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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7 10:42:03 好文 我要投稿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提高食品廠各部門工作人員對公司生產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及對安全生產的責任心,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思想意識,使廣大職工更加自覺遵守廠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各管理部門,對由于各級人員責任心不強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門內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實施責任追究。

  第三條對公司安全管理實施“以責論處”的工作原則,從公司到公司各部門都應根據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進行管理,對在工作中因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進行責任追究并給與相應的處罰。

  第四條對安全事故及安全隱患的責任追究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責任追究上要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1)公司各部門及科室對公司直接負責,各部門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管及生產部門的班組長直接對本部門直接領導負責,一線生產員工對所在的班組基層管理人員負責。

  (2)當公司部門內部存在安全隱患,需公司其他部門配合時,該部門應當提出書面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經公司領導同意安排后,交與其他部門配合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如出現對安全隱患不重視或未及時解決,而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配合解決的部門同事故發生部門承擔同樣的責任。

  (3)公司每年同各部門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公司各部門內部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責任書簽訂后,統一由公司存檔保管。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全體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

  第三條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組織職能部門對各部門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匯總,考核各部門對安全落實情況并負責定期通報。

  第四條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有針對性開展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內容翔實、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第五條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各車間及班組長組織實施,并由當班班長認真填寫安全活動記錄,做好保管、存檔。

  第六條安全教育培訓形式與內容。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員工必須經過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司爐工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崗位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技術培訓。

  第七條安全生產的經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員工入職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及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的同時,還必須把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并根據接受教育對象的不同特點,采取多層次、多渠道和多種方法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多種多樣,應貫徹及時性、嚴肅性、真實性,做到簡明、醒目,具體形式如下:

  (1)車間入口處的安全紀律牌。

  (2)舉辦安全生產培訓、講座、報告會、事故分析會。

  (3)建立安全保護教育室,舉辦安全保護展覽。

  (4)印發安全保護簡報、通報等,辦安全保護黑板報、宣傳欄。

  (5)張掛安全保護掛圖、宣傳畫、安全標志和標語口號。

  (6)舉辦安全保護文藝活動,放映安全保護音像制品。

  (7)做職工安全生產思想工作。

  第八條安全培訓效果檢查。對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效果檢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檢查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制度及安全教育內容。

  (2)檢查新入職員工是否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3)檢查變換工種時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檢查工人對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熟練程度。

  (5)檢查各部門管理人員的年度安全培訓內容。

  (6)檢查專職安全員的年度安全培訓及考核情況。

  第三章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了及時檢查和揭露在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隱患,預防和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安全檢查有序、高效的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檢查范圍:食品廠各部門,以車間、倉庫等部門為檢查重點。

  第三條安全檢查內容:

  (1)查有無進行三級教育。

  (2)查各類設備操作規程有無進行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車間員工有無存在違規操作行為。

  (4)查各類設備的防護設施及線路有無老化現象。

  (5)查防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內。

  (6)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全及正確保用。

  (7)查是否存在電線亂拉、亂接的現象,是否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8)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9)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四條安全檢查形式:

  (1)經常性檢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2專業性檢查(如設備操作、規章制度、電器設備等)

  部門自我檢查:

  ①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邊環境衛生、通道暢通等。

  ②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毒性等。

  ③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種使規定、操作方法等。

  ④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電器設備是否整潔完好,線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⑤其它防護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防護用呂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四條安全檢查要求:

  ①公司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每月進行一次部門安全檢查,由部門自發組織,每周進行一次,并形成檢查記錄,班組檢查,每天進行一次,并形成檢查記錄。

  ②每次檢查通報的安全隱患,都必須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逐一安排落實,并按期跟蹤復查、考核,同時建立好臺帳。

  第四章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條目的為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最大限度地減少職工傷亡和經濟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安全事故分類:人身意外傷害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來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竊安全事故;

