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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2 18:18:58 好文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合集】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合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

  (1)經理部貫徹iso9002標準,使一切工作都按照質量保證體系要求開展工作,真正做到一切質量活動都具有可追溯性,使各職能部門、各項質量活動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1)質量檢查人員現任制度

  2)施工人員的資格審定制度

  3)施工圖紙會審制度

  4)施工現場技術交底制度

  5)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制度

  6)施工材料代用制度

  7)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8)設計及施工變更簽證制度

  9)現場施工記錄制度

  10)質量檢查制度

  11)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2)質量獎罰制度

  13)質量定期分析及信息反饋制度

  14)檔案整理、歸檔制度

  (2)管理人員質量職責

  1)經理質量職責

  ①對承接的工程質量滿足用戶要求負責。

  ②對按質量體系文件要求對工程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負責。

  ③負責下過質量計劃編制任務、批準和組織實施質量計劃,組織確定能滿足施工需要的人員、材料、機具和技術措施等。

  ④負責建立項目管理崗位現任制。

  2)工程師質量職責

  ①全面負責項目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②負責編制項目部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貫徹執行技術標準、驗收規范及公司質量體系文件。

  ③負責竣工資料的匯總,并對技術資料的準確性、起初性、完整性負責。

  ④負責組織業主、設計單位、監理進行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

  ⑤按國家《建筑施工(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或有關的行業標準組織進行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

  ⑥負責施工過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和參與嚴重不合格品的評審。

  ⑦負責審批工程需用物資計劃。

  ⑧負責制定檢驗計劃和組織實施。

  ⑨負責審批防護措施。

  3)施工員質量職責

  ①對項目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負直接責任。

  ②組織班組熟悉圖紙,并按圖施工。

  ③參加上級組織的技術交底,并向班組進行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組織班組進行自檢、交接檢。

  ④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組織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參加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評定。

  ⑤負責積累施工技術資料,并對其完整性負責。

  4)技術員質量職責

  ①熟悉圖紙,參加圖紙會審,編制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②組織原材料實驗、配合比申請,審查試驗結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③參加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貫徹執行保證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安全措施。

  ④負責對不合格品按要求具體處置并做好記錄。

  5)質檢員質量職責

  ①對工程質量負有認真檢查、正確核事實上、嚴格把關上報的責任。必要進提出暫停施工,并及時向上級反映。

  ②熟悉圖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技術要點。

  ③負責'過程檢驗和實驗'計劃的執行,抽檢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和標識工作,及時檢查施工記錄和試驗結果。

  ④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并簽證,參加分項工程質量評定并簽字確認。

  ⑤負責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參加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

  ⑥參加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糾正措施的跟蹤檢查和難驗證。

  ⑦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輕微不合格品的處置和參與一般不合格品的評審。

  6)試驗員質量職責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試件試驗的`標準規范、規程,做好試件取樣、存放、養護工作。

  ②認真執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對試件的代表性、真實性負責。

  ③按控制規程認真進行各種試驗。做好試驗原始記錄,準確填寫試驗報告,對試驗數據的真實性負責。

  ④對試驗中出現的不合格項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防止不合格品流轉下一過程。

  ⑤負責實施試驗室所做的試驗室外的檢驗和試驗。

  ⑥負責取樣(樣品)委托試驗室試驗,填寫委托試驗單。

  7)計量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現場所需檢驗、測量、試驗設備等計時器具的周期送檢、標識、維修、封存、報廢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所需計量器具處于合格狀態。

  ②負責建立計量器具臺帳,有關記錄的填寫、保管。

  ③負責所需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采購申請,周斯送檢、標識和維修、保養、封存和報廢申請,負責建立計量器具臺帳,并做到帳物相符。

  8)材料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所有進場物質包括業主提供的物資的驗收、標識、貯存、保管和發放工作。

  ②負責所有物質的進場檢驗。

  ③對現場使用驗證合格的物資負責,需緊急放行時必須經項目部工程師批準,并做好標識和記錄。

  ④負責進貨物資的外觀尺寸和產品質量合格證的檢查驗證。

  9)資料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工程項目施工技術資料(包括業主提供的文件)的收發管理工作。

  ②負責交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編目工作,對交工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10)測量員質量職責

  ①負責工程項目定位、軸線、標高的測設工作,對測量成果符合設計及質量要求負責。

  ②對各種測量標志的埋設負責。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2

  1、嚴格履行監理合同有關條款,在授權或委托范圍內,實施全方位的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滿足達標投產的要求,達到國網項目部優質工程的要求。

  2、接受并執行建設管理單位代表對監理工作質量的意見。

  3、負責工程建設管理所需的質量標準、文件、資料、記錄的傳遞、保管和有效性。審查、核對設計文件各專業接口。

  4、制定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計劃,明確質量控制要點、方法和手段。

  5、協調及處理物資供應交接發生的`質量糾紛。

  6、受理施工項目部的開工報審,核查確認開工條件。

  7、收到施工項目部隱蔽工程施工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旁站和辦理簽證。

  8、對質量違章行為行使否決權,必要時發出“工程暫停令”,責令停工整改,并提出監理意見,提供相關服務,促其盡早恢復施工,但整改結果必須經監理檢查和確認。

  9、實施監理初檢檢查,對監理初檢發現的質量問題提出監理意見,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施工項目部限期整改,并對整改結果及時復查閉環。

  10、工程具備中間驗收條件后,在施工項目部三級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按質量管理規定要求向業主項目部提出工程質量中間驗收申請,并配合開展有關工作。

  11、現場監理人員對所發生的和可能發生的質量事故,要及時向總監和施工項目部通報并及時做出適當處理。

  12、 “監理月報”必須真實反映工程質量情況。

  13、依據驗評標準檢查施工項目部的施工記錄、資料,提出監理意見。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時,監理依據《國家電網項目部基建質量管理規定》國網(基建/2)112—20xx及現行有關規定組織調查處理。

  14、一般質量事故由施工項目部會同現場監理工程師進行分析、處理,處理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代表備案。

  15、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總監及時協助項目法人組織相關方進行現場調查、分析和處理。同時監理應及時向建設管理單位提交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

  16、監理和各參建單位采用微機上網進行質量信息傳遞,對工程質量動態、承包商分部工程驗評、常見質量通病、質量事故等適時進行分析處理和通報。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3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加強對燃氣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不斷提高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意識,防止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規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場站、民用、工商業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一節施工單位的管理職責

  第三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發包意見書約定的范圍、施工技術標準、國家行業規范及經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規定進行各項工序報驗,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不得超范圍施工。

  第四條施工單位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工程質保

  期為2年。

  第五條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工程質量負責。

  第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藝不當等原因出現質量問題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應當無條件的負責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項目,整改結果必須及時書面回復簽發單位。

  第七條工程施工單位應設立質量檢驗員并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做好本單位承接的燃氣工程的質量檢驗工作。

  2、負責本單位在建工程質量的巡檢抽查工作。

  3、負責本單位工程開梯相接施工方案的報批手續。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門、監理和其它有關部門進行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撥交工作。

  第八條施工單位應做好工程竣工撥交前的工程自檢工作,自檢合格后上報工程管理部申請工程驗收,申請驗收需提交表單(附表一、附表二)及進場設備復核單。

  第二節監理單位的管理職責

  第九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及質量實施監督,參與工程驗收,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條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出具的監理聯系單,對違反工程質量的,總監理工程師有權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提出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

  第十一條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查等形式對工程實行監理。

  第三節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本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制訂和完善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質量管理網絡。

  第十三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對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對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的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工程施工中有質量問題,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進行整改。

  第十四條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單位、相關運行管理部門等單位進行工程綜合驗收及竣工撥交工作。(自施工單位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完成綜合驗收和撥交工作)

  第十五條會同有關部門和監理單位參與施工中重大質量問題的評定和處理工作。

  第三章燃氣工程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

  第十六條燃氣工程(室外)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的行業標準《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編號為CJJ 33—20xx。

