務處理不準確金額等。對于確實不能夠量化的審計發現,也應充分說明問題的影響范圍或程度。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內審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規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體系,使公司規章制度的起草、審核、發布和備案工作程序化、規范化,為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管理提供支撐,參照國家和集團公司、上級單位的相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營業室。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職能部門依據國家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組織起草的,以公司名義印發的有關公司生產經營和資產經營等行為的規范性文件,包括規定、辦法、指導意見以及規則、實施辦法、細則等。技術標準、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程不在此例。

  第四條公司制度的制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合規:以憲法、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依據的原則;

  (二)體系完整:制度體系要涵蓋公司為實現整體戰略目標而涉及的各項管理職能,盡量做到內容全面;

  (三)結構合理:制度體系要分類合理、層次明確,體系內各項制度之間具有內在邏輯關系,有利于理解與執行;

  (四)協調統一:制度中有明確的適用條件與適用部門、制度中規定的權責對等清晰,低級制度服從高級制度,避免制度之間的沖突;

  (五)功能到位:能滿足公司管理各層面活動的需要;

  (六)相對前瞻: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穩定性,不宜經常作原則性變動;

  (七)符合實際:適用公司現有的發展階段,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企業文化,關注公司現階段最核心最緊迫需解決的問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

  第六條綜合辦公室履行下列規章制度管理職責:

  (一)組織擬訂公司規章制度建設規劃;

  (二)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職能部門實施規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負責對規章制度草案的合法性、規范性進行審查;

  (四)建立規章制度臺帳,對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

  第七條綜合辦公室承擔規章制度的文字審修、提交會議審議和存檔備案等職責。

  第三章 規章制度的格式要求

  第八條各部門在完成草案的草擬工作時,應遵照以下文本格式及書寫規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為總則、分則和附則三部分,規則、實施辦法和細則等可直接分條序列。

  1.總則作為規章制度的第一章,應對制定目的、依據、適用范圍、主要規范內容或原則等予以明確。其中,依據的主要條款應予以摘錄作為附件明示。

  2.分則應通過章節對總則中規定的內容進行細化,包括組織機構及職責、具體規范內容、程序及方法、考核與獎懲等章節。

  3.附則中應明確規定解釋權歸屬、實行日期以及相關制度的廢止等內容。

  (二)字體及條款項序號格式

  1.規章制度名稱的字體為小二號華文中宋,一級章節為三號黑體,二級章節為三號粗楷體,條目名為三號粗仿宋xGB2312,內容為三號仿宋xGB2312。

  2.條款項按照第x條、(x)、"x."標示。例如,第五條第二款第三項的序號分別為"第五條"、"(二)"和"3."。

  3.規章制度電子版段落間距按照規章制度標題段前1行段后1行,一級章節標題段前1行段后0行,二級章節標題段前0.5行段后0行。標題、內容行間距為1.5倍間距。

  (三)文字書寫應符合集團公司、上級單位現行規范及有關技術要求,內容合法、概念準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楚、語言簡明。

  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和廢止程序

  第一節 立項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應根據集團公司、上級單位的要求,結合公司的管理現狀和管理需要,擬定相關制度建設項目計劃,并向綜合辦公室申報備案。

  第十條需要制定規章制度的部門,應在年初(原則上為每年3月份前)向公司提出立項申請,填寫《文件立項申請表》(附件1)中以下內容后提交綜合辦公室:

  (一)擬編制的規章制度的名稱;

  (二)擬編制的規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及主要依據和有關背景材料;

  (三)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

  (四)起草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名稱,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的事宜;

  (五)編制規章制度的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申請立項部門的主管領導應審核《文件立項申請表》并簽字。

  第十二條綜合辦公室收集《文件立項申請表》并結合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對各部門的立項申請進行匯總研究;與各部門及公司主管制度建設的領導溝通后,明確公司本年度出臺的規章制度的名稱、起草部門、完成日期等,編制《公司xx年度規章制度建設任務書》;報領導辦公會審批通過后,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并報上級單位企業管理部備案。

  第十三條在年度計劃執行過程中,對已列入年度計劃因情況變化而無制定之必要,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計劃的,由綜合辦公室與起草部門協商,經公司主管制度建設的領導批準后撤銷或增加該項目立項。

  第二節 起草

  第十四條《公司xx年度規章制度建設任務書》下發后,承擔起草工作的部門應嚴格按照任務書中的內容及時間安排起草相應的`規章制度。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的,應明確一個負責部門,其它部門協助完成。

  第十五條公司的規章制度按業務性質,分為綜合管理類和業務管理類。業務管理類管理制度包括: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綜合類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和事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可按以下進行分類:

  (一)規定:對有關工作或事項作出具體規定的文件,重在強制約束性;

  (二)辦法:對有關工作、有關事項的具體辦理、實施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的文件,重在可操作性;

  (三)制度:要求公司員工共同遵守的準則,是針對某項具體工作、具體事項制定的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

  (四)規則:為維護勞動紀律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員工遵守的關于工作原則、方法和手續等的條規;

  (五)規程:為了使工作按程序進行而制定的一些具體規定;

  (六)守則:公司要求其成員遵守的行為準則。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草案應對起草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具體規范、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確規定。

