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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8 14:04:58 好文

信用管理制度15篇(熱)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信用管理制度15篇(熱)

信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引導購銷網絡的經營行為,有效地控制商品購銷過程中的信用風險,減少購銷網絡的呆壞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用風險是指×××××公司購銷網絡客戶到期不付貨款、不發貨或者到期沒有能力付款、無法發貨的風險。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客戶信用管理是指對××××××公司購銷網絡客戶所實施的旨在防范其信用風險的管理。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客戶是指所有與××××××公司及相關部門發生商品購銷業務往來的業務單位,包括上游供應商和下游客戶。

  第六條公司相關部門及機構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對客戶實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貨款回收力度和督促上游廠商按時發貨,有效防范信用風險,減少呆壞帳。

  第二章 客戶資信調查

  第七條本制度所稱客戶資信調查是指公司相關部門及機構對購銷客戶的資質和信用狀況所進行的調查。

  第八條 客戶資信調查要點主要包括:

  1.客戶基本信息

  2.主要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

  3.主要往來結算銀行帳戶

  4.企業基本經營狀況

  5.企業財務狀況

  6.本公司與該客戶的業務往來情況

  7.該客戶的業務信用記錄

  8.其他需調查的事項

  第九條 客戶資信資料可以從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戶尋求配合,索取有關資料

  2.對客戶的接觸和觀察

  3.向工商、稅務、銀行、中介機構等單位查詢

  4.公司所存客戶檔案和與客戶往來交易的資料

  5.委托中介機構調查

  6.其他

  第十條 營銷部業務主管負責進行客戶資信前期調查,保證所收集客戶資信資料的真實性,認真填寫《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上報部門經理審核,公司財務部門備案。填表人應對《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內容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相關部門對報送來的客戶資信資料和《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進行審核,重點審核以下內容:

  1.資信資料之間有無相互矛盾

  2.我公司與該客戶的業務往來情況

  3.該客戶的業務信用記錄

  4.其他需重點關注的事項

  第十二條客戶資信資料和《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間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對相關資料進行補充修改。

  第三章 客戶ABC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三條 所有交易客戶均需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四級客戶信用等級分A、B、C三級,相應代表客戶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五條 評為信用A級的客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雙方業務合作一年或以上。

  (2) 過去2年內與我方合作沒有發生不良欠款、欠貨和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 守法經營、嚴格履約、信守承諾。

  (4) 最近連續2年經營狀況良好。

  (5) 資金實力雄厚、償債能力強

  (6) 年度回款、發貨達到我公司制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出現以下任何情況的客戶,應評為信用C級:

  (1) 過往2年內與我方合作曾發生過不良欠款、欠貨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 經常不兌現承諾;

  (3) 出現不良債務糾紛,或嚴重的轉移資產行為;

  (4) 資金實力不足,償債能力較差

  (5) 生產、經營狀況不良,嚴重虧損,或營業額持續多月下滑;

  (6) 最近對方產品生產、銷售出現連續嚴重下滑現象,或有不公正行為;

  (7) 發現有嚴重違法經營現象;

  (8) 出現國家機關責令停業、整改情況;

  (9) 有被查封、凍結銀行賬號危險的。

  第十七條 不符合A、C級評定條件的客戶定為B級。

  第十八條 原則上新開發或關鍵資料不全的.客戶不應列入信用A級。

  第十九條 營銷部經理以《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等客戶資信資料為基礎,會同經辦業務員、財務部信用控制主管一起初步評定客戶的信用等級,并填寫《客戶信用等級分類匯總表》,報公司主管副總、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條 在客戶信用等級評定時,應重點審查以下項目:

  1.客戶資信資料的真實性;

  2.客戶最近的資產負債和經營狀況;

  3、與我公司合作的往來交易及回款情況。

  第四章 客戶授信原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所稱授信是指公司對客戶所規定的信用額度和回款、到貨期限。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所稱信用額度是指對客戶進行賒銷、預付款的最高額度,即客戶占用我公司資金的最高額度。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所稱回款、到貨期限是指給予客戶的信用持續期間,即自發貨至客戶結算回款、自預付款至客戶發貨到我公司倉庫并驗收合格的期間。

  第二十四條 授信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營銷部應堅持現款現貨的原則,原則上不進行賒銷業務和預付貨款。

  2. 在確實需要授信時,應實施以下控制措施:

  ① 公司對實施授信總額控制,原則上授信總額不能超過20xx年1月1日應收帳款的余額數。

  ② 公司應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實施區別授信,確定不同的信用額 度。

  ③ 在購售合同中注明客戶的信用額度或客戶占用我方資金的最高額度,但在執行過程中,應根據客戶信用變化的情況,及時調整信用額度。

  第二十五條 授信中有關預付、賒銷概念的界定:

  1.預付、賒銷:指我方以支付貨款,貨物尚未到運到倉庫驗收、客戶未支付貨款,貨物已經由我方向客戶方發生轉移的購銷業務活動;

  2.長期預付、賒銷:指在簽署的購銷合同中,允許客戶按照一定的信用額度和發貨、回款期限進行預付、賒銷的業務活動;

  第二十六條 對于A級客戶,可以給予一定授信,但須遵循以下原則:

  1. 對于原來沒有賒銷行為的客戶,不應授信;實際的經營過程中,在非常必要的特殊情況下,由營銷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后可以給予臨時預付、賒銷,原則上預付、賒銷信用額度最高不超過該客戶的平均月回款額,預付、回款期限為1個月以內;

  2. 對于原來已有預付、賒銷行為的客戶,由營銷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后,可以根據其銷售能力和回款情況給予長期預付、賒銷信用,原則上預付、賒銷信用額度最高不超過該客戶的平均月發貨量和回款額。如果原有預付、賒銷額低于本條款標準的,信用額度按從低標準執行,并應逐步減少,發貨、回款期限為1個月以內。

  第二十七條 對于B級客戶,原則上不予授信;確有必要,必須嚴格辦理完備的財產抵押等法律手續后,由營銷部經理上報營銷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后才可執行長期賒銷或臨時賒銷,其賒銷信用額度必須不超過該客戶的平均月發貨量、回款額,同時不超過抵押資產額度。如果原有預付、賒銷額低于本條款標準的,信用額度按從低標準執行,并應逐步減少。其長期預付、賒銷回款期限為1個月,臨時預付、賒銷回款期限為15天。

  第二十八條 對于評為C級的客戶,公司不予授信,不給予任何預付款和賒銷。

  第二十九條 依據《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及營銷部目前交易客戶的預付、賒銷情況,營銷部還應將預付、賒銷客戶(包括授信客戶和雖不是授信客戶但已發生預付、賒銷行為的客戶)進行匯總,并填寫《預付、賒銷客戶匯總表》,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第三十條 客戶授信額度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客戶信用調查評定表》、《客戶信用等級分類匯總表》、《預付、賒銷客戶匯總表》和購售合同、相關資料原件交給財務部保管,作為日常發貨收款的監控依據。

  第五章 客戶授信執行、監督及往來賬管理

  第三十一條 營銷部應嚴格執行客戶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權批準的授信范圍和額度區分ABC類客戶進行預付和賒銷,加大貨物催收入庫和貨款清收的力度,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

  第三十二條 營銷部經理和財務部信用控制主管具體承擔對營銷部授信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職責,應加強對業務單據的審核,對于超出信用額度的預付款和發貨,必須在得到上級相關部門的正式批準文書之后,方可辦理。發生超越授權和重大風險情況,應及時上報。

  第三十三條 對于原預付款、賒銷欠款金額大于所給予信用額度的客戶,應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較短的期間內壓縮至信用額度之內。

  第三十四條 對于原來已有預付款、賒銷欠款的不享有信用額度的客戶,應加大貨款清收力度,確保預付款、欠款額只能減少不能增加,同時采取一定的資產保全措施,如擔保、不動產抵押等。

  第三十五條 對于預付、賒銷客戶必須定期對帳、清帳,上次欠款未結清前,原則上不再進行新的預付款、賒銷。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內預付款發貨、客戶的賒銷欠款要回收清零一次。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營銷部應與客戶確定下一個年度的合作方式,并對客戶欠貨、欠款全部進行清收。

  第三十六條 營銷部應建立欠貨、欠款回收責任制,將貨、款回收情況與責任人員的利益相掛鉤,加大貨、款清收的力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財務部信用控制主管每月必須稽核營銷部的授信及執行情況。

  第六章 客戶授信檢查與調整

  第三十八條 營銷部必須建立授信客戶的月度、季度檢查審核制度,對客戶授信實施動態管理,根據客戶信用情況的變化及時上報公司調整授信額度,確保授信安全,發現問題立即采取適當的解決措施。

