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培訓機構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
為規范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準發放。
8、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9、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辦理辭退手續。
12、員工與學校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準后辦理辭職手續。
14、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
15、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臺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1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
(三)、獎勵
1、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學校審核
3)校長批準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2
1、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應到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建立合同關系,以保證產品質量。
2、在采購定型包裝食品時應注意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采購人員在采購時,應對食品進行必要的'感官檢查,食堂不得外購熟食制品。
3、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1)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狀況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質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蟲、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
(4)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
(6)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
(7)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過保存期限的。
(10)為防病等特殊需要,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市人民政府專門規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使用的添加劑、農藥(殘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衛生規定的。
4、在驗收食品、食品原輔料時,應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貨方索取同批產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在驗收有定型包裝食品時,應注意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
5、驗收人員在驗收食品時,除注意嚴格按照以上條款執行,同時還要填寫好食品驗收登記表。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3
為加強學員管理,維護學校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安全,提高培訓質量,對學員管理制定的制度如下:
一學員報名:報名時必須提供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三份),近期一寸白底彩照(20張),醫療部門體檢證明(一份)。填寫文字和電子《學員登記表》,寫清身份住址、電話、網址、郵編。學員對其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實性負責。
二報名須知:學員報名時須知道應提交的`手續、所學車型、培訓費用、培訓學時、培訓內容、考試科目、結業時間、考試難度、應掌握知識,學員簽字確認。
三培訓協議:學員與學校雙方同意,簽定培訓協議書,交費后生效,校方發給學員《學員證》,并建立學員學籍檔案。
四學員培訓:學員持〈學員證〉,教務處辦理培訓登記,發放學員培訓ic卡,學員憑〈學員證〉、〈 ic卡〉預約培訓,學校按照〈教學大綱〉規定學時,完成培訓任務。要求理論學習一天不超過6小時,術科不超過4小時。
五學員檔案:學員與學校簽定培訓協議,交費后,學校建立文字和電子檔案,專人管理保存四年以上。
六學員紀錄:1學員持〈學員證〉、〈ic卡〉培訓,無證無卡不培訓2學員嚴格遵守請假銷假制度,要求學員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3學員嚴禁酒后學車4學員嚴禁私自啟動或開車5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戴墨鏡練車6遵守安全訓練規定,按規定上下車,嚴禁跳車或車未停穩而上下車7嚴禁車內打鬧8愛護財物,電腦,模擬器,多媒體,電磁板等,如有損壞,要予以賠償9預約培訓,按約到校,撤約提前,若無簽退不得離校。遲到半小時將按違約處理10學員ic卡不準丟失11訓練、修車、加油要保證安全。注意防火12要求文明練車,夏季不準袒胸露背13保持宿舍干凈衛生,物品擺放整潔14尊敬師長,服從管理、團結同學,刻苦訓練。
七學籍管理:1報名交費后,學籍建立2學員結業前隨到隨學,憑學員證和ic卡預約培訓3學員因其它原因退學的,填寫退學表,校長審批,按規定退還剩余學費,學籍自動遷走4因學員違反規定、情節惡劣、造成學校重大損失或影響的,勒令退學。學費不退,學籍注銷。 5學員因上學、參軍、學籍保留、學費不退。放假或退役后仍可學習6學員因涉及判刑,學籍自動注銷7學員取得〈結業證〉后,學籍期滿結束。但檔案保存四年以上。
八學員結業:學員培訓結業,進行結業考試,考試合格后,發給結業證。不合格者不準發給結業證。繼續學習培訓。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學校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學校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學校各部門及員工對學校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學校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現金管理,建立健全現金收付制度,嚴格執行現金結算紀律,對現金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現金使用范圍:
1.員工工資、獎金、津貼及勞保福利費用;
2.出差人員差旅費;
3.采購辦公用品、零星備件或其他零星開支;
4.業務活動的零星支出備用金;
5.確需現金支付并經董事長書面同意的其他開支。
二、現金收付原則:
1.收付現金必須根據規定的合法憑證辦理;
沒有按照《資金管理審批制度》審批簽章的,財務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購買物品,需借用現金時,按照《員工借款管理》的規定辦理。
3.出納不得擅自將學校現金借給他人或其他單位,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或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將學校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董事長書面許可除外),不準保留帳外公款。
4.出納不準白條頂款,不準墊支挪用學校資金。
三、現金收入和支出:
1.不論何種來源收入的現金,應于當日全部送存學校指定銀行賬戶。
2.支付現金,應該從備用金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提取,學校任何員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項開支,嚴禁坐支現金。
3.學校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學校的現金收入,在取得現金收入后應及時上繳財務。
4.支付現金在1-5萬元的,經辦人必須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財務部門;
5-10萬元的,經辦人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財務部門;
10萬元以上的,必須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財務部門;
事先未通知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業務(學校緊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項例外)。
四、現金報銷時間規定:
1.購買物品借用現金應在購貨驗收入庫后2個工作日內報銷。
2.出差人員所借現金必須在出差返回后5個工作日內報銷。
3.員工向學校的借款在年末應全部還清,如不按時還清借款又不向財務部書面說明原因的,財務部有權直接從借款人的工資中扣除。
五、庫存現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學校2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禁止超過限額備用金。
2.辦理現金業務,須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結賬,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結出庫存現金賬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實地盤點數核對相符。
3.財務人員必須每日核對庫存現金,保持賬款相符,如發生長短款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查明原因后按照董事長審批簽章后的書面處理意見進行處理,不得擅自將長短款項相互補抵。
4.財務每月末必須定期對庫存現金情況進行清查盤點。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帳外資金等違法違紀行為。
5.現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現金要用保險柜,保險柜鑰匙要由專人保管。
六、處罰:
1.對違反本制度照成學校損失的,視其情節嚴重,結予處罰,并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當事人責任的權利。
2.凡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沖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存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報銷的,除給有關人員處罰外,分別給予違紀金額20%的罰款。