  第十八條承辦部門起草規章制度時,涉及其他部門的或與其他部門關系緊密的,起草部門應當充分征求其他部門及主管領導的意

  見,相關部門及相關部門主管領導需填寫《意見征求表》(附件4)。

  第十九條必要時,規章制度的起草部門可征求其他部門的意見,填寫《意見征求表》(附件4)。

  第二十條規章制度的起草部門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的有關制度,注意與公司現有規章制度的銜接、配套和協調,廣泛聽取部門和員工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征詢意見表等多種形式。

  第三節 審查和修改

  第二十一條規章制度草案起草完畢,由承辦部門的部門負責人審查,審查后報送承辦部門主管領導審核,并按主管領導的意見進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由部門主管領導在《文件審批表》(附件3)中填寫審核意見并簽署姓名。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核后,承辦部門將以下資料報送綜合辦公室:

  (一)規章制度及電子文本;

  (二)《征求意見表》;

  (三)《文件審批表》;

  (四)規章制度有關背景材料、調研材料以及征求意見;

  (五)和討論情況的匯總材料。

  第二十三條綜合辦公室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規章制度草案及說明書進行審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要求,是否符合集團公司的規定和要求;

  (二)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有無沖突、重復;

  (三)是否正確處理領導、相關部門及員工的意見;

  (四)條文結構是否合理、用語是否準確;

  (五)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第四節 審議、發布

  第二十四條綜合辦公室審查、修改后,將規章制度遞交公司主管制度建設的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后由綜合辦公室根據提請公司領導辦公會審定。

  第二十五條經審議批準的規章制度,由綜合辦公室進行文字審修后下發執行。需上報上級單位相關部門審批的,經審批通過后予以下發執行。

  第五節 修訂、廢止

  第二十六條規章制度的修訂和廢止由原承辦部門填寫《文件更改申請表》(附件2)提交綜合辦公室立項、審核后,按本辦法第二章第一至四節規定的程序進行修訂和廢止。

  第二十七條修訂規章制度時,應對需要修改的條款在規章制度修改草案說明書中明確說明。

  第二十八條現行規章制度被新的規章制度所取代時,應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廢止。

  第二十九條規章制度部分條款進行修改或者廢止的,必須公布新的規章制度。

  第五章 其它規定

  第三十條因公司生產經營急需出臺的規章制度,可先制定暫行或試行規定(辦法),在條件成熟后,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三十一條各職能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承辦的規章制度組織培訓學習,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貫徹落實情況每半年向綜合辦公室反饋。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公司制定本辦法,需向上級單位企業管理部備案。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件立項申請表》

  2.《文件更改申請表》

  3.《文件審批表》

  4.《征求意見表》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優化資源配置,對條件成熟、有良好發展空間的地區市場可設立分公司,不斷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會認知度。為加強對各地分公司的經營管理,規范分公司的經營活動,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對分公司的人、財、事、物的決策、經營、管理等活動實施指導、監督、檢查。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公司各種管理規定的要求,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進一步規范分公司經營活動,減少經營風險。

  第三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權活動,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職責,并向公司負責。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四條公司任命一位副總經理作為分公司分管領導,協調、指導、支持和監管分公司整體運營(兼職不兼薪)。

  第五條公司根據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并履行相關程序。分公司經營層的聘用和考核參照《公司市場化聘用管理辦法》執行。分公司其他崗位人員,由分公司自行聘用。

  第六條分公司薪酬制度參照《薪酬管理辦法》并結合當地實際行情執行。根據市場化用人原則,所有人員薪酬、保險費用由分公司統一承擔。

  第七條分公司應積極組織和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技術、管理培訓,確保持續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水平。

  第三章業務管理

  第八條為加強區域內整合聯動發展,公司可委托當地的子公司對分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第九條分公司積極拓展地區的市場,用公司名義對外承攬業務的,公司提取管理費。

  第十條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開展深度合作。分公司如將生產任務委托給公司事業部,按照《公司考核辦法》規定的各業務板塊成本費用包干率,支付事業部成本;該部分收入考核指標算入公司事業部。

  第十一條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共同經營開拓和生產的項目,考核經濟指標分配方案報分管領導,一事一議。

  第十二條分公司在業務開拓過程中,自主編制投標文件,在完善內部審查的基礎上,提交至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相關審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標評審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分公司嚴格執行公司各項生產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七章財務管理

  第十四條分公司可單獨設置財務管理機構及人員,會計核算納入公司會計核算體系。

  第十五條分公司應遵守《會計法》,并遵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要求,統一執行會計政策目錄和財務核算。

  第十六條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確需開設的應按公司相關要求,履行審批手續后方能開設并按公司財考部相關要求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分公司應接受公司財務管理的相關業務指導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報送財務報表或相關財務資料,匯報財務運行情況;如遇重大經濟事項、大額資金支出、重大渉稅事項、違反國家或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的事項應及時上報。

  第十八條分公司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對外融資、拆借資金及提供擔保。

  第八章考核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對分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以經營年度作為目標責任期,經營目標考核責任人為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根據經營計劃與分公司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主要從新簽合同額、收費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應收賬款余額等方面對分公司下達目標,次年一月根據完成情況兌現考核。