  注解:該規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第十七條燃氣工程(室內)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的行業標準《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編號為CJJ 94—20xx

  第十八條燃氣工程(長輸管道)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執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的行業標準《油氣長輸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編號為GB50369—20xx

  第十九條房屋土建、裝修裝飾工程依據國家建筑行業相關規范及驗收標準參照執行。

  第二十條執行其它行業標準及設計文件的規定。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

  《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5—97)

  《埋地鋼質管道聚乙烯防腐層技術標準》(SY/T4013—20xx)

  《埋地鋼質管道犧牲陽極陰極保護設計規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CJJ63—20xx)

  《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6—98)

  第四章燃氣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條工程施工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所有施工單位的工程施工質量必須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監理單位監督管理。各施工單位對其施工的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各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設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樹立良好的質量意識,必須督促各工程項目負責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筆記并妥善保管,隨時接受公司管理部門的抽查。

  第二十四條嚴格把好進場設備材料、配件質量關。材料員、兼職質檢員要把好材料、配件質量關,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嚴禁使用。

  第二十五條對新進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須將焊工證件送監理審驗并復印留存。進行試焊后,通過拍片檢查合格,報工程管理部備案后才能進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條嚴格對容易造成質量隱患點的管理和確保工程質量措施的落實:

  一、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應仔細做好管材的外觀檢查,做到管材無破損、無變形;

  二、焊接鋼管焊縫探傷數量及位置需報監理工程師批準,除銹、防腐質量合格,防腐后的鋼管下溝前必須進行電火花試驗。

  三、各類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須過關,管道的基礎、埋深必須合格,PE管的警示帶敷設合理,隱蔽工程的驗收,強度、嚴密性試驗等必須嚴格把關;

  四、小區彎管式鋼塑轉換登高處,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鋼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銹、防腐刷漆,刷漆做到“兩底兩面”,室內鋼管安裝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縫拍片時要求盡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過橋管等必須做到橫平豎直,支架的材質、制作及安裝位置符合設計要求,固定牢固,美觀大方,質量優良;

  七、橋管、閥門等連接補償器與管道保持同軸,安裝時不得用補償器的變形(軸向、徑向、扭轉等)來調整管位的安裝誤差。

  八、調壓柜(箱)基礎砌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不得吊裝調壓柜(箱),防護欄安裝、便道符合設計要求。

  九、民用戶登高管處球閥在送氣后必須將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與進戶管使用金屬軟管碰接(絲扣連接)時必須使用專用接頭(甲供)。

  十一、不同材質(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須使用電熔連接;不同材質(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嚴禁相接。

  十二、PE管熱熔焊縫刨邊檢查,穿越管道100%刨邊,其他50%(華潤燃氣集團要求)進行檢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4

  1、 井下的風門由通風工區負責按質量標準砌筑,風門要實現自動關閉,通車風門滿足行車要求,并實現自動化。

  2、 井下的'永久風門要全部實現閉鎖,以防止風流短路。與總回風道、一翼回風相通的風門要實現地面遙訊。

  3、 風門調節裝置要牢固,靈活可靠。

  4、 通風設施施工完畢后,由安監處組織驗收,確保通風設施質量滿足通風質量要求。

  5、 嚴禁兩道風門同時打開,發現同時打開,按規定進行處罰。

  6、 運輸大件難以通過風門時,施工單位應提前一天通知通風工區進行處理,若私自拆除及人為損壞風門者,按破壞通風設施論處。追究責任者責任。

  7、 井下風門的安裝及維修實行轄區管理,安裝維護人員對管轄范圍內的通風及時安裝或維修,不及時維修,按《通風工區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8、 井下所有的通風設施,通風工區要建立通風設施管理臺帳,安設好設施說明牌,并做好檢查臺帳。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5

  基礎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目標管理

  我們對工程和各個分部工程進行目標分解,以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從而順利實現工程的質量目標。

  2、過程質量預控

  (1)項目開工之初,編制項目策劃、創優計劃、質量檢驗計劃等。

  (2)加強對圖紙、規范的學習:項目將應定期組織技術人員、現場施工管理人員以及倪的主要有關人員進行圖紙和規范的學習,做到熟悉圖紙和規范要求,嚴格按圖紙和規范施工。同時也給圖紙多把一道關,在學習過程中對圖存在的總是及時找出,并將信息及時找出,并將信息及時反饋給設計院。

  (3)施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工程方案、措施交底用以指導工程的施工,應體現施組戰略的指導性、方案戰役的部署性、交底戰斗的可操作性,做到三者互相對應、相互銜接、層次清楚、嚴謹全面,符合規范,使之真正成為施工中可以遵循依靠的指導文件。

  (4)做好培訓和交底,增強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是創優內的首要措施,項目將定期組織質量講評會,同時組織到創優內外交困部單位進行觀摩和學習,并邀請上級質量主管領導和專家進行集中培訓和現場指導。對分各班組長及主要施工人員,按不同專業進行技術、工藝、質量綜合培訓。

  (5)嚴格材料供應商的選擇,加強材料進廠檢驗:施工階段采用等均將采用全方位、多角度的選擇方式,以產品質量優良、材料價格合理、施工成品質量優良為材料選型、定位的標準。材料、半成品及成品進場要按規范、圖紙和施工要求嚴格檢驗,不合格的立即退貨。

  3、加強過程控制

  以下為過程質量執行程序流程圖:

  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

  4、實行掛牌制度:技術交底掛牌;施工部位掛牌;操作管理制度掛牌;半成品、成品掛牌等。

  5、實行質量例會制度、質量會診制度,加強對質量通病的控制。

  定期由質量總監主持,由項目經理部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總結前期項目施工的質量情況、質量體系運行情況,共同商討解決質量總是應采取的措施,特別是質量通病的'解決方法和預控措施,最后由質量總監以《月度質量管理情況簡報》的形式發至基礎上經理部有著領導、各部門,簡報中對質量好的要給予表揚,需整改的部位注明整改日期。

  對于施工中出現的質量總是我們將采用會診制度與獎懲制度相結合的方式徹底解決。會診制度流程圖如下:

  6、加強對成品的保護的管理

  由于各工種交叉頻繁,對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現二次污染、損壞和丟失,影響工程進展,增加額外費用。我們將要制定成品(半成品)保護的主要措施,并設專人負責成品保護工作。

  在施工過程中對易受污染、破壞的成品和半成品要進行標識和防護,由專門負責人經常巡視檢查,發現現有保護措施損壞的,要及時恢復。

  工序交接檢要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認可,由下道工序作業人員和成品保護負責人同時簽字確認,并保存工序交接書面材料,下道工序作業人員對防止成品的污染、損壞或丟失負直接責任,成品保護專人對成品保護負監督、檢查責任。

  (7)獎罰制度

  我們在工程施工中將實行獎懲公開制,制定詳細、切合實際的獎罰制度和細則,貫穿工程施工的全過程。由項目質量總監負責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對在施作業面進行檢查和實測實量。對嚴格按質量標準施工的班組和人員進行獎勵,對未達到質量要求和整改不認真的班組進行處罰。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和實施要求

  ⑴所有進場管理人員都必須先進行規范標準、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學習,方可進行工作面。

  ⑵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質量計劃中的職責和工作流程進行工作。

  ⑶所有分承包商和分供應商必須嚴格按照總承包方和業主監理的指令、管理要求進行施工。

  ⑷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樣板制”、“質量一票否決制”、“工序管理點控制制度”、“質量預控制度”、“pdca工作制度”、“技術復核制度”。

