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3.相關術語定義
3.1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單元
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公司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3臨界量
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4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5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轉庫房。
3.6儲存區
專門用于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
全面負責公司重大、重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保證重大、重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
4.2安全環保部
4.2.1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傳遞和建檔。
4.2.2負責組織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定期評估,對重大、重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監控及監督管理,發現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報告。
4.2.3負責制定重大、重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傳遞至各相關單位和員工。
4.2.4協助人力資源部對重大、重要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4.2.5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價,形成演練和評價記錄。
4.2.6負責將重大危險源形成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4.3人力資源部
4.3.1負責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對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告知;
4.3.1負責組織對重大、重要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4.4各部門
4.4.1各部門負責人對重大、重要危險源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對本部門的重大、重要危險源進行檢查、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并組織落實,不能解決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公司及安全環保部。
4.4.2組織對員工進行重大、重要危險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員工能識別事故征兆并掌握應急處理的知識和技能。
5.工作程序
5.1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辨識
5.1.1根據gb18218—20xx《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苯、甲苯、汽油,鉻酸酐,硫酸屬于應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環保部組織相應的生產單位,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分,并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
5.1.3安全環保部根據各單元的計算結果,按危險物質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或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為重大危險源;未達到臨界量的單元為一般危險源,對于未達到臨界量的單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風險,且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導致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傷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源應列為重要危險源。
5.1.4安全環保部應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形成評估報告。危險源的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5.2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管理
5.2.1報告與告知
重大危險源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上報,重要危險源應列入公司重點監控對象。
5.2.1.1安全環保部根據危險源辨識及其風險評價的結果,對重要、重大危險源建立臺帳(見附表1)。臺帳中應注明重要、重大危險源的名稱、所屬單位、所在地點、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發生嚴重危害事故可能性、發生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危險源級別、應采取的主要監控措施、單位責任人、管理人員等。重大重要危險源臺帳應發到各部門(車間),并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保存。
5.2.1.2通過辨識確定的危險源(點),各部門(車間)要造冊登記、繪制一覽圖上墻,告知員工。
5.2.1.3安全環保部應將公司的重大危險源形成報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報告應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可能產生的事故類型、安全措施與預防措施、應急預案等。
5.2.2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變更
5.2.2.1凡進入臺帳的重大、重要危險源,未經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的評審不得撤帳或降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撤消已確定的危險源(點)或者放棄管理。
5.2.2.2在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進行評審時,應同時評審重大、重要危險源。公司應當至少每3年對重大危險源組織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5.2.2.3重大、重要危險源出現下列情形時應當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風險控制進行評審并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報告進行修訂并報告相關部門:
(1)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
5.2.3重大、重要危險源實行掛牌管理
5.2.3.1對所有危險源(點)必須懸掛警示牌并保持警示牌完整無損。
5.2.3.2公示內容包括:設備(設施)名稱、級別、公司級負責人、部門級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潛在的主要危險、監控措施;公司級負責人、部門級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的檢查周期等。
5.2.3.3因工作需要調整危險源(點)負責人,應在警示牌上及時更正。
5.2.4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檢查與整改
5.2.4.1重大、重要危險源應列為各級安全檢查的'重點,各級負責人應當定期開展檢查,及時填寫檢查記錄(見表2),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采取臨時措施,并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情況。
5.2.4.2各級人員對重大、重要危險源檢查周期
(1)公司級負責人每月檢查1次,填寫檢查記錄后交安全環保部;
(2)部門級負責人每月檢查2次,檢查記錄在月后2日內交安全環保部;
(3)現場級負責人每周檢查1次,檢查記錄在月后2日內交本部門負責人審閱并留部門安全員處保存。
5.2.4.3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日常安全檢查應符合“三定”要求(即:定檢查時間、定檢查內容、定檢查責任人)。“三定”的具體內容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技術人員、班組制訂并報安全環保部備案。
5.2.4.4重大、重要危險源的事故隱患整改管理,要堅持實行閉環監控,做到:有書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蹤反饋,有驗收手續。
5.2.4.5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監控及設備運行、維修等環節的工作,要做好書面記錄,做到記錄準確、完整、清晰、可追溯。設備動力部定期(根據國家對設備規定的檢測周期)對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設備、安全設施和強檢儀表進行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復印件及時傳遞至安全環保部。
5.2.5應急救援的演練
5.2.5.1重要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制定相應的重要危險源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報安全環保部審核和備案。
5.2.5.2安全環保部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發至各單位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2.5.3安全環保部、各生產單位每年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計劃應包括演練時間、地點、人員。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5.2.5.4安全部門、各生產單位負責人在演練前應組織對參加演練的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培訓。
5.2.5.5安全環保部對演練過程進行記錄,參加演練的人員和觀摩人員對演練過程進行評估,安全環保部將演練及評估情況做好記錄。
5.2.5.6安全環保部根據演練的評估情況,及時對《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
5.2.6應急資源管理
5.2.6.1各單位應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知識培訓,做好培訓記錄