  第三十九條 業務主管每月度要對享有信用額度客戶的經營狀況做出書面匯報,并對匯報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財務部負責提供相應的財務數據及往來情況資料,每月填寫《客戶授信額度執行評價表》后交營銷部經理核對,財務部門對財務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一條 營銷部經理審核業務主管的書面匯報后,簽署書面評價意見,上報營銷主管副總,必要時可對客戶的信用額度進行調整,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作為營銷部、財務部門下一步的監控依據。

  第四十二條 原則上調整后的信用額度應低于原信用額度。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三條 公司和營銷部在其權限范圍之內,對被授權人超越授信范圍從事業務經營的行為,須令其限期糾正和補救,并視越權行為的性質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予以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行政處分;

  (四)經濟處罰;

  (五)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信用管理制度2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企業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合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2)制定企業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企業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業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5)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7)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8)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

  6)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8)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9)參與商賬追收。

  10)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信用(合同)管理員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7)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4)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6)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地顯效,落實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先行先試政策,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動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激勵、失信懲戒的建筑市場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信用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的信用行為記錄、考核、整合和應用。

  第三條本辦法“防城港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行為評價系統” (以下簡稱“評價系統”)為采用政府采購招標購買服務,委托it企業按照本辦法開發信用行為評價系統軟件,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建筑市場信用行為評價系統和信用檔案手冊。將采集、錄入、確認的市場行為、現場行為、評優創先等按照本辦法,公示期滿后,自動綜合計算并生成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得分,同時自動鏈接到“防城港市工程招標造價信息網(以下簡稱信息網)公開發布。

  第四條信用行為評價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實施、互聯互通,應當做到公開、公正,保障信用行為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遵循合法、客觀、公正和審慎的原則,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二章信用行為信息分類

  第五條信用行為信息分為基本信用行為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三類。

  (一)基本信用行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或有關從業人員情況,資質資格的類別、等級,安全生產許可,以及有效期等,按照“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管理系統/廣西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信息,本辦法不重復建設。

  2。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對防城港市作出的建筑業產值貢獻。

  (二)良好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和履行社會責任,獲得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獎勵和表彰的行為。

  (三)不良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或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管理文件等規定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受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批評的行為。

  第三章信用行為信息采集

  第六條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防城港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的產值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第七條良好行為信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建筑施工企業自行采集。獲得國家、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應在獲獎后28天內書面告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逾期不告知的,該良好行為不予計分。

  第八條不良行為信息,以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通報或行政處理文書為依據。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良好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20xx年1月1日;不良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本辦法施行之日。

  第四章信用行為信息公布

  第十條良好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良好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授予文件文號、授予部門和授予時間;不良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不良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處罰或處理文件文號、行政處罰或處理機關和執行時間。

  信用行為信息記錄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中,自信息確認之日起,“評價系統”自動鏈接到信息網進行公示,即為公示期。公示期一般為3日,公示期內該信用行為不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

  第五章信用行為評價標準和方法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實行實時量化評分制,包括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良好行為信用分、不良行為信用分,分別匯總計算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

  信用行為的有效期自該行為信息參與評價綜合計分之日起開始計算,除特別注明外,有效期一年,即公布期限為1年。信用行為信息在公布期限內,參與實時評價計分;公布期限屆滿后轉入“評價系統”后臺長期保存,不參與信用實時評價計分。

  第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基本信用分,鼓勵建筑企業申請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就建筑業產值信息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年度建筑業產值10億元以上的,加1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5億元——10億元(含本數)的,加0。8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億元——5億元(含本數)的,加0。6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6000萬元——1億元(含本數)的,加0。4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3000萬元——6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3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000萬元——3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2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1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1分;

  未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或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以下的,不加分不扣分。

  第十三條良好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一)積極響應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號召,履行社會責任,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完成各項搶險、救災、扶貧等任務,獲得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通報表揚加0。5分。

  (二)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榮獲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或自治區優質工程獎、最高質量獎、結構杯、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綠色工地和主席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等表彰的,加1分。

  (三)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的工程項目,被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2分;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3分;被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5分。

  (四)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行業檢查中獲得通報表揚的,縣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1分,市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3分,自治區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5分,國家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6分。

  第十四條不良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扣分標準

  (一)按照建筑施工企業上年度“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總扣分值直接提取計算,在防城港市動態扣分值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2分,20分以上3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4分,30分以上4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6分,40分以上5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分,50分以上6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5分,動態扣分值60分以上的扣2分。

  (二)參與或介入違法違章建筑建設(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施工),每個項目扣0。3分。

  (三)未按要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視頻會議、清欠協調會和項目約談會等會議,無故(未經批準)缺席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人每次扣0。1分。

  (四)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報送有關安全生產、清欠、工程進度等自查自檢報告、總結、數據或拒不服從監督管理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1分。

  (五)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做好“揚塵整治”,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3分。

  (六)在日常檢查中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下達停工通知書的,每次扣0。1分;拒不停工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3分。

  (七)存在合同履約不到位、人員設備投入不足、履職不到位、質量安全整改不到位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約談的,每被約談一次扣0。2分。

  (八)不按規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2分。

  (九)提供虛假材料辦理資質申請、資質變更、資質核查、誠信庫審核等建設管理業務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5分。

  (十)企業因串通投標、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等行賄謀取中標、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中標項目違法轉讓給他人、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給他人等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或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十一)同一項目因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工程質量保修等各類問題遭到市民(業主)重復投訴,且在處理過程中推諉、扯皮或處理不力,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個項目扣0。3分。

  (十二)在日常施工生產過程中,因施工導致市政配套管網及其他市政設施遭到嚴重損壞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次扣0。3分。

  (十三)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扣1分;造成2人死亡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扣3分。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發生兩起一般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第二起責任事故扣5分。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十四)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未按要求報告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

  (十五)在日常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未能妥善處理因工程款糾紛引發農民工集聚討薪,有圍堵企業或項目現場行為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3分;有圍堵市政道路、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行為,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5分;經相關部門協調,未能妥善處理并導致農民工多次集聚討薪,影響惡劣被通報批評的,扣1分。

  (十六)因違法違規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每次扣1分;未按時履行處罰決定的,每次再扣0。5分。

  (十七)被各城建項目業主誠信履約年度考評定為不合格的,扣0。5分。有具體考評辦法的,按具體考評辦法確定扣分分值。

  第十五條誠信評價等級

  年度綜合評價,每年的1月至12月為一個評價周期。“評價系統”根據評價周期內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總和與項目數量計算算術平均值所得,按照平均值高低自動形成建筑市場建筑施工企業誠信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優秀: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前10%(含10%);

  良好: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10%—50%(含50%);

  一般: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50%—90%(含90%);

  較差: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后10%。

  第六章信用行為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六條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運用到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在招標文件評標評分辦法中加入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投標人的企業信用行為得分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進行計取。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投資(含國有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必須依法進行招標項目,在原招標文件范本中評標評分辦法構成(技術標、商務標、企業信譽)基礎上,增加企業信用行為得分(直接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開標前1工作日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作為投標企業的信用行為得分進行計取)。投標人匯總得分(滿分100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該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商務標得分+企業信譽實力得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

  對首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或三年內無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相關信用行為信息的建筑施工企業,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暫按0分計入。

  (二)其他工程項目由招標人決定是否參照執行,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七條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在建設工程發包或業務委托環節,應當充分考慮建筑施工企業的年度綜合誠信評價等級和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優先選擇信用優良企業。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信用行為信息的采集、公布、評價工作,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原則,保證信用行為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建立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不按時采集錄入信用行為信息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予以全市通報;造成嚴重信用行為信息缺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信用行為評價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徇私舞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認為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信用管理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可以向其上級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對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內容存在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異議申請,書面陳述申辯。以單位名義申訴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申訴的,必須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應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申辯或異議處理期間,信用行為信息記錄不中斷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經核查確有錯誤的,由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或者糾正。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信用管理制度4

  一個健全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體系應包括信用管理部門、信用管理職能、信用管理政策、客戶資信管理制度、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等。

  1、信用管理部門

  一個良好的信用管理部門應當符合以下標準:信用管理部門在利益上能獨立于銷售業績獎懲而提供自己的意見;信用經理在權責上能協調銷售經理與財務經理在管理理念上的沖突,信用管理人員在業務上能提供專業化的觀點和方法,信用管理部門的操作能被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所接受。