  ⑸總承包方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工作會議,堅持每周例會,堅持質量

  巡查,堅持檢查制度。

  ⑹總承包方每月編印一期工程質量通報。

  ⑺本工程采用文字、錄像、照片、電子媒體等質量記錄形式。

  本工程質量技術資料管理按照《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評選辦法》進行施工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在施工全部過程中設置專人負責工程錄像或光盤制作,制作并編寫一本工程實錄。工程錄像帶或光盤內容主要包括:工程簡介、工程各部分的質量狀況、主要施工方法和技術措施、采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錄像帶要體現出工程結構和裝飾裝修施工及竣工后的工程面貌。錄像帶主要突出表現出施工過程的控制情況、樣板間的做法、關鍵節點部位、重要分部及分項工程的做法。開始錄像之前要求起草一份錄像帶或光盤的策劃文字材料,各部分出現的先后順序和時間長短等要事先策劃好,要求畫面與配音相吻合,要求用普通話配音,語言要求簡潔、明快、聲音洪亮。在編制工程實錄以照片為主,輔以簡潔的文字介紹。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主要平面布置圖、技術特點、技術難點,表現各工序施工過程照片、樣板間及工程外貌照片、項目上的一些重要活動等。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7

  1、為統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質量檢驗評定范圍、內容、標準和檢測方法,促進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管理與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項目部施工部負責項目施工質量驗收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各分包方按照相關規程規范要求做好質量驗收工作。

  3、質量驗評范圍由總承包方的總工程師組織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驗標”為基礎,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所承建工程的質量驗評范圍,報監理核定后抄報業主。

  4、工程項目進行的質量檢驗、評定,應在該項目施工完成后進行。分項工程(分段工程)的質量,按“質量驗評范圍”規定,依次進行質量檢驗及評定。

  5、屬四級檢驗的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一次或分數次),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填寫相關表格交總承包方,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檢驗后提交監理方,并對現場進行實地檢查、核簽。

  6、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項工程全部完工并簽證“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的'基礎上由分承包方負責填寫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由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審查后交監理部核簽。

  7、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簽證了 “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后,由總承包方提交監理部核簽。

  8、總承包方的施工部參加四級驗收,一、二、三 級由分承包方自檢,總承包方抽查。

  9、質量檢驗等級評定按照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為對象依次進行,質量等級標準按照國家和部頒各專業“驗標”規定執行。

  10、分項工程質量經檢驗評定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合格”要求時,應立即進行處理,處理后按“驗標”中的規定確定質量等級。

  11、建設工程項目要實行中間驗收,土建交安裝要辦理中間驗收簽證手續。

  12、主體結構工程質量驗收,對重要部位,如:汽輪發電機基座、鍋爐基礎等的直埋螺栓或錨板,予埋件、孔洞等,在澆灌前總承包方工程處須組織各相關單位聯合檢查。

  13、項目部施工部專業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驗收管理工作,并按照項目部要求將驗收情況在每周進度報告中反映。

  14、項目部施工部負責對施工質量驗收工作的監控,并負責階段性質量檢查驗收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施工質量驗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8

  為加強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把質量隱患及時消滅在施工過程中,建立三檢一評和旬、月查評管理制度(即自檢、互檢、專檢、評定質量等級及分段分部月份檢查)。

  1.1 自檢:

  操作工人必須在每天下班前對自己所施工的項目嚴格自我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合格分項工程堅決返修重做,直至符合質量標準,并做好自檢記錄,否則質檢員不給核定分項工程質量等級和簽證任務單。

  1.2 互檢:

  互檢就是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班組之間,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之間的檢查,是自檢的復查和確認,把質量隱患消滅在施工過程中。

  1.3 專檢:

  專職或兼職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對各項質量進行外觀抽查;并借助檢測儀器對工程實體進行測定,評價工程內在質量、功能性指標,發現不合格分項工程責令班組及時返工,直至符合質量標準。

  1.4 一評:

  一評就是在自檢、互檢、專檢基礎上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綜合評定。

  1.5 分項工程質量應在班組自檢、互檢基礎上由施工員主持有關人員進行檢驗評定,專職質檢員核定。

  1.6 分項工程質量由相當于施工隊一級的技術負責人組織評定,專職質檢員核定,其中地基與基礎,基礎分部工程質量應由企業技術和質量部門組織核定。

  1.7 月份工程質量檢查:由分公司組織專職質量員和有關人員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實測檢查和內業技術資料,尤其是保證資料的檢查,每月的'28—30日進行。

  1.8 季度工程質量檢查:由總公司質量監督站主持,組織分公司質保體系人員參加,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實測,觀感檢查和內業技術資料的檢查,每季度終的上旬進行。

  1.9 總結、評比:月查由分公司進行總結評比,季度檢查由總公司質檢站進行總結評比。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9

  一、材料:

  通過執行進場檢驗制做到:

  1、杜絕小廠水泥、立窯水泥、無準用證水泥進場。

  2、進口鋼筋必須進行化學分析。

  3、砌塊、瓷磚、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須有合格證。

  二、施工:

  在抓質量分解目標落實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隱檢制:根據進度安排預檢、隱檢計劃,進行預檢、隱檢程序。辦理預檢、隱檢手續,并及時履行簽字歸案。

  2、三檢制:按工序,分部、分項落實三級檢查控制,重點抓住工序跟蹤檢查,把優質優價、獎優罰劣及時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頭。

  3、樣板制:以樣板指路,用樣板交底,按樣板驗收,執行好樣板工序、樣板段、樣板區的施工管理細則。

  4、崗位責任制:按質量目標分解,將質量責任層層掛牌,層層落實到人頭,形成優質精品競賽氣氛,質量管理工程師行使質量否決權和質量獎罰權。

  三、協調措施

  執行現場例會制度,明確專業的施工順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關系及質量責任,加強各專業工種之間的協調、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時解決前后工種間的矛盾和問題,避免扯皮、返工現象,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在現場成立一個車輛、機械調度室,確保車輛、機械及時到位作業,加強維修保養,確保同時參與作業的車輛、機械數量滿足施工需要。加強現場車輛的指揮調度,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場地內道路暢通無阻。

  四、外監

  主動虛心接受地盤監理、業主、質檢總站及設計院等各方面的指導和意見,從嚴自我要求,實施超前預控,堅決及時整改。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3

  通過本實訓,進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質量檢驗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質量檢驗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質量檢驗,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安全管理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對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的工作態度。在本次的實訓中,同學會發現自己在課堂中所學知識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學要學會查找課外書籍和資料,碰到問題同學之間多討論,注意團隊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學會對新知識、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學員在畢業后能盡快適應不同工作崗位的要求。

  一、質量檢驗

  1、質量檢驗合格標準

  (1)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質量檢查記錄應完整。

  2、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

  (1)檢驗批、分項工程的驗收

  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組織對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檢查記錄提交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2)分部工程的驗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驗收報告提交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3)單位工程的驗收

  單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單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向建設單位呈報,申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后,確認工程已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向相關單位發出《工程竣工驗收告知書》,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應對工程質量形成統一的驗收意見并簽字確認,最后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提交工程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

  檢驗批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詳見附表有關表格說明。

  二、安全管理

  1、全教育要求

  (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須以條文的形式寫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時間、形式和組織等內容。

  (2)新工人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來的實習和代培人員,分別由公司進行一級安全教育,項目經理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員及班組長(或勞務、外包單位代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記錄。公司和項目經理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班組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安全教育要有具體的安全教育內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或知識點記錄下來,受教育人要在記錄表里簽字,并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工人變換工種(如瓦工變換混凝土工)時要進行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時,要進行新工種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工種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應有記錄并收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5)工人應掌握和了解本專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根據建設部建教[1997]8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文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企業其他職工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要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是具體的,不但要口頭講解交底,同時均應有書面文字交底資料,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均應履行簽字手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應根據工程進度,分階段進行交底,并要在該項目施工前進行交底。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安全員各一份。

  (2)交底要針對性強和全面交底。技術交底要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同時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明,讓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保證其人身安全。各分項工程均應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很具體,要能結合當時的施工環境,有針對性地交底。

