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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

時間:2025-12-02 11:25:58 好文

【薦】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薦】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5篇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

  堅決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部署,進一步推進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全面溯源整治和規范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為依托,深入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原則,制訂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對部分立行立改問題進行整治。通過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xx年底之前建立比較完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溯源。在前期排查、監測及初步溯源長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礎上,查清污水來源,確認排污口整治責任主體,制訂整治方案,明確取締、合并、規范等工作任務,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組織對排查確認的1842個長江武漢段入河排污口進行溯源、分類、命名、編碼,設置排污口標志牌。

  (二)分類整治。堅持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穩妥有序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嚴格整治標準,實行清單式、銷號式管理,持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大對遺留問題的整治力度,強化監管信息化建設,查漏補缺,防止問題反彈。

  三、責任分工

  (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下同)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市生態環境局統籌負責工業企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農業農村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相關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三)市水務局統籌負責溪流、溝渠、河港、雨洪徑流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相關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四)市交通運輸局統籌負責港口碼頭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港口碼頭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五)市應急管理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應急處置信息共享工作,指導各區建立完善排污口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

  (六)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各區提供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配合開展溯源整治工作。

  (七)市城鄉建設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涉及建筑工地資料的收集工作,指導各區完成相關建筑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廢水、含油廢水等未規范處置問題的整治工作。

  (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提供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所需相關資料。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20xx年9月底之前)。按照“統招分簽”方式,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項目統一招標(各區初步溯源合同內含有溯源整治內容的除外),各區根據招標結果與中標公司簽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合同并落實專項工作經費。溯源工作主要內容包括:通過運用人工檢查、技術排查、資料核查等各種方法,采取無人機航拍、地面檢查等多種形式,查清長江入河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確認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有明確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污口,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相同的,由其作為責任主體;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按照“損害擔責”的原則由使用權人作為第一責任主體,所有權人應當配合第一責任主體進行整治。對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排污口或者無法溯源的,由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做到有口必查,應查盡查,確保排污口排查無遺漏。

  (二)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與標志牌設置工作(20xx年12月10日前)。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志牌設置規則(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xx〕718號)的要求,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和標志牌設置工作。標志牌制作和安裝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一進行招投標并組織實施。

  (三)制訂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12月20日前)。各區在排查、監測、溯源工作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原則,組織制訂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整治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四)整治部分立行立改問題(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區要不等不靠,對長江入河排污口責任單位明確、整治工作能夠及時解決的,應當立行立改。整改工作任務完成后,各區要及時組織填報長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統排污口整治信息,建立整治銷號制度,持續推進分類整治。

  (五)開展各類排污口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區組織整治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對符合排污口管理要求、達標排放的,要加強日常監管;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治的,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組建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強化整治工作經費保障,扎實推進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區、各部門和單位于20xx年7月底之前將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工作聯系人名單報送市生態環境局(聯系人:靳曉菲,聯系電話:85805932)。

  (二)強化協調督辦。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水務、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機制,督導各區人民政府整合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并按照要求報送。同時,不定期組織對各區整治重點工作進行督辦檢查,實行“每月一調度、每季一分析”,強化考核評估,確保整治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增強公眾參與。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宣傳,引導公眾投身美麗河湖建設,加大對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益組織、社會公眾舉報排污口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落實信息公開。各區要在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開設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欄,定期更新排污口整治進展情況。各排污單位應當通過標志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2

  為全面落實省委“三大一強”專項行動,根據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排查,摸清長江干流貴池段、主要支流1公里范圍內排污口底數,掌握長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為長江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質量改善奠定基礎。

  二、排查范圍

  以長江干流貴池段和貴池區境內主要通江支流沿線1公里范圍為重點,主要支流包括黃湓河、秋浦河、白洋河、九華河、青通河等通江河流。排查范圍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和江心島。

  三、排查對象

  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重點任務及時間安排

  (一)一級排查(4月10日前完成)

  通過無人機航拍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做到一寸不落,實現應查盡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初步名錄。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配合單位:區水利局,各鎮街、園區

  (二)二級排查(4月25日前完成)

  開展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組織工作人員對排查范圍內的匯入河流、溪流、溝渠、涵閘、灘涂、濕地、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逐一詳實的核實入河排污口,并按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術規范要求確定入河排污口名稱、具體位置、地理坐標、設置單位、規模、類型、污水入河方式、受納水體名稱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與臺賬。(具體格式參見附表1)

  牽頭單位:各鎮街、園區

  配合單位:區環保局、區水利局

  (三)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5月15日前完成)

  在全面查清入河排口現狀的基礎上,對所有入河排污口開展水質監測,了解長江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現狀,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況,為排污口污水溯源入整治提供基礎。

  牽頭單位:區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鎮街、園區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各地和各責任責任要進一步落實責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開展大排查行動,切實做到全覆蓋、無盲區,應查盡查、一寸不落,真正摸清入河排口的底數。

  (二)明確職責,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分工協作、信息共享的聯動機制,牽頭單位要對牽頭的工作負總責,加強統籌謀劃和調度推進等各項工作;各鎮街、園區要強化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各配合責任單位要按主動配合,強化協作,共同抓好落實。

  (三)強化監督、全面落實。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要嚴格執法檢查,對企業存在違法違規排污行為的,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到位,及時清除環境問題和隱患。對排查工作開展情況,要進行跟蹤問效,對工作開展不力的,要及時予以通報批評。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3

  為深入推進南通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推動實現全市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蓋,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省、市相關部署,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陸域水域污染協同治理,統籌推進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從源頭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標

  目標到20xx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三、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除前期長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經排查過的排口,參照《江蘇省骨干河道名錄》(20xx年修訂)、南通市“十四五”國省考斷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區域及排查范圍。

  排查范圍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見附件2),根據河道級別確定向陸域延伸的距離,具體為:1—2級河道向兩側延伸500米,3級河道向兩側延伸200米,4—6級河道向兩側延伸100米。同時,加強與前期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近期開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銜接,避免重復排查。

  具體排查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其中沿河工業園區、居民區、畜禽養殖等要全覆蓋。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內容

  專項行動包括排查、監測、溯源、整治4個部分工作內容。

  (一)排查。開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監測。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況。

  (三)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現狀,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提升我市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五、具體安排

  (一)前期準備。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具體要求:各地20xx年3月30日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資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水利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信息、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資料整合基本要求》,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資料整合工作。