第三章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學校發生的一切收付款項,除第二章規定的可用現金支付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二、銀行預留印鑒應分別保管。
三、為隨時掌握銀行的收支和結存情況,合理組織貨幣資金的收入,按各開戶銀行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序時核算。
四、財務人員應定期到各開戶銀行收取銀行結算憑證,對所有的.銀行結算憑證必須進行嚴格審核,以防止和杜絕挪用、貪污等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并每月末核對銀行存款余額。
第四章資金管理審批制度:
一、日常管理費用的管理所有費用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學校,可以電話和短信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一)業務審批流程:經辦人提出申請——→分校執行校長核準——→財務審核——→董事長審批——→財務付款(二)業務范圍: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等1.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規定:(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汽車大修須經行政部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領導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有效票據進行費用報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3)汽油費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辦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4)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報銷。
2.學校辦公用品、學校聚餐費用等由各分校采購管理,學校制定預算。
(三)辦理標準1.經辦人要求財務開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學校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證明并經學校領導批準。凡是支付現金,必須取得收款方現金收據,如果收款方是個人,須取得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收條。
2.涉及采購、應酬等費用,須提前作預算申請并經學校領導批準,無審批單財務不予報銷。
3.所有關于日常管理費用的報銷,超過會計年度(指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發生的費用,學校不予進行報銷。 5.費用報銷時間一般定為每月25日報銷,緊急購買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項不受此時間限制。
6.一般費用報銷小于1000元可以現金結算,大于1000元通過銀行(包括支票、網銀)結算。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現金支付,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財務與銀行預約后才能報銷。
7.在工作中所產生的各類日常費用必須憑發票報銷,所有原始單據不得丟棄。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取得對方有經稅務同意的證明以及學校領導的批準。
8.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籠統名稱一律附銷售清單)、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須正確無誤。辦公費用和勞保用品報銷發票后面必須附送貨清單或明細。
9.報銷費用、付款或轉賬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用款申請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辦公費、通信費、招待費等)和部門分類、分次、分頁粘貼(粘貼不能超出紙的范圍,不能整疊粘貼,一張張分散整齊貼好),并具體填寫摘要,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
二、員工借款的管理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支單”。“借支單”分備用金借款和專項借款。
1.“借支單”留財務部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借款人,備用金借款員工原則上在每年年底25日前須還清備用金借款。
2.支票領用必須在支票頭上簽名確認,“借支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學校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支付。
第五章財產管理制度:
凡學校購入的運輸設備、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其余作為低值易耗品。 1.學校財務部負責學校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監督。
2.學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學校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3.行政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學校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學校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學校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4.財產的清查、盤點(1)學校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 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2)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必須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盤點一次,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作相應會計處理,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學校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年度、月份、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由會計歸檔保存。
3.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負責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4.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5
為加強機構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機構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機構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機構管理制度大綱。
一、機構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機構章程,遵守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機構倡導樹立“我為人人”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機構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機構發展的事情。
三、機構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教學水平,不斷完善機構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機構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機構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師資隊伍。
五、機構鼓勵員工積極參與機構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機構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機構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機構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機構紀律,對任何違反機構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十、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
十一、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核對檢查。
十三、負責人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四、未經領導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十五、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十六、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機構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機構保密事項。
十七、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八、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十九、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二十、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二十一、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二十二、為樹立和保持機構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機構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二十三、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大方得體。不著奇裝異服,在單位內應用普通話交流,辦公室內禁止吸煙,禁止講臟話和吹口哨等行為。
