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盤點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盤點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盤點管理制度1
1、為了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證藥庫、各藥房賬物相符,實行每月定期盤點制度。
2、藥劑科藥庫、各庫房統一按月盤點,原則上盤點時間為每月23日,為配合財務科藥品財務核算,每月盤點時間應與財務科共同溝通確定。
3、藥品盤點是藥劑科員工的職責之一,全體員工都有參加盤點的義務。
4、藥庫、各藥房對庫存的所以藥品進行盤點清查,盤點時根據盤點表逐一核對,清點數量。
5、盤點應于靜止狀態下進行。靜止狀態指盤點期間不得發生與盤點有關的`藥品賬務和藥品實物的入出操作。急診藥房不能做到完全靜止時,應對賬、物進行相應的處理,盡量減少一般業務操作對盤點的影響。
6、盤點時應嚴謹、細致,實事求是。
7、盤點結束后,由庫房、各藥房將盤點表按照統一格式進行打印,盤點人和監盤人簽字后一式兩份,一份報藥劑科主任審核并留檔備查,一份交財務人員核算。
8、財務科每季度對藥庫、各藥房監盤一次,監盤人員對盤點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品種抽查復核率不低于3%。
9、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藥庫、藥房盤盈、盤虧超出0.3%,應查找原因,詳細加以說明,并上報主管院長。
盤點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求倉庫存貨及財產保管的正確性、安全性以及庫存數字的準確性。促使倉庫管理事務處理有章可循,進一步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并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范圍
2.1原材料:按性質分類,例如化工類、纖維類、木材類、塑料類、鋼材類、工具類、輪子類、軸承類等不同類別。
2.2產成品:按不同客戶、不同類別、不同質量分類。
2.3模具:按不同類別分類。
3、貨物入庫、存放及領料
3.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設置存貨卡。
3.2按貨物類別特性與庫存條件確定存放地點。
3.3各項存貨卡或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3.4按照入庫的品名、規格、型號驗收實際重量,會同質檢部門驗收貨物質量。
3.5對不合格的貨物停止入庫并向上級報告,等候上級指令處理。
3.6按照領料單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準確發放貨物。
3.7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當日下班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于次日上午上班前登記完成。
4、報告制度
每月向上級部門報告原料、成品、模具進、出、庫存情況,包括月度入庫匯總表、月度出庫匯總表、月度結存庫存表,年度入庫匯總表、年度出庫匯總表。并于安全庫存量以下時及時將庫存量通知生產部門、項目部及財務部,以便及時實施采購。
5、盤點制度
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實施為原則。
5.1按月盤點:由倉庫管理員在倉庫主管的監督下進行。
5.2年中、年終盤點
5.2.1存貨:由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5.2.2物資:由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5.3檢查:由財務部門照會其倉庫主管后,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5.4特定的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與年中(終)盤點同。
6、賬載錯誤處理
6.1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呈財務經理議處。
6.2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財務經理議處。
7、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8、崗位責任
(一)倉庫主管崗位職責
1)倉庫主管是公司重要的崗位之一。主要負責對公司的材料倉、成品倉進行組織管理,并對包裝物、模具、工具、勞保用品、物料、廢料進行組織管理。
2)輔導、組織、授權倉管員開展工作。按照公司的***策和規章制度嚴格要求倉管員,并對倉管員進行考核,督導各倉庫財產物資的安全流動。
3)管理倉管員的內容必須包括:按要求檢驗入庫材料或產品,按各種計量標準計量并記錄,如單位為條、米、箱或桶都必須有重量記錄如公斤,發現有問題的材料或產品入庫應要求入庫人改正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監督和檢查倉庫物品的收、發、存記錄,要求材料倉和成品倉賬本、貨物卡、實物必須相符,在工作流程上輔導和培訓倉管員。
5)檢查倉庫5S工作的情況。
6)對倉庫作業流程、崗位責任、規則制度的編制提出意見。
7)組織按月定期的盤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盤點結果。
8)對倉庫物料存量實行ABC分類法,設定庫存量的高低限制,定期檢查實物存量與高低限的差距情況。
(二)原料倉倉管員崗位職責
1)在倉庫主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按照倉庫領料制度執行領料手續。
2)監督搬運工工作,制止野蠻裝卸。
3)負責原料倉安全保管。有責任制止違反倉庫防火安全的行為。
4)負責本倉庫物品的收、發貨,核對品種、數量,填寫有關入庫、出庫單,登記賬本,做到賬、卡、物相符。
5)倉庫按照5S要求進行管理,報表管理、文件數據管理。
6)原料倉領料規程、管理制度的編制或提出修訂意見。
7)檢查入庫的原料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外包裝是否符合要求、有沒有缺斤少兩,有沒有貨不對辦,有沒有劣質材料、并及時通知質檢員檢驗質量,對不要求的材料要求退貨或說明原因不予入庫,并及時向倉庫主管反映情況。
8)做好原料的狀態標識。能辨別及熟記各種原料的代號并掌握庫存物品的特性,合理安排擺放區域。
9)發貨執行“先入先出、按單發放”的原則。加強與生產部門或者物料需求部門之間的溝通。
10)及時整理庫存物品,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堆放整齊有序,搞好防火、防潮、防霉、防揮發、防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隨時留意物品質量、有效期限,如有問題及時向倉庫主管反映。
11)監控物品庫存數量,負責向上級遞交需要補貨的原料,做到及時、準確。
12)在非當班時間,有需要時,須回廠收、發貨。
13)每月定期盤點,按時上報相關表冊。
14)服從工作安排,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三)成品倉倉管員崗位職責
1)在倉庫主管領導下開展工作。嚴格遵守、認真貫徹落實公司的'方針***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倉庫安全制度,認真執行倉庫管理辦法。
2)督導搬運工工作,制止野蠻裝卸。
3)負責本倉庫安全生產,有責任制止違反倉庫防火安全的行為。
4)負責本倉庫保密管理、5S推行、資產管理、文件數據管理。
5)負責本倉庫物品的收、發貨,核對品種、數量,填寫有關單據、賬卡,保證賬物相符。
6)每天早上將庫存數上報倉庫主管。
7)對進出倉產品的數量負總責。
8)成品進倉時,檢查產品的完好性。對污漬、破損的產品停止入庫、并及時向倉庫主管反映。
9)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溝通,保證收發貨的及時。
10)及時整理庫存物品,保證倉庫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倉庫的環境衛生。
11)成品庫存數量異常應及時通知專案部門。
12)在非當班時間,有需要時,須回廠發貨。
13)每日做好出入庫的記賬工作。每月定期盤點。
14)負責協調本倉庫與包裝發貨組之間的工作,出現問題及時上報。