  目前,國內企業的信用管理工作大多分散在財務或銷售部門,或直接由財務部門負責,或直接由銷售部門負責,因而缺少明確的信用管理目標和職能界定。為了強化信用管理工作,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設立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從事專門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協調財務和銷售部門之間的關系。信用管理部門應由獨立的信用經理負責,同時企業還應設立一個由高層管理人員組成的信用監控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考核信用經理。此外,企業還應相應制定信用監控委員會、信用經理和信用管理人員的崗位責任制,以明確各自的職責。在實務中,可以考慮將信用管理部門設在銷售部門辦公,因為銷售人員和信用管理工作聯系非常密切,這樣做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2、信用管理職能

  設立了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就要明確其管理職能。信用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能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客戶信息管理職能。即全面收集并定期更新客戶的經營信息、財務信息和交易記錄;建立和維護能按多種方式檢索的客戶數據庫,并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以及財務和銷售等部門提供客戶信用信息的查詢服務和分析服務。

  ②客戶信用分析職能。即定期對客戶的資信狀況和信用額度做出科學的分析、評估和決策。

  ③應收賬款監控職能。即以賬齡分析為基礎,多角度分析欠款記錄跟蹤整體的欠款規模和各客戶的動態欠款水平,并以此為據調控企業整體的信用政策。

  ④拖欠賬款追收職能,即通過債務分析技術對逾期賬款進行原因診斷和收款策略調整,以有效處理拖欠賬款。

  3、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具體表現為客戶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客戶資信管理制度通過系統地建立客戶考核檔案,充分發揮信用管理人員的專業才能,使企業對客戶的信用管理逐步趨于科學化規范化,達到既從與客戶的交易中獲得最大收益,又將客戶信用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

  4、信用管理政策

  賒銷是市場經濟中企業為加強競爭擴大銷售,開拓市場而選擇的一種商業信用,而信用管理政策是企業信用管理制度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選擇信用管理政策時,一般需要考慮應收賬款占用水平,市場競爭程度,產品銷售狀況、信用管理能力及客戶的信用等級。信用管理政策一般由三個要素構成:

  ①信用標準政策。信用標準即評價、證實和判斷客戶信用狀況的標準,一般包括客戶的品質、償債能力、財務能力、提供的擔保品和經濟情況等五方面內容。

  ②信用條件政策,包括確定合理的信用期限政策和合理的現金折扣政策。

  ③收賬政策。企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寬嚴適度的收賬政策。

  5、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很多企業對應收賬款管理只注重事后的強行收賬,而缺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因此,企業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以科學手段防范交易風險,規范賒銷管理,控制應收賬款規模,加快資金周轉,提高市場競爭力。

  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賬齡管理、跟蹤管理和考核管理等內容。其中應收賬款的考核管理是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銷售人員制定一套應收賬款考核指標,如平均收賬期、應收賬款回收率、壞賬與銷售額的比率等,并對每項指標制定一個考核標準,依據考核標準確定不同的獎罰比率,進而確定對各個銷售人員的獎罰額度。

信用管理制度5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戶的信譽、資信狀況,規范企業客戶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銷售活動中因客戶信用問題給企業帶來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對企業所有客戶的信用管理。

  第3條 財務部負責擬定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銷售部需提供建議及企業客戶的有關資料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

  第4條 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經有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執行,財務部監督各單位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第2章 客戶信用政策及等級

  第5條 根據對客戶的信用調查結果及業務往來過程中的客戶的表現,可將客戶分為四類,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時,應按照不同的客戶等級給予不同的銷售政策。

  1.對A級信用較好的'客戶,可以有一定的賒銷額度和回款期限,但賒銷額度以不超過一次進貨為限,回款以不超過一個進貨周期為限。

  2.對B級客戶,一般要求現款現貨。可先設定一個額度,再根據信用狀況逐漸放寬。

  3.對C級客戶,要求現款現貨,應當仔細審查,對于符合企業信用政策的,給予少量信用額度。

  4.對D級客戶,不給予任何信用交易,堅決要求現款現貨或先款后貨。

  第7條 同一客戶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銷售業務員所負責的客戶要超過規定的信用限度時,須向銷售經理乃至總裁匯報。

  第8條 財務部負責對客戶信用等級的定期核查,并根據核查結果提出對客戶銷售政策的調整建議,經銷售經理、營銷總監審批后,由銷售業務員按照新政策執行。

  第9條 銷售部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及產品銷售、市場情況等,及時提出對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進行調整的建議,財務部應及時修訂此制度,并報有關領導審批后下發執行。

  第3章 客戶信用調查管理

  第10條 客戶信用調查渠道。

  銷售部根據業務需要,提出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財務部可選擇以下途徑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通過金融機構(銀行)調查。

  2.通過客戶或行業組織進行調查。

  3.內部調查。詢問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戶的信用狀況,或從本企業派生機構、資訊報道中獲取客戶的有關信用情況。

  4.銷售業務員實地調查。即銷售部業務員在與客戶的接洽過程中負責調查、收集客戶信息,將相關信息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分析、評估客戶企業的信用狀況。銷售業務員調查、收集的客戶信息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如下表所示。

  銷售業務員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用收集的客戶信息列表

  第11條 信用調查結果的處理。

  1.調查完成后應編寫客戶信用調查報告。

  (1)客戶信用調查完畢,財務部有關人員應編制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及時報告給銷售經理。銷售業務員平時還要進行口頭的日常報告和緊急報告。

  (2)定期報告的時間要求依不同類型的客戶而有所區別。

  ①A類客戶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類客戶每三個月一次。

  ③C類、D類客戶要求每月一次。

  (3)調查報告應按企業統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寫,切忌主觀臆斷,不能過多地羅列數字,要以資料和事實說話,調查項目應保證明確全面。

  2.信用狀況突變情況下的處理。

  (1)銷售業務員如果發現自己所負責的客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應直接向上級主管報告,按“緊急報告”處理。采取對策必須有上級主管的明確指示,不得擅自處理。

  (2)對于信用狀況惡化的客戶,原則上可采取如下對策:要求客戶提供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增加信用保證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證;減少供貨量或實行發貨限制;接受代位償債和代物償債,有擔保人的,向擔保人追債,有抵押物擔保的,接受抵押物還債。

  第12條 銷售業務員自己在工作中應建立客戶信息資料卡,以確保銷售業務的順利開展,及時掌握客戶的變化以及信用狀況。客戶資料卡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資料: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交易聯系人及訂購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2.業務資料:客戶的付款態度、付款時間、銀行往來情況、財務實權掌管人、付款方式、往來數據等。

  第4章 交易開始與中止時的信用處理

  第13條 交易開始。

  1.銷售業務員應制訂詳細的客戶訪問計劃,如某一客戶已訪問5次以上而無實效,則應從訪問計劃表中刪除。

  2.交易開始時,應先填制客戶交易卡。客戶交易卡由企業統一印制,一式兩份,有關事項交由客戶填寫。

  3.無論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都可依據信用調查結果設定不同的附加條件,如交換合同書、提供個人擔保、提供連帶擔保或提供抵押擔保。

  第14條 中止交易。

  1.在交易過程中,如果發現客戶存在問題和異常點應及時報告上級,作為應急處理業務可以暫時停止供貨。

  2.當票據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時,銷售業務員應向上級詳細報告,并盡一切可能收回貨款,將損失降至最低點。銷售業務員根據上級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戶中止雙方交易。

  第5章 附則

  第15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6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信用管理制度6

  1、審查財務。各項經費的支出,必須按《經費開支標準》和《經費年度預算計劃》辦理。

  2、各項財務收出,每類收入都應開具財稅部門監制的合法的'票據,統一管理、統一核算。每筆支出報銷單據都應按規定進行嚴格稽核。稽核人員應嚴格審查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合法、真實、是否有經手人簽名,說明用途。實物的票據,是否有保管員簽名。

  3、報銷人員應把稽查過的原始憑證送校長或總務主任審批、簽字,方可到出納處報銷。

  4、審批過程中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原始憑證,出納有權拒絕付款。情節嚴重的扣留原始憑證,并報告校長。但校長堅持要支付,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

  5、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在未報出之前進行稽核,如有差錯應及時糾正保證質量。

信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規范往來客戶的信用評級授信及其后續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商品銷售過程中的信用風險,減少應收賬款的呆壞賬,加快資金周轉,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具體目標包括以下內容:

  (1)對客戶進行信用分析、信用等級評定,確定客戶的信用額度;

  (2)迅速從客戶群中識別出存在信用風險、可能無力償還貨款的客戶;

  (3)財務部和銷售部緊急合作,提供意見和建議,盡可能在擴大銷售額的同時避免信用風險。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往來客戶的信用評級授信業務及其后續管理工作,是該項業務操作的基本依據。

