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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1 22:42:08 好文

生產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管理制度15篇(通用)

生產管理制度1

  1、目的

  對整個生產系統的生產設備的購置。安裝。驗收。使用。保養。維修。變更。直至報廢的過程進行控制,保證設備有效運轉,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2、范圍

  適用于與生產有直(間)接關系的一切儀器。設備。

  3、職責

  3.1本制度由生產部組織制訂。修改。審核;

  3.2各設備使用部門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

  3.3各設備使用部門對主要設備儀器應建立操作規程。

  4、內容

  4.1生產設備的統計和管理

  4.1.1在用設備或新購設備安裝驗收完成后,應建立《生產設備臺賬》,并保持相關記錄。

  4.1.2在建《生產設備臺賬》時,應記錄各種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產地。供應商。功率。工作電壓。工作電流。安裝尺寸。重量等有關該設備的技術參數。

  4.2設備的.采購

  各使用部門組織人員根據生產和技術發展的需要,編制本部門儀器。設備申購報告。

  4.3設備的安裝。調試

  設備到公司后,由設備使用部門組織人員開箱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調試,如不合格,報公司采購部門通知相關供應商處理。

  4.4設備驗收

  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采購部門與生產部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不合格,通知有關供應商處理。

  4.5設備的使用與維護保養

  按相關的設備使用說明書或相關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

  4.6設備檢查

  4.6.1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或相關文件的規定,設備使用人員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生產設備的維修要填寫《設備維修記錄》。

  4.6.2生產部組織人員對所有設備每月定期進行檢查,填寫《月安全檢查記錄》,解決隱患。

  4.7設備的變更

  4.7.1設備變更內容包括設備改裝。封存。遷移。出租。出售等。

  4.7.2設備變更由使用部門提出建議方案,并報經公司批準后組織人員具體實施。

  4.7.3生產部應對長期閑置的生產設備進行變更處理。

  4.7.4對設備的所有變更情況填寫相應的《設備變更記錄》,并存入設備檔案。

  4.8設備事故

  4.8.1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把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小。

  4.8.2發生設備事故,由車間辦公市首先妥善處理傷員,仔細檢查設備,盡快修復設備,恢復生產。

  4.8.3生產部門應如實填寫《設備事故記錄》,追究責任人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再發生,并按公司的制度進行處理。

  4.9設備報廢

  4.9.1報廢設備包括:

  4.9.1.1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設備;

  4.9.1.2經常發生故障,影響生產且修理費用過高的設備;

  4.9.1.3發生事故無法修復的設備。

  4.9.2設備報廢必須先由使用部門組織人員對準備報廢的設備進行技術鑒定,如確實需報廢的應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財務部的監督下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及清理事宜。

  4.9.3設備報廢應在《設備報廢記錄》上做好記錄,并整理存檔。

  4.10設備保養

  4.10.1保養設備有:

  4.10.2設備使用人每天對所用的生產用電設備進行清潔保養。

  4.10.3每月對所用的生產設備進行開關。發熱器件進行檢查。

  4.11相關記錄

  《生產設備臺賬》。《設備維修記錄》。《月安全檢查記錄》。《設備事故記錄》。《設備變更記錄》。《設備報廢記錄》。

生產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九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十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二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四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十五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十八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九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二十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

  2、機械設備

  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為

  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全檢查。

生產管理制度3

xx道路運輸管理所:

  為認真貫徹落實運管部門下發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安全生產持續向好發展,鞏固20xx年來之不易的成果,確保我龍達平羅駕校教學工作安全、穩定的發展,按照運管所下發文件規定的重點內容,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回頭看”活動,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健全制度,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增強全員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現將具體活動總結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我校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廣泛開展了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活動,為了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我校領導成立了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工作安排部署。通過召開各類會議、宣傳活動、督促檢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和監督檢查力度。各部門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了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生產任務,把安全生產責任通過責任書的形式予以明確,使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建立完善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進一步突出隱患排查,切實加大安全生產保障力度,狠抓綜合治理,強化責任落實,推進了長效機制建設,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強力推行項目安全生產工作,我校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如下:組長:***副組長:***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

  三、規定了檢查內容,確定了檢查方式

  此次活動檢查采取我校自查,對我校各個部門和場所進行了全面排查,條塊結合。檢查內容包括:思想認識及責任意識方面、制度體系建設與有效運行方面、教學安全控制與安全隱患排查方面、消防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性、應急預案及演練)、事故“四不放過”落實情況、汛期安全生產及自然災害應對工作,包括是否開展汛期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對重點隱患場所是否落實包保和跟班等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及演練、應急物資儲備等方面的督促檢查。

  四、對檢查組進行了嚴格要求(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安全大檢查工作。

  我校領導高度重視此次安全大檢查工作,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考核、重實效”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龍達關于安全大檢查的工作部署,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建立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深入扎實推進安全大檢查工作。

  2、突出排查重點,大力整治安全隱患。

  要切實加強重點環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全面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分類梳理,建立問題檔案,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嚴格按照閉環管理要求,及時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驗收。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工點,必須立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實行領導包保、跟蹤整改,在確認具備安全條件后,方可恢復教學。

  3、加大考核力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各級檢查組要深入現場,身體力行,仔細排查。排查工作必須實施執表檢查,落實檢查責任,對于組織、排查、整治不力,規章制度不落實、安全隱患突出,排查整治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或產生嚴重后果的單位和教學點,要嚴格按照規定加大處罰力度,確保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4、加強信息溝通與工作情況匯報。

  明確主管部門與主管人員,認真抓好安全大檢查期間的信息上報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工作小結,內容包括大檢查活動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發現的突出問題,五、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匯總

  我校每周、月對檢查的情況進行匯總,登入臺帳,認真分析、研究,做好總結。至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以來發現問題15個,已整改問題15個,未整改問題0個。下發3份罰款通知單。2份整改通知單。