  第二十一條公司委派的'高級管理人員連續兩年未完成經營目標,應重新委派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商定,薪酬結構中基本工資、崗位工作資源保障費兩部分按公司標準執行,考核部分參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分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制定適合中層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和獎懲方案,并送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與考核分配部備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考核與分配。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每月參加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專題會以及季度、半年、年終總結會。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分公司事務、歸口部門職能職責等,參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制定并執行,并報公司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年月日起執行。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員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xxx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設備安全、產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統一領導、落實責任、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全員參與”的原則,以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為主要內容,逐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第四條 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總體要求是:立足風以為企業發展提供安全保障為目標,險管理和預防事故發生,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協調、各個專業密切配合、全體員工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構筑設施齊全、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安全防范體系。建立適應安全管理需要、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安全工作隊伍,努力為我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可依照本辦法,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管理相關配套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制度要報公司總部備案。

  第二章

  安全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我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總經理擔任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擔任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其他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公司屬各部門、各分公司及子公司領導任委員。

  第七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統一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決策公司安全生產重大問題。

  第八條 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部,作為日常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

  第九條 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分會,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條 公司綜合部、分公司、子公司綜合部門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在本單位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行使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職能,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措施。

  第十一條 公司本部成立治安保衛委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公司綜合部總經理擔任副主任委員,其他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公司屬各部門領導任委員。

  第十二條 公司本部治安保衛委員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按照地方政府屬地管理的要求,定期與地方主管部門簽定綜合治理安全責任書,接受駐地社會綜合治理委員會對我公司綜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分公司、子公司按照當地政府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的要求,接受當地政府相關機構的管理。

  第十三條 各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三章

  分級管理責任

  第十四條 我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是根據“一崗雙責”(即從業人員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

  的同時,要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的總體要求,對我公司各級領導管理層、職能部門、生產部門等在崗人員在生產業務活動過程中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各負其責,分級負責,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覆蓋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和所有崗位。

  第十五條 我公司負責人、公司內部各級管理部門負責人要以“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為基本原則,在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的同時,要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六條 總經理是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我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總經理對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管理領導責任,協助總經理做好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總經理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公司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總工程師對公司安全生產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及相關專業技術主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負責。

  第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管理職能。分公司、子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履行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職能。

  第十八條 職能管理層領導根據崗位職責,全面負責本崗位范圍內涉及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十條 員工應按照崗位職責承擔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并接受直接上級的領導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每年年初各單位應按照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職責要求,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內容落實到每個崗位。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與其他單位建立合作關系,合作事項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將合作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包括:建立合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監督、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價、續用等進行管理。并由牽頭部門負責與合作對象簽訂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協議或條款。合作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三條 土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應該由相關責任部門與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明確安全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和實施,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保證為安全培訓教育提供相應的資源。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教育和督促全體員工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全體員工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常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二十六條 我公司安全宣傳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安全生產技能,消防安全知識、事故經驗教訓等。

  第二十七條 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教育要覆蓋全員,每年員工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各級單位應逐步建立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做好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第二十八條 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新員工必須經過我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教育實行分級管理,各單位、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做好分管范圍內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一) 公司級安全教育內容

  1、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二) 部門級安全教育內容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作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職責、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相關應急預案、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 項目組教育內容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項目勘察設計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要求;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子公司應對照以上安全教育管理要求,由本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責任人負責,確定本單位的各級培訓教育內容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辦公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加強辦公樓及辦公場所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單位員工、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的人為因素而發生案件和安全事故。對機房、檔案、停車場、資金存放等重要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辦公樓(辦公區域)出入管理制度。整體要求:

  (一)員工憑有效證卡(公司本部憑工牌)進出辦公樓,并自覺配合保安人員的查驗,有效證卡不得轉借。

  (二)員工有效證卡丟失、毀損及員工離職證卡的回收,要加強管理。

  (三)外單位人員及來賓訪客,應辦理登記手續,由接待單位負責確認身份后,進入指定辦公區。嚴禁外來人員在辦公區內推銷產品。

  (四)辦公室無人時必須鎖門,嚴防無關人員進入,下班時辦公室門窗要關閉,保險柜、文件柜鎖好,關閉電源,消除隱患。

  (五)下班后及休息日、節假日期間,任何員工非因公事項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大樓,因工作需要帶入辦公樓(辦公場所)應履行登記手續。

  第三十四條 加強物品、設備管理

  (一)員工攜帶大件物品離開辦公樓(辦公區域),須開具相關證明,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接受保安人員查驗。

  (二)員工的個人現金、有價卡證、手機及貴重物品不得在辦公室內存放。在大平面辦公室辦公的員工,下班后,筆記本電腦須存放在保險柜或上鎖的抽屜(柜)內。

  (三)公用辦公設備及貴重物品(儀器儀表、打印機、復印機、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投影儀、有價證卡、禮品等),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保管。如因違反規定發生

  公共財物丟失等情況,使用人員或負責保管人員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不得將重要文件、資料、檔案等堆放在辦公桌上或其他不安全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 檔案、財務、機房、保密工程辦公室等要害部位,要按章操作,加強內部控制,嚴格出入制度。相關人員應妥善保管房門鑰匙,下班后,無關人員未經主管領導許可不得擅自入內。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十七條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根據不同部位、不同情況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消防宣傳培訓,開展安全檢查和消防演練,組建義務消防隊。