  三、職責分工

  銷售部負責客戶評級授信的操作及其后續管理工作,財務部負責對該項業務的初審和監督,總經辦對該項業務進行終審。

  四、內容

  4.1.信用期限

  信用期限是公司允許客戶從購貨到付款之間的時間。根據行業特點,信用期限為1-30天不等。對于利潤高的產品,能給予較長的信用期限;對于利潤低的產品,給予的信用期限較短甚至采用現款現貨。

  4.2.新客戶的評級與授信

  包括首次交易的客戶授信,不適用臨時額度申請的客戶。銷售業務主管對于客戶進行首次往來交易時,必須進行資信調查,填寫新客戶信用等級、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申請表(見附件表1)

  4.3.老客戶的評級與授信

  包括有歷史交易但尚未授信過的客戶授信;以及授信過客戶的重新授信;不適用臨時額度申請的'客戶。銷售業務主管需填寫老客戶信用等級、信用額度、信

  用期限申請表(見附表2)

  4.4.臨時額度申請

  包括各種特殊情況下的額度臨時額度調整如超額度發貨特批等,銷售業務主管需填寫臨時額度申請表(詳見附表3)

  4.5.信用等級共設定AAA、AA、A、B、C五個等級,等級標準如下:

  AAA級:超優級客戶,得分90分以上,且對本公司到期貨款償還狀況、在本公司的采購狀況二項指標得分分別在35分及27分以上,有一項不達標的信用等級下調一個等級;

  AA級:優良客戶,得分80~89分,且對本公司到期貨款償還狀況、在本公司的采購狀況二項指標得分分別在30分和24分以上,有一項不達標的信用等級下調一個等級;

  A級:基礎客戶,得分70~79分,且對本公司到期貨款償還狀況、在本公司的采購狀況二項指標得分分別在25分和21分以上,有一項不達標的信用等級下調一個等級;

  B級:一般客戶,得分60~69分,且對本公司到期貨款償還狀況、在本公司的采購狀況二項指標得分分別在20分和18分以上,有一項不達標的信用等級下調一個等級;

  C級:存在風險客戶,合作價值小,得分59分以下;

  (1)出現以下任何情況的客戶,應評為信用C級:

  ①過往2年內與我方合作曾發生過不良欠款、欠貨或者其他嚴重違約行為;(對于本條需要進行具體分析,客戶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進行付款的原因是本公司出現了某些不符合合同的事項:例如產品質量客訴、交貨不及時,引起客戶不滿,此種情況排除在外)

  ②經常不兌現承諾;

  ③出現不良債務糾紛,或嚴重的轉移資產行為;

  ④資金實力不足,償債能力較差;

  ⑤經營狀況不良,嚴重虧損,或營業額持續多月下滑;

  ⑥最近對方產品銷售出現連續嚴重下滑現象,或有不公正行為(例如以質量客訴唯為由,拖欠正常無客訴貨款);

  ⑦開具空頭支票給本公司

  ⑧出現國家機關責令停業、整改情況

  ⑨客戶已被其他供應商就貨款問題提起訴訟

  ⑩對于出口業務,為保證貨款的安全性,對客戶的信用額度定為C級,即通常采用貨到付款的形式;

  (2)原則上新開發客戶或關鍵資料不全的客戶不應列入信用AA(含)以上,除了少數行業內聲譽較高的客戶首次交易可列入信用AA(含)以上,需要經過特批。

  4.6.授信原則

  (1)新客戶授信額度=客戶預計月平均銷售額×信用期限×風險修正系數

  老客戶授信額度=客戶歷史月平均銷售額(按照實際有發貨月份的銷售額)×信用期限×風險修正系數

  AAA級客戶:信用狀況相當良好,極具合作前景,信用額度需要考慮戰略合作協議等因素;

  AA級客戶:形象良好,信用度高;

  A級客戶:償債能力和信用狀況一般;

  B級客戶:存在風險,授信額度從嚴控制;

  C級客戶:風險很大,不能給予授信,業務往來采取預付定金或款到發貨方式進行;

  風險修正系數的規定:

  (2)原則上信用等級越高,給定的授信額度越大,具體按客戶的實際情況確定。

  (3)對于首次交易的客戶,通常不進行授信(除了行業內實力較強的新客戶可以給予授信);對零散客戶和交易量少的客戶通常不進行授信,交易采取現款現貨等方式進行。

  (4)對于新客戶的信用額度逐步放大,采取如客戶按時付款則逐步增加信用額度,對于新客戶給予3個月的考察期,隨著與客戶往來的增多,客戶能夠證明他們可以支付更大的金額,則可以提高其信用額度。

  (5)如客戶支付能力不足,財務部將維持現有額度以限制客戶的購買,甚至降低額度。

  (6)授信時,應實施以下控制措施:

  ①公司對實施授信總額控制,原則上授信總額不能超過最近一個月月末合并財務報表流動資產總額的40%。

  ②公司應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實施區別授信,確定不同的信用額度。

  ③對信用額度在10萬元以上或信用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客戶,銷售主管每季度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20萬元,信用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除銷售業務主管每季度應不少于走訪一次外,銷售經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每年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期限、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的合理性并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4.7.評級與授信后的業務運作

  信用等級、信用額度及信用期限的復測原則上每季度全面更新一次;期間如果需要對個別客戶進行緊急調整,應及時對相關資料進行補充修改。

  4.8.責任的劃分

  (1)信用等級、信用額度及信用期限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銷售部和財務部,財務部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銷售部負責客戶的聯系、資料調查和款項催收、財務部和銷售部共同負責客戶信用等級、信用額度及信用期限的確定。

  (2)銷售業務主管負責進行客戶資信前期調查,保證所收集客戶資信資料的真實性,認真填寫《客戶信用等級、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申請表》,經銷售業務主管復核后,由銷售部文員輸入用友系統,財務總監審批。填表人應對《客戶信用等級、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申請表》內容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信用額度申請審批流程圖如下:

  銷售業務主管填寫信用額度申請表→銷售文員輸入用友→財務總監審批。超信用額度申請審批流程圖如下:

  銷售業務主管填寫信用額度申請表→銷售文員輸入用友→財務總監審批銷售部經理和財務總監具體承擔對銷售部授信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職責。

  4.9.注意事項

  (1)信用額度審批的起點,是在做銷售單之前,進行信用額度的審批;如客戶信用額度超額,業務員將無法做銷售單;

  (2)單個客戶的信用額度不得超過20萬元;

  (3)超過信用額度的客戶訂單需要審批,見附表3,臨時額度申請表;

  (4)所有貨物的發出需經過財務部審批;如客戶應收賬款余額超過信用額度,客戶仍未回款,財務部有權停止發貨;

  (5)對于超出信用額度的發貨,財務部審批人員必須在填寫并完成《臨時額度申請表》的審批程序或是得到上級相關部門的正式批準文書后,方可放行發貨。如發生超越授權和重大風險情況,應及時上報;

  (6)對于款到發貨銷售的發貨指令由財務部發出,財務部確認收到款項,銷售部才能發出貨物;

  (7)收到客戶遠期支票,將不會恢復客戶的信用額度,只有當遠期支票到期后,才能恢復信用額度;

  5.0.資料存檔

  客戶的客戶信用等級、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申請表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分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責任自負。在完成客戶的信用等級、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后,《信用等級、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申請表》由銷售部和財務部各備份一份。

  5.1.相關表單

  5.1.1新客戶的評級與授信表

  5.1.2老客戶的評級與授信表

  5.1.3臨時額度申請表樣表

  (1)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在財務部,財務部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定期修改本制度。

  (2)單個客戶的信用額度不得超過20萬元;

  (3)超過信用額度的客戶訂單需要審批,見附表3,臨時額度申請表;

  (4)所有貨物的發出需經過財務部審批;如客戶應收賬款余額超過信用額度,客戶仍未回款,財務部有權停止發貨;

  (5)對于超出信用額度的發貨,財務部審批人員必須在填寫并完成《臨時額度申請表》的審批程序或是得到上級相關部門的正式批準文書后,方可放行發貨。如發生超越授權和重大風險情況,應及時上報;

  (6)對于款到發貨銷售的發貨指令由財務部發出,財務部確認收到款項,銷售部才能發出貨物;

  (7)收到客戶遠期支票,將不會恢復客戶的信用額度,只有當遠期支票到期后,才能恢復信用額度;

信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職能,強化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信用意識,促進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依據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單位包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信用分類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和工作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第四條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信用信息檔案,根據信用等級標準劃分信用等級,并按照信用等級給予相應的獎懲。

  第五條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具體實施方案,可根據轄區內的行業協會組織建設情況,發揮其在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章信用信息檔案的建立和交流