  六、活動的主要成果

  1、思想認識及責任意識方面。通過本次活動,我校各級領導、員工安全思想認識到位,積極參加本次活動,責任意識顯著增強,以高度的警覺性和責任心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2、制度體系建設及有效運行方面。一是修改并完善安全管理體系;二是以責任制考核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安全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檢查、有分析、有考核,違規違章行為做到及時有效的得到糾正,安全規章制度認真落實到位,人員配備與安全教育培訓滿足要求;三是教學階段安全風險管理得到了強化,風險辨識與過程控制到位,并建立風險管理臺賬。

  3、教學現場安全管理與控制方面。

生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加強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濃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產、儲運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國石油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

  第二章職責與分工

  第三條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各專業處室按專業分工,具體負責對丁二烯物料生產、儲運等方面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四條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在生產、儲運等各項作業環節中,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定期演練,嚴格執行。

  第三章生產儲運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生產裝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劑、阻聚劑的規格和指標必須滿足操作規程要求。

  (二)對裝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統、萃取精餾系統和精餾系統的氧含量須進行定期分析。氣相氧含量增加時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阻聚劑須按規程指定的種類、濃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統,確保阻聚劑循環量滿足要求。

  (四)脫水作業須按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嚴格執行監護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監護。距離排放點50米范圍內不得有動火作業或明火。

  (五)脫水作業須按照密閉禁氧排放的原則進行,嚴禁排放物直接接觸空氣。在密閉排放管道上可加設視鏡或透明管道,以便觀察排水情況。

  (六)對可能含有過氧化物的換熱器等設備進行切換操作前,須按照操作規程要求,制定具體詳細的操作方案,操作時必須首先切斷熱、冷物料。

  (七)應采取措施保證備用泵不積累聚合物、水、鹽類等。備用換熱器應處于氮氣保護狀態,保證投用前在密封狀態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當精制系統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時,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處理方案,進行蒸煮、鈍化,不留死角,確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標合格,過氧化物被破壞。

  (九)開車時應按操作規程步驟進行氣密試驗、氮氣置換和化學清洗,同時保證溶劑中阻聚劑含量合格。

  (十)對于停產報廢的裝置,應依照操作規程,做妥善處理。在停用封存前,須對殘留聚合物進行徹底處理。

  第六條日常儲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規程及相關管理規定,嚴格控制儲罐的安全儲存溫度,其中丁二烯產品儲存溫度原則上不高于27℃。

  (二)儲罐應設置超壓報警及泄壓排放系統。為確保儲罐不超壓,每個儲罐上應安裝安全閥。應根據碳四類液態烴物理特性,盡量控制較低的.儲罐壓力,最高不得超過0。5mpa,以減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嚴格控制儲存系統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儲運的各個環節中,控制氧氣的滲入。應按規程要求定期檢測,當儲罐內氣相氧含量超過1mg/g時,應采取措施,以降低氣相空間的氧含量。

  (四)應嚴格按照規程要求,控制阻聚劑的加入量,夏季高溫時可按高限控制。按國家標準,丁二烯產品控制tbc濃度在50~150ppm范圍內,企業自用或用戶有特殊要求的可協商確定。

  (五)對丁二烯物料的儲罐應定期進行蒸煮以除掉過氧化物,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根據操作規程要求,選擇合適的化學試劑(如硫酸亞鐵等)、蒸煮溫度及時間。蒸煮用水以脫氧水為宜。蒸煮后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人工清理,以徹底清除罐內殘留的聚合物。

  (六)儲罐存儲系數應小于0.80。

  (七)應盡量縮短物料在儲罐內的儲存時間,原則上靜置時間不應超過4天,以減少聚合物的產生。

  (八)應在儲罐的適當位置,增設緊急注水管線。

  (九)儲罐須設有靜電接地裝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靜電的積累和尖端放電,保證產生的靜電能及時導出。

  (十)罐區須按要求設置一定數量的可燃氣體報警器,并定期進行校驗,以保證可燃氣體報警器完好。如果條件允許,可設立完整的監視系統。

  第七條存儲設施停用、檢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儲罐停用檢修前,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對系統進行處理,以確保拆檢過程的安全。

  (二)系統檢修過程中,應徹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業應使用防爆工具,保證在濕潤的情況下進行。

  (三)對于清理出來的危險物料,應輕拿輕放,放到容器里潤濕,然后送到安全地點妥善處理,禁止亂堆亂放。

  (四)儲罐在儲存物料之前,須用高純氮氣置換(純度不低于99。9%),嚴格控制系統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儲罐第一次投用前,應使用規定的化學試劑進行蒸煮,消除設備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氣置換至合格。

  (六)定期對儲罐的第一道出口法蘭進行測爆檢測,對設備靜電接地設施及安全附件進行檢查。

  (七)儲罐安全附件的管理應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七章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儲罐脫水安全管理

  (一)應制定儲罐脫水管理規定,并按照規定執行,及時脫掉儲罐物料中的積水。

  (二)須設置兩道儲罐脫水閥,第一道閥門應設置在靠近儲罐的根部,第二道閥門設置在脫水管線下部。正常情況下第一道閥應處于開啟狀態,第二道閥應處于關閉狀態。

  (三)脫水作業時須執行操作監護制,必須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不得從事與監護無直接關系的工作,應站在上風口處監護,隨時準備應對突發情況。

  (四)脫水作業須按照密閉禁氧排放的要求進行,嚴禁排放物直接接觸空氣。在密閉排放管道上可加設視鏡或透明管道,以便觀察排水情況。

  (五)罐區應制定嚴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脫水現場附近應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有條件的可設氮氣管線快速接頭和防靜電膠管,保證隨時可用。

  (六)脫水作業人員操作前須將靜電導出,穿著防靜電服裝和不帶鐵釘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隨身攜帶手機。