  3、班前活動

  (1)要建立班前活動制度。班前活動,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質,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有效途徑。班前安全活動是班組長或管理人員,在每天上班前,檢查了解班組的施工環境、設備和工人的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總結前一天的施工情況,根椐當天施工任務特點和分工情況,講解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預知操作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動要有記錄。每次班前活動均應簡單重點記錄活動內容。活動記錄應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維護建設工程各方及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土木工程、管線敷設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和建筑裝飾工程等建設活動及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質量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質量、設計質量、施工(含建筑安裝,下同)質量、建筑構配件質量和保修期內的保修質量。

  第四條建設工程質量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和企業自控的管理體制。工程建設應當實行規范的質量管理。鼓勵采用先進技術,提高建設工程質量。

  工程建設應當嚴格執行建設程序,確保建設前期工作質量,按照合理工期組織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實行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建設工程的行政領導責任人,建設單位、項目法人(以下統稱建設單位)的主管責任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其經手的工程質量負終身責任。

  第二章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的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建設工程實施質量監督,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專業建設工程實施質量監督。第七條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從事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有關部門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實施質量監督。

  第八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統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質量驗評標準和設計文件實施工程質量監督;

  (二)核查受監督工程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施工單位、建筑構配件及預拌混凝土生產單位資質等級,監督其在資質等級允許的業務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及其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情況;(三)按照規定對在建工程的質量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

  (四)審核初驗合格的建設工程質量;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受監督工程的質量承擔監督責任,不得降低質量要求。

  第十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監督工作中應當堅持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并完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手段。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應當做到及時、準確,對其出具的工程質量審核結論負責。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監督計劃,并通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按照監督計劃,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工程設計文件,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的質量進行監督;發現質量問題,應當責令及時解決。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必須經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質量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達不到合格標準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必須經省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計量認證和省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核準,方可承擔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其出具的檢測數據和檢測結論負責。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的行為。接受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予以處理,并為舉報者保密。對舉報有功者,應當予以獎勵。

  用戶有權就工程質量問題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組織查詢、投訴。

  第三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程序進行工程建設,不得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和技術要求,依法招標確定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承擔工程業務,并依法簽訂承包合同,明確質量責任。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干預正當的招標投標活動。

  建設單位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發包工程,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部

  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加強質量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質量管理。

  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監理。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當在簽訂的承包合同中明確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和工程造價。

  第十九條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建設單位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交工程設計文件及有關資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交納工程質量監督費。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未經設計單位同意,不得修改工程設計。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監理單位降低質量標準進行工程監理。

  第二十條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施工單位的交工報告,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工程質量初驗。經初驗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質量審核。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審核。

  工程竣工后,按照有關規定需經竣工驗收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規定供應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工程設計要求;建設單位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工程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

  第四章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二十二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其資質等級和經營范圍承擔勘察、設計業務,對本單位出具的勘察、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承擔相應責任,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偽造、涂改、買賣、出借、借用資質證書和設計圖簽、圖章、執業證章。

  第二十三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對勘察、設計全過程進行質量控制;參加建設單位或者監理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處理施工中出現的與勘察、設計有關的問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

  第二十四條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本省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和合同的規定,不得任意增大或者減小可靠度;

  (二)提供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地形地貌狀況資料,數據可靠,評價準確;

  (三)設計的深度符合設計階段的技術要求,施工圖配套,細部節點交代明確,標注說明清晰、完整;(四)注明選用材料、設備、建筑構配件的規格、型號、性能、色澤等,并提出質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勘察、設計文件按照有關規定需經審批的,建設單位應當報批。

  第二十五條設計單位應當向大中型建設工程、超高層建筑以及采用新工藝、新技術、結構復雜工程的施工現場派駐設計代表,落實設計意圖,處理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

  第五章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其資質等級和經營范圍承擔施工業務,對本單位承建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承擔相應責任,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

  禁止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分別轉包給他人。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非主體結構的施工,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應當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才能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建的工程再分包。

  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工程質量負責。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必須建立質量保證體系,落實質量責任制,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控制。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其員工的崗位技能培訓。國家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人員,應當在取得崗位證書后上崗,其他人員應當達到相應的崗位技能要求。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按照規定進行質量檢驗。

  禁止在工程施工中偷工減料,禁止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工程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使用合格的施工裝備,遵守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按照工程設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應當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對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隱蔽工程應當進

  行質量預檢和復檢。重要的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檢查、驗收。

  發生質量事故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建設工程竣工,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規定的竣工條件,達到工程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交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

  第三十一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返工、修理。返工、修理費用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予以認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三十二條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監理單位應當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對其監理人員出具的'監理文件、簽字等監理行為負責。

  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監理單位不得為其監理的工程指定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的生產、供應單位。

  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書面委托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質量責任。監理單位應當根據監理合同制訂監理計劃,并抄送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第三十四條建設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對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實施監督,對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隱蔽工程實行旁站監理。未經監理人員簽字認可,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撥付工程進度款,不得進行工程質量初驗。監理人員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簽字,并有權責令返工。有關責任方拒不接受的,監理單位應當告知建設單位處理;發現違法行為的,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處理。第三十五條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監理單位不得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

  第七章質量保修責任

  第三十六條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施工單位應當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或者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保修條款。

  工程質量保修合同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保修條款約定的保修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設工程設計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建設單位和用戶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但不得低于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設工程保修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建設工程在保修期限內由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責任方分別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實行總承包的建設工程,其保修工作由總承包單位負責;未實行總承包的建設工程,其保修工作由各承包單位分別負責。

  第三十八條建設工程在設計壽命年限內因設計、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存在質量缺陷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責任方應當向受損害方依法給予賠償。

  第三十九條因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工程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第四十條建設工程因用戶使用不當或者發生超過設計防范標準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不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用戶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投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二十日內認定、通知質量保修責任方,并通知原施工單位維修。質量保修責任方和原施工單位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到達現場與原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或者用戶確定維修方案,限期維修;緊急情況下,建設單位應當先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質量保修責任方承擔。

  建設工程在保修期內因維修給用戶造成損失的,由質量保修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維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維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四十二條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依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建設工程在設計壽命年限內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其工程質量的行政領導責任人,建設單位的主管責任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管調到哪里工作,擔任什么職務,都要追究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建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對其主管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法招標或者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

  (二)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的;

  (三)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未委托監理或者要求監理單位降低質量標準進行工程監理的;

  (四)未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組織施工的;

  (五)要求勘察、設計單位違反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或者要求施工單位在工程上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工程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的。建設單位將未經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審核或者雖經審核但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的,除按照前款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外,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監理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或者交付使用的建設工程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應當返還監理費用,依法或者按照合同約定賠償經濟損失;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可處以監理費用一倍以下的罰款。直接責任人員不得再從事監理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理單位轉讓監理業務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四十六條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使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和工程設計要求的建筑材料、設備及建筑構配件,轉包或者違反規定分包工程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轉包或者違反規定分包工程,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限期改正,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修改工程設計的;

  (二)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

  (三)偽造、涂改、買賣、出借、借用資質證書或設計圖簽、圖章、執業證章的;

  (四)不按照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五)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

  第四十八條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未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格及超越其資質等級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檢測,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因失職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應當返還監督費用,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整頓,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監督費用一倍以下罰款。對主管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經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除按前款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外,其主管部門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拒絕、阻礙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其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涉及專業建設工程的,由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權范圍決定;涉及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1

  綠化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制度

  1建立開工前的技術交底制度:

  一項工程開工前,必須由主管工程師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講清該項工程的設計要求、技術標準、定位方法、幾何尺寸、功能作用及與其它工程的關系、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項等,使全體人員在徹底明了對象質量要求的前提下投入施工。

  2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一個堅決”制度:

  “五不施工”即:未進行技術交底不施工;圖紙和技術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測量數據和資料未經復核不施工;材料無合格證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施工;工程不經檢查簽證不施工。“三不交接”即:無自檢記錄不交接;未經專業人員驗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記錄不全不交接。“一個堅決”即: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堅決返工。對工序實行嚴格的“三檢”“三檢”即:自檢、互檢、交接檢。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確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質量。

  3建立嚴格的隱蔽工程檢查簽證制度,凡屬隱蔽工程項目,首先由班、隊、項目部逐級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必須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才能展開下一階段的施工。

  4建立測量計算資料復核制度,測量資料必須經復核,最后交項目總工程師審

  定后報監理工程師批準。現場測量基線、水準點及有關標志均須進行定期復測檢驗。

  5建立嚴格的試驗檢測制度,檢測工作將按“施工跟檢”、“復檢”和“抽檢”三種方式進行。

  6建立嚴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進行驗收管理制度,對采購進場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由質檢工程師組織進行驗收,參加驗收的`人員包括質量、技術、物資部門及施工隊的有關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同意進場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分類、分批堆放,并設立標志和帳號,堅持按用途歸口保管、發放、不得混雜。對易受潮的物品要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7建立儀器設備的檢定制度;

  8建立原始資料的積累和保存制度;

  9建立質量保證獎懲制度,獎勵先進,督促后進。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參建各方質量管理行為,規范工程管理人員管理行為及職責,確保建設工程質量,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實現工程質量目標,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結合長沙吉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參建各方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或自控體系),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配備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設置現場質量管理機構,落實質量管理人員,明確質量責任,完善質量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崗位的從業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

  第三條建設項目質量目標:

  (一)勘測、設計質量優良,監理程序符合規定,質量管理達標、內業資料規范.

  (二)工程實體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和建設部有關標準、規定及設計文件要求,其施工過程或實體工程質量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按照驗收標準要求,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合格率達到100%; 2.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維護條件下,工程結構的施工質量,應滿足設計使用壽命期內正常運營要求。

  (三)杜絕工程質量等級事故。

  第四條參建各方應主動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質量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工程部負責對工程質量的具體管理工作,督促和檢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單位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或自控體系),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第六條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任副組長,組員由主管副總、工程部經理、審計負責人等組成。負責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審定有關的質量管理方案;

  (二)組織制定工程建設質量方針、目標,督促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三)組織審核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

  (四)組織審查參建各方的質量管理文件;

  (五)組織對參建各方的質量信譽評價;

  (六)組織調查處理質量事故;

  (七)聽取參建各方的質量管理匯報,定期組織質量管理專題會議,協調布置質量工作.

  (八)組織參與施工單位分部、分項、單位工程驗收。

  第七條工程部為質量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編寫質量管理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施工監理的管理工作,審核施工監理規劃;

  (三)參加審批勘察報告、設計圖紙及咨詢報告;

  (四)參加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的審核,重點審核安全質量措施;

  (五)建立健全項目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各項質量管理制度,檢查咨詢、監理、監測機構的資質;

  (六)督促參建各方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或自控體系),落實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情況;

  (七)負責按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八)負責組織單位工程驗收。組織抽查施工單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情況)資料;

  (九)組織或參與質量事故調查分析,研究審查有關方案措施等具體工作;

  (十)負責組織參建單位質量信譽評價的具體工作;

  (十一)定期組織施工質量大檢查。抽查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的現場驗收;

  (十二)建立項目質量信息平臺,信息檔案;負責工程質量檔案管理;

  (十三)協助審計部做好計價審核工作,質量不合格項目不能進行驗收計價。

  第八條勘察設計單位質量責任

  (一)勘察設計單位是勘察設計質量的直接責任者,依法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咨詢、監理單位的審查并不免除設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勘察設計單位應貫徹執行國家和建設部頒布的技術政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審查批復意見。

  (三)勘察設計單位提供的工程地質勘察資料和成果必須真實、準確、可靠。設計文件必須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勘察設計單位應加強總體工作,認真搞好各專業的協調和配合.

  (四)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對審核合格的施工圖進行技術交底,對特殊工程、關鍵工程、新技術、新工藝設計要作出詳細說明。

  (五)勘察設計單位在建設工程施工階段應設置強有力的現場設計代表機構,及時解決有關勘察、設計技術問題。積極配合咨詢、監理、施工、單位工作,及時處理現場問題,并做到原因分析準確,處理方案經濟合理.

  (六)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參加工程檢查和檢驗批以及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驗收。發現違反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的,應及時通知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七)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八)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做好質量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

  第九條施工單位質量責任

  (一)施工單位是質量責任主體,對施工質量負直接責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質量、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接受相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二)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設置現場施工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并明確其質量責任。上述人員未經工程部審查同意不得隨意更換。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三)施工單位必須設置項目質量管理機構,明確分管領導,配足配強專職工程質量管理人員,建立質量責任制,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健全項目質量管理制度,落實質量責任。

  (四)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投標承諾和合同約定,設置符合規定和滿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試驗室,并配備一定數量有相應資格的試驗人員和相應的試驗、檢驗和檢測儀器設備等。

  (五)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核后的施工圖和建設工程施工技術標準施工。施工單位有責任進行施工圖現場核對,發現勘察設計與現場情況不符時,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監理和建設單位。

  (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驗收標準和設計要求,對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進行試驗檢驗。未經試驗檢驗或試驗檢驗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七)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后,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對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八)施工單位必須對工程的關鍵崗位、關鍵工種執行嚴格的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九)施工單位必須加強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強化質量自控,建立健全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按規定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記錄和簽認,做到工程質量全過程控制。

  (十)施工單位在竣工驗收時應落實工程保修責任,并對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的施工質量負責。

  (十一)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做好質量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保證竣工文件真實、完整.

  第十條監理單位質量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監理委托合同,依照《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有關技術標準、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對工程實施監理,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不得轉讓所承擔的工程監理業務。

  (二)監理單位必須按照投標承諾和監理合同約定,設置項目監理機構。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各負其責的工程監理體系,監理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監理工作需要,并配備與工程質量要求相匹配的檢驗(測)儀器、辦公設備及交通、通訊工具。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及監理工程師變動應征得建設單位同意。

  (三)監理單位應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開展工作.

  (四)監理單位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關鍵工序和隱蔽工程必須實行旁站監理。

  (五)監理單位要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創優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加大監理力度,強化質量的事前預控,嚴格事中控制,做好事后檢查。

  (六)監理單位必須加強現場監理管理,制定監理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明確和落實質量責任,并分階段采取有效的質量控制措施,保證監理工作質量。

  (七)監理單位在開工前和施工中應核對施工圖,依據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監理,發現差錯或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建設、設計、施工單位。

  (八)監理單位在開工前和施工中,必須按規定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開工報告、分包單位資質、進場機械數量及性能、投標承諾的主要管理人員及資質、質量保證體系、主要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和要求,并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九)監理單位應按規定組織或參加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驗收。

  (十)按有關規定參與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對因監理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承擔相應責任.

  (十一)監理單位應按規定做好監理資料的整理、歸檔。

  第三章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監督制度

  開工前,必須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接受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監督.

  第十二條施工圖審核制度

  開工前,工程部負責組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施工圖,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三條技術交底制度

  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工程部組織設計、施工、咨詢和監理各方召開技術(設計)交底會議,以明確工程的設計目的,了解設計內容和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施工圖現場核對制度

  接到施工圖后,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圖現場核對,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與審核制度

  工程部組織對施工單位編制上報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

  第十六條工程地質核實制度

  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對已揭示的工程地質情況,與原設計文件進行核實,不符時,由勘察設計單位負責處理.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試驗檢測制度

  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設立試驗室,并經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可,按有關規定開展試驗檢測工作。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工程部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工程質量檢查,加強過程質量控制。

  第十九條變更設計審批制度

  工程部嚴格執行變更設計報批程序,做好變更設計的審批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第二十條施工質量驗收制度

  各參建單位按照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查簽認制度,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制度,竣工驗收制度.