  (三)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無人船監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具體采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一級排查為配合省生態環境廳開展無人機航測,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級排查為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組織工作人員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溝渠、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等開展“全口徑”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現場人工核查時,可同步開展初步溯源和監測工作;三級排查針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利用無人船、水下機器人等先進設備對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線工業園區河道再次進行排查,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1232-20xx)開展工作。配合省生態環境廳開展一級排查;組織開展二級、三級排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二級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三級排查。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類的基礎上,根據入河排污口名錄,制定排污口監測方案,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等方式。

  具體要求:參照省生態環境廳《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監測實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測”的原則,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細化監測方案,利用現有監測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組織開展監測工作。有污染源當年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20xx年8月底前完成監測工作。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溯源分析。在現場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礎上,對不能查清來源和監測數據異常的復雜排污口開展重點溯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溯源總則》要求開展溯源工作。根據現場需要,積極探索使用暗管探測儀、管道機器人、無人船等設備。要發揮部門聯動機制,對涉及工信、水利、住建、市政和園林、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等領域的排污口開展聯合溯源。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進行命名與編碼。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全面梳理排污口問題清單,按照“一口一策”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級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整治總則》《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規范化建設》和省有關技術指南,梳理問題清單,編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推進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市政和園林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落實監督指導責任。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并建設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實現動態化管理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六、任務分工

  (一)屬地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全面、深入、細致開展轄區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推動整治工作的開展。

  (二)市級有關部門

  市級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本行業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各地開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推動各地工作落實。

  2、市生態環境局作為全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牽頭部門,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現場督查和指導幫扶;指導各地申請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指導各地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關資料。指導各地開展二級、三級排查、監測、溯源。督促指導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協助和配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工業企業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做好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經費保障工作。

  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生態紅線等相關資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態紅線內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各縣(市)、通州區、海門區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市政污水管網圖、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情況)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市政和園林局負責指導相關區部門提供市區排查范圍內市政污水管網圖、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情況)等相關資料,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全市市政雨水管網圖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導港口碼頭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閘壩、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督促指導農田、水產、畜禽養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市各有關部門要督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于20xx年3月10日前向排查整治工作組提供資料,并在行業主管范圍內配合工作組完成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個重點工作任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南通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南通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明確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推進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工信、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市政和園林、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各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工作對接、報送信息等。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地工作落實,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測、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四)強化信息公開。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鼓勵在政府的網站開設“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專欄,集中展示本區域各項工作情況,定期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可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一批整治示范工程。各地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媒體、官方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等平臺定期公開專項行動進展情況。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4

  以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全面排查整治長江入河排污口,不斷規范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一、背景依據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在有關部門的工作基礎上,結合專項行動試點經驗,推進我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長江干流太倉段的排污口底數,建立項目化整改清單,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二、編制依據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2、《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

  3、《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

  4、《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蘇政辦發〔20xx〕44號);

  5、《關于印發蘇州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府辦〔20xx〕89號)有關要求。

  三、制定原則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太倉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環保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環保、水務、農業農村、住建、交通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鎮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工作對接、信息報送等。

  (三)嚴格責任落實。堅持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市環保局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四)完善工作保障。各區鎮、相關部門在人員、資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及時將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

  四、主要內容

  (一)制定細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相關區鎮結合本方案和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分解落實責任,統籌推進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統籌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由市環保局扎口,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水利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信息、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三)全面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采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第一級排查由蘇州市統籌安排,采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通過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級排查由市環保局負責指導,沿江各區鎮組織人員現場排查,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潮間帶、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人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級排查由市環保局聯合相關區鎮及太倉港口委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監測方式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等方式。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的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查清污水來源。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5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44號)《揚州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揚府辦發〔20xx〕46號,以下簡稱“市專項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在各有關部門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配合和借助上級排查力量,用兩年左右時間,全面摸清長江干流廣陵段入河排污口底數,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污水溯源,并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持續推進整改,從而建立起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二、整治范圍和對象

  以廣陵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為重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長江干流排查范圍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專項行動任務和時間節點

  1、制定專項行動。由區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此次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全面推進長江入河排口排查工作。

  2、開展區級資料整合。各有關部門在前期梳理、核查的基礎上,有重點組織人工現場核查,依據“資料整合技術要求”,進一步充實完善區級排污口資料整合。

  3、摸清長江入河排污口底數。各有關部門配合部、省、市排查力量,摸清掌握區內長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6月底前配合完成一級排查,9月底前配合完成二、三級排查。

  4、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年底前,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

  5、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明年3月底前,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6、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明年4月底前,根據監測和溯源分析結果,制定排污口問題清單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明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總體方案和部分整治工作;明年下半年,持續開展排污口整治,按序時推動清單問題銷號。

  7、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通過落實“查、測、溯、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長江干流廣陵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形成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四、專項行動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全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廣陵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各鎮、園區和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陵生態環境局。

  2、加強溝通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關信息,主動加強與上級排查力量的配合協調。特別是問題整治環節,要著力加強部門之間的橫向協作,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上下協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各相關部門在落實總體牽頭和條線牽頭任務過程中,要加強銜接,防止漏查漏治和進程斷檔,并專門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信息報送和工作對接。

  3、嚴格落實責任。要積極落實工作任務,做到排查無條件、問題整治無死角、按期銷號無余地。區政府將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園區、鎮和相關部門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的,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實行問責。

  4、完善工作保障。要及時落實專項行動的人員、車輛、資金等方面的保障,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

  五、專項行動具體分工

  1、根據市專項行動方案精神,區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別向市級對口部門報送各類入河排污口資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工作,同時報送區長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區級排污口整合資料。

  2、區發改委負責督促指導全面落實省、市發改委(長江辦)的部署要求,協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區工信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包括位置信息、行業類別等并負責全區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入河排污口的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4、區住建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水管網圖及溢流口,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圖,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負責全區排查范圍內農村生活廢水、建筑工地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排污口的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5、區交通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6、區水利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設置單位、登記審批、監測),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7、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8、廣陵生態環境局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監測技術要求”對各類排污口開展監測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9、各鎮、園區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轄區內排污口問題清單,按照排污口的功能,制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計劃,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10、區財政局負責協調保障我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經費。

  11、區長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持續調度全區排污口整治后續進展,督促各地嚴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持續推動問題“銷號”,確保排污口問題及時全面整治到位。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6