  原則:救人第一,減少損失,合理安排,保障生產。

  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作好善后處理工作。

  (1)人身意外傷害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要立即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及事故嚴重程度采取相應措施,觸電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展開現場緊急救護工作,出現昏厥情況的,要進行人工呼吸;機誡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機器運行,造成外傷的要立即進行應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時報告當值車間主任,車間主任報主管領導和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安排車輛并協同生產負責人將受傷員工送至臨近醫院救治,暫時找不到車輛時,要立即撥打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療的,要安排好陪護人員,并通知其家人,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作好理賠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災事故:若公司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應急性撲救,火勢過大時,要及時撤離,并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上報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在接到報告后,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組織人員疏散、救火及各類財產的轉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并上報廠長,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救護,先做臨時性包扎或止血,同時安排車輛,送臨近醫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的,安排人員陪護,并通知其家人,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作好理賠的前期工作。廠長及部門領導要速度趕到現場,組成臨時指揮小組,全面組織救護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員工在公司內(或公司附近)出現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領導,由主管部門領導上報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同時受傷人員不可隨意活動,以免傷情擴大,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組織搶救,作好善后處理工作,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并上報廠長。

  (4)外來暴力害事故:若發生外來暴力事件時,公司每一個員工(包括保安人員)都有權力將之驅出廠外(不排除使用武力),并上報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由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上報廠長,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配合公安機關作好調查處理工作;若有人員傷亡時,辦公室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人作好及時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

  (5)重大失竊安全事故:若公司發生重大失竊安全事故時,失竊部門要立即上報部門負責人,同時保護好現場,部門負責人上報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上報廠長,在確定并非內部人員所為后,撥打110電話報案。公司辦公室(或夜間值班經理)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配合公安部門作好有關調查取證工作。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2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與安全標準化工作接軌,同時,也使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有詳細記錄,以備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門及生產部門,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活動、產品和服務。

  職責者

  安環部、人力資源部、各車間及管理部門。

  管理細則要求

  企業應建立包括安全組織、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隱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等七類資料的安全工作臺帳。基層單位和班組應設安全活動記錄,提倡實行微機管理。

  安全組織臺帳

  記錄相應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成人員名單、消防工作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納入臺帳備查。

  記錄從安全領導小組到班組的安全組織網絡組成人員名單。

  安全會議臺帳

  安全會議臺帳主要記錄本單位召開的各級安全會議資料,尤其是對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的傳達、學習貫徹情景。

  安全會議臺帳應設由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召集單位和主持人、與會單位和人數、會議資料以及處理結果等欄目。

  安全教育臺帳

  企業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管理人員、安環部各級領導、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情景。

  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記錄領導及員工安全教育、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崗位安全操作、應急預案的演練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安全教育臺帳應至少設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課資料、地點、時間、考試成績及授課人姓名等欄目。

  安全檢查臺帳應至少設有檢查日期、檢查資料、受檢部門、發現問題、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檢查人簽字等欄目。

  隱患治理臺帳

  凡發生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記錄。

  事故隱患治理臺帳應設有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計劃治理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及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景。

  事故臺帳

  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應建立相應的事故臺帳,記錄本公司所發生的事故。

  事故臺帳應設有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時間、事故類別、事故概況、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情景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登記表。

  基層單位的事故臺帳應包括發生在本單位或當事人屬于本單位的各類事故。

  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應設有考核項目(資料)、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景、考核部

  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安全活動記錄按《安全培訓教育制度》要求,記錄單位和班組的安全活動開展情景。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應認真填寫、保管安全臺帳;同級主管安全的領導應定期檢查并簽字。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3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3.聘用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明,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運輸。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無違章操作,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應急預案、相關法律法規和會議精神的學習和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司機是否帶病或疲勞駕駛,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應定期體檢和心理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排除隱患。

  5、裝載貨物時,必須檢查超載和危險品等。,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6.不定期檢查司機和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檢查和糾正車輛和辦公室的消防設備、電路和車輛部件。

  9.對不及時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0、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檔案,總結經驗,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討論新技術的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

  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受傷者的外傷應立即包扎止血,骨折應根據骨折部位就地取材,并轉移到安全地帶,死者也應轉移到安全地帶進行妥善安置。積極協助

  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升級,最大限度減少傷害。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

  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向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一旦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和指揮。

  2.報告:遇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遇異地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并完成交通部門交辦的其他運輸任務。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4