  第六條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登記注冊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生產(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碼、企業類型、生產經營范圍、生產經營方式、生產的具體品種、注冊資金、生產經營期限以及生產、經營許可證或相關證照編號等。

  (二)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日常監管信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在開發、生產、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七條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不包括以下內容:

  (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二)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策調整范圍之外的行為。

  第八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根據工作權限采集和記錄相關信用信息,并建立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

  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九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記錄的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件通知、專項通知書等形式或者電子文檔形式,按照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工作分工,及時告知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條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實行專人負責制。具體操作人員必須認真細致核對相關內容。

  第三章信用等級

  第十一條藥品安全信用等級分為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四級。

  第十二條確定藥品安全信用等級的原則為:

  (一)以是否有因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而被處以刑事或者行政處罰作為信用等級劃分的主要標準;

  (二)以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和主觀過錯的.大小作為信用等級劃分的輔助標準。

  第十三條守信等級:正常運營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在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警示等級:

  (一)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警告,被責令改正的;

  (二)因《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的行為受到處罰的。

  第十五條失信等級:

  (一)因實施同一違法行為被連續警告、公告兩次以上的;

  (二)被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或者被撤銷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的。

  第十六條嚴重失信等級:

  (一)連續被撤銷兩個以上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的;

  (二)被撤銷批準證明文件、責令停產停業、暫扣生產(經營)許可證、暫扣營業執照的;

  (三)藥品企事業單位拒絕、阻撓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抽驗和索取有關資料或者拒不配合執法人員依法進行案件調查的;

  (四)因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

  第十七條藥品安全信用等級采用動態認定的方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藥品安全信用等級劃分標準,對已經達到某一信用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作出相應的認定。

  第十八條被認定為警示等級的,在隨后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升到守信等級。

  第十九條被認定為失信等級的,在隨后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升到警示等級。

  第二十條被認定為嚴重失信等級的,在隨后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升到失信等級。

  第四章激勵與懲戒

  第二十一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被認定為守信等級的,給予政策支持;對被認定為警示、失信或者嚴重失信等級的,采取防范、提示、加強日常和專項監管等措施予警

  戒。

  第二十二條被認定為守信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除專項檢查和舉報檢查之外,適當減少或者免除日常監督檢查的項目;

  (二)定期公告其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記錄;

  (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適當優先辦理行政審批、審核手續。

  第二十三條被認定為警示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結案后進行回查;

  (二)公示違法記錄。

  第二十四條被認定為失信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結案后進行回查;

  (二)增加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

  (三)公示違法記錄。

  第二十五條被認定為嚴重失信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結案后進行回查;

  (二)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進行重點專項監督檢查;

  (三)增加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

  (四)公示違法記錄。

  第五章監督和責任

  第二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充分運用監督管理手段,建立并實施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制度,在藥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中發揮推動、規范、監督、服務作用。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采集、記錄、公示的信息不真實,或者故意將虛假信息記入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具體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信用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地顯效,落實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先行先試政策,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動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激勵、失信懲戒的建筑市場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信用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的信用行為記錄、考核、整合和應用。

  第三條 本辦法“防城港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行為評價系統” (以下簡稱“評價系統”)為采用政府采購招標購買服務,委托it企業按照本辦法開發信用行為評價系統軟件,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建筑市場信用行為評價系統和信用檔案手冊。將采集、錄入、確認的市場行為、現場行為、評優創先等按照本辦法,公示期滿后,自動綜合計算并生成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得分,同時自動鏈接到“防城港市工程招標造價信息網(以下簡稱信息網)公開發布。

  第四條 信用行為評價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實施、互聯互通,應當做到公開、公正,保障信用行為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遵循合法、客觀、公正和審慎的原則,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二章 信用行為信息分類

  第五條 信用行為信息分為基本信用行為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三類。

  (一)基本信用行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或有關從業人員情況,資質資格的類別、等級,安全生產許可,以及有效期等,按照“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管理系統/廣西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信息,本辦法不重復建設。

  2.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對防城港市作出的建筑業產值貢獻。

  (二)良好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和履行社會責任,獲得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獎勵和表彰的行為。

  (三)不良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或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管理文件等規定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受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批評的行為。

  第三章 信用行為信息采集

  第六條 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防城港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的產值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第七條 良好行為信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建筑施工企業自行采集。獲得國家、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應在獲獎后28天內書面告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逾期不告知的,該良好行為不予計分。

  第八條 不良行為信息,以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通報或行政處理文書為依據。

  第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良好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20xx年1月1日;不良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本辦法施行之日。

  第四章 信用行為信息公布

  第十條 良好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良好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授予文件文號、授予部門和授予時間;不良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不良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處罰或處理文件文號、行政處罰或處理機關和執行時間。

  信用行為信息記錄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中,自信息確認之日起,“評價系統”自動鏈接到信息網進行公示,即為公示期。公示期一般為3日,公示期內該信用行為不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

  第五章 信用行為評價標準和方法

  第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實行實時量化評分制,包括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良好行為信用分、不良行為信用分,分別匯總計算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

  信用行為的有效期自該行為信息參與評價綜合計分之日起開始計算,除特別注明外,有效期一年,即公布期限為1年。信用行為信息在公布期限內,參與實時評價計分;公布期限屆滿后轉入“評價系統”后臺長期保存,不參與信用實時評價計分。

  第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基本信用分,鼓勵建筑企業申請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就建筑業產值信息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年度建筑業產值10億元以上的,加1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5億元——10億元(含本數)的,加0.8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億元——5億元(含本數)的,加0.6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6000萬元——1億元(含本數)的,加0.4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3000萬元——6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3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000萬元——3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2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1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1分;

  未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或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以下的,不加分不扣分。

  第十三條 良好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一)積極響應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號召,履行社會責任,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完成各項搶險、救災、扶貧等任務,獲得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通報表揚加0.5分。

  (二)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榮獲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或自治區優質工程獎、最高質量獎、結構杯、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綠色工地和主席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等表彰的,加1分。

  (三)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的工程項目,被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2分;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3分;被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5分。

  (四)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行業檢查中獲得通報表揚的,縣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1分,市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3分,自治區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5分,國家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6分。

  第十四條 不良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扣分標準

  (一)按照建筑施工企業上年度“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總扣分值直接提取計算,在防城港市動態扣分值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2分,20分以上3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4分,30分以上4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6分,40分以上5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分,50分以上6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5分,動態扣分值60分以上的扣2分。

  (二)參與或介入違法違章建筑建設(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施工),每個項目扣0.3分。

  (三)未按要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視頻會議、清欠協調會和項目約談會等會議,無故(未經批準)缺席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人每次扣0.1分。

  (四)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報送有關安全生產、清欠、工程進度等自查自檢報告、總結、數據或拒不服從監督管理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1分。

  (五)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做好“揚塵整治”,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3分。

  (六)在日常檢查中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下達停工通知書的,每次扣0.1分;拒不停工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3分。

  (七)存在合同履約不到位、人員設備投入不足、履職不到位、質量安全整改不到位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約談的,每被約談一次扣0.2分。

  (八)不按規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2分。

  (九)提供虛假材料辦理資質申請、資質變更、資質核查、誠信庫審核等建設管理業務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5分。

  (十)企業因串通投標、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等行賄謀取中標、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中標項目違法轉讓給他人、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給他人等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或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十一)同一項目因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工程質量保修等各類問題遭到市民(業主)重復投訴,且在處理過程中推諉、扯皮或處理不力,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個項目扣0.3分。

  (十二)在日常施工生產過程中,因施工導致市政配套管網及其他市政設施遭到嚴重損壞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次扣0.3分。

  (十三)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扣1分;造成2人死亡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扣3分。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發生兩起一般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第二起責任事故扣5分。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十四)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未按要求報告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

  (十五)在日常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未能妥善處理因工程款糾紛引發農民工集聚討薪,有圍堵企業或項目現場行為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3分;有圍堵市政道路、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行為,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5分;經相關部門協調,未能妥善處理并導致農民工多次集聚討薪,影響惡劣被通報批評的,扣1分。

  (十六)因違法違規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每次扣1分;未按時履行處罰決定的,每次再扣0.5分。

  (十七)被各城建項目業主誠信履約年度考評定為不合格的,扣0.5分。有具體考評辦法的,按具體考評辦法確定扣分分值。

  第十五條 誠信評價等級

  年度綜合評價,每年的1月至12月為一個評價周期。“評價系統”根據評價周期內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總和與項目數量計算算術平均值所得,按照平均值高低自動形成建筑市場建筑施工企業誠信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優秀: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前10%(含10%);

  良好: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10%-50%(含50%);

  一般: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50%-90%(含90%);