二十四、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二十五、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二十六、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二十七、其他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二十八、各教師嚴格落實回訪制度,每月至少兩次,及時把學生的情況通過書面通知反映給家長,堅持以學生為本,以質量為本的原則。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學校董事會同意,本學校制定資產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訓學校資產是指學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1、流動資產是可在一年以內變現耗用的資產,如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或暫付款、庫存(為開展教學和其他活動中耗用而儲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量未達到規定價值,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學校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權、聲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二、建立和健全財產總帳以及各分類帳,由會計統管。對購入、調入、報廢的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
三、設專職財產管理員,負責財產保管工作。對流動資產要登記入庫,建立帳目,定期盤點,做到總帳和分類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財產要經常清理,編排記碼,每年清倉查庫,核實一次,核查后匯總情況,如實上報。
五、凡是教學設備、辦公設施等學校固定資產,應記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其它低值易耗物品,應記日常收發登記帳。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要經校長批準后核銷。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記入賬內。對固定資產也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盤盈、盤虧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七、財產管理員要保管好學校財產,不得丟失或損壞。如發現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要追究責任,并酌情賠償。
八、師生員工都有責任愛護公共財產,制止破壞學校公共財產的行為,損壞公物的要賠償。
九、領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并辦理領用、借用登記手續。不經主管同意,未辦理登記手續,一概不得隨意動用。
十、學校一切財物只能用于辦學。私人、私事不得動用學校財物,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一、對財產正常的自然損壞或調出,應按規定報廢或注銷。報廢和注銷也需由財產管理員寫明物品名稱、數量、損壞情況、原因、報損的意見,并經主管領導批準。
十二、認真貫徹治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安全防范設施,強化嚴格管理,預防失火和失盜。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7
第1章、總則
第1條、新進人員培訓宗旨是使新進人員了解企業的概況和規章制度,能更快地勝任新工作。
第2條每位新進入企業的員工必須參加企業的入職培訓,接受熟悉企業整體情況的培訓和部門基本技能訓練,從而了解企業的文化和價值觀及企業的整體運作,了解本部門職責、工作程序及方法,從而使新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
第3條、新進人員培訓包括新員工崗前培訓、在職員工調崗培訓,還包括復職人員、臨時職工和兼職人員的培訓。
第2章、培訓計劃
第4條、入職培訓應按人力資源部門的招聘計劃和新員工入職情況來制定。
第5條、凡新進人員必須接受7~10天(至少7天)的崗位培訓。
第6條、崗前培訓需要幫助新進人員介紹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解說《員工手冊》。
(2)說明工作崗位職責、要求,安排并介紹培訓期間的指導人員。
(3)參觀各部門,了解各部門情況,介紹負責人和同事。
第7條、崗前培訓的內容應該包括以下五大方面
(1)企業的發展歷史及現狀。
(2)企業當前的業務、具體工作流程。
(3)企業的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4)企業的經營理念、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及一些約定俗成的內容。
(5)工作崗位介紹、業務知識及技能技巧培訓。
第8條、按企業發展狀況、工作環境及程序,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分為企業整體培訓、部門工作引導和實地培訓三個階段。
第9條、整體培訓最重要的是傳授各種知識,并使新員工重點了解下列五大內容
(1)企業狀況:發展歷史、經營現狀、經營項目、生產經營目的、歷史使命及行業地位。
(2)企業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業務范圍。
(3)產品的性能、包裝及價格,產品銷售情況,市場上同類產品信息及其生產廠家的情況。
(4)新員工未來的工作崗位要求及特征,與其他部門互相配合的事項。
(5)企業規章制度、紀律、道德規范及禮儀規范要求。
第10條、接受整體培訓后,應對受訓新員工的優勢、劣勢做出評價,提供給該員工未來的技術技能培訓、實地培訓的負責人,以便他們針對各個員工的弱點開展有側重的培訓。
第11條、部門工作引導重點在于讓新員工學習未來實際工作需要的技能,應在以下五方面加強新員工培訓:
(1)工作態度與服務理念。
(2)掌握未來工作的崗位職責及具體內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和其他相關工作。
(3)未來工作可能會用到的工作方法、時間管理技巧及人際關系溝通技巧等。
(4)與其他同事的協調、配合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
(5)介紹與本部門工作相關的部門成員、該部門的主要職能、本部門與該部門在工作上的合作事項及未來部門間的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12條、實地培訓即為在實習期,讓新員工在一位資深員工的指導下開始承擔工作。指導人員僅在一旁示范和協助,盡量讓新員工自己去操作練習,待新員工完成后再告之其應改進的地方。這種培訓方式有利于加深印象、加快進步的速度。
第13條、分支機構的培訓可與實地培訓有機結合進行。
第14條、部門培訓的負責人必須是新員工未來的主管和實地培訓的負責人,必須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規范的技術水準。
第15條、實地培訓的指導人員應本著負責的態度,將新員工錄用后的績效與部門績效掛鉤。為提高實地培訓指導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心,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擔任人員一定的獎勵。
第16條、對調崗人員、復職人員、臨時職工、兼職人員的培訓,包括工作崗位職責、職業精神、信念、規章守則、職業操守教育和勵志類教育等培訓。應側重于工作崗位職責方面的培訓,使其適當了解企業組織概況、經營方針以及有關的人事管理規定等相關內容。
第17條、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除有特殊情況經審核被給予準假或免訓者外,一律不準不參加培訓。
第3章、培訓實施
第18條、培訓計劃編制和組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培訓部門全權負責。企業主要領導須參與新員工入職培訓,并負責部分內容的培訓工作。企業全體員工尤其是相關部門的骨干都有責任協助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工作。
第19條、關于入職培訓時間的規定
(1)入職培訓的整個過程一般要持續三個月,可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延長或縮短。
(2)集中培訓的時間應安排合理,提前計劃并告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受訓人員。
(3)實地培訓時間應與企業的作息時間一致。
(4)參觀培訓的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確定后應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資源部或后勤部門。
第20條、關于培訓方法的規定
(1)理論知識培訓主要采取集中授課、普通講座的方式。
(2)專業技能培訓采取實地培訓的方式,到實習工廠、車間、部門實際操作和練習。
(3)企業認知培訓可采取實地參觀的方式,受訓員工根據講師和培訓組織者的安排實地參觀考察,并在參觀后提交《參觀感想》或《參觀報告》。
(4)在入職培訓過程中,盡量讓新員工多接觸工作中的實踐知識,多提供參考資料和視聽教材,多提供動手操作的機會。受訓員工要將培訓的感想和認識做出記錄,提高他們的觀察、記錄和公文寫作能力。
第21條、關于培訓內容的規定。
(1)對企業的組織機構設置、生產經營管理系統要重點介紹。
(2)對各部門的職責、權利、工作內容等要做詳細介紹。
(3)要對企業的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進行仔細說明,包括以下具體內容:發薪方法及日期,晉升制度,休假及請假規定,員工福利制度,作息時間及輪班制度,遲到、早退、曠工處分辦法,勞動合同協議,聘用、解雇規定,在職員工行為準則等員工管理制度。
(4)要保證新員工清楚地掌握了工作性質、責任,真正掌握了業務知識。
(5)要對新員工的責任心、效率、效能意識重點加強培訓。
(6)要訓練新員工的禮儀修養,養成禮貌待人的良好習慣。
(7)要讓剛畢業的新員工意識到校園生活與企業生活的差別,認識到自己的責任。
(8)要培養新員工尊重知識、尊重時間、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
(9)注意培養新員工的團隊合作精神和集體利益優先的意識。
第22條、為了讓新員工從多個角度了解企業的職能部門,在入職培訓期間,可把新員工安排到不同的部門去實習,考察其能力和能適應的部門,并為員工正式定崗提供依據。
第23條、結合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對新員工提供必要的生產安全指導培訓。其應達到的目標包括:
(1)新員工對自己的福利及生命安全放心,從而能安心工作;
(2)建立了安全生產和善意合作的基礎;
(3)可以防止在工作程序上的浪費,避免發生意外事件;
(4)可減少因員工受傷補償的費用和醫療服務費用的支出;
(5)有利于企業建立良好的信譽。
第24條、安全培訓還包括企業商業機密、信息安全保密培訓。在入職培訓過程中,對新員工要灌輸保守企業機密的意識,并把《企業商業機密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同新員工簽訂。
第4章、培訓評估
第25條、每開展一項培訓項目,應及時檢查新員工的培訓效果,由培訓指導員或講師負責。檢查方法包括測試、現場操作等。
第26條、培訓講師于培訓結束后一周內,評定出新員工的測試成績,并登記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測試成績表》上。培訓測試成績作為新員工試用期考核及正式錄用的參考依據。