  為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實現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和諧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各項目部對項目的安全生產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3.2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分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三級最低。

  3.3相關方:與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3.3資源: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4.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322號)。

  4.3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175號)。

  4.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xx〕133號)。

  5.1公司及各項目部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項目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安全監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理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等。

  5.4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報批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事故報告查處制度、安全生產持續改進制度等。

  6.1.1目標: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6.1.2主要控制指標:職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職工因工千人重傷率0.45人。

  6.1.2.1考核范圍為單位在職職工、簽訂用工合同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6.1.3考核辦法按照公司年初與各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6.1.4公司及各項目部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對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獨立承擔主體責任。應保障職工職業健康,杜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傷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項目部的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和職能,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控制指標及考核辦法。

  6.2.1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部門職責分工,公司原則上由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工作。

  6.2.2各項目部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設置和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6.2.3各項目部應建立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2.4公司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公司及各項目部應主動接受政府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

  6.2.5.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6.2.5.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2.5.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2.5.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2.5.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查、檢查。)

  6.2.5.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6.2.5.8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公司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調研,總經理辦公會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6.2.5.9把安全生產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把安全生產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向好。

  6.2.5.10公司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干部培訓內容,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體學習,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6.2.5.12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組織制定領導班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進行公示、檢查和考核。

  6.2.6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6.2.6.1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6.2組織或者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2.6.3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2.6.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2.6.8公司及各項目部要積極主動向屬地政府及業務對口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6.2.6.9負責建立安全管理對象目錄清單,明確各項目部安全管理對象及重點,明確職責,并制定安全監管重點內容。

  6.2.6.10負責牽頭的職業健康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健康相關制度,并監督、指導各項目部依法開展職業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產投入與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二十四節:“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節“安全經費管理制度”。

  6.3.2各項目部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各項目部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3.3各項目部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6.3.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6.3.5公司對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并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中增列相應項目及費用。

  6.4.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的識別和獲得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五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識別獲得管理規定”。

  6.4.2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詳見本體系文件“第六章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匯編”。

  6.5.1具體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詳見本管理體系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規程”。

  6.5.2各項目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修訂、變化情況,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安全檢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6.5.3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安全內業資料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項目項目部按要求進行歸檔,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簽、細分標簽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檔案管理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

  6.5.4.1.1.2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安全專監資格審查、批復及備案記錄;

  6.5.4.1.1.3下發、轉發或批復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安全專項方案等;

  6.5.4.1.1.4各項安全檢查臺帳、記錄、通報和整改閉合資料;

  6.5.4.1.1.5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審核、計量支付資料;

  6.5.4.1.1.7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報表及相關事故處理資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6.5.4.1.2.3審查批復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6.5.4.1.2.4安全管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6.5.4.1.2.5安全管理臺帳(包括安全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管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視記錄、安全管理月報;

  6.5.4.1.2.7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設備臺帳等報備資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6.5.4.1.3.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責、責任狀。

  6.5.4.1.3.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5.4.1.3.6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6.5.4.1.3.7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6.5.4.1.3.8特種設備登記、使用臺帳及有關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

  6.5.4.1.3.9作業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6.5.4.1.3.10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6.5.4.1.3.11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復查等記錄。

  6.5.4.1.3.12安全日志、電工巡視記錄。

  6.5.4.1.3.1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6.5.4.1.3.14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6.5.4.1.3.15主要風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6.5.4.1.3.16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6.5.4.1.3.17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或記錄。

  6.5.4.1.3.18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6.5.4.1.3.20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6.5.4.2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收集和管理。項目部安全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6.5.4.2.1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崗位責任、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專項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組織機構及具體的人員安排。

  6.5.4.3.4施工風險識別和評價,所有危險緊急狀態及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危險因素采取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礎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應結合施工工藝、工法進行編寫,編寫應詳細、明確,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單位在編寫施工技術方案時,應考慮施工中危險因素,并針對其編寫相應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

  詳見本章“第二十八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管理制度”。

  6.5.4.5.1開展崗位危險預知活動。分析現場工序中危險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險防范措施,對各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5.4.5.2規范班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業為重點,通過對班組施工技術交底、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規范班組施工安全生產。