  (七)進行脫水作業時,開關閥門要緩慢,閥門開度不宜過大,避免物料大量帶出。冬季作業時,特別是遇有凍堵現象時須防止因開關不慎而造成閥門損壞,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脫水過程中遇到排放不暢時,首先應關閉脫水閥,停止脫水操作,然后通知有關人員,經確認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脫水。必要時可倒空罐內所有物料,對罐、所堵管線進行蒸煮等處理。嚴禁使用蒸汽對脫水管線進行加熱,嚴禁用鐵器進行敲打或疏通,嚴禁盲目開大閥門,防止物料噴出發生意外。

  (九)在脫水過程中發現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帶出時,應逐漸關小閥門,操作閥門須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擠壓發生危險。

  (十)脫水作業結束后,應及時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

  第九條鐵路罐車、汽車罐車運輸安全管理

  (一)鐵路罐車、汽車罐車(以下簡稱罐車)的使用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須具備完整有效的手續,方可進行運輸。押運員、汽車罐車駕駛員須取得從業資格證。

  (二)罐車運輸必須配備押運員。鐵路罐車押運員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相關規定。押運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學性質及防護措施,具備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

  (三)押運員應攜帶所需的通訊、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并滿足防火、防爆、防靜電的要求。押運途中應經常檢查,如發生泄漏應積極主動處理,以免事態擴大,如無法處理,應立即同有關部門、企業聯系加以解決。

  (四)鐵路罐車押運員應積極與鐵路部門聯系及時編組掛運,避免車輛停留時間過長,同時對發運、路徑各編組站與收貨單位交接相關手續作詳細記錄。汽車罐車押運員應在運輸前對罐車的安全附件及設施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罐車停留期間應加強巡視,避免無關人員登上車輛。

  (五)嚴禁在電氣化區段對鐵路罐車進行罐上作業。確因特殊原因必須進行罐上作業,須經鐵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六)有關企業應制定鐵路自備罐車的管理辦法。指定專職人員對自備罐車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檢驗進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維修、檢修、事故等記錄在內的技術檔案。應注意高溫等特殊氣候下罐車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溫、超壓引發事故。

  (七)汽車罐車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關法規。應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在簽訂汽車罐車運輸合同時,還應簽訂承運單位安全運輸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和措施。

  (八)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汽車罐車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如必須進入上述區域,應事先報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

  (九)汽車罐車應設有相應的防曬、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條裝卸車安全管理

  (一)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棧臺(橋)上作業人員不少于2人。棧臺人員須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巡檢工作。

  (二)罐車應在檢查合格后進入停車場,由棧臺人員負責作業監護。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駛入棧臺。汽車罐車應按指定位置停車,用手閘制動,并熄滅引擎,車輪須加固定塊。在停車場或棧臺停放期間,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不得進行車輛修理活動。

  (三)棧臺人員須檢查罐車及其人員的證件是否齊全。須確認罐車外觀良好,接地線、防火罩、汽車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體號與車輛號相符合。鐵路自備罐車裝卸車前,須核對車號,確認物料品種、料量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

  (四)進入現場前,作業人員須首先消除人體靜電,關閉非防爆型通訊工具。嚴禁攜帶煙、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以及穿著易產生靜電的服裝、帶鐵釘的鞋靴進入現場。作業過程中嚴禁更換衣物、鞋靴和梳頭。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作業。

  (五)作業前應接好靜電接地線,管線和接頭必須牢固。裝卸完畢后,應靜置5分鐘,方可將接地線拆除。

  (六)棧臺人員指揮待裝卸車輛依次進入相應鶴位,此時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前一車輛對位后,后一車輛方可進入。所有車輛對位后,方可統一接好罐車與管線的快速液相接頭及氣相接頭。

  (七)由棧臺人員用測爆儀或設置固定式可燃氣報警器,監測可燃氣濃度,測爆不合格或異常須立即關閉相關閥門進行處理。

  (八)在作業過程中,應時刻注意罐車液位、壓力,并隨時檢查車況,遇有異常情況須立即停止作業。在作業過程中,須預防物料濺落到皮膚發生凍傷事故。

  (九)當閥門、倒淋發生堵塞或凍堵時,嚴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掃。

  (十)當現場發生泄漏時,應立即啟動崗位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時不得啟動車輛。

  (十一)所有車輛全部裝卸車完畢、且測爆合格后方可起動點火。棧臺人員指揮車輛依次駛出棧臺,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鐵路自備罐車裝卸車作業完成后,特別注意要收好并掛牢走梯,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十二)應抓緊時間完成卸車任務,盡量減少轉輸時間。

  (十三)卸車完畢后,應使用高純氮氣將裝卸車系統吹掃干凈。

  (十四)每次卸車后,應控制中間罐液位盡可能低,然后停止轉輸泵。當中間罐壓力下降時,應使用高純氮氣補壓,使其始終保持微正壓。轉輸泵房的風機應保持常開狀態。

  (十五)裝車量不得超過罐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中允許的最大充裝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須立即停止作業:

  (1)雷雨天氣;

  (2)附近發生火災;

  (3)附近50米內有明火作業;

  (4)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發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氣體在作業區積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間的可能;

  (6)安全設施失靈或發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業情況。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實施意見)》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文件精神,結合金平汽車出租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車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須與下級分管安全工作的經理或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消防)責任書,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相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規定。

  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與企業深化改革、經營管理、規范服務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認真執行規定。

  3、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營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辦公場地、經費等,組織制定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落實。

  4、組織開展安全教育、職業培訓等經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

  5、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6、發生重大事故及時組織搶險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7、認真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頒布的'安全標準、規范,制定與本單位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完善安全技術設施,建立專業安全管理體系。

  二、出租汽車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經理或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與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同時要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經理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和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2、主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傳達上級工作要求,提出本單位具體措施和實施意見,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對無能力整改的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報告,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4、組織本單位重大事故的處理工作,并配合有關單位對事故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三、出租汽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管理職責,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經理或主要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同時要與出租汽車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杜絕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明確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基礎資料,認真填報安全生產管理臺帳。