15)服從工作安排,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盤點管理制度3
公司存貨盤點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存貨資產管理,保障公司存貨資產的安全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真實地反映公司存貨資產的結存及利用狀況,使公司存貨資產的盤點更加規范化、制度化,為公司銷售、生產計劃及財務成本核算提供依據,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與有關定義
2.1 適用范圍
2.1.1 本制度規范了存貨盤點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責任。
2.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倉庫存貨、車間存貨、外協存貨的清查盤點。
2.2 有關定義
2.2.1 倉庫存貨盤點:對所有存放公司物資的倉庫(包括在外庫房)中存貨的盤點,如原材料、燃料、輔料、外購件、自制件、產成品等的盤點。
2.2.2 在制品盤點:各部門已從庫房辦理領料手續或尚未辦理完工入庫手續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滯留在車間、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
2.2.3 外協件存貨盤點:對已經發到外協單位尚未回司的產品的盤點。
2.2.4 自盤:存貨管理部門倉管人員對存貨進行的盤點。
2.2.5 復盤:倉庫主管或材料主管對存貨進行的盤點。
2.2.6 抽盤:財務部對自盤的結果進行的復核和抽查盤點。
3 職責分工
3.1 財務部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存貨盤點工作。包括發布盤點通知、監督盤點過程、抽查復核盤點結果、發布盤點工作考核通報,根據公司領導的批復意見對盤點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3.2 存貨管理部門負責盤點的具體實施、確認、統計、上報工作。
4 盤點時間
4.1 自盤:每月23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各倉庫管理部門擬定《盤點計劃表》并組織實施。
4.2 復盤:每季度末月25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各倉庫管理部門
擬定《盤點計劃表》并組織實施。
4.3 抽盤: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進行,節假日順延。具體時間由財務部擬定《盤點計劃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于盤點日一周前發各有關部門。
4.4 財務部每季度應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盤點,具體工作由財務部負責擬定計劃并組織實施,重點檢查卡、物相符率或賬、卡相符率或賬、卡、物相符率。
4.5 若要變更時間,必須征得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方可。
5 盤點方法
5.1 實地盤點法是在財產的存放地點逐一對其進行清點或用計量儀器確定實存數量的一種方法。
5.2 抽樣盤點法是對某些價值小、數量大,不便逐一清點的財產,采用從總體或總量中抽取少量樣品,確定其樣品數量,然后再推算總體數量的方法。
5.3 估算法是對某些數量大、堆放不規則、價值低廉、不適合實地盤點法對財產進行逐一計量,而估計其數量的一種方法。
5.4 實際盤點過程中,對于價值較大的外購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必須采用實地盤點法,對于價值小、數量大、不便逐一清點的存貨可采用抽樣盤點法和估算法。
6 盤點要求
6.1 每月20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時間為盤點關賬時點,關賬前發生的單據必須入賬,關賬后發生的單據待盤點結束后入賬至下個月。
6.2 各物料使用部門將盤點日需領物料在倉庫盤點日前2天到倉庫領取,于盤點前3天將剩余物料辦理好退倉手續入庫,以便倉庫盤點工作順利進行。
6.3 存貨盤點前各部門應進行清理整頓,分類、分區域按規定堆放好存貨,并粘貼好《物料標識卡》。抽盤要求盤點之日倉庫物料盡量停止流動。
6.4 收貨待處理尚未進帳的物品應置于收貨待檢區,備好待發物料應置于備料區,并做好標識,不列入盤點范圍,但須保留相關進出單據,以便盤點時作為補充證據。
6.5 參與盤點的有關人員在進行盤點前要明確自己的職責、任務,事先做好準備。盤點使用的單據、表格需要修改時,須經財務部部長簽字后生效,否則追究盤點記錄人員的責任。
6.6 盤點工作要連續進行,不準中間中斷,負責盤點各有關人員原則上不準請
假,遇緊急事情時,應事先向盤點總指揮請假,獲準后方可離開,各有關人員不
得擅自離開崗位。
6.7 盤點人員必須認真、準確對盤點物品進行清點、稱量,如實填報盤點結果,真實反映資產結存狀況,嚴禁弄虛作假,盤點報表填報要求數據準確、字跡清楚。
6.8 盤點時應先清點或稱量實物,后對《物料標識卡》,再填《盤點表》核對賬面數,盤點時發現物、卡、賬不符,實物保管人員負責核實、查明原因。
6.9 盤點時倉管人員需認真回答復盤、抽盤人員提出的問題,并說明實物出現盈虧、殘損的原因,并由復盤、抽盤人員記錄在案,當場未查實的`問題由倉庫管理部門于盤點后三天內查清原因,并出具實物盤點異常報告交財務部。
6.10 各類存貨的賬、物、卡種類相符率要求為100%。
7 盤點程序
7.1 自盤
7.1.1 倉管部門負責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盤點日打印《盤點表》分發給盤點人員,同時報財務部電子表格一份。
7.1.2 自盤人員按照盤點進度計劃及《盤點表》進行盤點。
7.1.3 自盤人員核對盤點結果是否與《盤點表》結存數量一致,如不符,則在確認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無誤為止。
7.1.4 自盤人員在《盤點表》上簽名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7.1.5 材料主管對盤點確認的差異物料填寫《盤點盈虧報告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7.1.6 倉庫管理部門將《盤點表》(打印裝訂并簽名)、《盤點盈虧報告單》在盤點日后兩天內交財務部。
7.2 復盤
7.2.1 復盤人員在初盤人員的陪同下進入盤點區域進行實物盤點。
7.2.2 復盤可采用100%復盤,也可采用抽盤,由倉庫管理部門在《盤點計劃表》中確定,但復盤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種類的50%。
7.2.3 復盤人員按復盤安排分工進行盤點,點數員應邊點數、邊報數,記錄員應將盤點結果記錄在《盤點表》上,如須稱量,由點數員進行稱量作業。
7.2.4 復盤與自盤如有差異,須與自盤人員進行盤點確認,確認有誤的,由自盤人員在《盤點表》中“復盤數量”旁簽字,以示負責。
7.2.5 若復盤物料種類差錯率超過15%(含15%)以上時,則報告部門負責人
處理,必要時,部門負責人要求實物保管員對所管全部物料進行重新盤點。
7.2.6 復盤完成后,如與自盤無差異,復盤人將《盤點表》上交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如與自盤有差異,則按7.1.6辦理。
7.3 抽盤
7.3.1 抽盤人員在自盤、復盤人員的陪同下隨機抽樣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盤物料的20%、盤點金額達到80%以上,對單位價值較大的材料、產成品必須做到逐一盤點。
7.3.2 抽盤人員將抽盤結果記錄在《盤點表》上。
7.3.3 對于抽盤與復盤有差異的物品,須與復盤人員進行再次盤點,確認有誤的,復盤人員應在《盤點表》中“抽盤數量”旁簽字,以示負責,并記錄最終盤點的結果。
7.3.4 在整個抽盤作業中,抽盤組織人員對抽盤情況進行巡查,對抽盤中遇到的問題,抽盤人員應向抽盤組織人員或部門負責人反饋、報告。
7.3.5 若抽盤發現物料種類差錯率超過10%(含10%)以上時,則報告財務部負責人處理,必要時,應要求實物保管員對所保管全部物料進行重新盤點(復盤人員也參加盤點)。
7.3.6 盤點結束后,財務部盤點人員要在盤點表上做簡要總結,注明抽盤項數、不合格項數、其他事項,抽盤雙方當事人進行簽字確認。
8 不定期盤點
8.1 財務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指派人員抽查資產結存狀況,抽查時各實物保管部門要派人在盤點現場協助,抽查物品數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實物保管部門物料的5%。