  6.5.4.5.3實施重點控制。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項目部應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危險源處于受控狀態。

  詳見本章“第十五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驗收制度”。

  6.7.1整改復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在整改期限后及時復查驗收,按《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填寫復查驗收情況。

  6.7.2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閉合,不得缺項。

  6.7.3對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經監理單位驗收后,及時反饋。

  6.7.4.1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項目安全副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參與。

  6.7.4.2交叉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

  6.7.4.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驗收。

  6.7.4.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6.7.4.5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后,報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6.7.4.6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會同安全員及現場監理共收。

  6.7.4.7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自驗合格后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工程師驗收。

  6.7.4.8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基礎上,報請業主或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驗收(特種設備還需報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檢測合格,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支架;吊籃架、挑架、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整體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電梯;塔吊;臨電設施;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30m3/h以上的攪拌站;架橋機;路塹開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護設施;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6.7.4.9.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6.7.4.9.2腳手架、滿堂支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資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資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8.2.1安全文化建設涵義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標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觀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保護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實現人的價值。

  6.8.2.2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項目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產。

  6.8.2.3.1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是:通過灌輸滲透“以人為本、規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體項目部逐步形成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遵章守紀、規范操作的安全行為文化;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文化教育體系和安全生產防線。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標,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規范安全教育體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網絡,實現本質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新技術,保護員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風尚和道德規范,規范安全行為。

  6.8.2.3.2.7塑造企業安全理念,樹立項目安全形象。

  6.8.2.4.1要開展試點,分類建設,有序推進。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6.8.2.4.2要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意義及重要性,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步驟及實施方法。同時通過開展安全圖板展示和教育等競賽活動,吸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傳播。

  6.8.2.4.3根據安全文化建設的不同要求,采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識,規范各類人員的行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煉,通過各種媒體和各種形式進行學習宣傳,要結合自身案例,進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腦入心,融于行動,形成統一的價值取向。同時,要自覺遵守和踐行安全理念,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行為。

  6.8.2.4.5要建立完善適合項目實際、責任明確、覆蓋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結合、獎懲嚴明、各層次有效監督的勞動保護監管體系。要嚴格按照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整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從嚴抓好制度的落實。

  6.8.2.4.6通過不斷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爭創文明施工、行為規范的操作環境。要通過文化建設,展現安全文化的內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建設氛圍。

  6.9.1各施工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職民工駐地建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9.2各項目部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施工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認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強對參建各方(承包、咨詢、供應等)的安全管理,對其資格審查、選擇、安全生產合同簽訂、施工作業過程、技術咨詢服務過程、提供產品等進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應對統一施工作業區域交叉作業各方進行協調、統一進行安全生產管控。

  6.10.3公司及各項目部不應將相關施工、咨詢、服務等工作委托給不具備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與有合同關系的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詳見本章第二十節、第二十二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

  各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生產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指標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進行檢查考核。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5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為了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明確企業管理層和各級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義務,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可持續發展。

  二、制度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包括董事長、總經理、部門經理、技術人員、生產工人、外包人員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釋和審批應嚴格按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相關政策要求的.程序進行,經總經理審批后正式頒布后施行。

  四、相關法律法規

  本制度制定應符合以下法律法規的要求: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內容

  1.安全生產方針

  企業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方針,并在公司內部公示,宣傳和落實。

  內容包括:確保員工安全、保護生產設備、優化生產工藝、全面預防事故、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管理機構設置與職責

  企業應當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和規模,確定相應的機構設置和職責。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企業應當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員工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內容包括: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監管、安全警示標識、安全隱患處理。

  4.安全生產風險評估

  企業應當進行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對各個環節進行風險評估和管控,并定期檢驗、評估、修正。

  5.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企業應當制定并修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開展組織演練,保障生產安全。

  六、責任主體與責任追究

  1.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制度的實施負總責任。

  2.企業安全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生產整體規劃、組織指導、及時發現問題、掌握安全質量動態。

  3.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完善內部安全制度。

  4.全體員工應當嚴格遵守安全制度,使用防護措施,嚴格操作規程,如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制度的演練和修改,應當由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同其他負責人共同制定,在實際運行中不斷完善和提高。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6

  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79號令《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條 凡是在轄區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國內銷售的),必須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條 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質量規定,滿足保障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第三條 對從事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必須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并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后,方可出廠銷售。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審報告.