  第二十一條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參建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建設部有關工程質量事故的報告制度,工程部組織或參加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按批準的事故處理方案進行整改和質量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第二十二條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建設項目參建各方應建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第二十三條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工程部及各參建單位建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質量管理過程控制

  第二十四條建設項目嚴格實施質量過程控制

  設計、施工單位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強化質量自控;監理單位按照監理規范,嚴格過程監控;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檢查,實施重點控制;依法接受政府監督。

  第二十五條勘察設計單位編制系統完整的《項目質量管理計劃》,制訂項目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明確質量管理職責、管理程序和設計程序,強化外業勘察資料驗收制度、設計文件復核、逐級審查制度、設計交底制度、現場配合制度、變更設計制度、設計回訪等制度。對設計工作各個階段進行質量控制,確保勘察設計質量.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編制系統完整的《項目質量管理計劃》,制訂項目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明確質量職責、管理程序和作業程序,強化圖紙審查制度、地質核實制度、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制度、測量復核制度、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試驗檢驗制度、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簽認制度、成品保護制度、質量事故報告和追究制度、技術資料收集保管歸檔等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三檢制、把好工序質量關.對質量形成的各個環節進行控制,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根據審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落實質量責任制,嚴格旁站、巡檢,見證、平行檢驗,按照質量驗收標準及時組織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并參與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第五章質量缺陷與事故處理

  第二十八條施工質量缺陷處理

  在施工過程或竣工后,如發現工程存在著質量缺陷,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按如下方式處理:

  (一)當因施工引起的質量缺陷處在萌芽狀態時,及時制止,并根據質量缺陷產生原因采取根除措施。

  (二)當因施工引起的`質量缺陷已出現時,立即停工,施工單位立即采取足以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并對質量缺陷進行處理,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方可復工。

  (三)當質量缺陷發生在某道工序或單項工程完工后,而且質量缺陷的存在將對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產生嚴重影響時,對質量缺陷產生的原因及責任做出了判定并確定了補救方案后,再進行質量缺陷的處理和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的施工。

  第二十九條竣工驗收后質量缺陷處理

  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現質量缺陷時,應按質量保修書規定,工程部及時發出保修通知,由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第三十條質量缺陷責任的判定

  對質量缺陷責任予以判定.判定時全面審查有關的施工資料、設計資料及水文地質資料,必要時還應進行現場檢測、鉆孔等.在分清責任的同時,按規定明確質量缺陷處理的費用。

  有爭議的質量缺陷責任,按照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處理.

  第三十一條質量缺陷的修補及加固

  質量缺陷的修補和加固不降低質量驗收標準,并在技術規范所允許的范圍內。

  第三十二條質量事故的處理

  (一)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二)工程部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在進行調查分析、診斷、測試或驗算的基礎上,對處理方案予以審查、修正,按規定報批同意后,方可下達指令恢復該項工程施工.

  (三)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處理,按建設部現行規定辦理。

  (四)凡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及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擅自處理的,對事故部分及受影響部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驗工計價。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三十三條凡造成質量事故,將根據施工合同和委托監理合同,追究質量事故產生的一切后果.

  第三十四條對本規定中沒提及的工程質量方面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有違反,也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把企業的質量管理方針系統地轉化為企業和每個部門、層次乃至每個員工主動追求的目標,實現顧客要求、確保顧客滿意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建立質量管理目標體系。

  第三條 制定質量管理目標的五項原則:

  (1)可追求性原則。既要求質量管理目標具有先進性,滿足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持續改進的要求,又要經過努力可以實現。

  (2)以質量管理方針為框架的原則。緊緊圍繞質量管理方針展開,既不要超出方針的范圍,又要保證方針在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和實現顧客要求,確保顧客滿意的宗旨不落空。

  (3)全面性原則。應包含產品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部內容。

  (4)層次性原則。在各個職能部門及其專業線和各個層次上進行展開,直至操作層,下層保上層,各職能部門和單位保公司。

  (5)可測量性原則。質量管理目標要量化,切忌定性不定量。

  第四條 質量的概念

  依據20xx版GB/T19000-ISO9000體系標準質量的定義是: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

  第二章 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目標

  第五條 質量管理方針:

  優質施工,高效創新,誠信為本,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據國

  恒安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諾,為用戶提供適用、可靠的建筑成果。以高質量的建筑產品和服務達到用戶的完全滿意。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培養和造就一支擁有德才兼備、訓練有素的管理人才。保持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營造適宜的生產環境。提高全體職工的質量意識,持續改進質量管理。 第六條 質量管理目標:

  質量——交付建筑產品合格率達 100%。 信譽——保證測繪合同履約率達 100%。 服務——追求用戶滿意率達 100%。

  第三章 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公司質量管理組織結構圖

  第八條 總經理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工作決議,落實集團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

  2、負責全面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生產調度、進度、成本、財務狀況、行政事務、對外協調工作。

  3、負責本公司發展規劃的編制、擬定工作方案,監督、控制、指導年度經營計劃的實施。

  4、負責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實施。

  5、主持總經理辦公會議,及時協調處理公司日常事務。

  6、負責處理公司各類重大突發事件或特殊事件。

  7、負責審簽公司各類文件。

  第九條 副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協助總經理落實集團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

  2、協助總經理做好生產調度、進度管理、成本控制工作。

  3、協助總經理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協助總經理做好檢查、督促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進展。

  5、督促檢查各項目指揮部、各職能部門方案審核工作。

  6、負責績效考核小組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檢查、督促、指導維修部開展維修工作。

  8、負責直接分管項目指揮部的協調、管理工作。

  第十條總指揮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及相關技術標準規范。

  2、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執行落實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傳達公司下發的文件精神。

  3、代表公司對項目工程進行協調管理工作,并全面負責指揮部的各項工作。

  4、負責對指揮部成員的專業技能、基本素質的培養、日常考勤的管理,對指揮部人員的崗位分配及工作安排部署。

  5、組織編制工程項目的招標文件,配合招標供應處進行招標工作。

  6、依據招投標文件和會議紀要審核施工合同。

  7、負責審核工程開、竣工報告,審核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作。

  8、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審核技術變更、變更簽證技術管理工作。

  9、負責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及專業施工隊伍生產安排和施工進度的管控。

  10、配合監理公司對現場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

  11、參與各分部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12、負責對工程項目進度款支付的審核工作。

  13 負責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之間及公司各部門、涉外部門之間的相互銜接、配合協調工作。

  14、定期組織及召開指揮部人員工作會議,布置檢查項目工程建設工作的落實情況。

  15、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對竣工驗收資料進行備案,并配合核算中心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一條 指揮部人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筑安裝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地方政府有關建筑安裝的行政法規,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落實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文件指標。

  3、負責對本專業工程和專業分包隊伍進行生產安排和施工管理控制。

  4、熟悉施工合同,熟悉設計圖紙和規范,審核圖紙設計的各項功能。

  5、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參與技術資料上報和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地基驗槽、深基坑論證工作。

  6、依據合同負責各參建單位之間工作關系協調、工作相互配合,及時向總指揮匯報施工中出現的異常情況。

  7、參與施工現場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部位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參與重要材料、構配件的現場取樣、驗收、復查工作。

  8、配合監理公司對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9、專業人員負責編制專業分包項目以及特殊要求工藝的技術交底。

  10、參與每周監理例會,處理施工中協調組織工作。

  11、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監督施工單位竣工資料的歸檔。

  12、認真審核工程簽證單,合理簽證。參與變更領導小組的現場實際工程量確認過程。

  13、協助核算中心辦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14、完成總指揮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15、負責文件的收發及歸檔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經營部部長崗位職責

  1、遵守集團及恒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恒安公司經營管理部全盤工作,進行日常管理。