  第三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范和要求,完善消防安全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安全設施。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檢修、保養、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第三十九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的辦公用房、機房等

  移動通信建筑工程項目,都要把消防設施建設作為主要工程項目內容,確保消防設施建設與移動通信建筑工程同設計、同投資、同建設、同驗收、同投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消防工程投資或延緩消防工程建設。消防設施建設及防火封堵產品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集團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第四十條 機房消防安全管理

  (一)機房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不得存放和使用易燃、可燃液體,包裝箱、打印紙等易燃物品要隨時清理,不得積壓,嚴禁在機房用餐和存放食物。

  (二)機房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人員按照規定安裝,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機房內長期通電的設備要經常進行檢查維修,保證機房無電源線老化和用電超負荷現象,保證各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四十一條 辦公區消防安全要求

  (一)自覺愛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禁止移動滅火器材。

  (二)消防栓周圍和消防通道內嚴禁堆放物品。

  (三)嚴禁在辦公樓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 嚴禁在辦公樓內焚燒廢紙等物品。

  (四)嚴禁在辦公室等禁煙區域吸煙。嚴禁將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等可能引起燃燒的物品倒入存有易燃品的紙簍或垃圾箱中。

  (五)辦公區內的.電源線應布放整齊有序,不得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

  (六)電器設備和電源線不準超負荷使用,電源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七)辦公樓配套用電設備一律由主管部門組織維修人員安裝和維護,禁止員工自行拆修。

  (八)使用電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常識和正確的操作方法。

  (九)辦公樓內使用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備案手續。明火作業前,應清除現場周圍可燃物,設置滅火器具,安排專人監護,做到有火不離人。

  第七章 勘察及出差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 各主管部門和專業所應建立勘察設計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和明確專業人員勘察及出差安全行為標準,加強對人員勘察及出差安全管理和教育。 第四十三條 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防止突擊性或超負荷生產,以確保安全。

  第四十四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在下達項目任務的同時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和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十五條 工程項目管理部門和工程項目組負責人應加強對合作方的單位和人員在查勘、設計等過程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工程項目組在勘察中,應嚴格遵守國家、當地政府部門以及行業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第四十七條 工程項目組成員應學習、了解有關勘察安全的常識和技巧,勘察作業時應嚴格遵守有關勘察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于違反操作規程的指揮行為,項目組成員有權拒絕接受。

  第四十八條 工程項目組應根據勘察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應急物資。

  第四十九條 工程項目組和出差員工應注意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及證件、資料,對不能貼身存放的應就近放置在視線范圍之內。

  第五十條 因工程項目需要在外地設立駐地機構的單位,應加強對辦事處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定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第五十一條 工程項目組和出差員工在遇到危險、災害等緊急情況時,應按照我公司《員工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尋求幫助,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第八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條 員工應提高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交通管理法規。

  第五十三條 各單位要建立專職駕駛人員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做好生產用車的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確保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狀況。公司本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按《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分公司、子公司按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第五十四條 加強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技術培訓。駕駛員應遵守交通管理法規,杜絕交通事故發生。

  第五十五條 各單位因工作需要租賃車輛時,必須加強對租賃車輛的安全管理,在對外簽訂租車服務協議時落實車輛、人員安全管理相應條款。

  第五十六條 各單位生產車輛應逐步推廣配置必要的定位、報警等系統。租賃生產車輛時,應優先選擇具有車輛定位、報警動態安全管理系統的汽車租賃公司。

  第九章 安全檢查

  第五十七條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巡檢制度,每3年覆蓋所有的單位、部門,不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的抽查。

  第五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的檢查,監督隱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相關部門要做好配合和協助。

  第五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專項、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重大節假日及重大活動前應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做好節假日安全應急值班工作。

  第六十條 安全檢查應明確檢查的目的、要求、檢查范圍和檢查重點。我公司安全檢查的基本內容為各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執行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隱患治理管理情況、事故處置情況、應急管理情況等。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要加強日常及對安全檢查中的問題的風險評估與識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場予以糾正和制止,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附件1),期限整改。

  第六十二條 受檢部門必須認真落實整改通知書的相關要求,逐一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反饋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上報,并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將相關文件備案。

  第六十三條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檢查的情況應及時進行總結并通報。

  第十章 應急管理和工作報告

  第六十四條 各單位要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要求,做好安全事故預防,加強應急管理。

  第六十五條 各單位負責人要結合生產實際,建立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本單位重點領域應急管理,明確各層級、各有關部門的職責。

  第六十六條 在消防、交通、勘察、大型集體活動及其他易發安全事故的重點領域,要落實安全措施,明確各層級、,組織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各有關部門的職責案,加強演練,及時修訂完善。

  第六十七條 各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風險情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地維護、保養。

  第六十六條 各單位應按照集團公司和公司本部的相關要求,及時報送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工作總結及相關信息、報表和材料。

  第六十七條 公司建立由各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安全生產管理相關人員組成的應急通信網絡,應急通信網絡要保證暢通。各單位應向公司本部報備安全生產應急聯絡有關信息(附件2),并及時報送修訂情況。