  第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

  第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要求,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企業購銷記錄、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與食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資料。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檔案應當保存3年。

  第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產品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和檢驗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設備和場所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并建立臺帳,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輔材料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必須選購獲證企業的.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情況和國家要求備案的其他事項報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采用科學、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

  第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依據企業標準生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食品的,其企業標準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質量安全指標.

  第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的檢驗能力,取得從事食品質量檢驗的資質.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還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安全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經校準滿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內方可使用。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并按規定必須實施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的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與檢驗、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鼓勵企業獲取質量體系認證或HACCP認證,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 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預包裝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裝。用于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安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具有標簽標識,食品標簽標識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第十四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能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嚴禁下列行為:

  (1)違反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產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3)以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生產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4)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偽造食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6)生產和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7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由操作人員每天使用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檢測人員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檢測人員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一)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三)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部門,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 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二)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三)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辦公司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四)整改后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公司負責人以及各安全責任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職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二)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三)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四)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五)公司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三)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到廠區各處巡查。

  (四)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二)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10米。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

  (三)安全組在批準危險作業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批準危險作業。

  (四)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器等,以備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五)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八)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九)對未批準危險作業而進行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四)現場排水要有前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五)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六)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八)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九)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十)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二)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三)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四)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五)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六)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七)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八)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九)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十)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十一)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十二)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一)公司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二)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五)年終結束,匯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十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二)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三)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十二、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應提前申請報公司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三)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四)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五)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六)臨時用人部門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辦公室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臨時工工資內扣除。

  (七)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三、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發生所在部門負責人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三)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公司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四、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二)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三)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四)對于事故責任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各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工作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十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

  2、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備好滅火器材,結束作業后即時放回原處,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裝費用,如若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四)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五)節假日現場加班時的動火作業,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六)未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動火作業,擅自動火作業者,公司人員予以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施工單位則處以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后再施工。

  十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十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安全生產小組對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二十、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設備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二十一、公司勞動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勞動保護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對塵毒有害物質的防護。

  2、職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

  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

  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賠償辦法

  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 賠償費

  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后,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補發。

  二十二、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備檢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規范,特制定本制度,該制度適用于公司儀器設備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二)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三)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四)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五)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六)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七)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八)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九)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十)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十一)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設備帶壓不拆;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設備高溫過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十五)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十六)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十七)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8

  一、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員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本制度的單位: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

  2、本制度的起草單位:企業安全部

  3、本制度的征詢單位:企業職工代表會、工會、團委。

  4、本制度的審批單位:企業領導小組。

  四、制度名稱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度內容

  1、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責任明確,制度規范,以達到預防、控制、減輕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證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企業正常經營活動。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所有員工。

  3、責任主體。企業領導班子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負有核心責任,全公司員工都應該有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4、執行程序。在公司的各個崗位都應該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嚴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各項安全管理職責,警惕各種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及時報告或處理。

  5、責任追究。對于安全生產工作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規定的人員,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追究。

  六、法律法規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以上法律法規均是國家相關規定,企業應嚴格遵守并貫徹實施。

  七、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企業領導小組。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修改,應經企業領導小組批準后,正式實施。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9

  第一節:安全管理制度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編制分部分項工巢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從而保證作業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范、規程和標準;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4.監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定指示并監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勞動保護法規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務勞動鑒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中存在的重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映。

  9.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  3.嚴格貫徹執行新建、改建、擴建、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不違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章作業,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及時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三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及有關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行,公司安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督執行。

  5、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收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家閱讀與參考。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其作用是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托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舒范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范、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么做“,而“為什么要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布后,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么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抵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于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喳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通過檢查,了解執行情況并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范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于知識、經驗的局限,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6、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業,安全生產永遠是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如何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等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一起來看一下吧。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詩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周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10

  一、目的

  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規范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以明確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