  根據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xx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工作要點》(贛環辦[20xx]8號)文件精神及上饒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信江、饒河及鄱陽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饒環水字[20xx]2號)工作部署,經研究,制定《婺源縣開展饒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為保障此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工作目標

  利用4月1日至7月30日的120天時間,按照“有口必查、全面整治”的原則,對我縣饒河(樂安河)干流段及其主要支流各類入河排污口展開一次全面排查、溯源、整治,做到摸清底數、建立名錄、完善信息,對各類入河排污口排水情況進行監測,掌握污染物排放狀況,實行有效的.溯源整改,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

  二、排查整治時間和范圍

  1、排查整治時間:從20xx年4月1日到7月30日。

  2、排查整治范圍:重點對我縣“十四五”地表水監測斷面(江灣鎮汪口、許村鎮大源、太白鎮玉坦、秋口鎮秋口、蚺城街道西門大橋、共產主義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匯水區上游所有的排污口和支流(或溪流),開展排查、監測、整治。

  三、整治工作內容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在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和20xx年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總體按照“實地復核、查缺補漏、排污監測、溯源整治”的工作流程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邊排查邊整治”方式,由各鄉(鎮、街道、園區)結合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對原清單中38個排污口(含已納管)進行整改回頭看,實地復核有關整改情況;重點落實新發現入河排污口坐標、特征、照片等信息,及時納入清單進行管理。對未納管的入河排污口同步開展監測,實時掌握其污染狀況信息,為下步的整治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針對前期整改未到位和新發現的排污口,各鄉(鎮、街道、園區)要依實際情況采取納管、封堵或規范化整治等措施進行整治,對有明確排污主體的,督促其開展整治;不能明確或無排污主體的,由各鄉(鎮、街道、園區)承擔整治責任,自行開展整治工作。通過監測結果顯示水質監測超標的排污口,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同步組織溯源分析和污染源排查(必要時可依托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排查出的固定企業污染源及時報告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具體要求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協調調度工作。要按照此次行動時間任務要求,根據“安全第一、全面排查、把握重點、積極整治”原則,統籌推進各項排查與整治各項工作任務。由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查處涉入河排污口的違法排污行為;縣環境監測站配合各鄉(鎮、街道、園區)開展入河排污口的監測工作。

  各鄉(鎮、街道、園區)要準確把握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范圍和要求,指定專人負責,選派精干力量,扎實開展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要點請參照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中《上饒市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工作要點及注意事項》執行。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7

  一、出臺背景

  二、主要內容

  (一)目標任務。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形成入河排污口問題清單,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納入省級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臺,實行統一管理。

  (二)排查溯源。

  《方案》指出通過三個不走開展排查溯源。

  一是組織排污口排查。鹽源生態環境局統籌對全縣行政區域內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工作,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日常監督管理。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全面開展排查,摸清各類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數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入河排污口名錄,形成入河排污口問題清單。排查范圍分為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重點區域以境內雅礱江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和瀘沽湖岸線為主,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向陸地延伸,形成網狀排查全覆蓋。除重點區域以外的為一般區域,重點關注人口集中、工業聚集、排污問題相對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環境風險高、生態敏感脆弱區域。

  二是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對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入河排污口,要開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明確責任主體;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作為責任主體,或由其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入河排污口監測整治、規范化建設和維護管理。

  三是同步監測研判排污狀況。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按照“邊查邊測”原則,結合排污許可相關要求,督促指導各排污單位對本單位廢水開展自行監測,指導各責任主體對入河排污口開展自行監測,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質、水量、污染物種類。監測必測指標為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監測指標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監測、監督性監測或在線監測數據等有效監測數據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重點區域既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又同步開展相關河(湖)段水質監測,切實掌握流域水環境突出問題及成因,推動實現精準治污。

  (三)實施分類整治

  一是明確入河排污口分類。根據《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此前按《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分類、命名的入河排污口應重新命名、編碼。醫療機構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參照工業排污口中工礦企業排污口管理。

  二是明確整治要求。根據“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問題排污口由各責任主體按照“一口一策”原則制定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為重點,結合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統籌開展整治工作。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污口的整治,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責任主體,可合理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鹽源生態環境局牽頭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通過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取締、合并、規范,最終形成需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單。取締、合并的入河排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規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已按《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排查出的城鎮雨洪排口、農田退水口、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納入其他排口予以保留。

  三是要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由保護區主管部門依法采取責令限期拆除、關閉等措施予以取締。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四是要清理合并一批。對于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依規接入污水收集管網。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內企業現有入河排污口應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外的工礦企業,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保留一個工礦企業排污口,對于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的,應盡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工礦企業排污口的,應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報鹽源生態環境局核準。對于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原則上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入河排污口。

  五是要規范整治一批。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維護管理、加強監督的要求,組織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對存在借道排污等情況的入河排污口,要組織清理違規接入排污管線的支管、支線,推動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入河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單位分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入河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于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

  (四)嚴格監督管理。

  《方案》指出要嚴格監督管理,一是強化規劃引領,二是規范設置審批,三是加強監督管理。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協作,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鹽源生態環境局:負責全縣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以及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縣水利局:負責根據河道及岸線管理保護要求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縣城管局:負責督促指導城市垃圾填埋場等排污口排查整治,負責督促指導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及雨水排口的整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指導公路、碼頭排污口排查整治。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督促指導農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區排口、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縣衛健局:負責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鹽源生態環境局應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依法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各責任主體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開展監測,水生態環境質量較差的地方應適當加大監測頻次。開展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對借道排污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嚴禁合并、封堵城鎮雨洪排口,防止影響汛期排水防澇安全。

  四是嚴格環境執法。鹽源生態環境局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入河非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確定責任主休,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五是按時驗收銷號。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根據已制定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組織對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開展現場核查驗收,驗收合格的,及時予以銷號,并將相關材料報送州生態環境局和其他州級行業主管部門備案;驗收不合格的,要責令排污單位重新整治,堅決杜絕虛假整改、敷衍整改。

  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縣政府統籌、部門抓落實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治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二)嚴格考核問效。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會同縣發改、財政、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加強政策協調、工作銜接,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形成工作合力。對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將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加強公眾監督。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普及,引導公眾投身河(湖)保護和建設,增強公眾對污染排放的監督意識。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要通過標識標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鹽源生態環境局要通過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依法公開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8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長江支流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方針,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筑牢湘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二、工作目標