第27條、因故未能參加測試者,事后一律補考,否則不予以轉正。
第28條、每項培訓結束后,培訓部根據實際需要開展新員工培訓意見調查,要求學員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調查表》與測試試卷一并收回,作為培訓效果評估的參考依據。
第29條、人力資源部應定期調查新員工入職培訓的效果,分發調查表,由用人部門主管或相關人員填寫后收回,作為評估長期效果的參考依據。
第30條、將以上評估的內容及結果形成書面的報告,呈報用人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相關企業領導,作為新員工錄用轉正的參考依據。
第5章、培訓檔案管理
第31條、自新員工進入企業后,人力資源部專員應為每一位新員工建立相應的培訓檔案,記錄每一次受訓人員的具體情況和培訓效果。
第32條、將每次開展的培訓用錄像記錄存檔,并將與培訓相關的資料存檔,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其內容包括新員工培訓需求分析、新員工培訓計劃、新員工培訓方案、實施過程、效果評估和考核記錄等各方面的內容。
第33條、建立新員工培訓講師檔案,這有利于日后選擇培訓講師。培訓講師檔案主要包括培訓講師姓名、基本簡歷、培訓經驗和培訓業績等各方面的內容。
第6章、附則
第34條、新員工入職培訓所花的費用由培訓項目負責人申請,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審核。在培訓結束后憑各種財務憑證到財務部報銷,多退少補。
第35條、本制度呈報總經理審批后頒布實施。其中未盡事宜,可隨時進行修改和增補,并呈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36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8
為保證師生的身心健康,預防各種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制定機構衛生制度。
一、培養良好的`個人衛生行為習慣
1、要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勞逸結合,積極鍛煉,保證充分休息,吃好三餐,特別要吃好早、午餐,增強身體抵抗力。
2、講究個人衛生,早晚刷牙,勤換衣物,勤洗手、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這里特別強調指甲是藏污納垢的好地方,長指甲還是一把利器,一不小心就會傷了別人,今年已發生多起指甲傷人事件,提醒各位同學回去后檢查自己的指甲剪好了沒有,各任課老師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3、不喝生水,不吃不潔食物,不吸煙,不喝酒,不用公共毛巾,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但我發現還有個別同學很不講衛生,垃圾隨地扔,這是很不衛生的。我們應該倡導“人人講衛生,撿起地上每一張紙”。
4、堅持自帶飲水杯,常某某。
5、做好室內外衛生,保證教室的空氣流通。體質較弱者最好接種疫苗,預防感染性疾病。
二、學生如有發現下列癥狀應立即報告老師,并及時就診。
1、發熱、頭痛,全身酸痛,咽痛、咳嗽、咳膿痰、痰中帶血等癥狀,應及時報告,并采取必要的簡要隔離措施,如向老師要求提供一個口罩。
2、出現腹痛、腹瀉、嘔吐、食欲不振等癥狀。
3、手腳、頭皮、軀干出現水皰或疹子,皮膚搔癢。
4、眼睛紅腫、流淚、怕光、分泌物增多。
5、曾被犬、貓及其他動物舔、咬傷,對聲、光、風等敏感,出現“恐水怕風”現象。
6、其他自己感覺明顯異常或身體不適。
三、出現疫情及時報告
1、學生在校內感到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聽從老師安排,不能隱瞞病情。
2、學生在家中患病,應及時就診,學生家長應將學生將病情通知老師。
3、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疫情或請假人數突然增多,及時報告校醫,配合機構做好預防傳染病的工作。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9
一、明確學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標
藝術院校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標如下:
第二,明確學生的研究態度,研究態度對學生的研究能力影響巨大,通過明確學生的研究態度,可以引導學生積極開展教學,改善學生的研究問題,提高學生的藝術研究能力;
第三,認識打聽學生的思想觀念,學校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針對學生的思想觀念進行管理工作,通過認識打聽學生的思想觀念,可以逐步實施適應學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使學生能夠通過根據管理制度研究藝術知識。通過認識打聽學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標,可以依照目標內容逐一落實教育管理制度,使學生能夠依照制度內容進行藝術研究,提高學生的研究效果。
二、實行以人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藝術院校在落實教育管理制度時,應當注重以學生為主體制定制度內容,通過實行以人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充分發揚學生的個性,使學生能夠積極配合制度完成藝術研究。傳統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使用強制性語言規范學生的行為,使學生遭到制度的限制難以實現個性化發展,阻礙學生的研究進步。
故此,為了充分發揮教育管理制度的作用,藝術院校應當改變傳統制度的內容模式,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貫徹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打破傳統模式對學生的限制,使學生能夠在教育管理制度的影響下,張揚自我提高學生的藝術研究能力。藝術院校在制定教育管理制度時,可以積極聽取學生的想法與建議,尊重學生的研究特點,將制度內容與學生思維相融合,使學生能夠感受到尊重,從而使學生能夠配合制度開展研究。通過實行以人文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完善創育管理制度,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夠解決學生的問題,提升教育管理制度的實用性。
三、細化學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內容
藝術院校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針對學生進行制定,通過細化教育管理制度的各項內容,可以確保教育管理制度能夠為學生提供服務,滿足學生的研究需求。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0
培訓機構秘密是培訓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賴以立足、生存及正常運營的基本條件,保密是每一位員工的重要行為準則,培訓機構所有員工均有義務保護培訓機構秘密,并制止他人竊取、泄露或者散發培訓機構的企業秘密,培訓機構不鼓勵員工擁有與自己職責無關的好奇心或者任何不恰當的探聽舉動。培訓機構秘密包括培訓機構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員工個人隱私三方面。
1.培訓機構技術秘密包括:培訓機構特有的各方面的.訣竅、知識、經驗;未公開的教學內容;培訓機構獨特的運作方式;
2.培訓機構商業秘密包括:合作伙伴或客戶要求培訓機構不得向第三人透漏的秘密。培訓機構的業務計劃、規劃、方案、意向等經營活動中需要保密部分;培訓機構的資產負債、預算決算、資金調度等財務方面的秘密;
合作伙伴或者寶寶的地址、電話 ,培訓機構與合作伙伴的分歧等商業秘密;
3. 員工個人隱私包括:
1)、員工的薪金收入、持股份額;培訓機構實行員工個人經濟收入保密制度,員工本人不得公開自己的經濟收入,也不得詢問他人的經濟收入)。
2) 、員工日常生活中屬于個人隱私的部分;培訓機構秘密的載體及傳播媒介包括:
A、 各種光、磁記錄存儲載體、包括各光盤、磁盤、磁帶等;
B、各類以書面形式存在的載體包括報告、文件、檔案、注冊登記表、保證書、備忘錄、通訊錄、會議紀要、草稿紙等。
C、 員工不得秘密竊取、夾帶上述載體或用通訊工具向外界傳培訓機構秘密。
如發生泄密情況,除將當事人辭退外,還要追究其培訓機構造成的經濟損失。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縣民辦教育事業規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xx)80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管理的意見》(陜政辦發〔20xx〕122號)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是指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本縣行政區城內面向中小學、幼兒園、適齡兒童舉辦的不具備學歷教育資格的教育培訓機構。本辦法未作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其他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定執行。
第三條 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培訓機構的規劃、審批、管理、督查和評估等工作,未取得縣教育局頒發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招生從事培訓活動。
第四條 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做到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置、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教育質量。必須有規范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培訓宗旨、業務范圍、議事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保障條件和服務承諾等。
第五條 培訓機構應有明確的辦學方向、辦學宗旨和培養目標,應遵循教育規律。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重點規范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第二章 設置條件和標準
第六條 申請舉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公民個人辦學,應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國家機關現職工作人員不得舉辦培訓機構:
第七條 聯合舉辦培訓機構,應簽訂聯合辦學協議,并確定其中一方為主辦者。
第八條 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有合法、穩定的經費來源。注冊實繳資金不少于30萬元人民幣。培訓機構要將銀行賬戶報教育局備案。實行銀行轉賬繳納學費、辦學風險危機預警和干預機制,防范辦學資金體外循環、被抽逃和挪用。