  較差: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后10%。

  第六章 信用行為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六條 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運用到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在招標文件評標評分辦法中加入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投標人的企業信用行為得分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進行計取。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投資(含國有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必須依法進行招標項目,在原招標文件范本中評標評分辦法構成(技術標、商務標、企業信譽)基礎上,增加企業信用行為得分(直接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開標前1工作日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作為投標企業的信用行為得分進行計取)。投標人匯總得分(滿分100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該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商務標得分+企業信譽實力得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

  對首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或三年內無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相關信用行為信息的建筑施工企業,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暫按0分計入。

  (二)其他工程項目由招標人決定是否參照執行,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七條 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在建設工程發包或業務委托環節,應當充分考慮建筑施工企業的年度綜合誠信評價等級和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優先選擇信用優良企業。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信用行為信息的采集、公布、評價工作,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原則,保證信用行為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建立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不按時采集錄入信用行為信息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予以全市通報;造成嚴重信用行為信息缺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信用行為評價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徇私舞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認為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信用管理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可以向其上級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對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內容存在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異議申請,書面陳述申辯。以單位名義申訴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申訴的,必須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應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申辯或異議處理期間,信用行為信息記錄不中斷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經核查確有錯誤的,由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或者糾正。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信用管理制度10

  客戶信用檔案是本企業經營活動中積累的寶貴財富,收集、整理客戶資料和活動記錄,是建立、完善客戶信用檔案的前期工作。為使客戶檔案盡可能好地服務于對客戶過去信用狀況的了解,準確評價客戶現實信用狀態,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合同必須編號,客戶信用資料應在收集后交給部門信用管理員整理、保存。

  二、客戶檔案中,應包括從接觸客戶起的全部資料和活動記錄。主要是:

  1、業務洽談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2、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3、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4、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5、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6、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7、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8、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9、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10、 標的物的驗收記錄;

  11、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三、合同承辦人在辦理完畢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之日起的十天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交由信用管理員核實,由該信用管理員將之送交信用管理辦公室保管備查,年終由信用管理辦公室移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四、公司檔案室負責做好客戶信用檔案驗收、記錄、保管和查閱服務等工作。

  五、查(調)閱客戶信用檔案的人員,須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規定辦理手續,并嚴守保密紀律。

  六、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11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信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1、目的

  對客戶資料進行有效管理,及時對顧客需求與信息進行溝通,確保顧客滿意。

  2、范圍

  適用于顧客的信息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顧客滿意度管理等。

  3、職責

  3.1營銷總公司負責客戶檔案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處理、顧客滿意度調查等組織工作;

  3.2各部門、各礦負責協助銷售部完成各項顧客相關的工作。

  4、客戶檔案的管理

  4.1.1客戶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

  銷售部通過市場信息的收集、顧客拜訪銷售人員統計,過程中收集客戶的資料,并匯總

  4.1.2客戶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a)銷售部、人事部聯營辦負責建立各自客戶檔案,客戶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客戶聯系方式,包括電話、聯系人、網址等;

  2.客戶信用狀況描述;

  3.客戶以往交易記錄等。

  b)客戶檔案設專人管理,并根據客戶的交易情況對檔案內容進行及時更新;

  c)客戶檔案由銷售總監進行審批確認。

  5.1.3客戶檔案的使用與保密

  a)客戶檔案是公司市場管理重要參考內容,尤其是在與顧客簽定合作關系是,相關人員應查閱客戶的檔案資料;

  b)客戶檔案資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資料,未經公司總經理授權,任何人不得查閱及外傳,否則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1、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臺帳。

  3、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

  信用(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范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將管轄范圍內上一年度信用(合同)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5、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6、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7、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8、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12

  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1、各有關部門的合同專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統一歸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申請報告的`審批、合同專用章的登記、留樣、發放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專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合同專用章,凡需刻制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必須由申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時按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專用章刻制的數量、要求和樣章草圖,交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審查后統一辦理。

  3、凡持有合同專用章的部門,應做到合法使用、專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攜帶外出,應事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立即歸還。

  4、合同專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專用章遺失,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報告,并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備案,在當地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6、凡遇合同專用章變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請程序與手續與新申請相同,原合同專用章交還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統一處理。

信用管理制度13

  第一條:法律法規學習制度

  1、定期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制訂學習的內容、時間安排計劃表,組織人員學習,并做好每次學習記錄。

  2、董事長、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帶頭參加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誠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經營、財務等部門業務人員及專職誠信管理員必須經過合同法規的系統培訓和考核。

  3、公司分管誠信工作的負責人,部分分管誠信負責人及誠信管理員定期組織活動,結合誠信管理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組織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書面記錄。

  第二條: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一、誠信建設的指導思想: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開展誠信建設活動,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和誠實、守信的約束機制,提高企業誠信管理水平,增強企業防御市場風險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為創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和構建和諧社會作出努力。

  二、開展企業誠信建設的主要內容:

  1、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自覺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秩序,為用戶提供優質產品;

  2、遵守《建筑法》《招投標法》和《合同法》,認真執行武漢市一系列有關建筑企業的行為規范,依法合理承攬工程任務,不違法轉包和分包工程業務;

  3、承接工程不盲目壓價或無理抬價,工程預決算不弄虛作假,合理取費,據實決算;

  4、做到文明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抓好安全生產,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加強質量管理,做到不擅自修改設計、不偷工減料、不無證上崗、不違規操作,保質如期完成施工任務,并認真執行回訪保修制度;

  6、加強工程項目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7、處理好企業的債權、債務,依法追討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墊資款等各種債權;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及時償還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債務,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9、嚴格用工制度,關心職工生活,加強職業培訓教育,提高全員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如期發放職工工資,為員工辦妥失業、醫療、養老等各種保險,做好企業穩定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10、依法納稅,自覺維護國家利益。

  三、開展企業誠信建設的方法:

  1、宣傳發動,引導員工投入企業誠信建設活動中來。通過各種會議、講座和培訓,在企業中廣泛宣傳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增強企業全體員工的誠信意識,提高守信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2、建章建制,加強企業誠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從工程投標、施工管理、質量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職工教育等制度,在企業內部建立誠信管理體制,增強企業守信自覺性。

  3、建立企業內部征信機制,收集整理好企業日常發生的涉及企業各個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時反映和宣傳企業,提高企業在社會中的形象和影響。

  4、教育企業內部各級領導管理干部,充分重視企業誠信建設,要認識到誠信是生產力,良好的信譽是企業綜合素質的體現,是企業進入市場“通行證”,亦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5、建立誠信建設自評自查制度,定期檢查誠信建設情況,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為創品牌企業作不懈的努力。

  四、組織保障:

  (一)建立領導機構

  成立誠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經營副總為誠信管理部分管領導,負責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商議、決定、協調處理企業誠信體系建設中的重大事項。

  (二)納入財務預算

  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本著精打細算、逐步投入的原則,編制工作經費計劃,納入財務預算,確保我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第三條:誠信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為了企業誠信工程建設方案的有效貫徹與執行,經研究決定成立誠信管理部,公司經營副總萬小啟為誠信管理部分管領導,任命鄢志剛為誠信管理部負責人,杜少芳、盧群為專職誠信管理工作人員。

  一、誠信管理部職能

  1、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條例,培訓誠信管理人員,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誠信政策、誠信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誠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對客戶進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并進行動態化管理。

  4、處理好企業的債權、債務,依法追討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墊資款等各種債權;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及時償還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債務,。

  二、崗位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誠信管理工作,支持誠信管理部開展工作,解決誠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本公司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誠信管理部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誠信管理案例評析會;

  (2)制定、修訂本公司誠信政策、誠信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誠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5)協調與經營、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誠信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6)定期向誠信管理負責人匯報誠信管理情況。

  (7)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誠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術部的主要職責

  (1)參與公司重大合同的論證、洽談、起草和簽訂工作;

  (2)負責編制投標文件、封標、開標,填寫《投標評審表》,收集保存評審記錄,對評審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及時與顧客溝通。

  (3)負責評審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技術要點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術措施實施的可行性;

  (4)負責評審顧客對質量要求的標準和質量保證能力;

  (5)負責評審材料、施工機具供應方式和保證能力;

  (6)負責評審工程設計變更條款和竣工結算方式。

  5、財務部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工程技術部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配合企業誠信管理機構做好誠信管理工作。

  三、誠信管理員考核與獎勵

  1、考核范圍:本公司誠信管理員。

  2、考評時間:

  公司每年年終組織一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有關部門誠信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

  3、考核內容

  4、考核部門

  誠信管理部為公司誠信管理員的考核評審工作的管理機構。

  5、獎懲方法誠信管理員的獎勵等級設三等:即先進、優勝和表揚;獲獎者以精神獎勵為主,并分別給矛適當的物質鼓勵。

  (1)獲先進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5分以上都中產生;