8.2 抽查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管部門為原則,組織工作可適當簡化。
8.3 抽查可采取由賬至物或由物至賬的方式,抽查人員應將抽盤結果填寫在《抽盤表》上,若有差異則須計算出差異數量,并要求存貨保管人員在《抽盤表》上簽字確認。
9 財務處理
9.1 盤點若產生盈虧,于盤點后2個工作日內,由倉庫管理部門材料主管編制《盤點盈虧報告》,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財務部。
9.2 財務部對《盤點盈虧報告》復核無誤后,編制《盤點匯總表》,將《盤點
盈虧報告》、《盤點匯總表》交總公司審批,要求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
9.3 財務部、倉庫管理部門在接到審批后的《盤點盈虧報告》1個工作日內完成賬、卡調整工作。
10 盤點報告編制
10.1 每月自盤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倉庫管理部門應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盈虧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報財務部。
10.2 每季抽盤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財務部應編寫《盤點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盤點情況說明、盈虧和處理建議、相關責任人的獎罰建議等),并呈總會計師、總經理審閱。
11 本制度未涉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確認。
12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實施。
盤點管理制度4
1.0目的:
為了存貨、財務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保證企業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2.1存貨盤點: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等的盤點。
2.2財務盤點:是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的盤點。
2.3財產盤點:是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
2.3.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2.3.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2.2.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3.0術語:
3.1年中、年終盤點:
3.1.1存貨:由倉庫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3.1.2財務:由財務部門與內部審計部門共同盤點。
3.1.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3.2月末盤點: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
3.3月份檢查:由內部審計部門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4.0職責:
4.1總盤人:由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4.2主盤人:由各經管部門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4.3復盤人:由總盤人視需要指派及各經管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4.4盤點人:由各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4.5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4.6監點人:由總經理或財務總監派員擔任。
4.7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監點人,其職責亦同。
5.0盤點前準備事項:
5.1盤點編組: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5.2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5.2.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5.2.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5.2.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5.2.4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
5.3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6.0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6.1財務部門應呈報總經理、財務總監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部門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6.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生產單位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6.3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6.4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6.5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7.0不定期抽點:
7.1由總經理會同財務總監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財務總監核準后辦理。
7.2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7.3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7.4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8.0盤點報告:
8.1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二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財務總監簽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8.2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8.3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9.0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9.1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后辦理。
9.3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賬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9.4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二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
9.5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四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第四聯送往財務總監。