5.2.6.2安全環保部根據應急措施計劃,合理配置足夠的應急器材,建立應急救援器材管理臺帳。
5.2.6.3各單位應急器材應定人保管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持應急器材完好。發現應急器材不完好,應及時報告安全環保部。
5.2.7檔案管理
5.2.7.1安全環保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險源的部門,應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險源管理檔案。
5.2.7.2管理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重要、重大危險源臺帳:
(2)重要、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
(3)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方案和記錄;
(4)公司級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檢查記錄(安全環保部保管);
(5)現場負責人檢查記錄(部門保管);
(6)培訓教育記錄;
(7)評審資料
(8)重大危險源的報表等。
6附則
6.1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2
1、目的: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消除事故隱患,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公司生產區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總協助總經理進行重大危險源管理,在總經理不在時履行總經理對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
3.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督、檔案管理等。
3.4各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4、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評價:
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價小組,依據《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對公司生產現場和儲存設施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
4.2重大危險源管理:
4.2.1配備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器材和設施要完好。
4.2.2配備監視設備,實施全天候監視。
4.2.3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練,并不斷完善。
4.2.4公司、所在廠每月一次進行專項綜合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5生產班組必須按規定進行巡檢,檢查要有記錄。
4.2.6所在廠安全員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2.7在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實施誰簽字誰負責,誰作業誰負責。
4.2.8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向廠和綜合管理部報告,并及時進行整改。
4.2.9由綜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擋案類容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特性、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價報告、檢測報告等。
5、綜合管理部要將重大危險源在市安監局備案。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3
1、為加強對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及區域社會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結合分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沾化分公司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稱的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4、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監控。
5、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在投產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登記建檔工作。
6、指定專人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登記工作。
7、按相關國家標準、規定在重大危險源處設置自動檢測、報警、通訊等裝置,保障其穩定運行,并定期進行校驗和維護。
8、按國家法律、標準規定或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需要,定期對安全設施、重要設備等進行維護、校驗、檢查、報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9、在重大危險源崗位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10、向從業人員告知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11、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并保證定期開展應急救援的演練。
12、根據危險源的化學特性,配備必要的應急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備用。
13、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其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應經專家審查通過。
14、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問題、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問題,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險源控制目標:
15.1、造氣車間1#、2#半水煤氣柜重大危險源。
15.1.1控制目標:無煤氣泄漏、無氧含量超過控制極限、無氣柜抽空、無氣柜頂翻。
15.1.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見《1#、2#煤氣柜運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處理措施:見《造氣氣柜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統化工生產運行及帶壓停車期間。
15.2、合成車間氨庫罐區重大危險源。
15.2.1控制目標:無超壓、無超過貯罐安全貯量、無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見《氨庫罐區運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處理措施:見《氨庫液氨球罐應急救援預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尿素車間生產期間,氨庫貯罐貯有液氨期間。
15.3、合成車間甲醇貯罐區重大危險源。
15.3.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罐及管道、無閥門泄漏、無充裝過量甲醇溢滿、無人為錯開閥門。
15.3.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見《甲醇庫區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處理措施:見《精甲庫區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銷售期間及甲醇貯罐內有甲醇期間。
15.4、合成車間甲醇中間槽重大危險源
15.4.1控制目標:無甲醇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見《粗甲醇中間槽安全運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醇中間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車間甲醇工序生產期間。
15.5、尿素車間甲醛貯區重大危險源。
15.5.1控制目標:無甲醛貯槽及管道、閥門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風險:火災、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見《甲醛貯槽運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處理措施:見《甲醛貯槽目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顆粒尿素運行、甲醛貯槽貯有甲醛期間。
16、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運行體系,安全環保部、、生產管理部、按職責分工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業務管理,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按安全管理制度負責其生產操作控制、檢查、檢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險源由車間識別、申報、編制救援預案,安全環保部組織評價,車間編制安全運行控制措施,生產管理部編制生產操作技術規程,報請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下發各有關單位執行。
16.3對已經列入重大危險援的設施、設備、裝置、崗位,定期進行工藝、設備及操作安全檢查,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公司保證資金、技術的投入使其能夠得到及時整改,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評價。
16.4重大危險源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生產崗位操作技術規程的培訓,取得安全作業證及相關資格才能上崗獨立操作。安環部每年組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6.5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運行控制措施、應急救援預案下發各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執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團公司備案。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4