  第六十八條 安全事故報告要求

  (一)各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

  突發事件,事故現場負責人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必須在1小時內報告公司本部綜合部,并在事故發生6小時內提交《生產安全事故快報》(附件3)書面報告,公司本部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及時上報至集團公司。

  (二)各單位要確保生產安全事故快報信息的時效性,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立即逐級報送事故概況外,對事故詳細情況要及時跟蹤,及時續報事故要素和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生第六十九條 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執行國家及集團公司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七十條 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考核和獎懲按照責任制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關于安全生產勞動防護和職業健康的安全管理要求,公司另行制定相關規定。

  第七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七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日立建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稱為“公司”)為保證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行,同時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存共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員工工作規則。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于公司和員工。

  第三條員工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員工”一詞,是指公司基于其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勞務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員工。

  第四條人才派遣公司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詞,是指根據中國法律設立、具有合法經營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等輸出勞務或者派遣其雇傭的員工等業務的公司或者組織。

  第二章關于員工的一般規定

  第五條員工個人資料的提供

  員工應當自派遣之日起日內向公司提供以下個人資料:

  1、戶口簿復印件或者實際居住地址;

  2、婚姻狀況和家庭狀況;

  3、身份證復印件;

  4、個人簡歷;

  5、健康證明;

  6、資格證書(適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報名照片(最近三個月拍攝);

  8、公司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通知義務

  員工的姓名、國籍以及第五條規定的應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記載的內容發生變化時,員工應當在發生日起10日內通知公司。

  第七條保證

  員工應當保證其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擅自公開的禁止

  負責管理員工個人資料的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開員工的個人資料。

  第九條使用關系的確定

  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的確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和員工就使用關系另行簽訂合同或者協議。

  第十條試用期

  公司對員工設定期限為三個月的試用期。公司認為員工不符合使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與試用期內的員工終止使用關系。

  第十一條使用期限

  員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的約定,員工的試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內。

  第十二條使用關系的終止

  以下條件之一成就時,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終止。

  1、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無延長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時;

  2、員工單方面提出終止使用關系時;

  3、公司單方面提出終止使用關系時;

  4、公司被其總公司決定關閉時;

  5、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被解除或者終止時;

  6、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以員工的生日為準,其中男性為60周歲,女性為55周歲)。

  第十三條使用關系終止的手續

  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終止的手續以及使用關系終止不當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以及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如存在的話)的約定。

  第十四條員工的工作內容

  公司決定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需要或者員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狀況或者工作表現等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員工應當無條件服從公司關于員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調整的決定。

  第十五條工作移交

  與公司終止使用關系的員工,在離開公司之前應當向公司移交工作,歸還公司物品。如對公司負有債務,應當向公司清償。

  被公司決定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的員工,應當向公司指定的員工辦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續。

  第十六條業務培訓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要求,在必要時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員工應當認真參加業務培訓,努力達到公司要求的培訓目標。

  第十七條考核

  公司每年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次數不受限制),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規章制度的遵守情況等。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工資和獎金評定、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調整以及與公司之間的使用關系是否存續的依據之一。

  第十八條員工權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員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所擁有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工作時間

  員工每周基本工作時間為四十小時。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時、一個月最高三十六小時的范圍內延長工作時間,即讓員工加班。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員工工作。

  第二十條上、下班和休息時間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況下,員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上午9:00,下班時間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飯休息時間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時間八小時的范圍內變更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和午飯休息時間。

  上班時間是指工作日工作開始的時間,員工應當在上班時間之前到達公司指定的崗位并且進入可以工作的狀態。

  下班時間是指工作日工作結束的時間。員工的工作狀態應當持續到下班時間。

  員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應當得到所屬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確認。

  第二十一條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員工的休息日定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為:

  1、元旦:一日

  2、春節:三日

  3、國際勞動節:三日

  4、國慶節:三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員工的其他休假日為:

  公司創立紀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條休息日的變更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情況,可以變更前條第一款規定的員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條帶薪年休假

  公司給予員工每年15日的帶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員工當年度派遣期間不足一年的,每滿一個月,公司給予一日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數次享受。分數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當年度未享受的帶薪年休假日數可以累積至下一年度。但是,當年度的帶薪年休假日數與歷年累積的未享受的帶薪年休假日數的合計,最多不能超過30日,超過部分在當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積至下一年度。同時,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因從事特殊工作客觀上無法享受全部帶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合理設定公司各類規章制度名稱,規范公司和各下屬管理處規章制度的制定、頒布操作程序,加強施行考核管理,促進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因公司經營管理需要而制定的章程、職責、規定、細則和辦法,統稱為規章制度。

  一、由公司依據國家或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經營管理需要而制定的公司基本規章,統稱為章程。

  二、由公司或各職能部門依據國家或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就企業具體經營管理事項而制定、要求員工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為準則,稱之為制度。

  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會同公司各職能部門,對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之特定事務而制定的管理范圍與要求,稱之為職責。

  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會同公司各職能部門,對公司經營、管理等事項制定的具體貫徹要求與標準,稱之為規定。

  五、由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或各管理處依據某一規定而制定的具體執行要求和標準,稱之為細則。

  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會同公司各職能部門,對特定事務的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進行規定的事項,稱之為辦法。