10.0存貨盤點:
10.1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10.2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財務總監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11.0其他項目盤點:
11.1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二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簽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
11.2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11.3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12.0注意事項:
12.1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12.2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工論處。
12.3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12.4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12.5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12.6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12.7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12.8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13.0賬載錯誤處理:
13.1賬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財務總監議處。
13.2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財務總監議處。
14.0賠償處理: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財務總監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14.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14.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14.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15.0解釋權:本制度有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長批準之日起生效。
盤點管理制度5
為加強對公司倉庫物資的有效管理,實行有效的審批程序,以及能讓倉庫保存完整準確的.出庫記錄,現將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1、填制“物資領用申請單”;
2、相關審批人審批;
3、持審批后的物資領用申請單至倉庫領取。
2、領料當日沒有領料的申請單視為作廢;
3、以舊換新的物品應做好標注。
4、節日、假期期間,需要領用物料的,應預先做準備,提前辦理領用手續;
6、每月10號填寫申請單,15號發放物料,其它時間不辦理物料領用手續。
盤點管理制度6
(1)盤點的主要功能
盤點為倉管人員及使用單位在物料管理上重要的一項工作,盤點后的數據在庫存管理上有很大的參考價值。盤點具有下列3項主要的功能:
①財務部門記賬的依據
盤點本為會計作業中的一項工作,它有記賬與稽核的雙重功能。
②投入產出控制的依據
營業單位要了解營運后各項產品或物料的應產率是多少,精確的盤點是必要的。
③訂貨與采購的依據
當采購人員要采購貨品或訂貨時,該項物品過去的耗用情形及現有的庫存資料是必要的參考資料之一,而此一資料亦必須經由盤點之后的數據計算而來。
盤點數據的正確性,是盤點工作最重要的一環。不正確的數字會讓管理人員作出錯誤的決策,因此當盤點工作進行時,仔細、耐心、翔實是必備的'要件。
(2)盤點作業規定
盤存清點,等于是健康檢查,由此方能知道今后的管理對策。所以對盤點工作要求,一要徹底、迅速、確實,二要追求與分析發生錯誤的原因,因此在執行上,要求注意的事項有:
①物料的編號名稱要求與賬冊相符。
②物料的單位與數量要作確實的清點。
③物料的品質要求按性質妥善地保護。
④物料的規格與存放地位置與賬面所注確實相符。
⑤物料存量勿超過最高存量或最低存量的基準。這樣做的優點在于能直觀看出當月消耗金額。
進出物料賬目要確實,報表要迅速,要有簿記登錄貨卡及收發日報表,其內容包括收發物料編號、名稱、規范、單位、收發數量等。月結盤存明細表的內容為上期結存量、本期收入量、本期發出量、本期結存的數量、單價、金額等。盤點作業必須在會計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每個月底,會計部門應清點實際存貨并核對存貨清單,同時制作一份超額與缺額存貨單送交經理部門。在儲藏室內存放過90天貨品即視為逾期存貨,儲藏室主管應每月制作一份逾期存貨清單送交廚房及餐飲經理,以便他們設法耗用這類滯銷的貨品,以免長期存放所造成的腐敗或損失。
(3)料的盤點
①食品的盤點
確定庫存食品的總值,可顯示出庫存食品是否太多或者太少,以及庫存食品的總價值是否符合本店的財務政策要求;是否積壓太多資金;以適時調整庫存。
可將某種食品的利用率和它的銷售額作分析比較,從而評估其獲利的情況。
可將某一特定時期的實際存貨價值和賬面存貨價值互作比較,這可以明顯看出任何差異之處,以及倉庫管理員的工作效率。可以防止損失及失竊。
查出利用率不高的食品,可以提醒采購人員及主廚等注意,并作為淘汰的依據。
確定各種存貨的利用率,并適時檢查其使用或食用期限是否逾期。
盤點清單應當印制成一種標準格式,而其編排必須和各個儲藏室所在的位置順序相配。這樣方可使盤點工作做起來輕松、快速、有效率,而且不致遺漏。
②飲料的盤點
確定倉庫中所有飲料的總價值,用以評估儲存量是否適當,是否符合本店的財務及營業方針。
比較某一時期的庫存飲料實際價值是否和存貨賬面價值相符。防止失竊及檢查安全管制系統。
確定存貨出入的流動率。查明銷售量太低或回轉太慢的飲料,并考慮予以淘汰。
庫存飲料的一年中流動率最理想的是1/6,也就是平均庫存量相等于兩個月的供應量。如果不能達到這個標準,就得進行檢查每一品牌飲料的流動率,以便及早發現何種飲料的流動率太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
(4)物的盤點
①消耗品的盤點。
應每月實施一次,勤加盤點,追求損失原因與責任,以避免竊盜散失等事情發生。
②非消耗品之盤點。
每年必須作一次徹底的盤存清點,藉以檢查與了解該物品的使用情形。
盤點管理制度7
為了規范店鋪財務運作,確保公司財產物資安全、規避資金、財產損失等風險,現對相關業務流程規范如下:
一、盤點規定:
1、盤點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盤、抽盤等
(1)不定期抽查盤點:指由財務部組織不定期的對店鋪各庫區及賣場的庫存商品進行抽盤或全面盤點。
(2)定期盤點:是依據每日或每周營業完成后進行的盤點,定期盤點要求進行的是全面盤點。
2、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清點全部貨品數量,與電腦庫存數據初步核對;
(2)核對貨品標簽與貨品(貨品印記)是否相符;
(3)將各類票據進行分門別類的整理與清點;
(4)更新電腦數據庫;
(5)準備盤點所用的計量器具及各類銷售票據;
(6)由盤點總負責人指定人員參加盤點,盤點期間短時間停止進、退貨;
(7)躲避銷售高峰期(周末、雙休日,節假日)。
3、盤點操作流程:
(1)由專門指定人員對柜臺珠寶首飾進行盤點,盤點時按珠寶首飾商品分類、品名、編號、單價、數量進行逐一核對,用掃描槍將標簽條碼逐個掃入盤點系統,確認系統內貨品圖片與實貨相符;
(2)全部掃描后查詢盤點差異,核對實盤數量及貨品是否與數據庫相符;
(3)依據柜臺實物盤點情況,電腦自動生成盤點結果報審表,打印并由全體盤點人員簽字確認,分送會計、商品等有關部門。(日盤、周盤由店鋪主管組織銷售人員進行;
由銷售人員按實盤數量照實填寫盤點表,店鋪主管或主管要指定專人負責監盤,盤點完成后,雙方和主管要在盤點表上簽名確認)。
4、盤點結果處理:
每次盤點完成后將制成盤點表,由相關盤點人員及監盤人、店鋪主管簽名確認,盤點表要先與店鋪臺賬核對確定是否存在差異,如有差異要立刻找出差異原因并分析。
正確無誤的盤點表將上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相關人員負責核對賬實是否相符,如有差異,要適時跟進和找出差異原因。