一、項目工程開工前以及在施工過程中,要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生產工藝和特點、周邊環境、進度安排等,及時對各個施工階段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尤其是基礎施工階段、主體施工與主體施工交叉階段、主體施工與裝修交叉階段、工程收尾階段都要特別做好重大危險源辨識,做好預防監控管理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二、對租賃的塔吊、電梯等特種設備作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做好大中型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特種設備的安拆、改造、維修、檢測必須選用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單位或機構承擔,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工種的操作資格證書,并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三、米以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米以上高空作業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必須做為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并按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工作。
四、針對施工現場容易出現的“小部位、大隱患”“小工程、大事故”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對于節假日、麥、秋收前后、冬(雨)期、復(開)工、交工期等事故多發期以及合作隊伍、合作工程的監管力度,認真開展預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機械傷害事故的專項治理工作。
五、制定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預警和專項管理措施,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要逐級簽訂危險源控制責任狀,并層層分解,落實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人,做到“誰簽字誰負責”,嚴禁代簽。
六、對各類重大危險源要分級建立詳細的臺賬,及時掌握其數量和分布狀況,制定相應的控制目標、措施,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并作為重點進行監控,必要時采用旁站式監督方式,實現對危險源的動態監管。要經常性的在施工現場明顯處公示。
七、各工程項目對識別出來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動態管理,每周由項目經理帶隊組織相關人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的識別、防治、監控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并每月把執行落實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處。
九、公司安全管理處對項目部重大危險源辨識、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附則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和部門。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有矛盾時,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工程承包項目部重大危險源的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公私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結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術語及定義
第二條臨界量,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品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危險品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第三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都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三章職責
第四條總承包項目部安全XXX按照《危險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標準,組織各分包單位對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第七條各分包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對危險源進行辨識、管理。從業人員應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對有資歷要求的崗位,應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歷的人員。
第四章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價
第八條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重大危險源應主要從下列方面斟酌:
一、高邊坡作業
1、土方邊坡高度大于30m或地質缺陷部位的`開挖作業;
2、石方邊坡高度大于50m或滑坡地段的開挖作業。
二、深基坑作業
1、開挖深度超過3m(含)的深基坑功課;
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深基坑功課。
三、洞挖作業
1、斷面大于20m2或單洞長度大于50m以及地質缺陷部位開挖,或埋深大于500m部位的功課。
3、洞室臨近相互領悟時的功課;當某一工作面爆破功課時,相鄰洞室的施工作業。
四、模板工程及支持體系
1、工具式模板工: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1、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持體系:用于鋼布局裝置等滿堂支持體系。
五、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2、采用起重機械進行起重吊裝工程。
3、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六、腳手架工程
1、搭設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2、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3、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4、吊藍式腳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6、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七、拆除、爆破工程
1、圍堰拆除功課;爆破拆除功課。
2、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信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
安全的拆除作業。
3、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采區控制范圍的拆
除作業。
八、儲存、生產和供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舉措、設備及易燃易爆、
危險品的儲運,主要分布于工程項目的施工場所。 1、油庫(儲量:汽油20t及以上;柴油50t及以上)。 2、炸藥庫(儲量:炸藥1t)。
3、壓力(Pmax不小于0.1Mpa和V不小于100m3)。 4、鍋爐(額定蒸發量1.0t/h及以上)。 5、重件、超大件運輸。
九、人員集中區域及突發事件
1、人員集中區域(場所、設施)的活動。
2、可能發生為災事故的居住區、辦公區、重要設施、重要場所等。
十、其他
1、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2、地下暗挖、頂管功課、水下功課工程及存在上下交叉的功課。
3、截流工程、圍堰工程。 4、變電站、變壓器。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
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
6、其他特殊情況下大概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功課活動、大型設備、
設施和場所等。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重大危險源應按發生事故的后果分為下列四級:
1、大概造成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險源為一級重大危險源。
2、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險源為二級重大危險源。
3、大概造成較大安全事故的危險源為三級重大危險源。
4、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危險源為四級重大危險源。總承包項目部應將管理舉措報監理、項目法人備案。第十一條各分包單位應在開工前,組織對本項目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并將辨識成果及時報監理單位和項目法人。由項目法人確定危險等級及形成評估報告,并印發各參建單位。
第五章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
第十二條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三條應明確重大危險源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評估和監控,并做好記錄。
第十四條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第十五條應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牌。警示牌內容應包括危險源名稱、地點、責任人員、可能的事故類型、控制措施等。
第十六條應制定建設項目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第十七條對可能導致一般或較大安全事故的險情,應按照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第十八條對大概招致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應按照項目管理權限立即報告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他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至XXX工程建設事故應急批示部辦公室。對大概造成重大洪水災害的險情,應立即報告工程所在地防汛批示部,必要時可越級上報至國度防汛抗旱總批示辦公室。