  通過2年時間,整合各部門基礎信息工作,全面摸清永州段湘江干流和湘水、瀟水等6條支流入湘江干流上游2公里,萍島、宋家洲、觀音灘洲等23個江心島入河排污口底數,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工作,為湘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奠定基礎。

  三、范圍對象

  (一)范圍。在永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湘江干流、支流、江心島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條支流包括:湘水、瀟水、蘆洪江、石溪江、祁水、白水。

  23個江心島包括:萍島、巴州島、宋家州、唐家州、哲州灘、牛皮州、觀音灘州、雙江村島、中州村島等23個江心島。

  湘江干流排查范圍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支流、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支流延伸區以兩側現狀岸線向陸地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和江心島。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

  涉及的縣區:冷水灘區、零陵區、祁陽縣、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二)對象。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湘江及支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重點任務

  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湘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湘江入河排污口名錄。

  測: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湘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狀況,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況。

  溯: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治: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落實“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永州段湘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有序推進整治,完善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各有關區縣黨委政府(管委會)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努力提升湘江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五、工作方式方法

  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具體采用“三級排查”方式。

  第一級排查: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按照“全覆蓋”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

  第二級排查: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組織工作人員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消落帶、濕地、島嶼、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

  第三級排查: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六、排查整治行動推進時間

  1、20xx年6月底前完成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

  2、20xx年9月底前開展現場排查(二級排查),并對疑難問題進行重點攻堅(三級排查);

  3、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監測;

  4、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溯源和部分整治工作;

  5、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的制定和部分整改任務。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9

  為加強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堅決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根據《銅陵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水陸統籌、以水定岸”為原則,以有效管控入河排污量為目標,按照“排查、監測、溯源、整治、規范”的工作步驟,利用兩年時間,全面排查長江干流岸線入河排污口現狀,掌握入河排污口數量、分布和性質,了解污染物排放源頭、種類、總量及規律,建立全口徑入河排污口名錄,分類開展清理整治行動,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為長江水環境質量改善奠定基礎。

  二、排查區域

  (一)排查范圍。此次排查區域以長江干流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順安河等長江一級支流、紅星河等長江二級支流,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1公里;其他長江三級支流,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500米。以上范圍內的園區全域排查。

  (二)排查對象。包括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干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滲坑、裂縫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責任劃分。各鎮辦社區和高新區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長江岸線所有排口排查等相關工作。區住建局負責統籌長江岸線碼頭區域排口排查等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應對照本方案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保障排查整治順利推進。

  (二)加快推進已有問題整治

  收集農業農村水利、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涉水排放資料,整合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監管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對《銅陵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調查表》(附件2)中已掌握的銅陵段長江入河排污口開展核查,對存在超標排放及雨污合流問題的入河排污口建立第一批問題清單,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長江入河排污口

  綜合運用無人機航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做到“有口皆查、有水皆查、應查盡查”,具體分為二個階段:

  1、長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二級支流。省生態環境廳負責排查范圍內的無人機航測工作。在航測基礎上,各單位完成第一輪人工排查。進一步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潮間帶、島嶼、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進行“全口徑”排查,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

  2、長江三級支流。不開展省級無人機航測,各單位組織完成人工排查工作。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

  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人工排查過程中,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監測分為兩個步驟,一是對所有存在排放行為的入河排污口開展快速監測,主要監測指標有酸堿度(pH)、化學需氧量(COD)、氨氮、元素磷4類。二是對快速監測結果存在異常的排污口開展詳細監測,確認超標排放事實。建有自動在線監測的排口,在保證數據有效性的前提下,可直接采用自動在線監測數據。

  (五)進行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

  根據排查和監測情況,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廢水來源。對涉及的工業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管理。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

  按“一口一策”原則和“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范一批”思路,分類型、分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原則如下:

  1、按類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設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規關閉取締,拆除相關設施;有審批許可,存在超標排放問題的入河排污口,開展規范化整治,實現達標排放,其中工業企業排口經整治仍不能穩定達標的,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實施關停搬遷;沒有審批許可,私搭亂接的入河排污口,一律依法關閉,確有必要保留的,依法辦理許可手續,整治規范后開放;市政管網范圍內小而散的入河排污口,原則上通過清理合并,實現截污納管,集中收集處理。

  2、按步驟。長江干流(含沿岸2公里范圍)入河排污口20xx年8月前完成整治;長江支流入河排污口20xx年11月前完成整治。

  各單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做到立行立改、能快則快。自20xx年5月起,各責任單位應于每月19日前向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治工作階段性報告,直至所有問題整治到位。

  (七)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建立權責統一、職能清晰、權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四、時間安排

  (一)制定方案

  按照《安徽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銅陵市地方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階段目標,細化工作安排,強化責任落實。(20xx年5月中旬)

  (二)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有關副區長擔任,定期聽取匯報,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生態環境分局,具體推動排查整治工作。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為各區域(領域)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單位,負責推進落實排查整治工作,并對排查及整治結果負責。(20xx年4月底前)

  (三)初步核查

  對《銅陵市長江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調查表》中已掌握的長江入河排污口信息進行核查并開展監測。根據核查、監測情況,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將核查結果和第一批問題清單(附件3)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排查辦,聯系人:許靈鵑,聯系電話:xxxx)。(20xx年5月25日前)

  (四)干流排查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長江干流無人機航測結果,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責任劃分范圍采用人工現場踏勘的方式,對轄區內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并就排查結果和發現的問題第二批問題清單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區排查辦。(20xx年6月25日前)

  (五)干流排污口問題整治

  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責任劃分完成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問題立行立改工作,并就整改完成情況及下階段工作計劃反饋至區排查辦。(20xx年8月10日前)

  (六)一、二級支流排查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長江一級支流、二級支流無人機航測結果,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責任劃分范圍采用人工現場踏勘的方式,對轄區內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濕地、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將排查結果和第三批問題清單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就第一批、第二批問題清單中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情況和未完成問題的下階段工作反饋至區排查辦。(20xx年10月25日前)

  (七)三級支流排查及深入排查

  各相關單位開展三級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將排查結果和第四批問題清單及其整治方案反饋至區排查辦。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按照生態環境部和省、市、區的部署安排,開展長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全口徑”排查,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20xx年12月25日前)