  3、積極主動完成公司交辦的任務,協助領導做好工作。

  4、配合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保證部門之間信息暢通。

  5、依據合同條款和工程實際情況,嚴格履行付款程序。

  6、負責分解部門的工作任務,合理安排人力資源。

  7、負責督促檢查部門員工的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第十三條 經營部人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主動的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2、負責施工合同的管理。

  3、負責依據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4、負責工程款(進度款、結算款、保修金)的核實。

  5、負責工程款的支付情況及付款計劃審批表的編制。

  6、負責收集、整理工程款支付資料。

  7、定期協助財務、審計核稽部核對往來賬款。

  第十四條技術部部長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建筑法》及有關技術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和上級頒發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等。

  2、貫徹執行集團內的規章制度和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

  3、負責制定技術資料的領取、發放制度,并落實執行。

  4、負責組織編制部分投標文件,并辦理所有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5、負責落實檢查工程技術資料的歸檔情況,將竣工驗收資料及時存入城建檔案館和集團檔案室。

  6、監督本部門全體員工的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7、負責組織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和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

  8、負責組織建委審圖和防雷審圖。

  9、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學習、培訓。

  10、負責監督本部門人員做好承建項目的竣工資料歸檔工作。

  11、負責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12、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技術部人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條文等文件。

  2、負責技術文件的收發工作。

  3、負責領到的技術文件齊全和有效,并及時收發。

  4、負責將所有建設項目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統一分類、編碼、整理并錄成電子版后,并將竣工驗收資料存入集團檔案室。

  5、負責圖紙檔案室的管理工作。

  6、負責所有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并辦理施工許可證。

  7、負責整理備案所需資料,并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8、協助并監督檢查指揮部資料員對施工過程中技術資料和竣工驗收資料的審核歸檔工作。

  9、負責辦理建委審圖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門的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綜合部部長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集團內的規章制度和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

  2、負責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制定并提交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人員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培訓指導和業績考評。

  5、負責對公司的各大項目的決策提供政策咨詢,并對本部門出具的咨詢意見負責。

  6、負責供水項目的申報、圖紙審核、預決算、協調進場施工、以及工程驗收工作。

  7、負責用電項目的申報、圖紙審核、預決算、協調進場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驗收、計量安裝通電的工作。

  8、負責供暖項目的申報、圖紙審核、合同簽訂、費用結算、施工碰接工作。

  9、負責排污位置確定、項目申報、費用結算、碰接工作。

  10、負責圖紙在消防部門的備案、審核、驗收工作。

  11、負責裝飾裝潢工程圖紙在消防部門的審核、驗收和開竣工手續。

  12、負責項目天然氣、弱電工作的圖紙審查、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對外協調工作。

  13、負責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量的簽證、組織驗收、預決算工作。

  14、負責各公司工程在市政、環保、環衛方面的前期協調工作。

  15、負責相關業務單位的對外管理指導和服務協調工作。

  第十七條 綜合部人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熟練掌握相關業務的工作流程。

  2、負責水、電、暖、氣、消防、市政、綠化、弱電項目的申報、圖紙審核、合同簽訂、費用結算、施工協調、工程驗收。

  3、負責裝飾裝潢工程圖紙的消防審核和開竣工手續的辦理。

  4、負責各公司對外業務的協調工作。

  5、負責相關業務部門的政策咨詢工作。

  第十八條 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全面主持辦公室的各項事務,配合完成上級領導布置的各項任務。

  2、負責制定合理有效的工作職責制度。

  3、負責制定部門工作目標,合理分配任務指標。

  4、根據集團有關管理制度,負責調配本公司車輛、辦公設備。

  5、負責執行內蒙古萬正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農民工管理辦法,做好農民工工資管理工作。

  6、配合其他部門的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 辦公室內勤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部門考勤工作,按月匯總公司各部門的出勤記錄,報送集團企管處人力資源部。

  2、負責車輛調派使用及相關信息檔案,及時反饋車輛使用管理情況。

  3、負責文件收發收簽手續,負責檔案管理。

  4、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申請、收簽發放登記工作。

  5、配合集團新聞中心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6、負責建立被考核人員信息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各項會議組織安排工作。

  8、協調后勤保障、接待服務工作。

  9、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

  第二十條 工程維修部部長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和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完成公司交辦的任務。

  3、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培訓組織工作。

  4、負責對本部門員工日常維修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5、參與制定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技術措施,各類糾正、預防措施。

  6、參與工程質量安全定期檢查工作。

  7、負責協調維修中有關各方之間的關系,制定維修的月計劃和年計劃工作。

  8、負責與相關公司及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

  9、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和考評工作。

  10、負責組織本部門員工做好維修工作季度總結和年度總結。

  11、監督本部門員工崗位職責的執行情況。

  12、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

  第二十一條 工程維修部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標準,認真遵守現行保修條例。

  2、遵守集團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熟練掌握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年限,參與工程質量問題及通病的診斷論證。

  4、負責檢查、落實各項目部存在的問題。

  5、負責現場工作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及相關影像記錄。

  6、完成公司領導、部長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7、負責工作情況的匯報。

  8、負責維修工程交驗、回訪工作與后評價工作。

  第四章

  質量管理的范圍

  第二十二條 工程質量:工程質量是指承建工程的使用價值,是工程滿足社會所必需具備的質量特征。它體現在工程的性能、壽命、可靠性、安全性和經濟性五個方面。

  第二十三條 工序質量:工序質量也稱施工過程質量,指施工過程中勞動力、機械設備、原材料、操作方法和施工環境等五大因素對工程質量的綜合作用過程,也稱生產過程中五大要素的綜合質量。

  第五章 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 項目質量管理的基本特征:

  1、影響質量的因素多。

  2、容易產生質量變異。

  3、容易產生第一、二判斷錯誤。

  4、質量檢查不能解體、拆卸。

  5、質量受投資、進度的制約。

  第二十五條 項目質量管理的過程

  施工項目的質量管理是從工序質量到分項工程質量、分部工程質量、單位工程質量的系統控制過程。

  第二十六條 施工項目的質量管理也是一個由投入原材料的質量控制開始,直到完成工程質量檢驗為止的全過程的系統過程

  第二十七條 為了加強施工項目的質量管理,明確整個項目質量管理的重點所在,可將工項目的質量管理的過程分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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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質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條 項目質量管理的要求,對項目而言,質量控制,就是為了確保合同、規范所規定的質量標準,所采取一系列檢測、監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在進行項目質量管理過程中,應符合以下要求。

  1、 堅持“質量第一,用戶至上”。

  2、 “以人為核心”。

  3、 “以預防為主”。

  4、 堅持質量標準、嚴格檢查,一切用數據說話。

  5、 貫徹科學、公正、守法的職業道德。

  第七章 質量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九條 由于施工階段是使工程設計最終實現并形成工程實體的階段,是最終形成工程實體質量的過程,這個過程可以根據三階段控制的原理進行質量檢查和考核。

  第三十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個人的工作質量依據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八章 質量事故的認定

  第三十一條 依據《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質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違反工程質量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使工程產生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質量缺陷,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二條 事故等級劃分

  集團公司原則上執行全年無死亡事故的發生,若出現死亡事故將執行一票否決制(事故損失以除不可抗力外的責任凈損失為準)。依據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集團自身實際情況將事故劃分為:

  一、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含3萬元)不足10萬元的事故。

  四、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不足50萬元的事故。

  五、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或者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事故。

  如遇到特別重大事故,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執行。如有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發生需啟用三級應急預案,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發生需啟用二級應急預案,死亡事故發生需啟用一級應急預案。

  第九章 事故的報告及調查、處理

  第三十五條 事故生后,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按法定的時間和程序,及時向企業報告事故的狀況,積極組織事故調查。