  3、開展公司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學習工作,做到規范化和制度化。

  4、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范化。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幫助駕駛員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對無能力整改的應及時報告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經理或主要負責人。

  5、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組織現場處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對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出租汽車公司駕駛員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其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出租汽車駕駛員必須不斷增強安全法制觀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增強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責任感,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

  2、行車中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規程,謹慎駕駛,禮貌行車,做到“一樹、二嚴、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確保行車安全。

  3、堅持行車“三檢制”(開車前,行駛途中,收車后的檢查)。按時對車輛進行各級保養,保持車輛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況。

  4、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設立必要的標記,搜集旁證,立即報告交警部門,并通知公司。

  5、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材。隨時檢查燃油有無滲漏,電路接頭是否松動,嚴禁用打火機、火柴、油燈在車上照明或觀察油箱存油量等。

  6、駕駛員在營運中,要密切關注乘客是否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對攜帶者勸阻無效時堅決制止其乘車。

  7、車輛加油、加氣時必須熄火,出租汽車駕駛員、乘客必須下車,嚴禁吸煙。使用備用油桶必須是無滲漏的鐵桶,嚴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車駕駛員必須從思想上強化安全防范意識,掌握安全預防和應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絕或減少劫車案件的發生,保護車輛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車駕駛員必須認真遵守夜間行車規定,出城營運必須去治安崗亭登記

  10、出租汽車駕駛員嚴禁參與或從事犯罪活動,在營運中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積極協助偵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車,要保持冷靜,巧妙周旋,伺機采取相應措施進行報警,盡可能避免傷亡,減小損失,牢記罪犯特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凡發生被搶劫案件,駕駛員應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并隨即報告公司領導,以利于打擊追捕罪犯。

生產管理制度6

  為規范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凡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和公司領導,任何人不得遲報、瞞報、漏報、謊報。

  二、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事故發生后,有關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五、安全事故的調查:未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輕的一般安全事故由公司成立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的安全事故由公司成立調查組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

  六、公司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進行,認真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接受教訓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生產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驗證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證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有效的正常運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全面完成,不斷提高安全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評審與持續改進管理工作。

  3.引用標準

  3.1《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

  4.管理職責

  4.1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管理評審。

  4.2主管安全副總負責向總經理報告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運行情況,協助實施管理評審。

  4.3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并向總經理提供管理評審輸入信息和編制管理評審的輸出文件,對輸出整改問題組織整改并跟蹤、驗證。

  4.4安全科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情況的匯總,并提交管理評審。

  4.5各科室、車隊按安全生產職責負責提供管理評審資料,制定管理評審提出的問題的糾正措施并實施。

  4.6安全科負責對各科室、車隊安全績效考核。

  5.內容及要求

  5.1形式

  5.1.1管理評審應以會議的形式進行和開展。

  5.1.2總經理主持評審會,公司副總以上行政領導、各科室、車隊負責人均應參加會議。

  5.1.3管理評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兩次時間間隔不應超過十二個月;當體制、組織機構或生產流程等發生重大變更時,可酌情增加管理評審。

  5.2內容

  5.2.1組織機構的適宜性,包括機構、崗位、人員和其他資源配置;

  5.2.2需要進行改進/變更的范圍;

  5.2.3未完成的工作;

  5.2.4上次評審結論的處理情況;

  5.2.5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5.2.6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情況;

  5.2.7現場安全狀況與標準化規范的符合情況;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5.2.8資源要求。

  5.3準備

  5.3.1辦公室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內容包括:評審時間、評審方式、評審地點、評審參加人員、評審目的、評審內容。管理評審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及時通知各科室、車隊,各科室、車隊應在會議前30天將管理評審的輸入內容以書面形式上報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評審資料。

  5.4輸入

  5.4.1各科室、車隊按要求向辦公室提供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安全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現場安全狀況與標準化規范的'符合情況、安全管理實施計劃的落實情況的測量評估情況、日常考評考核的結果,糾正、預防措施的跟蹤驗證方面的信息;各相關標準及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及自評的結果等安全生產信息,形成管理評審輸入報告。

  5.4.2辦公室將各科室、車隊提交的管理評審輸入資料整理后交安全管理負責人審核,作為安全管理負責人在管理評審會上報告本公司安全標準化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管理評審計劃的依據。

  5.5實施

  5.5.1管理評審會議由辦公室組織總經理主持,與會人員對評審內容進行討論、評價,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

  5.5.2辦公室根據評審記錄,編制管理評審報告,內容包括:評審目的、評審日期、評審內容和結論及改進事項、采取的糾正預防措施。評審報告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6輸出

  5.6.1總經理對管理評審會議討論情況做出結論,并就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明確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確定糾正/預防措施。

  5.6.2辦公室根據管理評審會議記錄編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評審報告》,經分管安全副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按文件發放形式發放至各部門。

  5.6.3“管理評審報告”的內容包括:目的、依據、范圍、評審內容綜述、糾正/預防措施、整改進度等。其中評審內容應對安全管理過程中的責任履行,系統運行,檢查監督,隱患整改,考評考核等情況進行客觀的表述。

  5.7結果跟蹤、驗證、持續改進

  5.7.1責任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評審報告》上的要求,填寫《糾正/預防措施表》并組織實施。

  5.7.2辦公室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跟蹤、檢查、驗證、記錄,并負責向安全管理負責人報告。

  5.7.3所有與管理評審有關的記錄由辦公室整理、歸檔保存。

  5.7.4安全科結合日常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各方面情況,每年對各科室、車隊安全績效實施考核,填寫《部門績效考核表》。

生產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公司設安全經理一名,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

  4、公司設專職安全員一名,具體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請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6、公司將責任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7、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8、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9、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按時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及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2、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3、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

  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4、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5、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6、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五、安全例會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2、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①、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②、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③、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④、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⑤、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