信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以客戶賒銷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管理工作,加快應收賬款周轉速度,控制企業經營風險,提高資金運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信用管理控制環節主要包括:信用資料收集與管理、賒銷關系的確立、信用風險評估、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核定、客戶信用執行監控、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商賬追收、責任考核等。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信用管理范圍包括應收賬款和發出商品業務。

  應收賬款是指對外(包括關聯方)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或其他原因,應向購進貨物、接受勞務或其他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收銷售款和應收票據。

  發出商品業務,指已辦理出庫單,貨已發出,但當月未開具正式發票的業務。

  第四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國藥集團承德藥材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機制及工作職責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負責,業務分管領導和財務部經理協助信用管理工作。

  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由公司財務部牽頭,經營部門需參與配合工作。

  第六條財務部職責

  財務部是公司信用管理的職能部門,基本職責是:

  一、信用管理職責

  (一)制定、修訂公司信用政策;

  (二)搜集、整理和分析客戶信息,建立客戶信用檔案;

  (三)客戶評級及授信管理;

  (四)客戶信用履行情況監控及分析;

  (五)跟蹤催收措施的落實和銷售回款情況;

  (六)協助經營部門,對違約賒銷客戶采取法律手段追討賬款;

  (七)提供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建議;

  (八)為銷售人員及相關部門進行信用管理知識培訓等。

  二、財務管理職責

  (一)為計算客戶的基礎授信額度提供前期的交易情況及回款記錄;

  (二)負責公司整體應收賬款的登記、核實與統計;

  (三)每月編制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并提供給信用管理人員;

  (四)定期出具客戶應收賬款對賬單,通過業務人員與客戶核對。

  第七條經營部門職責

  (一)收集客戶基礎資料,填制、歸檔《客戶資信檔案申請表》(附表1);

  (二)提出賒銷客戶信用申請,填制《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

  (三)定期更新客戶信息資料,必要時申請修訂客戶信用政策;

  (四)定期與客戶核對應收賬款并負責催收,將應收賬款差異和客戶經營變更情況及時提供給信用管理人員,對其他異常情況及時告知有關人員。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八條信用預算管理

  針對不同客戶類型、不同經營業態,在信用評估標準基礎上,結合公司經營預算和財務預算相關指標,實行信用風險總體額度管控。

  每年年初,財務部結合預算指標,會同經營部門共同商定各經營部門本年度總體信用額度,并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其他賒銷客戶分別確定信用額度總額,作為本年度信用政策核定和調整的參考基礎。

  第九條賒銷客戶分類

  賒銷客戶依據客戶類型分為醫療客戶、商業客戶、工業客戶、零售客戶、其他客戶;

  如有賒銷客戶出現類別交叉認定的情況,需與實際業務經營情況結合確定客戶分類及對應客戶授信政策。

  第十條信用期限管理

  信用期限,也稱信用天數,是指公司給予客戶的最長賒銷期限。

  賒銷客戶信用期限依據客戶類型和實際經營情況,結合客戶所屬業態特點及公司下達經營部門的相關預算指標,綜合評定客戶信用情況,確定客戶的信用期限。

  第十一條信用額度管理

  信用額度,也稱授信額度,是公司給予客戶的最高賒銷限額。

  (一)授予客戶的信用額度總額應依據公司下達的應收賬款周轉天數、銷售收入、應收賬款余額等的預算指標和具體情況確定。

  (二)對商業客戶信用額度的控制應嚴格參考客戶的注冊資本、經營規模、協議執行情況及經營風險等情況制定。

  (三)首次發生業務的客戶(非營利性醫院除外),建議采取款到發貨形式。如需授予客戶信用額度,需壓批(一批次)回款,且首次發貨額度不得大于50萬元。

  對于首次發貨需大于50萬元的銷售業務,需經營部門在《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備注中重點說明原因,通過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信用管理涵蓋發出商品的跟蹤管理

  發出商品發生之日起90天內應開具正式銷售發票。對于超過90天期限仍未開具正式發票的發出商品銷售業務,由經營部門提交《發出商品未按時開具發票說明表》(附表5)審核申請,說明未開具正式發票的原因及預計開具發票時間,并由財務部審核風險,如已超過客戶信用期限,依據超信用審批流程處理。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三條客戶信用檔案

  收集客戶信用資料進行客戶管理是進行信用管理的工作基礎。客戶信用資料檔案由三部分組成——客戶基礎資料、客戶授信資料和客戶財務資料。客戶信用資料檔案必須及時更新,實行動態管理。

  (一)客戶基礎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經營部門銷售人員負責收集銷售客戶的基礎資料,并提交給財務部。客戶基礎資料包括客戶名稱、地址、電話、郵編、隸屬關系、法人代表、稅號、開戶行、賬號、證照情況、所有制性質、注冊資本、成立時間、付款方式等。

  (二)客戶授信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財務部負責收集和管理客戶的授信資料,客戶授信資料包括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的申請和批準文件。

  經營部門銷售人員負責提交銷售客戶的授信資料申請。

  (三)客戶財務資料的收集和建檔

  財務部應收賬款管理人員負責每月賬務處理客戶的銷售金額、回款情況,并提供應收賬款賬齡、預收賬款、發出商品等數據。

  財務部負責對超期應收賬款表單和相關文件資料進行分類歸集。

  第十四條 客戶信用核定

  經營部門申請授信的客戶,必須經過公司首營客戶合法資格審核。

  經營部門應據實填寫《客戶資信檔案表》(附表1)和《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核定表》(附表2)全部信息,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審核,財務部人員依據公司客戶賒銷信用標準,結合公司整體信用額度指標、客戶資質具體情況和銷售客戶外部資料等,審核信用額度及信用期限,報送總經理審批。

  未經信用核定的客戶,不允許發生賒銷業務。

  第十五條 客戶信用調整

  信用管理實行動態管理,客戶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需根據實際銷售、貨款回籠情況和客戶的最近財務資料定期進行回顧,每年至少集中調整一次。

  經營部門可根據客戶實際經營情況,隨時申請調整賒銷客戶信用政策,但應在賒銷客戶未出現超過信用的情況之前提出。經營部門據實填寫《客戶信用額度/信用期限調整表》(附表4),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審批,財務部結合評級結果及客戶實際情況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整執行。

  當客戶出現異常應收賬款、嚴重拖欠貨款等情況,則需隨時調整信用額度、信用期限。

  第十六條 客戶超信用審批

  賒銷客戶在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內可以銷售,對超過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且未辦理超信用審批手續的客戶,經營部門要控制或停止發貨。

  需申請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的,由經營部門填寫《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表》(附表3),闡明超限原因,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審批,財務部根據該客戶以往回款周期及信用政策相關規定,審核超信用理由,經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針對超信用部分給予臨時信用政策,由信用管理人員在業務系統中對該客戶解鎖,方可繼續銷售。

  業務人員對所負責的賒銷客戶應逐筆跟蹤回款,對接近回款期限的銷售單據,應盡快催收,避免出現超信用情況。

  如由于特殊原因對客戶拖欠貨款未及時跟蹤,在業務系統中開具銷售小票當日出現超信用情況,將依據超信用審批流程執行,對于審批中涉及的相關領導無法審批的情況,財務部認可電話請示確認方式,審批通過后方可繼續銷售。

  受藥材業務經營市場性質影響,對于藥材銷售中存在的驗收時間較長的問題,給予三個月緩沖考核期,銷售出庫未開具銷售發票的單據,三個月內不考核信用期限。經營部門應盡量縮短藥材驗收時間,避免產生應收風險。

  在藥材業務總額控制范圍內,一批次發貨額度較大,且在回款周期內需多次發貨的情況,需提前提交《客戶超信用額度/信用期限審批表》(附表3),在備注中說明特殊處理原因,并取得業務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十七條信用執行監控

  (一)信用日常監控

  財務部根據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實時監控授信客戶的合同簽訂和發貨,對于超過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的客戶進行分析,通知業務人員;對違規行為及時提醒,必要時報告相關領導。

  經營部門和財務部應設信用監控職能或專人負責客戶的信用管理工作,于每月末就應收款項余額進行對賬,并對應收賬款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對近信用期限或信用額度的用戶,由經營部門依據賬齡分析表預計超信用情況,及時通知收款責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催收,降低回款風險。