  第三條公司規章制度的管理部門為公司行政人事部;各管理處規章制度的管理部門為各管理處辦公室;其他各部門的負責人均負有督促、推行的責任。

  第二章規章制度的制定

  第四條公司章程由其董事會制定,并分別依法定程序呈報其上級主管部門(位)批準,或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即生效、施行。

  第五條制度、職責、規定、辦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各管理處辦公室會同各部門制定,并呈報公司董事會或地產常務副總經理審定后頒布實施。

  第六條細則由公司各職能部門或各管理處會同各部門制定,并呈報公司地產常務副總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但應送規章制度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條規章制度的制定格式必須統一和規范:

  一、內容繁復和條文較多的,應劃分章節。

  二、分條書寫,冠以“第×條”字樣,并根據需要依次分為款、項、目(實際書寫時,款、項、目字樣可省略),款冠以一、二、三等數字,項冠以(一)、(二)、(三)等數字,目冠以1、2、3等數字,并加具標點符號。

  第八條公司或各管理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能與有關法律、法規及其公司章程相抵觸,部門制定。

  第三章規章制度的施行與適用

  第九條規章制度的生效日期以頒布日期為準,但規章制度中訂有施行日期的',依所訂日期為準。

  第十條規章制度規定對某一事項或某一部門適用,則只對該事項和該部門發生效力;如同時明確可適用其他事項或部門,且其他事項或部門沒有同樣規章制度時,則對其發生效力。

  第十一條不同規章制度對同一事項有不同程度規定時,以特別規定為優先適用;無從適用時,由規章制度管理部門解釋和裁定;仍無法解決時,由公司地產常務副總經理裁定。

  第四章規章制度的修訂與廢止

  第十二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修訂:

  一、局部條款與政府現行的法律、法規不盡相符的。

  二、局部條款已不符合企業現行的經營方針或實際需要的。

  三、同一事項的規定存在多種規章制度重復、內容雷同,或同一事項所適用的不同規章制度,其內容是互相矛盾的。

  四、規章制度涉及的部門名稱與現有名稱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部門或執行部門已經裁并或變更的。

  五、因有關規章制度的修訂或廢止而應配合修訂的。

  六、其他有必要修訂的。

  第十三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廢止:

  一、規定事項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符的。

  二、同一事項已有新的規章制度頒實施行的。

  三、規章制度適用的部門已裁并,且無保留必要的。

  四、因其他情致使規章制度已無保留必要的。

  第十四條規章制度的修訂與廢止程序同制定程序,但須規定修訂后重新頒實施行日期及廢止日期。

  第五章規章制度的考核

  第十五條為使公司各類規章制度切實得以貫徹執行、發揮應有作用,須對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一、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應組織本部門員工認真學習貫徹相關的規章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自查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員工績效考核和總體評價材料。

  二、公司領導和公司各職能部門應對本公司規章制度的施行、管理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公司各部門、各管理處進行局部抽查或全面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入對該部門、該管理處的考證材料。

  三、公司規章制度管理部門應隨時掌握規章制度的適用性和實用性情況,了解各部門對規章制度的修訂要求與建議,并視實際需要配合做好修訂工作。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因不了解規章制度而發生違規違紀的,將根據實際情況,追究其所在部門領導的責任;明知故犯的,則追究其本人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7

  一、管理員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工作計劃,具體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2、負責新樓宇的驗收、接管、移交等其它工作。

  3、督促檢查本轄區內的機電設備、設施,消防安全,治安秩序、環境衛生等管理工作。

  4、負責檔案資料的收集、存放,認真填寫各種登記記錄。

  5、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轄區的各崗位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并按公司制訂的獎懲方案實施獎懲。

  6、督促檢查本轄區內的收費情況,在規定的期限時間內及時上交公司財務。

  7、負責接待業主的來訪,投訴,負責處理業主反應的各項工作,如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向業主解釋其原因,取得業主諒解,做好回訪工作。

  8、負責本轄區內業主和物管人員的報警,并及時啟動事故處理程序,降低損失。

  9、定期組織開展小區文化娛樂活動。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1、熟悉了解小區平面布置;熟悉了解保安巡邏路線、執勤點;熟悉了解各種消防設施的分布、各種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和使用要求。

  2、在當班期間,對小區治安、消防、車輛、物資、人員出入管理負總責。

  3、負責排班,對保安執勤、巡邏、守護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并嚴格考勤。

  4、對保安的獎懲有決定權(與公司領導商定),對不稱職的保安的辭退、除名有建議權。

  5、負責全班的政治教育學習、業務培訓,經常與保安談心,搞好全班的團結。

  6、與公安機關保持密切聯系,熟悉治安報警和火災報警的有關程序;熟悉本小區處置治安突發事件和撲救火災的行動方案。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保安員崗位職責

  1、熟悉保安業務,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加強政治學習,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嚴格交接班制度,并做好紀錄,不準下一班未接崗就離崗,以及一人替多人值班,更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在當班期間,著裝整齊、舉止端正、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禁止看書報、打瞌睡。

  5、禁止飲酒后上崗,以及其他有損公司形象的`活動。

  6、進出大門的可疑物品須詢問清楚或登記后方可放行,遇到可疑人員應進行詢問,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職能部門匯報。