  三、制定程序

  1.確定安全生產委員會,并成立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

  2.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會議審議并通過,報批公司領導正式印發執行。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命名: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范圍: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工作。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目的:規范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

  1)公司領導必須確立安全生產工作的`最高責任者,領導配合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

  2)各部門應當結合自身特點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各自的職責。

  3)各員工應當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積極發現并上報安全生產隱患。

  5.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責任主體:

  1)公司領導層對于企業整體安全事項,負責領導和決策

  2)各部門的經理、主管負責本部門內的安全事務。

  3)員工各自負責本職工作安全事項。

  6.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執行程序:

  1)企業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投入足夠資源,建設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部門分管領導為本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組織實施。

  3)員工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積極發現并上報安全生產隱患。

  7.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1)對于未能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員工,將依據企業規章制度進行懲罰。

  2)對于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將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進行懲罰。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11

  一、企業安全生產職責

  1、企業法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總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5、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6、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8、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9、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檢測、監控。

  10、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11、安全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定定期進行技術檢測檢驗。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責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進一步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如下:

  1、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并經設備負責人許可方能上崗作業。

  2、作業員必須做到“三緊”、“三不”、“一注意”:三緊:衣著緊身:緊腰、緊袖;三不:不系領帶、不戴手套、不戴手飾;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體是否有松動或脫落跡象。

  4、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5、開料機更換鋸片時,必須鎖緊螺絲,弄清鋸片的旋轉方向,切勿反裝。

  6、操作鑼機必須注意,主軸的旋轉方向,正確選用切,削刀具、刀頭鎖緊、螺絲必須加上保護墊及螺桿。

  7、機器設備啟動前必須了解電源是否正常,并在機器最高轉速時方可進行作業;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作業。 8、機器設備表面及工作臺面不得放置雜物。

  9、落地風扇必須平穩放置,遠離作業崗,轉動時風扇嚴禁移動。 10、危險性較高的`工作崗位作業員勞動強度不可超過11個小時。 11、操作人員要熟悉本機臺的所有安全防護裝置,熟悉設備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打火機等)進入生產區域或禁煙區。 13、酒后嚴禁上崗,因患病或服藥而影響身體狀況者嚴禁上崗。

  14、領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嚴禁在砂磨設備上磨金屬材料,防止火花進入吸塵管道造成火災。

  16、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拆開與維護操作無關的配電系統、設備零部件。

  17、嚴禁設備超寬、超高、超厚、超重、超負荷使用。

  18、冷壓、熱壓機設備嚴禁邊上升(或下壓)邊送取板,嚴禁把手伸入其間,以免事故發生;立銑設備在小工件加工時采用工裝設備。

  1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用大功率超線路負荷電器設備。

  20、嚴禁使用帶有安全隱患、裸露接線板或電動工具。

  21、清潔機器必須要機器停止,電源關閉的情況之下方可作業。

  22、發現設備異常或有其它危險因素,應立即停機或采取相應緊急措施,并向設備維修人員匯報。

  23、機修人員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對機臺安全裝置,運輸設備(包括電梯)進行一次檢驗并做好記錄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對排塵(風)系統進行清掃、檢驗。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由安全主任(匯同機電人員、各部門主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工作并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做好記錄(安全檢查表)上交總經理;各部門針對各自安全隱患必須第一時間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位。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12

  第一條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時間應相對固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對象為單位領導,部門經理,班組長等。

  第三條會議主要資料有:

  (一)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各種文件精神;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上月例會工作任務完成狀況總結,含采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三)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四條參會人員須做到:

  (一)按時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同時上報主要工作任務狀況的文字材料。

  1,匯報工作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文字材料1000字內。

  (二)認真聽會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本。

  (三)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狀況,須向單位負責人請假。

  第五條遵守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務必提前10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開會時務必將手機設置為關機或震動狀態:

  第六條安全生產例會工作資料,完成任務狀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資料,與相關人員獎金掛鉤。

  第五條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13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完善和規范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明確各級管控職責,增強事故防控能力,降低安全風險,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風險管控的職責、風險辨識和評估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大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范。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科學評估、分類分級、分級管控”的原則,實行差異化、動態化管控。

  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各分管副總經理、各部門和車間及班組負責人組成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