  2、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4、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5、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

  2、車輛的年檢審,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3、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和檢測,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5、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6、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7、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10、建立健全車輛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八、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生產管理制度9

  一、日常安全檢查:

  1、安全員、生產管理員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作業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2、安全員每天必須對礦區安全生產現場檢查一次,發現隱患,規定時間督促整改。

  3、安全員檢查過程中發現隱患書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

  1、每月應對空壓機、拖拉機、裝載機、礦倉、電器設備、電線、管道、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根據上級要求隨時進行單項檢查或全面檢查。

  3、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作好記錄,登好臺帳,拿出整改意見,寫出書面情況,交礦部或上級主管部門。

  4、檢查人員必須2人以上,在安全領導小組指揮下,對礦內不漏礦點(井口),不留盲區地進行檢查。

  三、季節性檢查,根據各季節氣候的不同特點進行全面檢查的督查,主要檢查車、管、線、路、房、水、火、雷、凍、毒等,防止突發性事故和隱形違章事故發生。

  四、月、季、半年、年終全面檢查,檢查后,對發現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要進行徹底的整改,達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

  1、每次檢查后召開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或事故整改現場會。

  2、始終堅持學習二個法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3、實施三項硬措施,對重大險情、安全隱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專人負責、定經費投入、定期改時限。

  4、做到四個不交:班組能解決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決的不交礦部(公司);礦部(公司)能解決的不交主管部門;礦部(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能解決的不越級上交。

  5、達到五不放過:違章作業不罰款不放過;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中型事故不賠償經濟損失不放過;重大事故不追究責任不放過;礦區內的事故隱患、事故苗頭、重大險情不消除不放過,安全事故實現零報告。

  五、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四、五、六。嚴把四關、檢查五層安全防護網、認真貫徹六落實,即進人關、合格關、素質關、培訓關;自我防護避險層、爆破排險層、查險壓頂排險層、檢查限時排險層、查險排險層;做到思想、時間、措施、責任、制度、行動六落實。

  事故及重大隱患分析管理制度

  一、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必須首先搶救傷員,后轉移物資,保護好現場,須移動的物品,必須做好標記,并派人監視險情,防止事故蔓延,立即向單位法人匯報。

  二、礦山發生輕傷事故,報公司由公司組織人員調查處理解決。

  三、礦山發生重傷事故以上的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向企業主管部門報告。

  四、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各班組長、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主管部門的工作,如實匯報和反映事故的真象,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方案,并監督執行(四不放過內容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五、企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要登記建檔。

  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一、為防止職業危害因素對生產勞動過程中的職工安全健康造成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制定以下預防措施。

  二、有效地控制或盡量消除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發生,即消除或減少職業危害源。

  三、降低生產過程中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使之達到規定標準。

  四、采用低毒或無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

  五、建立健全符合衛生標準的生產衛生設施。

  六、做好衛生健康標準統計和作業環境監測工作。

  七、開展經常性安全工作教育,提高職工職業安全衛生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八、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衛生制度。

  九、加強個體防護,及時正確佩戴各種防護用品。

  安全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努力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目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遵照集團公司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科長、安全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制度

  1、堅持跟班作業,監督班組長隨班制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狠抓三超三違行為。上班期間不得與所屬單位民工或他人賭博、酗酒以及干其他與本質工作無關的事。

  2、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檢查臺帳、工作總結,每天以文字形式向安全科匯報。

  3、認真搞好新工人崗前年齡、培訓考核、監督健康體檢、簽訂責任書、簽訂勞動合同、入保、勞保發放、辭退勞動關系、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出入井管理登記制度、隱患整改通知、隱患整改驗收、人員變更等軟件管理,確保有證可查,有據可依。

  4、監督分管礦點搞好勞動保護、質量控制、環境衛生、確保各崗位證件齊全。

  5、加強交接班制度的管理,以及各作業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

  6、監督巷道內的排險工作。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如頂板、邊幫、炸材、爆破、勞動保護等)并做好記錄,現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作業人員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要書面向安全科報告。因隱患檢查、發現不及時或無記錄、無整改方案、無整改措施、無整改驗收的,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爆破技術標準,監督、檢查爆破員證件情況,做到持證上崗。

  8、嚴格監督爆破員在爆破過程中的全部程序,必須由安全員、爆破員同時簽字在倉庫領取炸材,建立炸材領用、消耗臺賬。

  9、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制度。

  10、對隱患、危險源要定人、定責、定措施、定整改期限,下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驗收后下達復工通知書。

  11、制定管理措施,爆破時,提前做好警戒,布好崗,確認安全無誤后再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

  12、對爆破員有監督、管理、處罰權。

  13、組織所在班組學習培訓,并有學習內容、學習記錄、學習考核記錄。

  14、按技術指令施工。

  15、參加落實公司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列會制度。‘

  16、對生產現場在緊急情況下有下達人員撤退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17、分管礦點嚴把礦石質量關。

  18、發生事故按程序申報。

  19、搞好班組計生工作。 20、臨時工作必須服從安排。

  (二)獎懲辦法

  對地下開采的礦山企業的一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月度安全獎勵,獎勵標準按級別確定,按考核成績兌現。

  各企業按3:4:3比例對現有安全管理人員確定級別,一級400元,二級500元,三級600元,新進安全員和上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員一律定為最低級別(一級)。

  根據每月考核成績兌現安全生產獎,考核為95分以上者兌現100%獎勵;考核為90分以上者兌現80%獎勵;考核為85分以上者兌現6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上者兌現4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下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

  二、班組長考核制度

  (一)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和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生產班組長崗位職責。

  2、強化勞動紀律,班長離開礦井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半天由安全科審批,一天由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審批,并且以委托書的形式委托本班組跟班安全員代理跟班,并且明確安全責任,否則不得批假。一天以上的本井口停止生產。