  7、對單元、樓梯間、院壩內有亂搭、亂建和堆放雜物的情況要制止;及時調解業主間的矛盾糾紛,不得拖延或置之不理。

  8、檢查、發現、報告并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防止火災、爆炸等事故或搶劫、盜竊等不法侵害案件的發生。

  9、熟悉小區平面布置及消防設施的分布、各種消防器材的配置、性能,做到熟練使用,發生火災情況能迅速撲救。

  10、指揮、疏導進入小區車輛停放以及行駛速度、路線,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及時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小區。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停車場管理員崗位職責

  停車場管理員屬保安編制,在保安班長領導下工作并對其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停車場管理制度。

  2、指揮車輛停放、駛離;對停放車輛認真檢查其門窗是否關嚴,外面是否異常,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或報告班長。

  3、車輛停放、若已租(購)車位的、應安排其定位停放;其他車輛,應合理安排其停車位置,注意留出車道。

  4、車輛駛離時,應檢查其有關證件、防止車輛被盜。

  5、車輛停放和駛離時,應注意觀察對周邊車輛有無擦掛情況。

  6、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性能、位置,做到會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在報警的同時按行動預案積極撲救。

  7、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停車場。

  8、禁止在停車場內抽煙,動火。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保潔員崗位職責

  1、按服務標準認真完成所轄區域的清潔衛生和垃圾清運工作。

  2、對有特殊要求的地方應采取特殊方式處理。

  3、對小區的公共設施要隨時觀察注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4、及時收集匯報業主反饋的各種信息。

  5、定期進行滅蟲除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維修人員在維修部部長領導下工作并對其負責,業務技術方面接受維修技術負責人的指導,其主要職責:

  1、熟悉了解小區平面布置圖以及供電、供水、供氣、公用水電設備設施,排水系統和控制節點。

  2、24小時輪流值班,接受維修任務后必須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處理。

  3、嚴格領用維修材料,嚴禁公物私用。

  4、在維修過程中,嚴禁收受業主現金或禮物。

  5、維修工實行派工單作業制度,并實行業主簽字,同時負責維修質量回訪。

  6、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收費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核算,報表、對賬工作,報客戶部經理審核,做到月清月結,準確無誤。

  2、建立管理區域業主檔案,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發生變化的,要及時掌握并報告客戶部經理。

  3、熟悉轄區內單元戶數、面積,水、電、氣表情況,掌握管理費、水、電、氣費等的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

  4、做好抄水、電、氣、表和費用的收繳工作,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隨便降低、減、免收費標準。

  5、配合水、電、氣等部門進行檢查工作。發現有偷水、電、氣行為及時上報管理負責人或水、電、氣部門處理。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綠化員崗位職責

  綠化員在客戶部經理領導下工作并對其負責,業務技術方面接受綠化技術負責人的指導,其主要職責:

  1、熟悉了解管理區域內綠化布置圖以及植物種植管理方法。

  2、定期進行滅蟲除害。

  3、對小區的綠化要隨時觀察注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4、嚴禁私自移植小區內綠化植物。

  5、建立完善管理區域內綠化種植管理記錄。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培訓目的

  為公司員工(勞務工除外)提供有關企業的基本背景情況,使員工了解所從事工作的基本內容,明確工作職責、程序、標準規;向員工灌輸企業及其工作部門所期望的態度、規范、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幫助其盡快適應企業環境和新的工作崗位。

  二、培訓內容

  (一)公司基本概況

  1、介紹公司的經營歷史、宗旨、規模和發展前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為公司的繁榮作貢獻;

  2、介紹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產品、市場定位、目標顧客、競爭環境等等,增強員工的市場意識;

  3、介紹企業的文化、價值觀和目標的傳達,讓員工知曉企業反對什么、鼓勵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紹公司員工行為和舉止規范,如關于職業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務用語、儀表儀容、精神面貌、談吐、著裝等的要求;

  2、介紹公司的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生產現場等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使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工作行為符合公司的管理規則要求;

  3、介紹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規定,讓員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發現工作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對生產環境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如何進行應急處理,加強其安全工作意識。

  (三)企業組織架構

  介紹公司內部組織架構、各部門之間的服務協調網絡及流程,有關部門的處理反饋機制,使員工明確在企業中進行信息溝通、提交建議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個部門的職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準確地與各有關部門進行聯系,并隨時能夠就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建議或申訴。

  (四)業務培訓

  1、針對所在崗位開展崗位職責、工作知識、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標準等業務培訓,使員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職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關信息,從而迅速勝任工作;

  2、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品質管理培訓,主要介紹品質管理的內容、具體要求和標準,以及工作流程,讓員工掌握品質控制與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則,確保產品質量;

  3、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產品知識培訓,主要介紹產品生產工藝、安全技術說明書等,讓員工盡快掌握產品基本知識、工作中應急處理辦法,學會自我防護,確保安全生產。

  4、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操作技能培訓,主要介紹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幫助員工盡快掌握基本的生產操作技能,勝任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職業化素養塑造

  1、介紹職業化的概念,讓員工理解什么是職業化,職業化素養包括哪些內容(人生價值觀、工作思維觀念等),如何進行職業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職業化對公司發展、對個人成長的積極作用;

