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鄉鎮執法人員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0最新鄉鎮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鄉鎮執法人員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衛市持證執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鄉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的具體工作由鄉政府綜合行政執法隊承擔。
第三條: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應當依法取得行政執法資格,領辦行政執法證件。
第四條:行政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須出示行政執法證件,遵守執法人員守則,嚴格依法履行行政職權。
第五條:行政執法人員應按相關主管部門要求,參加統一培訓和考試、辦理注冊登記。對未經培訓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暫緩注冊。未經注冊的行政執法證件無效。
第六條:行政執法人員應妥善保管行政執法證件,不得轉借他人、涂改、復制或者用于其他違法活動。遺失行政執法證件的,應及時向沙坡頭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報告,并及時登報聲明作廢。
第七條:鄉政府綜合行政執法隊應協助區、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及時收回調離行政執法崗位的人員以及離退休人員和死亡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并配合市或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辦理撤銷手續。
第八條:遺失行政執法證件、變更行政執法工作單位或執法類別的,應按照相關主管部門確定的程序辦理。
第九條:對在執法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行政執法人員,除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外,應暫時收回其行政執法證件:
。ㄒ唬﹫谭〞r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的;
。ǘ┐蛄R行政相對人的;
。ㄈ┽咚轿璞滋蛔o違法者的;
。ㄋ模┕室獾箅y行政相對人的;
(五)利用執法權吃、拿、卡、要的;
。┻`反法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造成錯誤處罰的;
。ㄆ撸┏焦芾頇嘞迗谭ǎ斐刹涣己蠊;
。ò耍⿲、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的應辦事項拒絕辦理或者故意拖延辦理的;
。ň牛⿲谭ㄗC件交給其他行政執法人員使用,或者借用其他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執法的;
。ㄊ┻`反執法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一)有其他違法或不當執法行為,需要暫時收回行政執法證件的。
第十條:暫時收回行政執法證件的期限為30天。被暫時收回行政執法證件的執法人員必須下崗培訓,在改正錯誤后,再申請發還。
第十一條:行政執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注銷其行政執法證件:
。ㄒ唬┻`法行為已被人民法院認定構成犯罪的;
(二)被暫時收回行政執法證件三次以上的;
。ㄈ┯衅渌`法行為,不適宜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
。ㄋ模┯斜局贫鹊诰艞l一至十項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
。ㄎ澹┯捎谄渌虿荒芾^續履行執法職責的。
第十二條:被注銷行政執法證件的行政執法人員不得再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十三條:行政執法人員對注銷行政執法證件有異議的,可以向沙坡頭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申訴。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鄉鎮執法人員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規范本鎮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公平、公正執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是指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力及上級部門的委托,對轄區內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法律法規情況實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行政執法的范圍是本級鄉鎮的行政執法。
第四條:行政執法應當貫徹公開公正、合法性、實效性、權責一致和執法過錯追究原則,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五條:本級鄉鎮實施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行為依法接受縣級政府法制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二章: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
第六條:本級鄉鎮負責橋頭鎮轄區內的行政執法工作。
第七條: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方可上崗執法:
。ㄒ唬┲苯訌氖滦姓䦂谭üぷ鞯脑趰徣藛T;
。ǘ┚邆淞己玫恼、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具有勝任工作的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
。ㄈ┙涍^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由縣政府法制辦頒發的相關行政執法證。
第八條:下列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ㄒ唬┎恢苯訌氖滦姓䦂谭ǖ;
(二)因違法或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ㄈ┬姓䦂谭ㄔu議考核不合格的;
。ㄋ模┪唇浶姓䦂谭ㄙY格培訓,或雖經培訓但考核不合格的;
(五)其它不符合行政執法條件的。
第九條:行政執法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O督、檢查管理相對人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
。ǘ┮婪ú樘幈据爡^內的行政違法案件;
(三)對違法行為人和有關人員等進行調查、詢問;
。ㄋ模┎殚、抄錄和復制與行政違法案件有關的文件、資料,向被調查的單位或個人提取有關材料。
第十條: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ㄒ唬﹪栏癜凑找幎ǖ臋嘞、范圍和程序進行行政執法,不得超越權限和范圍執法,也不得違反程序執法;
。ǘ┍仨毻咨票9懿⒁婪ㄊ褂眯姓䦂谭ㄗC件,不得在非執法活動中使用執法證件,不得把行政執法證件借給他人使用;
(三)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和業務知識,掌握行政執法文書的制作要求;
。ㄋ模┲鲃酉虮粰z查、被處罰的單位或個人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ㄎ澹榕e報違法行為的.單位、個人和被查閱、復制的文件、資料保密;
。┏袚h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本轄區內各執法部門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每年對執法人員進行評議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執法人員不得繼續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三章: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本級鄉鎮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受本級鄉鎮紀委對進行執法監督。
第十三條:本級鄉鎮紀委對行政執法人員的主體資格、執法程序、法律法規的適用、法定職責等情況進行執法監督。
第十四條: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方式:
。ㄒ唬┱]勉談話或責令書面檢討;
。ǘ┩▓笈u;
(三)責令離崗培訓;
。ㄋ模┱{離執法崗位;
。ㄎ澹┤∠麍谭ㄙY格。
以上過錯責任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者并處。
第十五條:發現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糾正或者撤銷行政處罰,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一)執法主體不合法的;
(二)執法程序違法的;
。ㄈ┚唧w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錯誤的;
(四)違法處置扣押、查封財物的。
第十六條:執法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并收回其行政執法證件,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嵤┬姓幜P過程中的下列行為:
1、無法定處罰依據和事實依據實施行政處罰的;
2、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處罰的;
3、委托、指派不具備法定條件的組織、人員實施行政處罰的;
4、擅自設定行政處罰或者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
5、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重復處罰的;
6、違反“罰繳分離”規定,擅自獲取罰款的;
7、對當事人進行罰款時不使用專用罰款收據;
8、玩忽職守,對應當予以制止和處罰的違法行為不予制止、處罰的;
9、其他違反行政處罰規定的。
。ǘ⿲嵤┢渌姓䦂谭ㄟ^程中的下列行為:
1、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履行非法定義務的;
2、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經營自主權的;
3、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接受無法定依據的有償服務,或者購買無法定依據的指定商品的;
4、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其他違法執法行為的;
5、違反有關規定,截留,私分、挪用實施行政許可依法收取的費用、罰沒款、征收款,截留、私分、使用、損毀被沒收、征收、征用財物的;
6、違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的;
7、不依法使用行政執法證件的;
8、其他超越法定職權的。
第十七條:執法人員在暫扣行政執法證件期間,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執法人員被收回行政執法證件的,應當調離行政執法崗位,不得再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第四章:培訓
第十八條:為更好的深化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增強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促進我鎮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強化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十九條: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培訓工作以國家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為主題,以制度建設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知識培訓的長效機制,以創新的精神推動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努力建設一支具有較強法治觀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忠實履行法定職責的國家執法人員隊伍。
第二十條:鎮政府要在每年年初制定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培訓計劃,詳細規定培訓時間、形式、重點內容、考核方式等。
第二十一條:鎮全體執法人員要嚴格辦事,堅持學法用法,按計劃參加執法人員培訓和普法考試、執法人員資格考試,不斷增強法律素質。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由武邑縣橋頭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公告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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