2. 培訓機構要設置在安全的區域內,周圍無污染源,無危險和安全隱患,要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穩定、集中、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不得在煙花爆竹店、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場所100米以內選址。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室內同一培訓時間段內生均使用面積不得少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通過為參訓對象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風險。每班人數不超過45人。租賃校舍的,租期不少于3年。
培訓機構辦學場地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教學用房必須具有安全性,樓房居民住宅、簡易建筑、危房、旅館(飯店、舞廳)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其他不適于教學活動的場所不得作為教學用房。舉辦者應當提供由縣質量安全監督站出具的房屋安全意見和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相關手續。
3. 有與辦學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教學設施設備,有一定數量和種類的圖書、雜志、報刊等資料。
4. 有能夠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策觀念強、思想品德好、熟悉教育教學工作、有組織管理能力的管理隊伍。
校長須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校長不得同時兼任兩個及兩個以上培訓機構的校長。
專職管理人員人數要與辦學層次、辦學范圍、辦學規模相適應,原則上不得少于3人,其他單位在職人員不得作為培訓機構的專職管理人員。
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且必須具有相應的會計從業資格。
5. 有一定數量與培訓項目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或未退休教師。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不得招聘與其他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尚未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教職工。
聘請外籍人員作為教師或管理人員的培訓機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資格證》,相關人員取得《外國專家證》,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6. 有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組成;組成人數應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國家機關現職工作人員不得擔任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成員。
7. 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和教材。
第三章 申請和審批
第九條 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先到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置”手續,然后到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教育局審批的培訓機構,一律冠名為“x××培訓學校”或“×XX培訓中心”,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際”、“軍隊”、“司法”“全國”“世界”“全球”等字號。
第十條 培訓機構的注冊地必須和辦學場所、學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第十一條 申請舉辦培訓機構,舉辦者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 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辦報告及可行性論證、舉辦者、辦學范圍、辦學規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3. 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或團體的法人批件或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民個人舉辦的須提供個人簡歷、學歷證明、住址、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征信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證明等材料)。
4. 擬開設專業或培訓項目的教學計劃。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5. 辦學出資證明(經社會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注冊資金驗資報告)。
6. 校長(負責人)簡歷及學歷、職稱身份證復印件,教師的學歷、職稱復印件,會計、出納的會計從業資格書復印件。
7. 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并提交決策機構第一次會議紀要,紀要內容應包括:設立教育機構名稱、辦學場所、辦學范圍、辦學形式、資金來源、學校法定代表人、校長人選等重大事項,參加會議人員應在紀要上簽名。
8. 培訓機構章程,章程內容主要包指:學校名稱、地址;辦學宗旨、規模、層次、形式;辦學資產來源、數額、性質;學校決策機構的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權利和義務;學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和責任;校長的權利和職責;學校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學校有關分立、合并、變更、終止等處理;章程修改程序等。
聯合舉辦的培訓機構,章程中應明確各方出資數額和方式、權利和義務、退出的條件和程序等。
9.辦學場地證明,包括建筑平面圖、房屋產權證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載明租賃面積、期限、租金計算和交付方式等)的原件、復印件及校舍安全鑒定證明。
10. 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
11. 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聯合辦學協議書等)。
第十二條 教育局收到舉辦者提交的辦學申請報告等材料后,按下列程序辦理:
1. 受理。舉辦者向教育局提出申請,按規定提交齊備的材料后,由教育局發給培訓機構審批受理單和《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表》。
2. 審核,先由質量安全監督站對辦學場地進行實地考察,出具房屋安全意見書,并在《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表》上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再由教育局根據城建部門的審核意見和培訓機構設置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對辦學場所進行實地察看。
3. 評議,由教育局負責組織有關業務人員對培訓項目進行論證,并提出論證意見。
4. 決定。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由局務會作出批準與否的書面決定,并送達申請人。經批準同意辦學的培訓機構,由教育局發給《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第十三條 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未經教育局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舉辦培訓機構。已經開辦但未履行申報審批和登記注冊手續或未達到舉辦標準的培訓機構,由教育局責令舉辦者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限期整改完善條件,達到設置標準后,補辦有關手續。
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教育局責令停辦,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教育,公安、工商、消防、食藥、物價等部門聯合執法,依法取締。非法辦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舉辦者、辦學者承擔。
第十四條 舉辦者停辦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停辦培訓機構,應在停辦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請,辦理注銷及相關手續,教育局審核后及時下發停辦通知文件,并向社會公告。
未經教育局核準同意,舉辦者不得隨意停辦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機構名稱、辦學地址。變更舉辦者、法定代表人、機構名稱、辦學地址等事項,依照申辦程序,報審批機關及相關部門核準后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培訓機構未經核準私自變更法定代表人、機構名稱、辦學地址等,教育局要依法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第四章 管理和監督
第十五條 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后,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下同),并及時到縣民政、稅務等部門辦理登記相關手續后才能開展培訓。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如不符合設置標準,應當按標準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終止培訓活動,并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培訓機構應將《辦學許可證》、《法人登記證》等證件的正本及收費、退費標準和辦法在顯著位置公示。