第十九條各單位應根據施工進展加強重大危險源的一樣平常監督檢查,對危險源實施靜態的辨識、評價和控制。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各分包單位應按附件表格格式及時填寫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監控、記實等。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總承包部質量安全XXX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6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生著火爆炸對環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滲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擴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早期預控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公司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15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重大危險源分為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和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
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險數量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的規定,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文件規定,屬于申報登記范圍內的特神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重點指:除國家規定的危險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的其他特種設備、設施、場所、危險品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xxx公司。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管,對本部門業務管理范圍的重大危險源負有業務倮安監管責任:
(一)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綜合監管機構,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機電管理部門是公司機電設備、鍋爐、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及提升墜落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三)保衛消防部門是公司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有毒物品及放射性物品等重大危險源的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四)物資供應部門是公司油脂儲庫及其它易燃物資儲庫、危險化學品等重大危險源的
專門監管機構,對其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負責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的業務管理工作。
(五)各基層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建檔、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工作。
第五條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
(一)各單位每年初要按照《重大危險源辯識》 GB182182000標準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 56號)規定,如實填報登記《重大危險源申報表》,若于每年元月底前將有關材料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由安全監察部及有關部門負責審查、匯總報送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各單位在確定重大危險源時,方法要正確、合適,設備、設施要符合標準要求,此外,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標準,但是確屬重大危險源的,由主管專業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確認。
(二)對符合《重大危險源辮識》 CB18218—20xx標準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組織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按照規定進行鑒定、評估。
第六條重大危險源建檔
(一)安全監察部負責建立公司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專業部室負責建立本專業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各基層管理單位負責建立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
1.基層管理單位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2.專業部室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
3.安全監察部的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①《重大危險源登記臺帳》;②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登記表;③鑒定部門出具的鑒定結果或主管部門的確認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④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資料。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8
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20xx]026號
簽發人:xxx
各部門、車間:
為加強安全管理,公司編制了《危險源管理制度》,現印發給各部門、下屬單位,并于即日起執行,希嚴格履行。
附:《危險源管理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危險源的管理,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局面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險有害因素應定期進行辨識和評估;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按《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進行辨識。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生產單位和部門。
二、管理機構職責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全系統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
(2)制定公司危險源管理規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險源管理系統,嚴格劃分范圍,不斷完善預測、預警、預案工作;
(4)組織或參加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造成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對直接監督管理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做到可控備案。
2、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1)組織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規定,利用公司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管理系統,督促所屬車間、科室做好預測、預警、預案工作,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檔案登記、檢測評估、監控管理,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技術方案和資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單位危險源、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演練,落實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協助或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登記、評估和備案
1、公司、各生產單位按二級安全責任主體,分別建立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檔案,各生產單位應定期或及時審核所屬車間重大危險源臺帳,并負責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2、各生產單位要按照國家、公司的要求,認真完成國家規定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按規定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組織開展定期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工作,各生產單位不定期自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公司將以《安全檢查通報》形式及時通報,要求限期整改。
4、對新設立或者新構成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應及時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到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的,應及時報告注銷。
四、人員培訓與應急救援。
1、對涉及危險源、重大危險源運行、檢修、維護及監督管理的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爆、機械和電氣、緊急應急救援等安全知識的培訓。
2、各生產單位要定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五、監督管理