  (八)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

  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持續推進并全面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管控長江干流入河排污量,逐步改善入河排污口水質。同步建立權責統一、職能清晰、權威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各鎮辦社區、高新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區住建局編制工作總結并書面報送至區排查辦。(20xx全年)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抓實抓好,突出長江保護修復總體要求,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各鎮辦社區、相關部門應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組織精干力量并明確1名專項聯絡人員,落實各項排查整治任務,確保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區排查辦將定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重點督導長江入河排污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強協調聯動。排查工作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全面排查向長江干流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做到應查盡查,確保無遺漏。及時召開聯席會議等,聽取工作進度匯報,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區財政局統籌做好排查整治經費的保障。各部門要強化輿論宣傳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為排查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鎮辦社區、相關單位要按照“誰排污、誰負責”的原則,將整治責任落實到位,堅持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區排查辦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實行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推動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0

  根據區委辦《20xx年城廂區污染防治攻堅戰六大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莆城委辦【20xx】19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水環境為目標,依法整治主要河道沿線排污口,不斷強化污染源防治措施,逐步提升水環境監察監測能力,確保我街道主要河道排污口得到全面整治。

  二、基本做法

  1.全面排查。在前期排查的排污口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排摸,為全面完成整治工作打下基礎,我街道轄區內共排查出14個入河排污口,并一一建檔立冊。

  2.分類推進。加強排污口成因的排查,對私設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限期整治,做好雨污分流的`限期整治。

  3.統籌推進。結合“河長制”工作,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情況,徹底整治排污口。

  三、整治目標

  全面清理封堵排查發現的非法設置、設置不合理、經整治后仍無法達標排放的排污口。

  四、實施步驟

  1.統籌部署階段。制定龍橋街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統籌部署相關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

  2.排查階段。龍橋街道共發現14處入河排污口,下磨溪9個,龍橋溪3個,延壽溪1個,洋西溪1個。

  3.集中整治階段。對排查出的排污口進行整治,全面實行排污口封堵、雨污分流納管等方法,現已完成逸夫幼兒園、北磨橋頭、筱塘北街、逸夫小學、石室路橋頭、市總工會、白天鵝酒店、兒童樂園共8處排污口的污水收集;并對市府辦集資樓、鳳辦集資樓2處排污口進行封堵;龍橋派出所橋下第二自來水廠自來水廠反沖洗水,區住建局和區水務局已發函給市水務集團令其整改;龍橋溪3處排污口由區住建局牽頭已進行雨污分流處理。

  五、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入河排污口整治是“河長制”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時間緊、任務重,街道河長辦及成員單位、社區要精心組織實施,細化要求、落實責任,確保排污口整治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2.完善工作體制。要進一步健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體制,定期會議、信息報送、進度通報制度,及時溝通交流排污口整治相關情況,確保整治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3.營造整治氛圍。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公眾監督,加大排污口整治專項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引導社會力量積極支持參與整治工作。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1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全面開展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方針,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筑牢湘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推進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通過2年時間,整合各部門基礎信息數據,全面摸清永州段湘江干流和湘水、瀟水等6條支流入湘江干流上游2公里,萍島、宋家洲、觀音灘洲等23個江心島入河排污口底數,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建立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湘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湘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奠定基礎。

  三、范圍對象

  (一)范圍。在永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湘江干流,湘水、瀟水、蘆洪江、石溪江、祁水、白水等6條支流入湘江干流上游2公里,萍島、宋家洲、觀音灘洲等23個江心島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湘江干流排查范圍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支流、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支流延伸區以兩側現狀岸線向陸地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和江心島。共涉及冷水灘區、零陵區、祁陽縣、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各有關區縣)。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湘江及支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重點任務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湘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湘江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湘江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狀況,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況。

  (三)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落實“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永州段湘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有序推進整治,完善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各有關區縣黨委政府(管委會)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努力提升湘江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各有關區縣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具體要求:各有關區縣于20xx年5月15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印發后報送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統一報省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二)統籌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各有關區縣(管委會)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狀況、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相關部門的入河排污口、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整合我市湘江入河排污口相關資料。

  具體要求:各有關區縣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資料整合,20xx年5月底前完成資料整合。

  (三)全面開展湘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具體采用“三級排查”方式。第一級排查即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按照“全覆蓋”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級排查即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組織工作人員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涂、消落帶、濕地、島嶼、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級排查即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無人機航測排查技術要求、現場排查工作程序辦法開展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航測方案,組織開展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航測工作并將結果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由省生態環境廳報送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部統一組織進行圖像解譯。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現場排查(二級排查),市生態環境局指導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排查工作。在二級排查基礎上,生態環境部組織對疑難問題進行重點攻堅(三級排查),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各有關區縣生態環境部門配合做好排查工作。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按照“邊排查、邊監測”要求,在全面排查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監測方式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等方式。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相關監測技術要求開展監測工作。相關區縣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監測,有污染源普查監測、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對整治完成的排污口,各有關區縣還應開展后續監測。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的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技術要求開展溯源工作。各相關區縣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和部分整治工作。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各有關區縣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市直各相關部門、有關區縣政府(管委會)明確任務分工,牽頭推進整治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各區縣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和部分整改任務。各地按照整改方案持續推進后續整改任務。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市級和區縣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六、任務分工

  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屬地主體責任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等要求,各級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依法履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各級政府。

  市人民政府對全市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負總責,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有關區縣工作落實。

  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是本轄區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要組建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推進工作組。

  (二)市級有關部門。

  市級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相關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各有關區縣做好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市生態環境局是我市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牽頭部門,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牽頭開展無人機航測工作,配合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開展現場排查工作,統籌全市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督促指導各有關區縣溯源、整治工作,收集、整合全市湘江入河排污口資料,建立市級湘江入河排污口名錄,形成湘江入河排污口“一張圖”,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2.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我市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宣傳報道工作,指導區縣黨委宣傳部和市屬新聞媒體對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宣傳報道。

  3.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全市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所需的市級工作經費,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指導督促工業企業、工業園區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指導督促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區縣經信部門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指導區縣自然資源規劃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自然保護區等相關資料。