  (二)信用定期監控

  財務部應牽頭組織各經營部門召開應收賬款清收會議,對逾期應收賬款逐客戶落實清收措施和回收時間。

  財務部每月月初出具上月賒銷客戶信用執行情況表,供經營部門及時了解客戶回款情況,關注并跟蹤異常回款,及時處理。每季度發布公司賒銷客戶信用執行情況及分析報告,對上一季度客戶銷售回款情況、信用額度執行情況、超信用期限情況等進行分析,供經營部門全面掌握客戶經營情況,并上報公司相關領導。

  財務部應根據客戶銷售量大小及回款情況等因素,有針對性地選擇部分重點客戶每半年填制往來詢證函,交由經營部門發往客戶進行函證,并負責限期催收回函。如有不符,財務部配合經營部門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經營部門每月應與賒銷客戶核對應收賬款余額,如發生應收賬款余額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通知財務部,連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差異。

  第十八條風險預警

  經營部門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向財務部快速反饋,并與財務部共同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識別風險客戶。如果出現不利因素,應立即開展調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不良后果的出現。

  風險客戶定義:

  公司內部收集到的信息反映:共有客戶同時出現拖欠狀況;無正常理由突然大量要貨;客戶應收賬款嚴重超期,貨款回籠不正常等。

  公司外部收集到的信息反映:客戶管理層重要崗位的領導者或員工集中離職;客戶持續或集中大批量解雇員工;外部負面報道或客戶內部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負面評價增多;與客戶企業往來的最重要客戶產生重大訴訟或法律糾紛;客戶的合伙人或股東之間產生極大的矛盾或爭議;客戶的主要經營者出現負面信息(如經濟或健康出現較大問題)等。

  第十九條合同風險控制

  經營部門對客戶的信用管理要求應在合同中體現,根據客戶信用狀況,擬訂合同條款,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回款期限、回款獎懲和支付方式;發貨時,應盡快取得客戶確認,采用送貨銷售的業務應取得客戶簽收的收貨回執,并妥善保管,必要時作為催收貨款或法律訴訟依據。

  第二十條人員交接風險控制

  出現銷售人員調離情況時,銷售人員應對客戶信息、應收賬款對賬情況、已銷售藥品客戶庫存情況等信息全面交接,經營部門需及時書面通知財務部和財務部調整催收責任人,并將新銷售人員對應客戶情況提供財務部更新系統信息。

  銷售人員離職需首先填制《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供經營部門歸檔備查,然后依據人力資源部相關制度及《員工離職交接單》內容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銷售人員離職交接內容:

  (一)銷售人員離職時,除要配合接任者熟悉、開展工作外,必須將其經管客戶聯系資料、應收賬款、已銷售品種客戶庫存情況與接任者交接清楚,簽署《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方可辦理其他離職手續。《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由交接雙方、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和財務人員參與確認。

  (二)經營部門經理會同離職業務人員和接手業務人員拜訪客戶,將應收賬款(含發出商品)確認函和更換業務人員的通知交予客戶,及時更新收賬信息。如通過對賬發現客戶應付我公司金額與我公司應收金額不符,或由于單據問題等原因造成應收款不能核銷等情況時,離職人員、接手人和部門經理應會同財務人員核查原因,明確差異原因后,需確認差異解決辦法及責任人,并書面報告業務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和財務部復核確認。

  (三)經營部門經理提交客戶和業務人員對應關系調整情況,包含客戶名稱、原業務人員名稱及所屬部門、現業務人員名稱及所屬部門,書面通知財務部調整客戶人員對應關系,同時通知財務部根據對應管理調整情況及時調整應收賬款責任人員。

  (四)離職人員將所負責客戶的應收賬款確認函全部收回,并出具已銷售品種客戶庫存明細后,離職人員填制、簽署《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附表6),經財務部復核,接收業務人員簽字確認,經部門經理監交,分管領導簽字,《銷售人員離職交接表》和所附單據一式三份,離職人和接手人各一份,另一份經營部門歸檔備查。

  第二十一條遠期應收賬款控制

  (一)對延遲付款的客戶,財務部應對可能導致客戶違約的各種因素進行調查分析,應視情節輕重給予信用等級的降級處理;對惡意拖欠貨款的客戶授信額度調整至零,對其采用即時清結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單,必要時委托第三方追款或運用法律手段討回欠款。

  (二)對于銷售量下降的客戶和回款期延長的客戶,經營部門應及時縮緊信用政策,以免過多占用本部門資金額度。

  (三)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經營部門應提供書面報告,按規定程序報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做相應賬務處理后,繼續保留追索權,并視具體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經營部門連同財務部對于拖欠時間較長的應收賬款(包括發出商品),應取得書面催收函證,并保存記錄,避免超出訴訟時效期限;對難以催收的賬款,應及時連同法務管理部門采取法律手段解決,減少經濟損失。

  第六章責任考核

  第二十二條實行銷售收款責任制。經營部門經理對貨款催收有管理責任,銷售人員為貨款催收的直接責任人。

  第二十三條應收賬款相關考核依據公司各經營部門績效考核辦法執行;經營部門、財務部的工作流程時限及收集、填寫客戶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信用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促進銷售并維護公司經營過程中的資金安全,保障公司債權能夠得到有效地實現,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xx管業集團公司的簽約經銷商信用支持發貨。

  3工作流程

  公司對信用支持發貨實行分類管理。

  3.1申請條件

  3.1.1經銷商經銷年限:申請抵押擔保的經銷商須與xx集團公司合作達一年以上(含)。特殊情況須評審并報營銷中心審批。

  3.1.2經濟往來信用評定為良以上:xx公司對申請抵押擔保的經銷商作信用等級評定,按經濟往來的信用狀況作優、良、中、差等級評定。

  3.1.3對經銷商銷售規模的認定:授權省會城市的一級經銷商必須具備年銷售額200萬以上,地市級城市在100萬以上,地市級以下城市在50萬以上。

  3.1.4價格要求:信用支持限于xx公司正常銷售價格的產品,特價產品一般不予申辦。

  3.1.5信用額度:單次賒銷發貨額不超過公司批準的總信用額度30%,累計信用額度以總信用額度為限。

  3.1.6信用額度的評定,由財務中心、營銷中心根據該經銷商合同期內已實現的銷售業績為依據,并結合合同執行的價格及約定的返利條款確定其信用額度。

  3.1.7抵押擔保:凡以信用額發貨的經銷商都必須提供抵押擔保。有效的抵押物僅指非自居住房產,除此之外,公司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且經銷商申請的信用額度支持不得超過該房產評估價值的50%。

  3.2申請資料

  3.2.1經銷商抵押擔保資料

  3.2.1.1按要求填寫《抵押擔保申請表》(見附件一);

  3.2.1.2按要求填寫《抵押擔保協議》(見附件二);

  3.2.1.3營業執照復印件;

  3.2.1.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2.1.5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

  3.2.1.6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3.2.1.7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

  3.2.1.8授權委托書;

  3.2.1.9房產所有權人,必須證明對該房產的完整權利,保證該房產無權利瑕疵,并作出書面承諾;

  3.2.1.10抵押物的房產登記證復印件,土地登記證復印件;

  3.2.1.11房產登記證上載明的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2.1.12正規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物的評估報告書;

  3.2.1.13設立抵押的房產不是所有人唯一生活用住房的證明;

  3.2.1.14如房產是兩個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有,必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均同意在該地房產部門設立抵押的證明;

  3.2.1.15經銷商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申請擔保的決議(個體工商戶需在申請表親筆簽名,并按手印);

  3.2.1.16抵押登記機關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資料均需加蓋經銷商的行政公章并寄回公司法規部。

  3.3申請程序

  3.3.1市場服務部組織申請程序

  3.3.2經銷商提出書面申請

  3.3.3省區經理收集《經銷商背景資料表》,并提供對該經銷商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批,初步預定其賒銷額度。

  3.3.4市場服務部負責組織經銷商的信用評定,供營銷中心領導決策參考。

  3.3.5財務中心提供經銷商近二個財務年度的回款狀況,供營銷中心領導參考。

  3.3.6授信額度達到2萬的,執行抵押擔保程序。

  3.3.7營銷中心領導綜合上述部門的書面意見,決定其經銷商信用資格和信用額度。

  3.3.8營銷管理大區做好發貨擔保的記錄和跟蹤,向市場服務部提供經銷商信用狀況記錄,對信用狀況較差的經銷商,向營銷中心領導提請削減或中止其信用額度。

  3.3.9省區經理如果發現經銷商有訴訟、對其它供應商欠債不還、主要負責人或股東更換、機構調整、經營場所變更、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中的重大變化和影響經銷商歸還欠款的重大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內將所獲得的信息書面反饋給營銷中心領導。

  3.3.10營銷中心每年12月組織財務、市場服務部對經銷商的進行信用評議,制定次年度的信用執行報告。

  3.4生效日期

  本規則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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