1、公司對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實行二級管理。構成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源,公司直接監督或授權各生產單位監督;公司規定的危險源,由各生產單位直接監督;對每個危險源要采取專業管理與重點監督相結合的方法,責任到人,做到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2、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做到消防設施、器材齊全有效,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與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離符合規程規定。易燃、易爆場所要做到防雷、防靜電設施齊全有效。
3、加強對車床及其它特種設備的監督管理,做到安全保護裝置齊全有效,認真開展定期檢驗,及時消除影響設備、系統存在的缺陷,操作、檢修、維護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4、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單位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與易燃易爆等物品分開儲存,生產中設置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5、除生產和現場的危險源、重大危險源外,各生產單位所屬生活后勤、其它產業等,如存在以下危險源,必須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
上下班的通勤車、運輸的貨車等駕駛員,必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相應駕駛證、有一定駕駛經驗的人員擔任。車輛要定期檢修保養,確保狀況良好,滅火消防器材齊全有效。不得超員、超車、超載、酒后開車,
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
6、其它有可能產生重大人身傷亡、火災、爆炸及對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設備、設施、場所等,由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并落實監督管理責任,確保安全。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9
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酒店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酒店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銷。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酒店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酒店各部門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酒店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部門和人員。
酒店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治理整頓 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控、整改、審核、銷項工作制度。
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暫停經營、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酒店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境概況;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危險辯識與評價;應急設備與設施;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培訓與演練。
酒店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年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附則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0
1、安全監理工作會議制度
(1)首次安全監理工作會議
1)在工程開工前(可與第一次工地會議合并召開)由總監召集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技術員、安全員等管理人員,并邀請建設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召開首次安全工作交底會議,分析并列出施工過程中各個階段及分部、分項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情況,并研究對危險源的控制要求和對策。
2)要求施工單位針對本工程建設特點,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羅列,除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制定應急預案。
(2)安全生產管理例會
1)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總監理工程師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管理例會(可與每周工程例會合并召開),檢查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及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情況。
2)會上應檢查上次會議執行情況,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械及現場施工安全狀況,安全生產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和必要的新議程,對所發現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隱患,應在會上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
3)會議中提出的要求和決議應形成書面的會議紀要,并得到與會各方的確認。
(3)安全生產現場會議主要針對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況,適時組織安全生產現場會,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典型常見的安全隱患進行點評,提出改進措施,總結經驗教訓,明確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并由監理項目部將會議情況專項編制“安全監理現場會議紀要”。
2、安全施工方案報審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對所確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險源書面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報審,重點審查施工單位內部有關職能部門是否匯簽,總工是否審批和有無企業蓋章。
(2)對重大危險源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審批,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和專項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會審,重點審查專項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總監的審批意見應有針對性,審批資料應收集備案。
(3)重大危險源工程內容結合工程施工實際情況而確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藝變更,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審批手續應參照第2條要求重新審批。
3、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理監控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根據重大危險源工程監理控制程序對重大危險源工程實施過程進行監控。
(2)對重大危險源工程,事先識別策劃的危險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險源工程策劃表”(參照安全監理工作作業中“安全監理工作計劃表”)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3)督促檢查施工承包單位對施工技術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應交底記錄。
(4)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后,應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檢查實施前的落實情況并對檢查驗收情況和結論留有書面的記錄。
(5)對重大危險源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安全監理應按制度的規定進行巡視、旁站和檢查工作,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一旦在搭設過程中發現有違規情況應立即阻止,開具安全監理工作通知單,糾正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檢查情況應反映在安全監理日記中。
4、重大危險源交底與驗收制度
(1)總監理工程師、專職安全監理員必須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險源,以及新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和安全監理細則的內容和要求,向全體監理人員進行交底,必要時應向施工承包單位作安全監理工作交底,以使全體監理人員明確安全監理工作要求,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開展施工作業活動。
(2)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方案的技術人員應參與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內容要有記錄),交底與被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后資料收集備案。
(3)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實施后,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驗收,符合驗收要求后,由施工單位技術員,項目負責人、安全員履行簽字手續,安全監理應對有關資料收集備案。
(4)施工過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變更或屬重新恢復使用時,應按上述第3條規定,重新要求施工單位組織驗收工作。
5、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制定書面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獲得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共同確認。