  3、每班必經跟班作業,與生產工人同進出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配合當日帶班領導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對不跟班作業,遙控指揮的.班長按馬橋鎮政府處罰公約進行處罰。

  4、認真搞好本班組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嚴格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凡進入本班務工的人員由班組長或委派專人陪同進行職業健康崗前和離崗檢查,防止弄虛作假,讓不健康的人員流入本班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加強本班治安防范和計劃生育管理。

  6、炸材管理不當,造成流失,發生一切后果的除公安機關處罰外,公司根據事態發展后果進行處罰,一切經濟損失由班組自己承擔。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二)考核辦法

  1、實行年度考核的方式,逐月由安全生產督查科負責對班長進行督查,違反本制度的下達督查通知書,登記匯總年度考核。

  2、班長違反本管理制度任何一款,合同約定的獎勵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兌現。

  3、未跟班作業、離崗不履行請銷假、違章指揮,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生安全事故的,班長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從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4、不加強從業人員管理,職業健康弄虛作假,患有職業病的人員進入公司務工后,班長承擔80%責任,所發生的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支付,保證金不足支付的從開采費中扣除。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要逐一進行登記,建立礦山機械設備管理檔案。機械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安裝、調試要有專業人員按照機械設備的安裝規定進行。

  二、不準酒后操作。不準無證操作。

  三、不準在配電房、空壓機房、變壓器房周圍(30米以內)及礦山運輸車輛內存放爆炸器材和易爆物品。

  四、不準轉運礦車輛(拖拉機、汽車等)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礦區機動車輛客貨混裝。

  五、對機電設備及防護裝臵、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并建立技術檔案,保證使用安全。每個季度檢查配電系統繼電保護裝臵的整定情況和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變壓器等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的理化性能及耐壓實驗。

  六、不準私拉亂接,擅自搭火接線,明閘刀明接頭送電,以保證線路及配電設施的安全,杜絕超負荷運行。不準用鐵絲、銅絲、鋁線代替溶斷絲或保險絲使用,以防突發事故。

  七、不準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房或空壓機房。機修工和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工作期間要認真觀察機械運行的負荷承載出現的故障,對于人為造成的機械損壞,一切損失由責任人全部賠償。

  八、不準在各種安全閥及附件或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時操作氣瓶。

  九、機械設備維修要在停止作業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機械設備非停止狀態下進行檢修,特別是電器設備的維修要先停電后檢修,并在閘刀旁掛有人檢修,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十、礦山使用的下列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查儀器,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1、采據、支護、裝載、運輸、提升、通風、排水、壓縮空氣和起重設備。

  2、電動機、變壓器、配電柜、電器開關、電控裝臵。

  3、爆破器材、通訊器材、礦燈、電纜、鋼絲繩、支護材料、防火材料。

  4、各種安全衛生檢測儀器儀表。

  5、自救器、安全帽、防塵防毒口罩或口罩、防護服、防護鞋等防護用品和救護設備。

  6、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器材。

生產管理制度10

  為了保證機械技術狀態完好,達到標準化作業要求,特制定農機具保養制度。

  一、動力機械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技術保養規程,定期進行技術保養,不按時進行技術保養的.機車不準投入作業。

  二、機械工作時間達到保養要求時必須按時、按號、按項進行技術保養,保養結束后,必須經技術員驗收合格,方可參加作業.

  三、動力機械必須保證其工作條件符合技術要求,不準在不良條件下長期超負荷工作。

  四、機車作業前必須進行徹底的班次保養,確認各部正常后,方可進行作業.

  五、機車不準帶病工作,如發現機車工作不正常,立印停止工作,防止發生機械事故。

生產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測繪職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測繪系統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測繪系統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二章、機構及人員

  第三條、安全生產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管理部門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由人事勞資、生產、計劃、財務、物資、保衛、工會等部門人員共同組成。

  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擔任。辦事機構一般設在人事勞資部門,并指定專人擔任安全生產檢查員。

  (二)隊(院)相應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檢查員。

  (三)中隊(室)的安全生產工作由中隊長(主任)負責,并配備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小組(班)的安全生產工作由組(班)長負責,并配備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四條、測繪系統內其他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設置和配備相應的機構和人員。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五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人員的職責,是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證。

  第六條、各級行政主要領導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領導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工作的,負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生產作業現場的直接指揮者負直接領導責任,生產作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各級領導要堅持生產與安全并重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簽訂各項經濟承包合同時,要明確安全責任和目標,提出實現目標的具體措施。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部門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法規、制度和規程。結合生產實際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規劃以及年度計劃并組織落實。

  (三)組織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監督落實。

  (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協調處理跨單位的事故隱患。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發出《事故隱患整改意見書》,令其限期整改。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及個人,批評忽視安全生產的行為,以及懲處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單位和責任者。

  (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廣大職工安全意識。

  (七)督促所屬單位按規定配發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八)督促所屬單位按整改計劃落實并用好安全生產措施經費。

  (九)協調勞動、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對所屬單位勞動條件、勞動環境進行檢測和評價。

  (十)組織對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

  (十一)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第九條、隊(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職責:

  (一)根據國家、部門及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并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建立并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和整改措施計劃。

  (四)結合工作實際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宣傳表揚安全生產方面的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生產的行為。

  (五)督促有關人員了解和踏勘測區安全情況,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六)根據整改計劃落實并用好安全生產措施經費。

  (七)監督檢查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配發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九)調查和處理傷亡事故,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

  (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第十條、測繪管理部門和隊(院)的安全生產檢查員、中隊(室)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小組(班)安全員的職責,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生產單位中各部門,都應該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要求職責明確,落實到人。

  第十一條、全體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制止生產作業中的違章行為,愛護和正確使用儀器、設備、工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和向上級部門申述。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是貫徹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的貫徹,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安全教育的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等。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須結合實際采取自查、互查、抽查、普查等多種形式進行。在堅持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經常檢查的同時,各測繪管理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還應每年定期組織二至三次的`全面檢查。