對于盤虧的物品,要落實到相關責任人,要對責任人和店長等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為了實時對店鋪的.現有庫存進行監控,要求店鋪每天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銷售日報表至財務部(實在看格式),由財務部相關人員核對庫存商品是否正確,從賬面上對商品進行監控,如確有必需,財務部將派出專人至店鋪進行突擊或通知盤點形式進行實地盤點,以確保賬實相符。
二、店鋪的現金及備用金管理規定:
1、店鋪營業款(碎銀)和備用金必需分開管理,營業款(碎銀)不得挪作備用金使用,一經發覺,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元。當天的營業額與碎銀分別獨立存放,當天營業款現金由店長清點審核獨立上鎖存放,第二天店長本身取出存款;如店長休息,營業款由組長鎖好存放,直至存錢人員(店長/銷售主任)在同事見證下,開鎖復核。要求在有監控攝像頭下復核。
2、店鋪備用金的金額按店鋪面積大小、商場經營模式(專賣店/商場租賃柜臺)決議。商場租賃柜臺500元/月;專賣店面積小于50㎡的1000元/月,專賣店面積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備用金應用于日常店鋪開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購買,購買物品需要保存憑證及票據,并每兩個禮拜按既定報銷流程到財務部報銷一次。
4、備用金由店長保管,和費用票據單獨存放于保險箱內。
5、各店鋪要對備用金的領用、報賬等情況進行登記,合理領用備用金,登記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報賬日期或是返還日期等事項,要求經領人和批準人簽名。備用金報賬后的余額要適時進行返納,返納要求在事項完成后三天內辦理完畢(如有特別情況應先與店鋪主管溝通,可以推遲二天辦理),備用金登記本要求專人登記保管(實在格式如附表)。每天營業終了店鋪要把當天的備用金情況上報財務人員,上報內容包含:上日余額,本日支出(認真說明支出內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內容),本日余額。
6、店鋪營業款(碎銀)必需鎖入保險箱,第二天當班人員上班后應適時清點并確認是否與臺賬相符。
7、原則上店鋪的每日庫存現金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除碎銀、備用金外),超出規定金額必需在當日下午四點前,由店長或主管如數存入公司為店鋪開設的指定銀行賬戶中,并保存存款回執以備核查;店長或主管外出存款時必需在其他員工見證下,在存款簽出本上登記、簽名。
8、公司及店鋪任何人員都不得挪用店鋪錢款,店鋪需使用備用金支出日常開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長批復,超過100元不滿200元的由主管批復,200元以上需經經理同意后方可開支,店鋪備用金要設置專門登記本(登記本相關規定按第二條規定執行)。未經規定的程序請示同意,擅自挪用營業款者做貪污或盜竊公款處理,除追回贓款外,按公司財務制度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懲罰,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收銀規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嫻熟使用收銀機和POS系統,收銀時要堅持唱收、唱驗、唱找、唱付;認真檢查貨幣真偽,用視覺和觸感檢查貨幣真偽并用驗鈔機正反兩面復驗;如違反操作規定,誤收假鈔的,由責任人承當,無法分清責任人的由當班人員集體承當;
2、在使用POS機刷卡收銀時,應嚴格依照流程操作,要求顧客輸入密碼、簽名確認,并保管好刷卡單據,于每月規定日期將POS機刷卡交易單與銷售小票、銷售報表一起交給公司財務部;由公司財務定期與POS機刷卡銀行進行對賬,以保證轉賬情況的真實性;
3、在發生POS機交易成功與否難以確認的情況時,不得發出商品或退還現金給顧客,應適時與銀行聯系,查實并確認POS機交易實際情況后,做實在處理。違反操作流程,造成損失的,一律由責任人承當損失;
4、營業結束時,營業員按銷售憑證第二聯進行統計匯總,記錄當日銷售總金額(與財務對賬方法詳見財務管理規定)。
5、清點當日銷售貨款和POS機交易小票,是否與銷售總額相符,現金和票據,是否與店鋪臺賬相符,此過程一人清點,店長/組長復核,核對完畢后由兩人在柜組臺賬上同時簽字確認。
盤點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含科長、廠長、處長),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生產單位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賬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第十條 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項目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簽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 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盤點管理制度9
一、為保證藥品的有效和安全性,效期藥品必須嚴格遵守其特定的儲藏條件,并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使用。在有效期內因質量問題,或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均應停止使用。
二、編制效期藥品計劃,應依據臨床需要而定,宜分次購人,防止積壓,用量較少或效期特短者,儲存量不得超過三個月。
三、效期藥品入庫驗收時,其內外包裝應有效期標記。驗收后應逐批將失效日期注明在入庫單上,并在有效期藥品示意牌中記錄。
四、有效期藥品盡量按“逐批購人、第延效期”(即每批入庫藥品的有效期原則應同或延后于上批人庫藥品有效期)和“勤進快銷,防止積壓”的原則。藥品有效期為一年的,購進時藥品生產日期不超過三個月;有效期為二年的,購進時藥品生產日期不超過六個月;有效期為三年(含)以上的,購進時藥品生產日期不超過一年。超過以上有效期規定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
五、效期藥品驗收入庫后,應按效期先后在賬目上登記。庫房內應設“效期藥品一覽表”。
六、藥房、庫房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貯存條件保管效期藥品,定期檢查。發放及使用應掌握“近效先出、近效先用”的原則。
七、效期藥品改變原外包裝置于其他容器內時,應將其失效期醒目標記在新的容器上。
八、效期藥品不得脫離原包裝配發,即嚴禁將其倒入砂塞玻璃瓶或藥斗中儲存使用,以方多次補充藥品時混淆,出現過期失效。
九、調劑人員發生整瓶(盒)的近效期藥,應保證患者在醫囑使用時間內不過期失效,并提示病人失效日期。效期藥品到期前半個月,應通知領藥護師及臨床,以防臨床儲備藥品失效。
十、近效期藥品應為藥品有效期截止前三個月。對有效期不足三個月的品種,藥庫、藥房應提前報藥劑科,以便采取措施調劑處理。
十一、各藥房對過期藥品,應妥善貯存并標明“不合格”標記,盤點后按有關規定報損處理。
十二、藥庫,調、制劑室、病房均應指定專人管理效期藥品,并定時檢查。因責任心不強,未能按規定保管,造成藥品過期失效、變質、積壓及使用過期藥品而使醫院遭受損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十三、醫院制劑的有效期,應當符合有關制劑規范要求。
盤點管理制度10
1、 藥庫藥房每季度應進行一次統一的季度盤點。盤點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藥劑科主任統一協調。
2、 藥庫、藥房季度盤點的時間為每季度末月25日。
3、 為便于復核,盤點當日,藥品庫房不得進行出入庫操作。
4、 藥房、藥庫對庫存的所有藥品進行盤點清查,盤點時根據盤點表逐一核對,清點數量。盤點表中所列藥品應按貨位貨號排序。
5、 盤點時應注意:盤點之前應整理藥品,排列有序,以便為盤點創造方便條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寫盤點表示應認真填寫,逐一保持盤點表的整潔,對盤點數據有修改的,在修改處再次簽字。
6、 盤點結束后,由科室組織人員對盤點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品種抽查復核率不低于3%。