(2)安全監理人員應按制度規定做好日常檢查工作,重點督促對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了解施工現場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在監理日記中對重大危險源工程應不少于每天一次檢查的記錄,確保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3)安全監理人員可視情參加施工單位組織的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了解和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對在日常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及違反《工程建設施工安全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的情況,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向施工承包單位開具“安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必須經項目總監或其授權人員簽字才能發出。在施工承包單位按通知單要求定時、定人、定措施整改完畢后,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組織驗收,并簽署整改驗收意見。
(5)在重大危險源工程施工過程中對出現可能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人員生命安全情況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單位立即對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暫停令應及時抄送建設單位和項目經理部相關負責人,必要時應抄報負責本工程施工監督的受監安質監站,情況嚴重的應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6)如出現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領導、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6、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監理項目部針對重大危險源工程編制的安全監理細則,應明確建立有針對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計劃和要求。
(2)在重大危險源工程實施過程中,監理項目部應安排監理人員開展旁站監理工作,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作業面的監理檢查應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規定填寫“安全監理工作旁站檢查記錄”表,旁站檢查記錄應經安全監理人員簽字確認。
(3)對重大危險源工程實施旁站監理工作的重點內容是:施工單位現場安保體系的落實情況(包括施工安全員到崗和開展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情況)特殊工種施工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準確使用情況施工區域范圍內安全防護和警戒標識設置情況等。
(4)根據不同的專業工程施工特點按以下監理工作要點,對施工作業實施過程開展安全巡視旁站監理:
1基坑施工監理巡視旁站監控要點
○1基坑施工方案必須按施組設計要求進行;
○2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臨邊應設置防護;
○3坑壁支護按要求實施基坑環境監測,基坑變形最大值和日變形量不能超過規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應設置有效排水系統;
○5坑邊荷載、堆土、機械設備距坑邊距離符合方案規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須設置有登高措施。
2施工用電監理巡視旁站監控要點
○1現場臨時用電應按施組中用電平面圖進行布置;
○2高壓線防護架按方案搭設;
○3支線架設高度應確保電纜線高度大于25米、架空線高大于度4米;
○4現場照明線架設高度大于24米;危險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
○5電箱應統一編號、放置高度下口應高于60cm;
○6動力開關電箱應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用電設備、機械設備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裝置;
○8變配電裝置符合規范要求;供電采用三相五線制;配電室設示警牌、滅火機、絕緣毯、絕緣手套等。
3施工機具作業巡視監理旁站監控要點
◆打樁機施工監理巡視旁站監控要點
打樁機械準用證齊全、有效;
打樁機超高限位裝置符合要求,作業區域5米以內無高壓線;
起吊鋼絲繩潤滑良好,無斷線超標現象;
樁機走車軌道鋪設應符合出廠說明書規定。
7、安全事故上報制度
(1)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死亡事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人員),監理項目部總監或總監代表應在2小時以內向監理公司辦公室電話報告,同時簽發工程暫停令并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及時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資料。
(3)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安全事故快報表》,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向公司報告。
8、安全監理資料管理制度
(1)監理項目部應由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日常資料登錄和管理工作。項目總監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安全監理工作資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
(2)監理項目部對施工單位需提供的安全生產驗收資料及相關要求應于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安全監理工程師在日常監理工作中應做到外業和內業資料同步,必要時應要求施工承包單位停工補齊相關的安全工作資料。
(3)監理項目部在日常工作中應對相關資料按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對所使用的各類規范和標準應注意檢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廢應明確標識,并回收作廢文本予以銷毀。
(4)對已生成的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資料應確保簽字和蓋章正確,不得出現無權和越級簽字的現象,同時做好文件收發記錄。各類資料應編號,并建立文件資料目錄。
(5)施工承包單位按相關要求須報請項目監理機構審核的相關資料應請施工承包單位履行必要的書面報驗手續,相關資料應齊全并且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完備。
(6)涉及安全監理工作的各項審批材料,按規定要求所需的各項證明材料,關鍵性的資料應有現場原始的檢驗記錄,必要時按規定留存相關的影像資料。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加強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充分保障員工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
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負責領導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2辨識與評估小組
對公司生產現場和儲存設施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
3.3安全科
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并組織重大危險源的識別、評價、監督、檔案管理等。
3.4設備科
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日常管理,并對管理結果負責。
4工作內容及要求
4.1重大危險源辨識工作流程
4.1.1公司成立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組員:各科室負責人
4.1.2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小組對公司危險源按照《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和《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的要求進行辨識;
4.1.3依據辨識與評估小組的辨識,無重大危險源,由安全科出具書面評估報告。
4.1.4如發現重大危險源,由設備科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
4.1.5設備科根據重大危險源特性,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制定防范工作計劃;
4.1.6安委會根據防范工作計劃每周進行一次專項綜合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4.1.7安全科負責開展應急演練,并詳細記錄演練情況;
4.1.8設備科對重大危險源配備設施、監視設備,進行日常巡檢,填寫《日常巡檢記錄》;
4.1.9設備科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情況,編制《日常管理工作匯報》;
4.1.10重大危險源小組對日常管理工作匯報進行審議,并由安全科出具《書面評估報告》;
4.1.11設備科根據評估報告,進行回顧總結,并制定《改進計劃》;
4.1.12重大危險源小組審定改進計劃,進行持續改進。
4.2重大危險源工作要求
4.2.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練,并不斷完善。
4.2.2在重大危險源區域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實施誰簽字誰負責,誰作業誰負責。
4.2.3重大危險源檔案內容應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特性、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價報告、檢測報告等。
4.2.4公司重大危險源回顧、總結、持續改進工作每年組織一次。
4.2.5設備科要將重大危險源在市安監局備案。
5相關記錄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2
一、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指的是在具有重大危險源的設備或場所,對其可能產生不安全及危險因素,通過告知的形式,向工作人員傳達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一種措施。
二、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應包含以下內容:
1危險源名稱、危害物質及數量、存在部位或由何種作業活動導致危險源產生、可能導致的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2如果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按區域或崗位制作的.話,如果某崗位重大危險源較少,告知牌有大部分空白的話,可以在告知牌上布置警示標識或說明重大危險源特性及危害。