第十六條 培訓機構開展教學活動只能使用一個名稱,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十七條 未經教育局批準,任何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經過批準,未經教育局審批,培訓機構不得設置分校,不得設置教學點;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第十八條 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教育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第十九條 培訓機構應當在教育局核定的范圍內招生辦學,并不得將招生和其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委托或承包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實施。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教育局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合作,探索通過建立學雜費專用賬戶、嚴控賬戶最低余額和大額資金流動等措施加強對培訓機構資金的監管。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對于培訓對象未完成的培訓課程,有關退費事宜嚴格按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單項培訓項目收費達到1000元以上(含),并且教學時間累計達到7天(或56課時)及以上的,應當與學員(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培訓的目標、內容、時間、師資,證書、收費、退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培訓機構發布招生廣告和簡章,應填寫《定邊縣校外培訓機構招生廣告(簡章)備案表》,在發布前報審批機關備案并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監督。培訓機構發布的招生廣告和簡章應與向審批機關審查備案的材料相一致。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符實。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當客觀、真實、準確,載明學校全稱、學校性質、培訓項目、培養目標、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地址,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學生接受培訓。要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提高培訓質量,努力提升培訓對象滿意度。
第二十二條 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注冊登記制度和學生學業成績檔案,健全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要切實加強對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防止重審批輕監管,健全監管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教育局負責查處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違法經營的機構,并在做好辦學許可證審批工作基礎上,重點做好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格及培訓行為的監管工作,牽頭組織校外培訓市場綜合執法;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做好相關登記、收費、廣告宣傳、反壟斷等方面的監管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重點做好職業培訓機構未經批準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的監管工作;工商、稅務、民政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違反相關登記管理規定的監管工作;公安、消防、衛生、食品監管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衛生、食品條件保障的監管工作;電信、文廣等部門在本縣范圍
內配合教育局做好線上教育監管工作。
第二十四條 教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審批條件、辦學行為要求和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完善管理辦法,認真組織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對經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現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教育網站上公布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并根據日常監管和年檢、年度報告公示情況及時更新。根據培訓機構的設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負面清單。對已經審批登記,但有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培訓機構,應當及時將其從白名單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單;對未經批準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并列入黑名單。
第五章 變 更
第二十六條 培訓機構變更有關內容,應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變更舉辦者。由原舉辦者提出申請,經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并進行財務清算,報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原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變更舉辦者的報告; 2.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3. 變更后的舉辦者的資質證明材料; 4. 股權轉讓協議;
5. 股權變更前培訓機構的審計報告和股權交割后的驗資報告; 6. 修改后的章程;
7.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二)變更機構名稱、培訓類型、培訓范圍。由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變更辦學類型、辦學范圍需提交與之相關的資質證明材料(包括設施設備、師資、教學計劃等);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三)變更法定代表人。由培訓機構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擬任法定代表人的情況及身份證復印件; 3. 原法定代表人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四)變更校長。由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變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擬任校長簡歷及資格證明;
3. 原校長離任財務審計報告;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五)變更注冊地址。由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提出申請,報審批機關備案。經審查并實地察看后,審批機關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訓機構的決策機構同意變更的會議紀要;
2. 擬注冊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訓機構變更事項登記表。
第二十七條 凡變更項目的培訓機構,應向審批機關提供辦學許可證副本,記錄變更事項;如需要可更換辦學許可證。
第二十八條 培訓機構的分立、合并、終止程序及處置辦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九條 (一)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
1. 不按規定辦理招生廣告(簡章)備案手續的;
2. 將招生、教育教學任務委托或承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 3. 不按規定簽訂培訓合同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教育服務的; 4. 收費項目、標準不備案或不向社會公示的; 5. 不按規定向學員退費的;
6. 發生變更事項后不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的。
(二)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情節嚴重的,由教育局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1. 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2. 擅自改變培訓機構名稱、培訓范圍的; 3. 抽逃注冊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4. 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5. 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第三十條 培訓機構因舉辦者違法違規行為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其舉辦者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辦學。
第三十一條 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批準擅自舉辦培訓機構的,由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辦學條件的,補辦審批手續;如舉辦者不補辦審批手續或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縣政府建立由教育局牽頭,工商、消防、公安、稅務等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法予以取締。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從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止。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2
第1章、總則
第1條、新進人員培訓宗旨是使新進人員了解企業的概況和規章制度,能更快地勝任新工作。
第2條每位新進入企業的員工必需參與企業的入職培訓,接受熟識企業整體狀況的培訓和部門基本技能訓練,從而了解企業的文化和價值觀及企業的整體運作,了解本部門職責、工作程序及方法,從而使新員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
第3條、新進人員培訓包括新員工崗前培訓、在職員工調崗培訓,還包括復職人員、臨時職工和兼職人員的培訓。
第2章、培訓方案
第4條、入職培訓應按人力資源部門的聘請方案和新員工入職狀況來制定。
第5條、凡新進人員必需接受7~10天(至少7天)的崗位培訓。
第6條、崗前培訓需要關心新進人員介紹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解說《員工手冊》。
(2)說明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支配并介紹培訓期間的指導人員。