7、 盤點結束后,由各部門將盤點表按統一格式整理后進行打印,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將打印表及電子表一并交藥劑科主任審核并存檔備查,并報財務科一份。
8、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格控制藥品損耗率。西藥和中成藥為3%,中藥為5%。報廢藥品必須遵循利益遠離的原則,實物必須交財務(審計)和辦公室驗收,報領導批準后,由驗收部門監督銷毀;對超正常損耗的.藥品,由責任人按照責任大小分攤賠償。由于人為因素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9、 藥庫、藥房盤盈、盤虧超出0.3%,應查找原因,詳細加以說明,并上報分管院長。
藥品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本院藥品采購、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確保醫療質量,杜絕違紀行為,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參照醫院歷年來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處方管理
1、本院藥劑科只接受本院具有處方權醫務人員的處方,進修人員需經醫教科批準、藥劑科備案后方有處方權,外單位具有處方權的人員所開處方需經院領導批準后方可在本院藥房配藥。
2、處方必須符合處方規范要求,門診處方必須附有與處方金額、姓名相同的發票,否則藥房不予配方。
3、所有處方都應有處方權的醫生簽名方可配藥,處方三日內有效,超過期限須經醫生更改日期,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
4、門診處方每次藥量一般不超過3—7日,慢性病不超過1個月,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出院帶藥處方不超過1個月量,特殊情況需經副主任以上醫師、科主任或醫教科批準。
5、不準開大處方、人情方。嚴禁開搭車藥,違者按處方金額10倍罰款。公費病人必須用公費處方開方。
6、大金額處方(每張處方價超過500元),必須由科主任以上領導批準,貴重藥品、控制藥品必須按醫院規定審批。
7、住院病人用藥必須在醫囑上記錄,并注明科室(病區)、床號、住院號,醫生不得跨病區開藥。
8、藥劑科不得擅自修改處方。如處方有錯,應通知醫生更改后配發。藥劑科有權監督醫生科學用藥,合理用藥,對違反規定,亂開處方,濫用藥品,藥劑人員應拒絕調配 ,情節嚴重應報告院領導處理。
9、藥房處方必須按規定統一專人保管,未經科室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處理,不得遺失或燒毀。
(二)藥品管理
1、藥房藥品應定位存放,任何人對緊俏藥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貴重藥品及特殊藥品藥劑科應做日報表,每天盤點,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3、除搶救病人急需的藥品外,未經院領導批準藥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向藥房借藥。借藥應出具院領導批準的借條,并由經手人負責追討。
4、任何人不得到藥劑科私自調換藥品,公家調換藥品需經院領導批準。
5、非藥房人員不得進入藥房,藥房內禁止會客或帶小孩。
6、藥劑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性,嚴格遵守藥房規章制度,防止配錯藥、發錯藥、寫錯用法,一經發現應及時匯報科室領導,迅速彌補糾正。
7、藥劑科應定期盤點,并將盤點情況及時上報院領導。
(三)藥庫管理
1、藥品入庫必須嚴格執行驗收制度,堅決杜絕“四無”藥品入庫和質量不合格藥品入庫。做好入庫藥品的各種記錄,并負責驗收簽字,接受藥事委員會和院領導的檢查監督。
2、對長期積壓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應及時上報藥事委員會及時作出處理。
3、臨床驗證藥品必須事先交院藥事委員會批準同意后一律統一入庫,由藥劑科憑處方配發使用,驗證費納入醫院統一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得私分、截留,違者按貪污論處。
4、藥庫工作人員必須加強責任性,妥善保管藥品,防止失竊、霉變,減少不必要的損耗和積壓。
(四)采購管理
1、藥品采購員應按醫院藥品采購計劃,以本院基本藥物目錄為依據,向醫院或衛生局指定的醫藥部門進行藥品采購,未經藥劑科主任、藥事委員會或分管院長批準,不得擅自增加采購品種或改變進貨渠道。
2、藥品采購實行“計劃采購,擇優定點,院長審批,庫房把關,財務結算,回扣歸公”的管理原則,由藥劑科統一采購和配制,其它科室和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義進行采購、供應和配制(同位素放射性診斷的藥品除外)。
3、嚴禁“四無”藥品及營養滋補品、療效食品等非治療性藥物入庫,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藥品采購原則上必須以簽訂合同形式進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以上須科主任簽字,10萬元以上須經分管院長或院長簽字,不可避免的非合同性(電話購藥)購藥,應作好詳細匯報記錄,科主任必須經常檢查監督。
5、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廉潔自律,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風,不準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賄賂,對政策允許范圍內的“讓利”和各種名目的“回扣”(包括廣告費、宣傳費、包裝費、促銷費、驗證費等應一律上交醫院財務科納入醫院收入,個人不得私吞,科室不得截留,違反按貪污處理。
6、藥劑科主任不兼任藥品采購員。
(五)醫院原有規定與上述有抵觸時,以本規定為準,其他規定仍繼續生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必須扣發當事人獎金,情節嚴重的,再給予行政處分。
盤點管理制度11
為了保證公司商品的安全性,及時挽回由于商品盤點差異所造成的損失,規范商品盤點中的差異處理流程,及時解決盤點差異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一、差異處理流程
盤點出現差異
門店倉庫主管落實責任人
總倉倉儲主管整理《盤點差異匯總表》提出處理意見
門店經理提出方案及處罰意見
NY
門店財務主管整理《盤點差異匯總表》
NNY
分公司物流部經理審核,并提出處理處罰意見
分公司財務經理審核
監察審計委員會備案
分公司總經理審核
N
財務管理中心備案
報物流管理中心備案分析
分公司商品監控員根據《盤點差異匯總表》掛待處理財產損益并調整庫存
責任人
全額賠償
無法追
究責任分公司管理團隊承擔處罰人
責任人賠款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向責任人催收賠款(罰金)
分公司財務部收到賠款(罰金)后進行賬務處理
二、相關人員責任
1、倉管人員:
倉管是必須對自己管轄范圍內的商品負責,對自己管轄范圍內的商品盤點差異都有責任,對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責任,負責所有出入庫商品單據的保管、傳遞工作,每天核對ERP系統庫存與實物庫存,保證賬實相符。
2、門店倉庫主管:
門店倉庫主管作為門店庫房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屬門店倉庫內所有商品負責,組織每月的盤點工作正常進行并監督盤點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盤點制度的要求進行盤點,如實匯報門店商品盤點差異,落實責任人,提出賠款或處罰建議,并在結束盤點工作的兩天內上報門店經理。
3、總倉倉儲主管:
總倉倉儲主管作為總倉存放商品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屬總倉所有商品負責,組織每月的盤點工作正常進行并監督盤點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盤點制度的要求進行盤點,如實匯報總倉商品盤點差異,落實責任人,提出賠款或處罰建議,并在結束盤點工作的三天內把《盤點差異匯總表》(見附表1)上報分公司物流部經理。
4、門店經理
