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
資源型城市是隨礦產資源和森林資源的開發而興起,并以資源開采為主導產業的城市。在社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曾為國家提供了主要生產資料、巨額利潤和稅金的資源型城市面對世紀之交資源短缺狀況進一步加劇的新態勢,其生存與發展不僅面臨新挑戰,而且直接關系到城市體系乃至區域和國家的持續發展大局。因此,及時研討資源型城市要持續發展問題不僅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一、資源型城市的發展特點與問題
資源型城市是伴隨著資源開發,礦區經濟的發展而壯大起來的,在其發展的不同時期,均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僅以黑龍江省為例,伴隨著煤炭、森林、油田的開發而崛起的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伊春、大慶等6個煤城、林城、油城,其城市人口、國內生產總值占全省城市體系的近1/3,占全省的1/4,在全省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居于非常重要的戰略地位。
但是,資源型城市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城市產業結構偏重,城市增長方式比較粗放,城市布局隨資源開發就近建設而過于分散等特點。
(一)資源短缺條件下資源型城市的社會經濟發展
產業結構單一、經濟增長過分依賴自然資源的產出是資源型城市經濟結構中最重要的特征,而且資源型城市產品結構中初級產品都占絕對優勢。以黑龍江省為例,1990年6個資源型城市主要資源型產品占鄉以上工業產值之比平均62.6%,其中最高為92.6%(七臺河),最低為32.6%(伊春);加上資源加工型產品,平均占鄉以上工業產值之比為75.9%,最高為96.5%(大慶),最低為為58.4%(雞西)。從中可見自然資源在資源型城市發展中的重要性。近年來,由于可采資源日益減少,資源開采難度越來越大,缺乏足夠彈性的資源型城市的產業結構日益顯示出其不合理性,資源危機進一步引發了經濟危困和生態危機(表1)。資源型城市“三危”現象的產生是長期積累的結果。長期以來,我國自然資源的產、供、銷幾乎完全在計劃體制的控制下運行,資源產品的絕大部分被國家幾十年一貫制地以指令性計劃調撥的方式拿走,進入市場的自主權極小。資源無價、原料低價、制品高價的價格體系使資源型城市缺乏足夠的再生產及產品結構更新換代能力,同時也迫使資源型城市加大對自然資源的開采強度,所以一旦自資源開采進入后期,資源型城市必然出現“三危”現象。可見,資源型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所走的是一條既“不持續”也“難發展”的粗放式的發展之路。
表1 資源型城市發展問題分析 問題/三危>總體表現具體表現油城煤城森林城資源危機資源存量狀況惡化,石油資源剩余可采儲量明顯減少,森林蓄積量銳減,煤炭資源面臨枯竭后續夫資源嚴重不足,老油田進入高含水期,開采措施增油效果變差,穩產難度逐年增加煤炭資源枯竭或瀕臨枯竭可開采森林資源數量急劇下降,面臨著嚴重的森林資源缺乏危機問題,森林質量也爭劇下降,蓄積量樹齡比極不合理經濟危困原有單一的城市產業結構適應不了資源漸于枯竭的局面,經濟增長和效益大滑坡,資源生產量難以維系甚至大幅度下調,銷售收入銳減,留利減少,但固定成本逐年增加,后續產業與多元經濟脆弱,就業崗位不足,待業青年和部分老職工退休,逐年增加社會負擔城市人口增加迅速,工業就業壓力沉重,產業單一化,增長緩慢就業壓力過重,城市產業結構過重,經濟發展滯后產業總體發展仍然停留在計劃產品經濟階段上,產業產品結構單一,企業產品結構單一,企業素質差,經濟效益差生態危機空氣污染嚴重,廢棄物污染嚴重,植被破壞,噪音污染也較嚴重,某些疾病發病率死亡率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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