3、預防控制措施不應只包括作業活動中的注意事項,還應包含教育培訓、遵守規程等方面的描述。
三、告知牌符合標準:
AQ/T900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289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576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四、告知牌特點:
1、應按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制作,美觀性、實用性、經濟性、權威性與一體。
2、防碎、防潮、防水、防火、絕緣、耐腐蝕、耐曬、耐高溫,持久耐用。
3、符合最新國家標準。
五、適合行業: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
建筑工程施工
金屬非金屬礦山
煙花爆竹
冶金
煤礦
電力
機械制造企業
水泥、有色、煙草
紡織、造紙、食品等行業。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3
一、項目經理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并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審核批準。
二、項目部結合項目施工特點,由項目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負責組織項目部有關部門、各分部分項主管技術員、安全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對施工生產過程活動及相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并對重大危險源提出預控措施。
三、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本項目部危險源的匯總、建檔、更新,并在本工程開工后一個月內將本項目部第一類或第二類重大危險源上報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四、危險源識別:
1、本項目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2、本項目所使用的產品(機械設備)及施工環境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3、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4、危險源識別方法:采用經驗法。由辨識小組按辯識內容,結合以往經驗和現行法律法規及標準進行辨識,必要時,組織專家審核。
五、重大危險源確定及預控措施編制;
1、當危險源符合下列
6項情況可能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可直接確定重大危險源:
(1)不符合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相關技術標準的;
(2)曾發生過死亡的;
(3)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4)會引起停產的;
(5)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
(6)造成社會嚴重不良影響的。
2、項目部辨識小組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訂預控措施。同時符合論證條件的工程必須提前申請專家論證審查。
六、危險源清單、重大危險源及預控措施表建立;項目部安全部負責建立危險源清單、重大危險源及預控措施表。
七、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
1、各施工項目部工程主管技術員負責將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情況作為安全技術交底的重要內容告知作業人員,并有書面記錄和簽字。
2、項目部安全員負責在施工現場入口顯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重大危險源公示內容包括重大危險源涉及的活動過程、危險源具體描述、可能引起的事故、預控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3、項目部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或應急救援預案或處置方案,報監理審批。依據應急救援預案要求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救援搶險隊,施工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4、項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檢查,并留有監控檢查紀錄并留有檢查紀錄。
5、根據檢查監控情況,針對發現的隱患制訂糾正預防措施并落實整改。
6、當發生下列情況但不限于,及時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更新:
(1)當項目內部發生變化時(如作業條件的改變、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開辟施工領域等);
(2)外部因素引起的變化時(如法規的修訂、職業健康安全知識與技術的發展)。
(3)距離上次更新時間超過半年時。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預防能力,實現中國建材集團安全生產工作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理轉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
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三條企業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機構,建立
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責任制度,明確所屬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危險源日常安全管理與監控職責,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第四條單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
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
(GB18218- 第五條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20)((見附件一)和申報登記范圍見附件二)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
記建檔,并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見附件三),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數據庫、檔案庫和定期報告制度,實現自身重大危險源的`簡易辨識與危險源的危險等級初次評估。
第三章重大危險源監控評估
第七條單位應對重要的設備、設施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
第八條單位應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重大危險源檔案應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二)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第九條應該每兩年至少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第十條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第十一條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第十二條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公司及所屬企業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情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對新產生的重大危險源,應當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銷。
第十四條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一)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
(二)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企業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十八條各單位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對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治理整頓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缺陷和隱患的立項、監控、整改、審核、銷項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暫停經營、限期整改,經評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公司及所屬企業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境概況;
(二)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四)應急設備與設施;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兩年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企業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3.相關術語定義
3.1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單元
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公司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3臨界量
指對于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于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4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5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轉庫房。
3.6儲存區
專門用于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
全面負責公司重大、重要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保證重大、重要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資金的投入。