門店經理作為門店存放商品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屬門店所有商品負責,組織每月的盤點工作正常進行并監督盤點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盤點制度的要求進行盤點,如實匯報門店商品盤點差異,落實責任人,提出賠款或處罰建議,并在結束盤點工作的兩天內交門店財務主管匯總整理《盤點差異匯總表》。
5、門店財務主管:
門店財務主管根據門店倉庫主管和門店經理的意見,匯總整理本月《盤點差異匯總表》,必須根據系統數據與實盤數據相核對,確保差異數據的準確性,盤點結束兩天內把《盤點差異匯總表》交給門店經理審核,每月監督盤點工作是否正常開展,及時向分公司財務部匯報門店商品管理的情況,盤點結束三天內把《盤點差異匯總表》交給分公司物流部經理。
6、分公司物流經理:
對分公司所有商品負責,對因管理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丟失、毀壞以及遭竊等造成損失的負管理責任(門店樣機除外);對因驗收、發貨過程中失誤而造成損失的,物流經理負管理責任;負責對門店(總倉)《商品盤點差異匯總表》提供處理意見及時進行批復;向總經理提供分公司商品盤點差異的賠償方案:商品ID、型號、責任人、賠償金額、賠償方法、時間限制等,每月盤點結束四天內把《盤點差異匯總表》及審批意見提交分公司總經理,并在下月5號前把《盤點差異匯總表》交總部物流管理中心。
7、分公司財務經理
對分公司所有商品實施監控,確保公司每月盤點的商品數據準確、真實,根據物流部提供《盤點差異匯總表》進行匯總分析,根據分公司總經理審核后《盤點差異匯總表》掛待處理財產損益,每月盤點后結合盤點日系統庫存總額與財務庫存商品總額進行分析,并及時調整;上月的待處理財產損益必須在當月盤點前處理完畢。督促商品監控員在每月6日前向財務管理中心通報上月商品盤點差異處理及落實情況;對于不及時匯報盤點結果或盤點差異數據不準確給公司造成損失,由財務經理承擔這部分損失。
8、分公司總經理:
分公司總經理作為分公司管理的責任人,對分公司物流部提交的商品盤點差異處理方案進行審批,解決分公司物流部在商品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9、財務部商品監控員:
商品監控員負責對分公司所有門店及總倉的'商品監控,每月30或31日監督門店及總倉是否按照正常流程進行盤點,向物流部經理催收《盤點差異匯總表》,監督責任人及時上交盤點賠款;每月6號前向財務管理中心交上月分公司的《盤點差異匯總表》,必須在匯總表上注明:商品ID、商品型號、賬面數量、金額、實盤數量及金額、差異數量及金額、責任人、門店經理、差異原因、解決辦法。每月在財務賬上查詢相關責任人是否上交個人賠款,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沒有上交個人賠款人員的名單;經常到門店檢查倉管的手工明細賬是否與實物相符。
10、分公司人事行政經理
根據分公司物流部上報的商品盤點差異匯總表和總經理批準的處理意見,在三天內通知責任人交納盤點賠款,過期不交納盤點賠款在當月獎金中扣除盤點賠款,直到扣除所有盤點賠款為止。
11、監察審計委員會
全面了解公司資產的盈虧狀況,負責向主管總裁匯報商品盈虧工作,負責監督各分公司盤點差異賠償執行情況,以及督促財務管理中心進行財務帳面調整。
三.盤點結果確認
1、盤點結果反映出的差異情況都需要由相關人員進行確認,其中門店盤點結果應由包括財務臺帳、倉庫保管員、倉庫主管、門店經理和督查員的再次驗證,核實差異后簽字確認;物流配送中心盤點結果應由包括倉管理員、倉庫主管、倉庫科長、物流主任、財務臺帳和督查員的再次驗證,核實差異后簽字確認。
2、對因疏忽導致錯誤盤點結果的,將盤點紙片上數據騰寫至盤點表格內的信息項不得修改,若需修改必須經以上所指的所有盤點人簽字確認,方能生效,否則將追究其相關人員責任;但可以在備注欄內注明說明具體原因,以體現盤點工作的嚴肅性,加強盤點工作的責任感。
3、相關盤點人員對《盤點差異表》所反映出的盤盈、盤虧結果數據負責,對認定的盤盈、盤虧做出簽字確認。
4、帳外商品,必須在盤點前上報財務入帳,并由財務臺帳單獨列表存檔;未單獨列表存檔的商品均作為盤盈處理,進入倉庫庫存帳,如果需領出必須由當事人報柜組長、門店經理、營銷部經理、分公司總經理,經層層審批后,由財務調整數據后當事人憑單方可至倉庫辦理出庫手續及領貨,樣機至倉庫辦理手續后至柜組領貨;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四、商品盤點差異處理方法
1、發生盤盈、盤虧情況后,首先由臺帳(或系統操作員)協助倉庫保管員查明原因,有單據未入或單據未銷的必須事前注明,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各差異情況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是串型號商品,需要查明串型號商品的單價,對發現盤缺商品單價大于盤溢商品單價時,屬于倉庫發錯貨的由該倉庫落實責任人按差價進行補償;否則經批準后可要求臺帳進行調整或由業務部門通知供應商更換型號。
2)屬于確系倉庫丟失原因所致,能夠分清直接責任人的,由責任人賠償;不能分清責任人的,需辦理核銷報批手續。
3)屬于因意外事故、天災人禍、被盜等客觀原因造成的,應向保險公司索賠;
4)其他因管理不善、制度執行不到位而造成的丟失和毀壞,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并追究分公司管理團隊的管理責任。
3、分公司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物流部經理必須對差異處理情況作出追蹤和落實,并在每月25日前將《盤點差異處理反饋表》(見附表2)報總部物流管理中心備案,由物流管理中心報監察審計委員會備案檢查。差異處理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一個月以上未解決的差異導致公司財產損失,分公司管理團隊負責全額賠償。
五、商品盤點差異獎懲條例
為了保證公司盤點工作的規范,確保盤點工作的嚴肅性,特對盤點差異的違規行為制定如下處罰規定:
1、倉管保管不嚴造成商品盤點差異:商品盤虧、白條出庫由倉管全額賠償;商品串號由倉管補足差價后,并對每條串號差異處罰10元;商品盤盈會造成實物與系統數據混亂,每條處罰10元。
2、財務部商品監控員在每月5號前向財務管理中心上報《盤點差異匯總表》,延遲一天處罰50元,監控不嚴導致商品出現重大差異,分公司財務部商品監控員負有管理責任,按照損失商品總額5%進行賠償,每月沒有及時清理待處理財產損益并督促分公司各相關責任人處理盤點虧損的遺留問題處罰200元。
3、分公司物流部經理對公司所有商品負有管理責任,對每月盤點差異沒有及時處理,導致公司財產損失,按照不低于損失商品總額的10%進行賠償,每月盤點結束四天內把《盤點差異匯總表》提交分公司總經理延誤一天處罰50元,每月5號前沒有把《盤點差異匯總表》提交物流管理中心延誤一天處罰50元。
4、分公司總經理對分公司所有商品負有管理責任,出現商品重大差異后沒有及時處理導致公司財產損失,按照不低于損失商品總額的10%進行賠償,如果本月出現的差異在下月沒有及時處理從而造成的公司損失由分公司管理團隊共同承擔。
5、分公司行政部經理每月根據財務部上交的《盤點差異匯總表》上的處理意見進行處罰,并督促責任人上交個人賠款,每月底沒有對上月的盤點差異責任人進行處理,對人事行政部經理罰款200元。
6、倉管在本年商品保管中沒有出現任何差異,由分公司總經理、物流經理、財務經理向物流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提交獎勵建議,由總裁批準后進行表彰,給予一定的物資獎勵;總公司每年12月底評選商品管理先進員工獎10名,給予500元/人的獎勵。
六、物流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工作。
盤點管理制度12
一、藥劑科應建立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藥品質量及工作質量考評小組。負責對全院藥品的質量管理及藥劑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評定。
二、考評小組負責定期到藥庫及各調劑室檢查藥品質量。藥品入庫驗收合格率(驗收合格藥品)應達到100%;中西藥房藥品包裝完整,入庫登記項目(品名、廠家、注冊商標、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齊備;有效期藥品及管理藥品應達到100%;庫房、調劑室重要飲片應無蟲蛀、霉爛、變質現象,炮制質量合格;發現問題應立即停用,辦理退庫、保損手續。藥庫、藥房的中西藥品報損率應符合規定要求。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三、考評小組負責定期到各調劑室檢查麻醉用品的管理使用情況,要求使用合理規范,帳物相符率100%;并定期檢查病房各科室搶救柜中儲備藥品質量、麻醉用品使用及管理隋況,發現問題及時與臨床溝通解決。