  第十五條、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要做到邊檢查邊改進,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限于條件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應訂出具體措施,限期解決。

  第十六條、抓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是各級領導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人員的重要職責,通過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其在生產中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七條、各級領導必須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建立并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測繪管理部門和隊(院)的安全生產檢查員須通過由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單位進行的安全教育,在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任職資格證后方能上崗。

  第十九條、隊(院)主管領導的安全教育由測繪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組織進行,教育內容包括國家和部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知識等。

  第二十條、

  中隊(室)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小組(班)安全員和職工的安全教育,由隊(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其教育內容和時間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一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必須通過隊(院)、中隊(室)、小組(班)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三級教育的時間總共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一)隊(院)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法規和有關的安全技術知識。

  (二)中隊(室)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預防措施、事故應急措施等有關知識。

  (三)小組(班)級安全生產教育內容包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條、職工變換作業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復崗時,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作業時,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與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經過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四條、生產單位各級領導要重視對臨時用工(含從測區招用的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具體工作由中隊(室)和小組(班)負責。教育的內容應結合作業地區、分配的工作和本人實際情況進行,一般應側重于勞動紀律、安全知識以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測量工具的正確使用等。

  第六章、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盡快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等概況,按隸屬關系分別逐級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等有關部門,同時報國家測繪局。遇有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及時上報的,事后應充分說明原由。

  第二十六條、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單位報告,同時迅速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必須事先做好標記、拍照、攝像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各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按事故等級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或指派主管領導赴現場處理事故、指揮搶救,同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國家測繪局派員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特別重大傷亡事故,國家測繪局領導赴事故現場,參加事故處理。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組的責任是:查明事故的事實經過、發生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確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包括善后事宜)和防范措施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在進行工作時,單位和個人均須給予支持與合作,不得拒絕、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條、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及其事故責任者和負事故領導責任的人員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法規,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當追究事故責任。

  (一)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

  (二)擅自更改、拆除、停用安全裝置和設施造成事故的。

  (三)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崗位、擅自在非本職崗位上作業造成事故的。

  (四)安裝、檢驗、修理儀器設備及汽車等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事故的。

  (五)儀器、設備帶病運行,安全裝置不齊全,超溫、超速、超壓、超重、超負荷運行造成事故的。

  (六)不按規定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用具,造成事故的。

  (七)因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八)其他應負事故責任的。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事故領導責任。

  (一)忽視安全生產管理和教育工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防護設施不健全,導致嚴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

  (二)未按整改計劃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經費,使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得不到改善造成事故的。

  (三)強迫職工冒險作業,或安排有職業禁忌者從事所禁忌的工作,或安排未通過特種作業技能鑒定(考核)的人員上崗從事特種作業,或不按規定給職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或由于安排作業人員超負荷勞動造成傷亡事故的。

  (四)生產性建設工程不執行國家關于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規定的。

  (五)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造成傷亡事故的。

  (六)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或指使破壞事故現場,或拒絕接受調查和提供有關情況及資料,袒護包庇事故責任者的。

  (七)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不到現場,或不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以致擴大損失,導致事故更加嚴重的。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測繪系統各單位根據本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遇有與國家有關法規不一致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人事教育勞動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制度1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4、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4、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生產管理制度1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全國生產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產狀況總體穩定、趨于好轉,但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事故總量仍然很大,非法違法生產現象嚴重,重特大事故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暴露出一些企業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體責任不落實,一些地方和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標準,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堅持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促進我國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

  2、主要任務。以煤礦、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要通過更加嚴格的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盡快建成完善的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在高危行業強制推行一批安全適用的技術裝備和防護設施,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術標準體系,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全面達到國家和行業標準,實現我國安全生產技術水平的提高;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積極推進重點行業的企業重組和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導,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嚴格企業安全管理

  1、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企業要健全完善嚴格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加強對生產現場監督檢查,嚴格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要責令停產停工整頓,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對以整合、技改名義違規組織生產,以及規定期限內未實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礦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要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嚴格落實境內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責任。

  2、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企業要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停產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復產。

  3、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煤礦、非煤礦山要有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4、強化職工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企業,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5、全面開展安全達標。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關閉。

  三、建設堅實的技術保障體系

  1、加強企業生產技術管理。強化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按規定配備安全技術人員,切實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產生重大隱患的,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2、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煤礦、非煤礦山要制定和實施生產技術裝備標準,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并于3年之內完成。逾期未安裝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于2年之內全部完成;鼓勵有條件的漁船安裝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在大型尾礦庫安裝全過程在線監控系統,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企業安全防護水平。

  3、加快安全生產技術研發。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國家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研發,加快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換代升級。進一步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xx-20xx年)》等,加大對高危行業安全技術、裝備、工藝和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引導高危行業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水平,合理確定生產一線用工。“十二五”期間要繼續組織研發一批提升我國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關鍵技術和裝備項目。

  四、實施更加有力的監督管理

  1、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全面落實公安、交通、國土資源、建設、工商、質檢等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工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指導職責,形成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指導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會同司法機關聯合執法,以強有力措施查處、取締非法企業。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重大隱患治理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掛牌督辦,國家相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對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從重處罰。進一步加強監管力量建設,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站點監管能力,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

  2、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屬地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對當地企業包括中央、省屬企業實行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向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3、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強化項目安全設施核準審批,加強建設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審批、監管的責任。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要包括安全監控設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氣體、防塵、排水、防火、防爆等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對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

  4、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鼓勵職工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對舉報者予以獎勵。有關部門和地方要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人民群眾的公開監督。要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對輿論反映的客觀問題要深查原因,切實整改。

  五、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1、加快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按行業類型和區域分布,依托大型企業,在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支持下,先期抓緊建設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配備性能可靠、機動性強的裝備和設備,保障必要的運行維護費用。推進公路交通、鐵路運輸、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氣田、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國家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托大型企業和專業救援力量,加強服務周邊的區域性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2、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涉及國家秘密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完善企業應急預案。企業應急預案要與當地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并定期進行演練。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嚴格行業安全準入