(3)參觀各部門,了解各部門狀況,介紹負責人和同事。
第7條、崗前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以下五大方面
(1)企業的進展歷史及現狀。
(2)企業當前的業務、詳細工作流程。
(3)企業的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4)企業的經營理念、企業文化、規章制度及一些商定俗成的內容。
(5)工作崗位介紹、業務學問及技能技巧培訓。
第8條、按企業進展狀況、工作環境及程序,新員工的崗前培訓分為企業整體培訓、部門工作引導和實地培訓三個階段。
第9條、整體培訓最重要的是傳授各種學問,并使新員工重點了解下列五大內容
(1)企業狀況:進展歷史、經營現狀、經營項目、生產經營目的、歷史使命及行業地位。
(2)企業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業務范圍。
(3)產品的性能、包裝及價格,產品銷售狀況,市場上同類產品信息及其生產廠家的狀況。
(4)新員工將來的工作崗位要求及特征,與其他部門相互協作的事項。
(5)企業規章制度、紀律、道德規范及禮儀規范要求。
第10條、接受整體培訓后,應對受訓新員工的優勢、劣勢做出評價,供應給該員工將來的技術技能培訓、實地培訓的負責人,以便他們針對各個員工的弱點開展有側重的培訓。
第11條、部門工作引導重點在于讓新員工學習將來實際工作需要的技能,應在以下五方面加強新員工培訓:
(1)工作態度與服務理念。
(2)把握將來工作的崗位職責及詳細內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和其他相關工作。
(3)將來工作可能會用到的工作方法、時間管理技巧及人際關系溝通技巧等。
(4)與其他同事的協調、協作力量及團隊協作精神。
(5)介紹與本部門工作相關的部門成員、該部門的主要職能、本部門與該部門在工作上的合作事項及將來部門間的工作協作要求等。
第12條、實地培訓即為在實習期,讓新員工在一位資深員工的'指導下開頭擔當工作。指導人員僅在一旁示范和幫助,盡量讓新員工自己去操作練習,待新員工完成后再告之其應改進的地方。這種培訓方式有利于加深印象、加快進步的速度。
第13條、分支機構的培訓可與實地培訓有機結合進行。
第14條、部門培訓的負責人必需是新員工將來的主管和實地培訓的負責人,必需具有豐富的工作閱歷和規范的技術水準。
第15條、實地培訓的指導人員應本著負責的態度,將新員工錄用后的績效與部門績效掛鉤。為提高實地培訓指導人員的樂觀性和責任心,企業依據詳細狀況賜予擔當人員肯定的嘉獎。
第16條、對調崗人員、復職人員、臨時職工、兼職人員的培訓,包括工作崗位職責、職業精神、信念、規章守則、職業操守教育和勵志類教育等培訓。應側重于工作崗位職責方面的培訓,使其適當了解企業組織概況、經營方針以及有關的人事管理規定等相關內容。
第17條、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除有特別狀況經審核被賜予準假或免訓者外,一律不準不參與培訓。
第3章、培訓實施
第18條、培訓方案編制和組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培訓部門全權負責。企業主要領導須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并負責部分內容的培訓工作。企業全體員工尤其是相關部門的骨干都有責任幫助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工作。
第19條、關于入職培訓時間的規定
(1)入職培訓的整個過程一般要持續三個月,可依據實際狀況做適當延長或縮短。
(2)集中培訓的時間應支配合理,提前方案并告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受訓人員。
(3)實地培訓時間應與企業的作息時間全都。
(4)參觀培訓的時間視詳細狀況而定,確定后應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資源部或后勤部門。
第20條、關于培訓方法的規定
(1)理論學問培訓主要實行集中授課、一般講座的方式。
(2)專業技能培訓實行實地培訓的方式,到實習工廠、車間、部門實際操作和練習。
(3)企業認知培訓可實行實地參觀的方式,受訓員工依據講師和培訓組織者的支配實地參觀考察,并在參觀后提交《參觀感想》或《參觀報告》。
(4)在入職培訓過程中,盡量讓新員工多接觸工作中的實踐學問,多供應參考資料和視聽教材,多供應動手操作的機會。受訓員工要將培訓的感想和熟悉做出記錄,提高他們的觀看、記錄和公文寫作力量。
第21條、關于培訓內容的規定。
(1)對企業的組織機構設置、生產經營管理系統要重點介紹。
(2)對各部門的職責、權利、工作內容等要做具體介紹。
(3)要對企業的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進行認真說明,包括以下詳細內容:發薪方法及日期,晉升制度,休假及請假規定,員工福利制度,作息時間及輪班制度,遲到、早退、曠工處分方法,勞動合同協議,聘用、解雇規定,在職員工行為準則等員工管理制度。
(4)要保證新員工清晰地把握了工作性質、責任,真正把握了業務學問。
(5)要對新員工的責任心、效率、效能意識重點加強培訓。
(6)要訓練新員工的禮儀修養,養成禮貌待人的良好習慣。
(7)要讓剛畢業的新員工意識到校內生活與企業生活的差別,熟悉到自己的責任。
(8)要培育新員工敬重學問、敬重時間、嚴厲仔細的工作態度。
(9)留意培育新員工的團隊合作精神和集體利益優先的意識。
第22條、為了讓新員工從多個角度了解企業的職能部門,在入職培訓期間,可把新員工支配到不同的部門去實習,考察其力量和能適應的部門,并為員工正式定崗供應依據。
第23條、結合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對新員工供應必要的生產平安指導培訓。
其應達到的目標包括:
(1)新員工對自己的福利及生命平安放心,從而能安心工作;
(2)建立了平安生產和善意合作的基礎;
(3)可以防止在工作程序上的鋪張,避開發生意外大事;
(4)可削減因員工受傷補償的費用和醫療服務費用的支出;
(5)有利于企業建立良好的信譽。
第24條、平安培訓還包括企業商業機密、信息安安保密培訓。在入職培訓過程中,對新員工要灌輸保守企業機密的意識,并把《企業商業機密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同新員工簽訂。
第4章、培訓評估
第25條、每開展一項培訓項目,應準時檢查新員工的培訓效果,由培訓指導員或講師負責。檢查方法包括測試、現場操作等。
第26條、培訓講師于培訓結束后一周內,評定出新員工的測試成果,并登記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測試成果表》上。培訓測試成果作為新員工試用期考核及正式錄用的參考依據。
第27條、因故未能參與測試者,事后一律補考,否則不予以轉正。
第28條、每項培訓結束后,培訓部依據實際需要開展新員工培訓看法調查,要求學員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調查表》與測試試卷一并收回,作為培訓效果評估的參考依據。
第29條、人力資源部應定期調查新員工入職培訓的效果,分發調查表,由用人部門主管或相關人員填寫后收回,作為評估長期效果的參考依據。
第30條、將以上評估的內容及結果形成書面的報告,呈報用人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相關企業領導,作為新員工錄用轉正的參考依據。
第5章、培訓檔案管理
第31條、自新員工進入企業后,人力資源部專員應為每一位新員工建立相應的培訓檔案,記錄每一次受訓人員的詳細狀況和培訓效果。
第32條、將每次開展的培訓用錄像記錄存檔,并將與培訓相關的資料存檔,建立培訓工作檔案,其內容包括新員工培訓需求分析、新員工培訓方案、新員工培訓方案、實施過程、效果評估和考核記錄等各方面的內容。
第33條、建立新員工培訓講師檔案,這有利于日后選擇培訓講師。培訓講師檔案主要包括培訓講師姓名、基本簡歷、培訓閱歷和培訓業績等各方面的內容。
第6章、附則
第34條、新員工入職培訓所花的費用由培訓項目負責人申請,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審核。在培訓結束后憑各種財務憑證到財務部報銷,多退少補。
第35條、本制度呈報總經理審批后頒布實施。其中未盡事宜,可隨時進行修改和增補,并呈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36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為樹立培訓機構良好的辦學形象,營造一個團結、有序、嚴謹、實干、高效的工作團隊,創造更好的業績,特制定以下有關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培訓機構的每位員工。
二、 員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規定
1.具備規定學歷,有較高文化素養,具有愛崗敬業、一絲不茍、積極進取精神,能夠與他人團結合作為培訓機構聘任員工的基本條件。
2.培訓機構實行試用期制(一般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發試用工資。試用期結束后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分管校長在《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上簽署意見。
3.在試用期內表現突出的,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分管校長簽字批準后,可提前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
4.試用期內培訓機構、員工雙方均可隨時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二)、解聘規定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辭退員工:
1、 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通緝者;
2、 違背培訓機構各項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3、 給培訓機構形象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
4、 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5、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者;培訓機構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富余的員工。培訓機構與員工發生勞務糾紛,且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應向所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考勤請假制度
1、培訓機構正常工作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員工每周工作44小時,每周5.5個工作日培訓機構實行輪休制。
2、培訓機構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制度。培訓機構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培訓機構每年可安排5天的帶薪休假待遇。
3、培訓機構員工不得擅自遲到、早退和曠工。
(1). 遲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幣處罰(重大交通事故,惡劣天氣除外),遲到1小時者扣發當日工資。月遲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訓機構予以警告處分;