  2、介紹職業生涯規劃的概念,讓員工掌握職業生涯規劃的目的和實現職業目標的路徑,清楚在公司發展的路徑和方向,幫助員工少走彎路,早日實現職業夢想。

  (六)職業化管理技能提升

  針對現職管理者和儲備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維觀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訓引導: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職業化素養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準確定位自己在組織中的角色;

  2、深刻認識管理者自身職業化能力提升與企業戰略發展的關系,并掌握相關的方法和技巧;

  3、通過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領導能力的提升,推動企業健康、高效率的向前發展。

  三、培訓方式

  員工培訓根據培訓內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況、管理制度、組織架構培訓,采取圖表演示與內容講解相結合的方式,便于員工增強知識記憶。

  (二)業務培訓,采取知識講解、操作演練、師傅帶徒等相結合的方式,讓員工通過親自動手操作盡快掌握基本業務技能。

  (三)職業化素養塑造與管理技能提升培訓,采取幻燈展示、案例講解、分析研討、角色扮演等相結合的方式,便于員工深刻領會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訓職責

  (一)員工培訓由公司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公司基本概況、管理制度、組織架構知識培訓,由公司職能部門負責講授。

  (三)業務培訓中的崗位知識由用人部門負責講解,品質管理知識由品控部門負責講授。

  (四)職業化素養塑造與管理技能提升培訓,由公司辦公室安排相關管理人員或外聘講師負責講授。

  五、培訓考核

  (一)考核內容

  1、出勤記錄

  (1)遲到或早退:提前請假扣2分/次,未提前請假扣5分/次;試用期內的新員工,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即辭退。

  (2)請假:提前請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請假每0.5天扣5分;試用期內的新員工,累計請假達3天扣5分,超過6天即辭退。

  (3)曠會:1次(0.5天)扣10分;試用期內的新員工,曠工1次即辭退。

  2、培訓筆試:筆試測試題實行三選一方式抽選考題。

  3、實操演練:以各崗位工作的實操要求進行實操演練。

  (二)分值比重

  1、生產技術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70分,實操演練10分。

  2、行政后勤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50分,實操演練30分。

  3、銷售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40分,產品送樣或銷售業績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員工于試用期屆滿前進行培訓考核;

  2、在職老員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績應用

  (一)綜合考核成績85分以上為及格。

  (二)試用期員工

  1、試用期屆滿,初試綜合成績低于85分者,試用期延長一個月;

  2、試用期延長一個月屆滿,復試綜合成績仍低于85分者,試用期再延長一個月;

  3、試用期第二個延長月屆滿,再試綜合成績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辭退。

  (三)在職老員工

  1、初試綜合成績低于85分者,一個月后復試;

  2、復試綜合成績仍低于85分者,自復試所在月起的連續六個月內進行再培訓,期間基本工資按80%的標準發放;

  3、在再培訓期滿所在月月底進行再試,再試綜合成績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辭退。

  4、考核成績將作為個人薪資調整標準的重要依據。

公司制度的管理辦法18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全喜公司員工和廠家在焦作業務人員

  三、具體內容

  1、 例會

  時間:每天早上8點,時間約為20分鐘。

  地點:總公司人員在公司會議室,分公司人員在分公司辦公室。 參會人員:所有員工和廠家人員

  主題:溝通解決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分配當天的工作。

  2、 總部周會

  時間:每周一上午8點30到12點。

  地點:公司會議室或者其他指定地點。

  參會人員:各部門經理,主管,以及在焦作沒有出差的分公司負責人必須參加,廠家業務人員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可以參加。

  主題:總結上周的工作情況及安排本周的'工作任務。

  3、分公司和分部門周會

  時間:部門自定

  地點:各自辦公司

  參會人員:各自分公司人員,部門人員

  主題:工作總結和安排

  4、月度會議

  時間:每個月2號,時間為1-3天。

  地點:公司會議室

  參會人員:所有業務相關人員

  主題:匯總上月的工作完成情況及安排分配本月的工作任務。

  5、會議主體

  會議準備:韓總、孫總、鄭濤、孫新

  管理會議:韓總、孫總、李素平、常峰、周小夏、張林、肖靜 銷售會議:各縣分公司經理

  四、會議流程

  1.由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3日前,根據工作報告制度,進行匯報月度

  工作內容。

  2.總經理根據匯報情況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出現一處問題罰款100元。

  3、根據會議記錄政策,每次開周會,月會,都安排人員做會議記錄。

  分公司開會由銷管記錄,其他會議由會議組織者制定人員記錄。(附會議記錄表)

  五、獎罰措施

  1、員工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對無故不參加會議的員工視同曠工處理

  2、 公司鼓勵員工在會議期間多提好的、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建議,對提出能夠促進公司發展的建議并被采納通過的員工,公司會給予獎勵。

  3、經理主管開會遲到罰款50元,除出差以外不參加周會以上會議,(包括請假)罰款100元。

  4、經理,主管組織會議要做會議記錄,如果不能提供會議記錄,視同未組織會議。

  5、每月公司經理主管會議要對會議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每無故減少一次規定會議,經理和主管罰款100元。

  6、如遇不可抗力,出差等原因可以申請延期開會,或者合并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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