  第三十六條 事故調查應力求及時、客觀、全面,以便為事故的分析和處理提供正確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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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條 事故調查報告,其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事故情況。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臨時防護措施。事故調查中的有關數據、資料。事故原因分析與初步判斷。事故處理的建議方案與措施。事故涉及人員與主要責任者的情況等。

  第三十八條 質量事故處理的程序

  第三十九條 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要求

  1、質量事故的處理應達到安全可靠、不留隱患、滿足生產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經濟合理的目的。

  2、重視消除事故造成的原因,注意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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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正確確定處理的范圍和正確選擇處理的時間和方法。

  4、加強事故處理的檢查驗收工作,認真復查事故處理的實際情況。

  5、確保事故處理期間的安全。

  第四十條 質量事故處理的基本方法

  1、修補處理。

  2、加固處理。

  3、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5、不做處理。

  6、報廢處理。

  第十章 獎 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依據檢查和考核結果嚴格按照《恒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進行獎勵和懲處。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的支持性文件

  1、恒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2、《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GB/T19000∕ISO9000:20xx)。

  3、《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xx]111號)。

  4、有關工程質量的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質量標準等相關文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4

  1、總則

  (一)為強化和規范項目部所建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實現項目部的質量目標,根據國家及相關部門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招標文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特制定辦法。

  (二)質量方針: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按照IS09000

  族標準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科學管理,精心組織,開展QC小組活動,加強全過程的質量監督控制,確保為顧客提供滿意的產品;并通過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促進質量管理的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

  (三)質量目標:

  1、重合同,守信譽,在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

  2、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率為100%,優良率95%,使工程達到省、部級優質工程。

  2、管理機構

  (一)項目部成立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總工、安全總監擔任副組長,組員由各職能部門組成。負責研究制定工程項目質量計劃,完善各種質量控制規章制度,督促落實規章制度的執行。提供創優質工程的各種資源,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二)各級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應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經驗、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3、質量責任制

  項目部實行質量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和終身負責制。

  (1)項目部要建立層層負責制,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專業人員的工程質量責任,達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狠抓落實,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2)從項目部到作業隊、班組到個人,層層簽定質量包保責任狀,依法進行施工質量管理。

  4、實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制度

  (1)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總工程師按照職責范圍組織有關人員對設計文件進行會審,了解設計意圖、明確技術途徑,確定工程項目適用規范、工法、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并用其作為施工過程指導性文件。對設計文件有疑問或認為設計文件存在問題,應及時向業主、監理、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文件會審應以《設計文件會審記錄》形式做出會審記錄。

  (2)施工方案審批制度。單位、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工程部應編制施工方案后報總工程師審批,總工審批后報監理單位審批。

  (3)項目開工前,項目工程部技術人員負責向施工隊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提出并明確工程項目、技術標準、質量目標、質量保證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項目中所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規程,并以《技術交底書》形式下達并記錄。

  5、質量檢查制度

  項目部專職質量檢查工程師應經常對所有工區進行施工質量檢查,其主要內容:

  (一)開工前檢查:

  (1)圖紙會審(記錄)是否滿足施工需要。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編寫是否完成,單位工程單項施工方案,是否通過項目部審批并上報監理。

  (2)技術交底、現場施工測量(復測)和放樣計算復核按規定進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3)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是否進行上崗培訓并能掌握使用。

  (4)施工準備是否具備開工條件。

  (5)創優目標、質量措施是否制定。

  (6)開工報告是否制定并申報審批。

  (7)原材料、配合比試驗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二)施工過程中檢查的'內容有:

  (1)是否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規范要求組織實施。

  (2)施工測量:放樣是否經過復核無誤。對于主要部位是否進行定期復測和換手復核,以確保管段工程中線、高程在施工中的準確性。

  (3)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和標準化作業以及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施工規范、驗標規定,抽查質量評定表格和工程實際是否相符。

  (4)原始記錄是否完善,記載是否詳實。

  (5)是否按規定進行材料試驗和檢驗,其結果是否滿足實際要求,合格證件是否齊全。

  (6)是否按工藝設計及規范、規程要求組織施工。

  (7)工班自檢、互檢、交接檢要嚴格執行,并有交接記錄;工程日志填寫要符合實際。

  (8)配料計量是否準確。

  (9)對違反規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隊及時采取措施直到糾正后方準繼續施工。

  (10)對隱蔽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施工,檢查值班情況,核實值班記錄,確保施工過程的有效控制。

  (11)全面質量管理推行情況,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是否正常開展。

  (12)質量體系是否持續有效地運行。

  (三)定期質量檢查制度:

  (1)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綜合質量檢查評比活動,由項目總工主持,有關部室、專職質檢人員參加,采取分組檢查或共同檢查的方法。對本合同段各協作隊和各單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分析,找準主要原因及時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2)質量檢查以檢查實物工程量為主,同時檢查內業資料、施工方法、現場文明施工及質量管理情況。

  (3)對照施工項目進行對標檢查,核查施工作業與施工規范、技術規范、驗收標準的符合程度和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優良率。

  (四)質量檢驗評定制度: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工作是實行施工質量控制、考核協作隊在施工質量方面的成績、查找問題、促進工程質量管理和工程質量不斷提高的手段。

  (l)項目部主要領導,施工技術人員和質檢人員,均應熟悉掌握《質量驗收標準》,以標準為依據進行施工控制和進行“三檢”活動。對各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和監督。

  (2)檢驗評定工作的具體分工:作業工班自檢出原始記錄,協作隊質檢員把關檢查出檢查評定表等有關資料,項目部抽檢復查,幫助督促。

  (3)凡經檢驗合格的工程,按規定及時填記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檢驗評定表,作為完成工作量、考核質量成績和驗工計價的憑證,檢驗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竣工質量檢查制度。工程項目竣工后,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竣工檢查,檢查內容有:

  (1)進行竣工測量,核對各部尺寸、標高以及完成工程數量等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驗標要求。

  (2)各種施工記錄、資料收集整理情況。

  (3)復查評定記錄,核定質量等級。

  (4)在竣工檢查時,如發現漏項、缺項應及時補齊,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5

  (一)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

  ①參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隊負責人、班組長、技術員、質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并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和相關規范標準。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道、電氣、起重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并且有相應的資格。

  ③各施工隊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熟悉本專業技術的質檢員。質檢員工作上對口項目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受項目質檢員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制度: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按照分項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為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和項目驗收,以及業主(或其委托的監理公司)驗收評定共四級。在新版“驗標”中對關鍵的分項工程還增加了業主質檢站監督即第五級。

  (1)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方法: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所有分項工程完工后均要進行自檢,發現不符合圖紙和標準要求的問題,立即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時做好自檢記錄,根據該分項的驗收等級,進行相應等級的驗收。

  ②施工隊復檢:經施工隊復檢的是二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

  員根據自檢記錄對該分項進行復檢,確認無誤后,整理正式的記錄保存。

  ③項目部質檢員驗收:經項目質檢員驗收的是三級驗收項目,分項工程完成后,在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的基礎上,施工隊質檢員提交復檢記錄交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④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的項目分為四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員在復檢后,提交記錄給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⑤經質檢站(技術監督局)驗收的分項分部工程,項目質檢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后,應同時通知其他各級驗收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監督,并共同評定質量等級。

  ⑥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檢的工序或部位。特別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是,所有的隱蔽工程全部要經過四級驗收檢查。須隱蔽的工程,經施工隊檢查合格后,應提前將記錄報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記錄并辦理簽證;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隱蔽,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種接續施工的分項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術復核:

  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主要內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②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③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混凝土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④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⑤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四)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①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②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④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⑤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⑥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五)原材料進廠的質量驗收:

  ①物質供應部門采購的用于工程建設的各種材料,如鋼材及其他材料的質量必須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保書原件,嚴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進場后必須按有關檢驗要求和抽檢比例進行抽查復檢,并出具復檢報告,復檢不合格的材料必須退貨,嚴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與待檢材料應掛標識牌進行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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