年累計遲到十次以上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2). 早退:未經批準早退不足半小時罰款5元,超半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
(3). 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處罰;無故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 員工請假應經過審批。
(1). 兩天以內的.病假、事假,由部門主管批準;
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由校長批準;
(2).請假應提前半天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將休假期間內與自己有關的工作向有關人員交代清楚,并留下聯絡方式;
(3).根培訓機構的特點無特殊情況,概不準假。確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應于上班后30分鐘內培訓機構取得聯系,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如本部門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長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5培訓機構實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時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1.5倍,節假日
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兩倍。
6、員工加班后不應影響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個工作日應當準時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應由其部門主管批準,否則按曠工一次處理。
7、員工考勤統計以簽到簿為準。如員工填寫簽到簿與實際情況不符,每發現一次培訓機構將予以警告處分。警告處分累計達三次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8、考勤記錄統計結果將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
9、每月15日為發薪日,新員工的薪金以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發薪。
四、工作制度
培訓機構為現代化私營企業,以優良的作風為標尺,并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紀律嚴格的特點。
1、當日的工作,絕不拖延至第二日。
2、工作期間內嚴禁閑聊、睡覺、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時間看報紙。
3、在工作場所嚴禁喧嘩、嬉笑打鬧。
4、在工作期間內,應處處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動承擔公共事務。
5、接到咨詢電話,要耐心介紹并記錄,如自己不能處理,應馬上找其他人接 .......6、對于客戶遺留的問題,要及時予以回復。培訓機構任何工作,均與每位員工有關,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諉,應以主人身份主動去做。員工盡量熟悉各項業務,成為多面手;在工作上應相互協助,杜絕有人沒事干,有事沒人干的事情發生。
7、因公會客可到休閑區或適當的辦公室,私人朋友應在休閑區接待; 各部門若有重要客戶來訪應事先通知課程(培訓)顧問,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8、上班時間,辦公室內不得利用計算機運行工作范圍以外的程序,嚴禁將計算機用于電腦游戲。
9、保證自己辦公桌及其周圍環境的清潔。所有辦公物品、書籍等屬培訓機構的財產,要仔細保管,用后放回原處。每位員工都應注意節約各種能源。
10、教學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者應到吸煙區。
11、下班離培訓機構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并關閉各種電器開關。
12、全職員工在本職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或從事與培訓機構存在同業競爭的工作。
13、工作期間不能隨意外出。如需外出辦事,應向部門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
14、員工要不斷學習,不斷完善自我,要有開拓進取的精神。
15、員工須服從領導,做到令行禁止。
16、電話及傳真管理制度:
(1) 工作期間控制撥打私人電話,如遇緊急事情談話不得超過3分鐘。
(2) 接聽電話要使用禮貌用語。
(3)收發傳真需交由制作部主管登記,以便查詢。
(4)打電話時,應先問好,報培訓機構名稱,簡潔、清楚地說明情況,重要之處重復強調,并記錄談話內容和結果,以便向部門主管匯報。
(5) 會計每月核對電話清單,私人長途電話及非公事超時電話(例如聲控臺等),核實后在當事人的當月薪金中扣除。
17.工作日志管理制度:
(1)員工每天必須認真填寫工作日志,記錄當日的工作及第二天工作計劃。
(2)工作日志作為考核員工工作業績依據之一。
(3)員工每天上午10:00之前主動將工作日志交予部門主管,并于每月25日交予校長檢查考核。
18.郵件管理制度:
(1)非急需的國內證明材料使用掛號信。
(2)特急的證明材料及證件使用特快專遞。
(3)發件人在郵單背面注明寄發材料的詳細內容(如系重復發件注明原因)。
(4)前臺負責接收郵件,做詳細記錄后(注明接收時間、發件人、材料內容等)及時交給收件人。
五、 禮儀制度
1、工作期間,要注意儀容、儀態、做到整潔、穩重。以飽滿自信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2、 有客戶來咨詢或辦理有關事情,應主動、親切、詳細地介培訓機構的有關事宜。無論客戶是否注冊以及注冊之前之后,都要熱情服務,奉寶寶為上帝,如遇自身不懂之處應立刻請教,不可隨意答疑。
3、 客戶培訓機構有種種疑義時,嚴禁員工爭辯,應先耐心的聽清客戶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再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定,予以詳細解釋和答復,嚴禁與客戶爭吵。
4、 員工交往相處,態度要誠懇、熱情、形成融洽和諧、團結互助的人際氛圍,即使工作繁忙也要避免冷落和不耐煩的表現。
5、 員工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培訓機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一經采納并產生顯著效益培訓機構給予獎勵。
6、與客戶發生爭吵培訓機構形象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培訓機構當即予以解聘。
7、工作期間未經校長允許,私下將培訓機構任何物品違歸當人情送禮,一經發現,按該物品的10倍金額從工資中扣回。
8、人為損壞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除照價賠償外,處以適當罰款。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4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門建立紀律簿,由隊隊各長負責,記錄每次活動的考勤及活動情形。
2、各項活動一般不準請假。
3、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活動,必須事先向各部部長請假,否則按無故缺席論。
4、每月在團內公布一次考勤情形。缺勤三次以上活動的,不得參加評優。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藝術機構活動室不對外開放。
2、場地:藝術機構的活動場地適用于團內的日常排練,不得外借,活動場地鑰匙由專人保管,根據訓練時間開關門,并做好場地清掃各隊需要活動室時應向辦公室提前申請并登記,以免沖突。
3、保持活動室衛生,嚴禁在活動室抽煙,吃零食等,違者重罰。
4、學期初,藝術機構要制定工作計劃,計劃請求全體團員了解并報告團委。計劃包括:工作目標,鍛煉放置,演出放置,自身建設,研究放置,重點要解決的題目,經費預算等。
5、學期初,各部門要根據藝術機構整體工作指導思想和計劃放置制定本隊的工作和活動計劃,要讓全體隊員了解,并報藝術機構管理辦公室。計劃內容包括:工作目標和重點,月度工作放置,保證措施,所需經費預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幫助等。
6、每次重大活動完成后,各分團應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批評落伍,指出努力方向并報藝術機構管理辦公室。
7、每學期末,藝術機構和各部門要有工作總結,藝術機構的工作總結以書面形式報團委。總結的內容包括: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具體工作的內容,方法,工作經驗,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等。
8、每次活動,藝術機構各部應分工明確,相互協調,促使工作和諧進行,對于出現的問題追究的各部各負責人。
9、藝術機構管理辦公室每月舉行一次工作例會,研究工作,交流情形,特殊情形可隨時召開不同范圍的干部會議。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15
藝術培訓機構員工管理制度是指為了規范和管理藝術培訓機構員工的行為和工作,保證機構的正常運營和發展,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以下是一個可能的藝術培訓機構員工管理制度的內容:
1、員工招聘與錄用
—設立招聘崗位和職位要求。
—通過面試、考核等方式選拔合適的員工。
—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入職手續。
2、員工崗位職責
—明確員工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
—制定工作流程和標準,確保員工按要求完成工作。
—定期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和業績。
3、員工培訓與發展
—提供必要的'培訓機會,提升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知識水平。
—制定個人發展計劃,幫助員工規劃職業發展路徑。
—鼓勵員工參加行業內的學術交流和培訓活動。
4、員工考勤與請假
—設立員工考勤制度,明確上班時間和加班要求。
—規定請假制度和流程,員工需要提前申請請假并經過批準。
5、員工薪酬與福利
—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職位水平,制定薪酬和獎勵政策。
—提供員工福利,如社保、公積金、年假等。
—確保員工的工資按時發放,并有明確的薪酬調整機制。
6、員工紀律與行為規范
—制定員工紀律和行為規范,明確禁止的行為和違紀處罰措施。
—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員工之間的糾紛和投訴。
7、員工離職與解除勞動合同
—確定員工離職的程序和流程。
—根據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規定,處理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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