  1、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各行業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訂生產、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和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對實施許可證管理制度的危險性作業要制定落實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前置條件。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高危行業企業準入的前置條件,實行嚴格的`安全標準核準制度。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嚴把安全生產準入關。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情節嚴重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實施關閉取締。降低標準造成隱患的,要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3、發揮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的作用。依托科研院所,結合事業單位改制,推動安全生產評價、技術支持、安全培訓、技術改造等服務性機構的規范發展。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保證專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專業服務機構對相關評價、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人員和機構的法律責任,并降低或取消相關資質。

  七、加強政策引導

  1、制定促進安全技術裝備發展的產業政策。要鼓勵和引導企業研發、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鼓勵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應用。把安全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研發制造,作為安全產業加以培育,納入國家振興裝備制造業的政策支持范疇。大力發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高危行業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2、加大安全專項投入。切實做好尾礦庫治理、扶持煤礦安全技改建設、瓦斯防治和小煤礦整頓關閉等各類中央資金的安排使用,落實地方和企業配套資金。加強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完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下限標準,適當擴大適用范圍。依法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獎勵與補償機制。高危行業企業探索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3、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從20xx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同時,依法確保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發放。

  4、鼓勵擴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培養。進一步落實完善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逐年擴大采礦、機電、地質、通風、安全等相關專業人才的招生培養規模,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更加注重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1、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規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在制定國家、地區發展規劃時,要同步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專項規劃。企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落實在企業發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中要突出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投入和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2、強制淘汰落后技術產品。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下、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要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予以強制性淘汰。各省級人民政府也要制訂本地區相應的目錄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建設和延續。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3、加快產業重組步伐。要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大對相關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產能,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

  九、實行更加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

  1、嚴格落實安全目標考核。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完成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并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權重,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追究地市級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后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要按規定追究省部級相關領導的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考核,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2、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企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除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責任外,還要追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實際控制人和上級企業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礦長(廠長、經理)。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的,以及瞞報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3、加大對事故企業的處罰力度。對于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由省級及以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并向投資、國土資源、建設、銀行、證券等主管部門通報,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等,并作為銀行貸款等的重要參考依據。

  4、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地方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在所轄區域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企業(單位)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企業(單位)存在的,對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建立事故查處督辦制度。依法嚴格事故查處,對事故查處實行地方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層層掛牌督辦,重大事故查處實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事故查處結案后,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對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實施,制訂部署本地區本行業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的具體措施,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貫徹實施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督查,及時掌握各地區、各部門和本行業(領域)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規定、措施執行落實到位。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將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生產管理制度14

  1、員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保證安全生產。

  2、生產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各類事故發生,實現“三無一降”(無死亡、無重傷、無重大經濟損失)。

  3、生產崗位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前要認真檢查,以便保證質量,嚴禁穿著個人衣服上崗。

  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職工有權制止違章操作,任何人不準強令職工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并有權向上級報告和如實反映情況。

  5、堅持文明生產,做好清場工作,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齊,牢靠。邊角料,雜物要及時清理,保證做到道路堅實暢通。

  6、電器和生產設備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出現故障時應由專業人員排除,非專業人員嚴禁自已動手處理。

  7、超重設備必須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對已損壞的鋼絲繩變形的吊鉤,斜環等嚴禁使用,應及時更新,絕對禁止超負荷作業。

  8、超重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十不吊”,吊運物體設備時嚴禁從人的`上空行走,重物與起重吊臂下不準站人,吊物時要有專人統一信號的指揮。

生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減輕職業危害,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工作,更好地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檢查以下簡稱安全檢查是指為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減輕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各種檢查活動。

  第三條安全檢查的范圍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從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管理上的漏洞、相關人員的執業資格、生產經營單位的執業資質。

  第四條安全檢查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程、危Wei)險源點及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崗位特點以及生產要求進行。

  第二章安全檢查的組織

  第一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公司安全檢查工作的績效負總責。各級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公司安全檢查工作績效負責,各級從業人員對所從事的安全檢查的績效負責。

  第二條在日常工作中,各級安全部門具體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公司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監督檢查機構,有權對全公司各項目和個人的'安全檢查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第三條公司各單位、部門、人員要按安全責任制的要求,及時的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檢查與隱患處理

  第一節各級從業人員日常安全檢查第一條所有從業人員必須隨時對自己所處的環境進行檢查確認,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第二條崗位操作人員應對所管區域、所管設備按班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對易發生事故或者留下隱患的部位要隨時檢查,確保安全運行。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向相關人員溝通處理并向班組長或者安全員匯報,并記入班組安全日志。

  第三條班組長每天對本班組人員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執行規程情況、生產現場安全狀況進行檢查,抽考記錄和發現的問題記錄在班組安全日志中。對抽考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對相應問題進行處理。

  第二節專業職能部門安全檢查

  第一條各項目部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文明生產檢查,確保施工現場安全有序,各類物品按定置要求碼放,保持現場安全通道和人員巡檢路線的暢通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導致停工時,必須組織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后,方可恢復施工每年汛期來臨前,要組織一次防汛大檢查。

  第二條在對設備進行檢查時,必須同時檢查設備的安全裝置在對設備使用與維護規程進行檢查時,必須同時檢查其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況、崗位人員熟知情況以及落實情況。每年五月先后必須組織一次機械設備安全大檢查工作,檢查必須有材料或者記錄。

  第三條勞資人事部門要加強勞動紀律檢查,杜絕離崗、酒后上崗現象發生對安全專業提出的考核、獎懲落實情況要進行抽查對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及配置要及時進行檢查,不能浮現特種作業人員短缺的情況在進行勞動組織檢查時,要檢查人員配備情況是否有利于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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