4.2安全環保部
4.2.1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傳遞和建檔。
4.2.2負責組織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定期評估,對重大、重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監控及監督管理,發現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報告。
4.2.3負責制定重大、重要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傳遞至各相關單位和員工。
4.2.4協助人力資源部對重大、重要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4.2.5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價,構成演練和評價記錄。
4.2.6負責將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4.3人力資源部
4.3.1負責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對危險危害因素進行告知;
4.3.1負責組織對重大、重要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4.4各部門
4.4.1各部門負責人對重大、重要危險源負直接管理職責。負責對本部門的重大、重要危險源進行檢查、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并組織落實,不能解決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公司及安全環保部。
4.4.2組織對員工進行重大、重要危險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員工能識別事故征兆并掌握應急處理的知識和技能。
5.工作程序
5.1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辨識
5.1.1根據GB18218—20xx《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苯、甲苯、汽油,鉻酸酐,硫酸屬于應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環保部組織相應的生產單位,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分,并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
5.1.3安全環保部根據各單元的計算結果,按危險物質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或一般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為重大危險源;未到達臨界量的單元為一般危險源,對于未到達臨界量的單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風險,且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導致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傷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這些狀況組合的危險源應列為重要危險源。
5.1.4安全環保部應對重大、重要危險源構成評估報告。危險源的評估報告應包括: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狀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及嚴重程度、重大危險源等級、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價、評估結論與推薦等。
5.2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管理
5.2.1報告與告知
重大危險源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上報,重要危險源應列入公司重點監控對象。
5.2.1.1安全環保部根據危險源辨識及其風險評價的結果,對重要、重大危險源建立臺帳(見附表1)。臺帳中應注明重要、重大危險源的名稱、所屬單位、所在地點、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發生嚴重危害事故可能性、發生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危險源級別、應采取的主要監控措施、單位職責人、管理人員等。重大重要危險源臺帳應發到各部門(車間),并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保存。
5.2.1.2透過辨識確定的危險源(點),各部門(車間)要造冊登記、繪制一覽圖上墻,告知員工。
5.2.1.3安全環保部應將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報告應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詳細狀況、可能產生的事故類型、安全措施與預防措施、應急預案等。
5.2.2重大、重要危險源的變更
5.2.2.1凡進入臺帳的重大、重要危險源,未經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的評審不得撤帳或降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撤消已確定的危險源(點)或者放棄管理。
5.2.2.2在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進行評審時,應同時評審重大、重要危險源。公司應當至少每3年對重大危險源組織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5.2.2.3重大、重要危險源出現下列情形時應當由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風險控制進行評審并對重大、重要危險源報告進行修訂并報告相關部門:
(1)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
(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
5.2.3重大、重要危險源實行掛牌管理
5.2.3.1對所有危險源(點)務必懸掛警示牌并持續警示牌完整無損。
5.2.3.2公示資料包括:
設備(設施)名稱、級別、公司級負責人、部門級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潛在的主要危險、監控措施;公司級負責人、部門級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的檢查周期等。
5.2.3.3因工作需要調整危險源(點)負責人,應在警示牌上及時更正。
5.2.4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檢查與整改
5.2.4.1重大、重要危險源應列為各級安全檢查的重點,各級負責人應當定期開展檢查,及時填寫檢查記錄(見表2),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采取臨時措施,并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狀況。
5.2.4.2各級人員對重大、重要危險源檢查周期
(1)公司級負責人每月檢查1次,填寫檢查記錄后交安全環保部;
(2)部門級負責人每月檢查2次,檢查記錄在月后2日內交安全環保部;
(3)現場級負責人每周檢查1次,檢查記錄在月后2日內交本部門負責人審閱并留部門安全員處保存。
5.2.4.3重大、重要危險源的日常安全檢查應貼合“三定”要求(即:定檢查時間、定檢查資料、定檢查職責人)。
“三定”的具體資料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技術人員、班組制訂并報安全環保部備案。
5.2.4.4重大、重要危險源的事故隱患整改管理,要堅持實行閉環監控,做到:有書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蹤反饋,有驗收手續。
5.2.4.5重大、重要危險源的監控及設備運行、維修等環節的工作,要做好書面記錄,做到記錄準確、完整、清晰、可追溯。設備動力部定期(根據國家對設備規定的檢測周期)對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設備、安全設施和強檢儀表進行檢測,并將檢測報告復印件及時傳遞至安全環保部。
5.2.5應急救援的演練
5.2.5.1重要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制定相應的重要危險源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報安全環保部審核和備案。
5.2.5.2安全環保部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發至各單位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2.5.3安全環保部、各生產單位每年應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計劃,計劃應包括演練時間、地點、人員。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5.2.5.4安全部門、各生產單位負責人在演練前應組織對參加演練的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培訓。
5.2.5.5安全環保部對演練過程進行記錄,參加演練的人員和觀摩人員對演練過程進行評估,安全環保部將演練及評估狀況做好記錄。
5.2.5.6安全環保部根據演練的評估狀況,及時對《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
5.2.6應急資源管理
5.2.6.1各單位應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知識培訓,做好培訓記錄
5.2.6.2安全環保部根據應急措施計劃,合理配置足夠的應急器材,建立應急救援器材管理臺帳。
5.2.6.3各單位應急器材應定人保管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持續應急器材完好。發現應急器材不完好,應及時報告安全環保部。
5.2.7檔案管理
5.2.7.1安全環保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險源的部門,應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險源管理檔案。
5.2.7.2管理檔案包括以下資料:
(1)重要、重大危險源臺帳:
(2)重要、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
(3)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方案和記錄;
(4)公司級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檢查記錄(安全環保部保管);
(5)現場負責人檢查記錄(部門保管);
(6)培訓教育記錄;
(7)評審資料
(8)重大危險源的報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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