  6.市住建局指導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向所屬區縣政府(管委會)提供排查范圍內建筑工地(包括基本信息和沖洗廢水處理排放情況)等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7.市城管執法局指導區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污水管網圖、雨水管網圖等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排查范圍內建成區各污水處理廠相關資料(包括位置信息、管網圖、箱涵、溢流口、排污口、監測報告等),督促指導所屬企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市交通運輸局指導區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鐵路、公路(服務區)、民航、港口、碼頭等污水排放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指導區縣水利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登記審批、監測等)、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等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指導區縣農業農村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督促指導本行業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1、市城投公司提供排查范圍內負責承建的相關建設項目基本信息及排污口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督促各有關區縣相關部門、相關企業于20xx年5月底前向轄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組提供資料,配合完成“排查、監測、溯源、整治”4項重點工作任務。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湘江保護修復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永州市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推進工作組(以下簡稱推進工作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生態環境工作副市長任副組長,相關市直單位和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在市委宣傳部指導下開展我市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宣傳報道。

  推進工作組(附件1)下設1個辦公室和6個專項工作組,推進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府分管生態環境的副秘書長任辦公室主任。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是湘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組織專門工作隊伍,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市級承擔初步監測、數據應用、市級抽調人員工作等相關經費,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承擔本轄區排污口監測、溯源、整治等經費,涉及需要整改的企事業單位承擔整改費用。

  (三)明確技術要求。對所有排查范圍,要做到應查盡查,統籌運用人工檢查、技術排查、資料核查等各種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檢查、水上巡查等多種方式,反復校核,不斷試驗摸索,確保排查無遺漏,方法科學高效。

  (四)加強溝通協調。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交通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湘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

  (五)強化信息公開。各有關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永州日報、永州電視臺等要加強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傳報道。適時邀請新聞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2

  為深入推進蘇錫通園區水環境綜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推動實現園區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蓋,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改善淮河流域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強化陸域水域污染協同治理,統籌推進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管理,從源頭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淮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三、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對園區所涉及的淮河流域河道,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園區涉及淮河流域2條骨干河道為通啟運河、新江海河(詳見附件2)。根據河道級別確定向陸域延伸的距離,具體范圍為:3級河道向兩側延伸200米,5級河道向兩側延伸100米。

  具體排査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其中沿河工業園區、居民區、畜禽養殖等要全覆蓋。同時,加強與長江入河排污口以及近期開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相關工作的銜接,避免重復排查,提高工作效率。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內容

  專項行動包括排查、監測、溯源、整治4個部分工作內容。

  (一)排查。開展全面排査,掌握入河排污口的

  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監測。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況。

  (三)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園區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現狀,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提升園區淮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五、進度安排

  (一)前期準備。

  結合園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二)資料收集。

  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信息、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三)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

  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具體采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一級排查為無人機航測,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級排查為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組織工作人員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溝渠、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等開展“全口徑”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現場人工核查時,可同步開展初步溯源和監測工作;三級排查針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利用無人船、水下機器人等先進設備對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線工業園區河道再次進行排查,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1232-20xx)開展工作。配合省生態環境廳開展一級排查;組織開展二級、三級排查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二級排查,20xx年9月底前完成三級排查。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

  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類的基礎上,根據入河排污口名錄,制定排污口監測方案,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等方式。

  具體要求:參照省生態環境廳《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監測實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測”的`原則,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根據園區實際情況,細化監測方案,利用現有監測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組織開展監測工作。有污染源當年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20xx年6月底前完成監測工作。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溯源分析。

  在現場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礎上,對不能查清來源和監測數據異常的復雜排污口開展重點溯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溯源總則》要求開展溯源工作。根據現場需要,積極探索使用暗管探測儀、管道機器人、無人船等設備。要發揮部門聯動機制,對涉及經發、規建、政社等領域的排污口開展聯合溯源。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進行命名與編碼。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

  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全面疏理排污口問題清單,按照“一口一策”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級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整治總則》《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規范化建設》和省有關技術指南,梳理問題清單,編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推進整治工作。生態環境分局、經發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規建局、政社局等部門落實監督指導責任。20xx年9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實現動態化管理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六、任務分工

  園區組建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全面、深入、細致開展轄區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制定整治方案,推動整治工作的開展。

  園區各相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本行業法律法規,開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園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推動各部門工作落實。

  2.園區生態環境分局是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牽頭部門,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現場督查和指導幫扶;申請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關資料。組織開展二級、三級排查、監測、溯源。開展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園區經濟發展和科技局提供排查范圍內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清單,協助和配合園區生態環境分局開展工業園區、工業企業的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園區財政局負責保障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

  治專項行動所需的資金。

  5.園區規劃建設局提供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及市政污水管網圖、市政雨水管網圖、閘壩、泄洪口、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情況)、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等相關資料,開展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港口碼頭排污口、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6.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牽頭鎮街農業條線提供排査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開展農田、水產、畜禽養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園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排查范圍內生態紅線等相關資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態紅線內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8.張芝山鎮、江海街道配合園區有關部門開展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等有關工作。

  各相關部門于20xx年3月底前向園區整治辦提供資料,并在行業主管范圍內配合工作組完成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個重點工作任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園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査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基礎上,調整成立園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園區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園區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園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經濟發展與科技、財政、規劃建設、政法和社會事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檢測提供技術支持。各有關部門要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工作對接、報送信息等。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測、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

  (四)強化信息公開。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鼓勵在黨報和政府的網站開設“園區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專欄,集中展示園區整治各項工作情況,定期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媒體、官方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等平臺定期公開專項行動進展情況。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3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省委、省政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總體部署要求,根據省、市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核查整改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縣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積極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改和落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二、整治目標

  對縣境內河道、湖泊、水庫和渠道內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摸底、排查,對手續齊全的且排放達標的排污口保留,違規設置或排放不達標的排污口進行整改、關閉。最終使縣境內水源的水質穩定達標,河道水質普遍改善,提升流域內生態環境質量,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縣提供足夠的環境容量。

  三、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

  縣水務局牽頭,縣環保局、住建委、農委和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8月25日前,按照《池州市入河排污口信息表》中提供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對全縣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基本情況及入河排污口監測情況的調查,完成轄區內入河排污口的摸排、復核、登記和補錄上報工作,同時對每個排污口設置單位填寫檢查記錄,存在的問題,應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梳理出的入河排污口存在問題,制定東至縣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表,要求一個入河排污口一個整治對策,并明確存在問題、整改方式、整治內容、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二)集中整改階段

  縣水務局牽頭,環保局、住建委、經信委、農委和各鄉鎮人民政府,20xx年9月前完成立標牌和建檔,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調查、清理、登記等工作,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臺帳資料,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標準化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對于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拆除、關閉工作;對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及時完成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和審批等相關工作。