  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協調制定和修訂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工作內容、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管控措施及績效考核等工作要求,提供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資金和物資及人力等資源保障,督查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理的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5.2.2.1負責組織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組織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領導機構,發布授權命令。

  5.2.2.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審批、發布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2.3負責組織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負責公司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或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或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或具有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9人(不含9人)以上的,或經風險評價確定為最高級別風險的等重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5.2.2.4負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2.5負責組織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查車間、部門以上級別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審批對外發布的風險公告。

  5.2.3.1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

  5.2.3.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組織、協調制定或修訂、審核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5.2.3.3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分管職責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組長進行重大風險的管控,負責較大風險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較大風險控制措施。

  5.2.3.4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職責范圍的下級部門或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下級部門或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2.3.5協助組長組織、協調制定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審核、研判車間、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的內容,組織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組長審批對外發布。

  5.2.3.6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審核和上報。

  (1)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具體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

  (2)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負責編制或修編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

  (3)負責定期進行公司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制作企業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逐級上報。

  (4)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與部門內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部門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負責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并報副組長審核上報。

  (6)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7)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

  (8)負責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9)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1)協助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部門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廠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廠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廠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廠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部門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部門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公司進行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部門的一般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部門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公司簽訂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狀,與廠各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審核、研判、上報本部門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車間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班組的風險管理活動,組織本班組的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協助車間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班組的低風險管控,組織制定和審批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3)負責與車間簽訂本班組安全生產責任狀,與班組各崗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召開班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布置生產任務,告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督促和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及佩戴情況,檢查崗位風險告知卡的佩戴和掌握情況,講解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組織審核、研判、上報本班組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1)協助車間和班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的相關工作。

  (2)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評估活動,協助班組進行一般以上風險的管控,負責本崗位的低風險管控,負責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4)參加班組組織的班前安全生產例會,接受生產任務,了解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和職業危害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相關應急措施等安全生產相關內容,負責檢查本崗位的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供輔設施、原材料等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填寫、上報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度和責任制、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制度、風險報告和公告制度,并組織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組織修訂相關制度并及時發布實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進行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訂及評審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組織機構、人員或職責等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修訂相關制度,并做好相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6.1.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每年進行一次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當法律法規規范和標準提出新的要求,或公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危險源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組織制定和審核、審批較大以上風險控制措施。

  6.1.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根據領導小組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要求,具體負責公司的風險辨識工作,獲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編制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確定風險級別,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制作和填寫企業安全風險清單,協助公司較大以上風險的管控,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控制措施。

  6.3.1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風險管控職責,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并制定、審核、審批風險控制措施。

  6.3.1.1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重大風險(紅色)的管控,審批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重大風險、較大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2 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組織和實施較大風險(橙色)的管控,審核重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組織督促檢查較大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實施一般風險(黃色)的管控,審核較大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4采購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5財務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6質量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7技術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廠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8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9設能部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0制芯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1鑄一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2鑄二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3清理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4維修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5設計制作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6模具加工工段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1.17物資庫房負責組織和實施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黃色、藍色)的管控,審核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審批低風險的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部門一般以下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2班組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班組低風險(藍色)的管控,組織制定和實施本班組及各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督促檢查本班組低風險管控的職責落實情況。

  6.3.3崗位負責本崗位的風險辨識和低風險管控,落實本崗位低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分級管控應遵循風險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對于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作業活動應重點進行管控。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6.5.1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

  6.5.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編制風險報告、公告制度,制作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明確各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研判的內容及風險報告的流程和方式方法,收集、匯總、研判車間(工段)、部門以上級別上報的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填寫公司級安全風險防控可靠性報告單和風險公告,報副組長審核上報,由組長審批公告。

  6.5.3公司在各部門(工段)門口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和公告欄,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負責組織實施風險分級管控的教育培訓。每年對公司全員進行安全風險知識為主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每名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風險的基本特征及防范、應急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公司構建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工作的總結及材料上報、歸檔工作。

  各級、各部門結合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風險分級管控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的匯總和上報,并對本部門的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績效考核。

  各級、各崗位風險分級管控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并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大全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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