  (三)強制執行階段

  20xx年12月31日前,對于不符合有關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且在限期內未能有效拆除、關停的.,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水務、環保、住建等部門,成立整治執法隊伍,調用專用設備,對排污口實施強制拆除工作,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相關條款追究法律責任。

  (四)總結報送階段

  縣水務局按照該方案整改步驟和時間節點按時將各階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情況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池州市人民政府和池州市水務局,并提出下一階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重點和目標任務。

  四、明確職責分工

  (一)縣水務局

  牽頭組織全縣入河排污口的核查、登記、建檔和整改工作,負責完善入河排污口審批手續;指導全縣鄉(鎮)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指導開展水質監測、立標立牌、執法監管等工作,組織水務、環保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匯總相關部門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的上報工作。

  (二)縣環保局

  組織核查登記全縣入河排污企業名錄、污水處理廠名錄并對設置單位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環評審批與監測等信息整理、核查、報送;配合水務部門完成入河排污口建檔工作;負責把好入河排污口環評審批關,務必將水務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登記和核實工業排污口整改;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對拒不配合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改工作的工業企業,縣環保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

  (三)縣建委

  負責提供全縣生活污水排污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名錄及相關信息整理與核查,并負責填寫相關基本信息調查表、設置單位基本調查表,提供項目設計、審批等材料復印件,并完成入河排污口現場核查、登記建檔工作,提出需要整治的生活污水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整治方案,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四)縣經信委

  配合環保局及水務局核查全縣規模以上企業的入河排污口的設置單位基本資料,負責落實規模以上企業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五)縣農委

  負責核查全縣向河湖排污的規模化養殖企業名錄及其設置單位、排放方式等信息整理和核查,提出需要整治的畜禽養殖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方案,牽頭依法取締飲用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的養殖排污口,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六)各鄉鎮

  落實轄區內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要按照整治的時間節點及任務要求進行專項整治,并對提供的數據負責。

  五、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長效監管機制

  通過本次的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活動,積累經驗,鞏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落實監管主體、流程及責任,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違法設置入河排污口的行為。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4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根據生態環境部和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相關要求,在本區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掌握松江區入河排污口排污狀況及規律,為進一步改善本區水環境質量奠定堅實基礎。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生態環境部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本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過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管機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總體要求

  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按照“全覆蓋、重實效、能操作”的原則,在“十四五”期間,全面完成本區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監測、溯源,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為持續改善本區水生態環境質量夯實基礎。

  三、范圍和對象

  1.范圍。全區所有河道、湖泊及小微水體納入排查范圍。

  2.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等向河道、湖泊排污(水)的排污口。根據排污口責任主體所屬行業及排放特征,初步將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農業農村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其它排口等六種類型。

  四、工作任務

  按照《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分為四個步驟(排查、監測、溯源和整治)開展全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1.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掌握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

  2.監測。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況,并輔助溯源和整治。

  3.溯源。在排查、監測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4.整治。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五、工作內容和方法

  (一)統籌整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排污口監管信息,水務部門入河排污(水)口設置管理和歷史排查信息以及河湖水系、雨污水管網等信息,民政部門行政區劃信息,農業農村、交通運輸、建設、房管等部門有關涉水排放信息等進行有效整合,統籌納入上海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綜合管理平臺,為我區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二)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以人工現場排查為主,輔以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無人船+測掃聲吶等技術手段,對排查范圍河道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有口皆查,應查盡查。將排查發現的各類入河排污口統一編碼,建立全口徑的入河排污口名錄,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和分布。

  (三)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現場排查時,對有水排放的排污口要開展快檢或者實驗室監測,輔助排污口溯源和后續整治工作。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在人工排查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基本查清污水來源。溯源主要通過現有資料核對,現場踏勘、監測數據輔助等手段,對能現場查清來源的單一性質排污口,現場進行溯源核定;少量疑難排污口,根據現場需要,積極探索使用探地雷達、內窺電視檢測系統、示蹤劑等技術手段。要發揮部門聯動機制,對涉及經濟、水務、建設、房管、農業農村、交通、綠容等部門的排污口開展聯合溯源。

  (五)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按“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和“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問題簡單能夠立即解決的,要立行立改;對問題復雜或整治較為困難的排污口,要制定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單位,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河湖水質逐步改善。各街鎮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結合污染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分級分類行業監管機制,落實各類排污口管理責任主體。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結合河湖長巡河工作機制,落實巡查、監測、管理聯動,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實現入河排污口動態更新,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

  六、任務分工

  落實各街鎮及經開區屬地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分工負責、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責,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區級相關部門和各街鎮及經開區依法履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各街鎮及經開區

  各街鎮及經開區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強化專項整治工作力量配備,根據排查、監測、溯源情況,制定整治方案,推動開展整治工作,并建立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二)區級有關部門

  區級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本行業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各街鎮及經開區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區生態環境局牽頭推進本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統籌收集整合全區入河排污口相關信息資料,統一全區排查溯源整治基本要求,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梳理匯總工業污染源及排污口監管信息,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整治工作。

  2.區財政局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所需經費的'統籌及落實工作。

  3.區經委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協助和配合開展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區水務局匯總提供全區污水管網、雨水管網、入河排污(水)口現有的調查信息(包括名稱、位置、登記審批等)、全區河湖清單及水系矢量圖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城鎮雨洪、生活污水(含城鎮和農村)等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和推進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工業企業、港口碼頭、生活污水納管工作。

  5.區農業農村委匯總提供全區農田退水口、水產養殖、畜禽養殖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畜禽養殖、水產養殖、農田等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區交通委匯總提供全區公路、港口碼頭、臨河交通工程等污水排放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督促指導公路、港口碼頭、臨河交通工程等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區建設管理委匯總提供全區臨河在建和待建建筑工地(包括基本信息和沖洗廢水處理排放情況)等資料,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導建筑工地等排污口整治工作。

  8.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導居民小區等排污口整治工作。

  9.區綠化市容局配合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督促指導公園、綠地等的排污口整治工作。

  10.區國資委及相關企業配合各區級部門、所在街鎮及經開區做好入河排污口有關資料整理和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節點安排

  為更有利于專項行動推進落實,在充分考慮各街鎮及經開區相關工作量的基礎上,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節點分區域實施,穩步推進,總體節點安排如下:

  20xx年12月底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整合提供入河排污口排查準備相關資料;印發《松江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所有河道的排查及市級河道的排查、監測、溯源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總河(湖)長度50%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本區全部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

  20xx年:制定印發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持續推進整治工作,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八、保障機制

  (一)強化組織領導

  區生態環境局牽頭推進本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具體負責市級、區級、鎮級和村級河道的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各街鎮及經開區是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應配合區級部門做好市級、區級、鎮級和村級河道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并負責轄區內所有河道問題排口的整治工作。同時,保障好鎮級、村級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及轄區內所有問題排口整治工作的資金,按期完成轄區內所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任務。

  區級各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堅持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相關排查整治工作情況納入河長制工作考核。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對于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二)加強溝通協調

  各街鎮及經開區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屬地政府牽頭、部門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經濟、交通、建設、房管、綠容等多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討排查整治中的難題。各相關部門和各街鎮及經開區要明確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工作對接、報送信息等。

  (三)強化信息公開

  各街鎮及經開區和區級相關部門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鼓勵通過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渠道,集中展示各項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公開排查整治進展情況。可邀請新聞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15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加強和規范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進一步扎實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辦發〔20xx〕61號)和《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綿陽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綿府辦發〔20xx〕40號)要求,結合梓潼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明晰責任、嚴格監督、統一要求、差別管理、突出重點、統籌實施”八項工作原則,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解決水生態環境突出問題。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啟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二、開展排查溯源

  (一)組織排污口排查。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通過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和人工實地勘察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內所有“口子”進行全方位調查,摸清掌握各類排污口的分布及數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排查范圍分為重點區域、一般區域和其他區域。重點區域為梓潼縣行政區域內,梓江干流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1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河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涂、濕地等)和河心島。上述流域沿河2公里范圍內的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以岸線向陸域一側延伸覆蓋整個園區。重點區域排查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一般區域為除重點區域外,梓潼縣行政區域內雙板河、石雞河、馬鳴河、金天河、寶石河、大新河等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且流經人口集中、工業集聚、排污問題相對突出、環境風險高、生態敏感脆弱區域的河流干流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500米,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河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涂、濕地等)和河心島。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以外的為其他區域。

  (二)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于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入河排污口,梓潼生態環境局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確定責任主體;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縣人民政府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源頭治理以及入河排污口監測整治、規范化建設、維護管理等。梓潼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推進全縣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經開區管委會、各鎮(鄉)人民政府承擔組織實施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主體責任。

  (三)同步監測研判排污狀況。按照“邊查邊測”原則,與排查階段的人工現場核查、疑難點攻堅排查同步開展。監測工作分為現場快速檢測和異常點位人工重點監測,通過監測,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質、水量、污染物種類。梓潼生態環境局結合排污許可相關要求,按照“誰排污、誰監測”原則,督促指導排污單位對本單位廢水開展自行監測,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對入河排污口開展自行監測,梓潼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監督監測。入河排污口監測必測指標為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監測指標根據需要增加。有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等有效數據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重點和一般區域既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又同步開展相關河段水質監測,準確掌握流域水環境突出問題及成因,推動實現精準治污。

  三、實施分類整治

  (一)明確入河排污口分類。根據《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醫療機構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參照工業排污口中工礦企業排污口管理。

  (二)明確整治要求。按照《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整治總則》規范和“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按照“一口一策”原則制定全縣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為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穩妥有序推進。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污口的整治,應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可合理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通過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取締、合并、規范,最終形成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單。取締、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規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排查出的城鎮雨洪排口、農田退水口、溝渠、河港(涌)、排水干渠等,結合黑臭水體整治、消除劣Ⅴ類水體、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及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等統籌開展整治。

  (三)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相關部門要依法采取責令拆除、關閉等措施予以取締。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四)清理合并一批。對于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規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網。工業園區內企業現有入河排污口應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工業園區外的工礦企業,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保留一個工礦企業排污口,對于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的,應盡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工礦企業排污口的,應經市生態環境局審核同意。對于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鼓勵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入河排污口。

  (五)規范整治一批。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維護管理、加強監督的要求,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對存在借道排污等情況的入河排污口,要組織清理違規接入排污管線的支管、支線,推動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入河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單位分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入河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于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無人機航測(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10日)。按照無人機航測技術要求,制定無人機航測技術方案,完成無人機航測和解譯工作。20xx年7月10日前形成無人機航測排查成果(已完成)。

  (二)現場排查(20xx年7月11日—20xx年9月10日)。開展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疑難點攻堅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建立本行政區入河排污口名錄。按照“邊排查、邊監測”要求,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20xx年9月10日前形成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疑難點攻堅排查成果。

  (三)溯源分析(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30日)。在排查和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完成排污口溯源認定,確定納入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名單。20xx年9月30日前形成溯源分析成果。

  (四)分類整治(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編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20xx年10月31日前,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

  五、嚴格監督管理

  (一)加強規劃引領。縣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等規劃區劃,要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關于入河排污口設置的規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將入河排污口設置規定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防止無序設置。

  (二)嚴格規范審批。工礦企業、工業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的設置依法依規實行審核制。對未達到水質目標的水功能區,除城鎮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外,應當嚴格控制新設、改設或者擴大入河排污口。可能影響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應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入河排污口審批信息要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

  (三)強化監督管理。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梓潼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依法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水利局負責根據河道及岸線管理保護要求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住建局負責指導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排污口排查整治;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公路排污口排查整治;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區排污口、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衛健局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工礦企業、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開展監測。在條件允許時,將排查出的農業排口、城鎮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納入管理,研究符合種植業、養殖業特點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模式,探索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開展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對借道排污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嚴禁合并、封堵城鎮雨洪排口,防止影響汛期排水防澇安全。

  (四)嚴格環境執法。梓潼生態環境局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入河排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確定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厲查處。要督促指導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定期巡查維護排污管道。

  (五)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梓潼生態環境局要配合建設全省統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臺,適時啟動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臺信息錄入工作,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監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加強與“三線一單”、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信息平臺的數據共享,實現互聯互通。建立排污單位、排污通道、入河排污口、受納水體等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加強支撐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總河長制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梓潼生態環境局會同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健局等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責任,及時跟進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緊盯目標任務,加強政策協調和工作銜接,健全長效機制。經開區管委會、各鎮(鄉)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督管理,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治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二)嚴格考核問責。建立激勵問責機制,將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內容,對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地方、部門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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