四、考評小組負責對各調劑室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西成藥調劑室主要查看調配處方及發藥是否按操作規程進行;中藥調劑室抽查調配處方質量,每劑稱量誤差不超過±5%;審方、調劑、復核、發藥是否簽字,是否向病人交待用法、注意事項;有無竄斗、錯斗等現象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五、考評小組應將每次考查向藥劑科匯報備案。
盤點管理制度13
1、為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和藥庫、各藥房賬存相符,制定每月定期盤點制度。
2、藥劑科藥庫、各藥房統一按月盤點,原則上盤點時間為每月22—24日,為配合財務科藥品財務核算,每月盤點時間應與財務科共同協商確定。
3、藥庫、各藥房對部分貴重藥品重點管理,實行每月盤點;其余藥品分柜盤點,以季度為盤點周期,每季度完成全部藥品盤點。
4、藥庫、各藥房對庫存的藥品認真進行盤點清查,盤點時根據盤點表逐一核對,清點數量。
5、盤點應于靜止狀態下進行。靜止狀態指盤點期間不得發生與盤點有關的`藥品賬務和藥品實物的入出操作。急診藥房不能做到完全靜止時,應對賬、物進行相應的處理,盡量減少普通業務操作對盤點的影響。
6、盤點結束后,由庫房、各藥房將盤點表按照統一格式進行打印,盤點人和監盤人簽字后一式兩份,分別報科主任審核存檔備查和財務核算。
7、盤點結束后,及時對盈虧藥品進行系統賬存調整,并報財務審核,確保實物與賬存一致。
8、財務科每季度對藥庫、各藥房監盤一次,監盤人員對盤點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品種抽查復核率不低于3%。
9、對盤點數量異常的藥品,應及時重盤或查找原因,并積極整改,在下一盤點循環中重點監測。
盤點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公司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保證存貨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貨運營效率,保證合理確認存貨價值,防止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存貨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倉庫的各類原材料、展廳內的衣服產成品、辦公用品等。
(三)庫存物資內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其中包括:
(1)實物的驗收保管與采購應分離;
(2)審批發料的計劃員與存貨保管員相分離;
(3)存貨盤點應由會計、出納及倉管等人員共同進行;
(4)若某職位空缺或相關人員臨時外出,應指定替代人員或臨時人員負責,避免暫時的職務重疊。
二、崗位分工與授權
(一)職責分工。
(1)倉庫管理員負責辦理物資的驗收入庫、存儲保管和物資出庫業務,審核相關表單并及時于次日的上午10點前遞交到財務部,倉庫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所有存貨收發憑證并裝訂成冊,定期盤點庫存物資,保證庫存物資達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2)財務部負責存貨進倉與出倉的核算業務及對相關存貨管理的監督,及時把倉庫管理員提交的進倉單、出倉單核對并錄入ERP系統;
(3)采購部負責外購品入庫業務指令的下達、起始表單的填制和報賬、付款事宜;
(4)質量控制處(可修改)負責相關物資出入庫的質量檢測事宜。
(二)各部門領用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消耗性庫存物資需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領用與本部門職責無關的庫存物資或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如風扇、座椅、電腦等)需要在人事部進行登記,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才有權批準領用該庫存物資。
(三)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的處理決定權由公司倉儲部門與財務部門行使,并報公司負責物資管理的`分管領導和財務主管、總經理審核批準。庫存物資的變質老化、報廢毀損的處理決定權由公司倉管部、財務部及采購行使,并報公司負責物資管理的領導和財務主管、總經理審核批準,根據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并進行會計核算。
三、請購、采購、驗收與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請購采購業務的執行,由采購部根據銷售部下達的原料需求計劃進行采購。對于原材料的采購需申請人填寫《采購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銷售主管及總經理的批準。倉儲處、采購部分別對入庫原材及產品的數量、質量、技術規格等方面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采購要求。
(二)外購原材料驗收后,由倉庫管理員填寫“收貨單”,經檢驗合格的原料,倉管員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對供應商錯發、少發或不合格原材料,倉管部應及時通知采購部予以退貨或補貨。
(三)對于入庫展廳的成衣產成品,由銷售部生產跟單對其進行檢驗并予以標識,只有檢驗合格的產成品,倉管部才可以作為存貨辦理入庫相關手續。
(四)倉管部必須定期對毛料倉庫的存貨進行檢查,加強存貨的日常保管工作。
(1)倉庫應按材料名稱及規格型號一物一卡準確標識,存卡應逐筆登記材料的收、發、存,各項內容應填寫齊全、準確。
(2)上架保管的材料,應做到分門別類按行次-層次-位置排序擺放,標志明顯,易于存取和保管。
(3)同種牌號的庫位應集中設置,每一個貨架托盤物料只能堆放一個品種,不得混堆;
(4)每一貨架中的每種物料必須在貨架標識牌上注明牌號、批號及數量;
(5)當不同批號的物料在同一墊倉板上存放且每個品種批量1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并標識清楚、不得混雜;
(6)物資存放,進出環節注意防止滲、漏、變質等浪費行為,并保持材料倉庫現場整潔整齊;
(7)物料如有破損、殘缺、變形或物品分解變質等情況,應立即進行安全處理消除事故隱患,材料倉庫不能自行處理的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8)經常巡視材料倉庫物資,注意防潮、防變質等防護措施,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9)為保證材料物資的安全,材料倉庫人員應注意防火、防盜,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識,嚴禁有火險隱患存在,如明火、吸煙、非法用電,燒焊維修火花等,由本倉儲處經理定時安排檢查消防器材設施;
(10)倉管員每日下班前應認真檢查,確認無人滯留材料倉庫后,關好水源、電源、門窗,方可離開,以確保材料倉庫材料物資安全;
(11)發料時,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料,先到先發,應先集中發同一批次的物料,發完后再發另一批次的物料;發貨時,同一生產批號所需原材料集中發出,集中放置。
(五)人事部、銷售部、設計部對展廳的產生品成衣的共同進行管理。
(1)展廳內所有成衣的數量由人事部負責登記進倉及出倉,定期每月進行盤點登記并錄入電腦系統。
(2)保持展廳的整潔,展廳會議桌上的衣服及其他物品要及時清走,紙箱或其他不允許放進展廳的物品放在展廳不能超過兩個工作日;
(3)展廳擺設由銷售部、設計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潔由阿姨打掃;
(4)只有設計部及銷售部人員可以使用展廳內的衣服,在使用衣服時應及時放回相應的位置,如需拿出展廳的,必須到人事部前臺處登記,遇周六日或晚上前臺沒人的情況,使用人應先做好登記,上班的時間再到前臺補錄登記。人事部前臺負責登記,并核對架子上的衣服數量是否一致,如有外拿不登記與數量不一致的,由銷售部和人事部負責人共同協商處理;
(5)成衣產成品有新款放進展廳的,需統一到人事部前臺出處登記,如未登記,造成衣服雜亂或不見的,由銷售部或設計部負責人自行處理。
(6)展廳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由人事部前臺打開,如晚上需使用展廳必須提前跟人事部前臺溝通,前臺可安排倉庫管理員關門,如周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倉庫管理員。
(六)倉管部及人事部必須對入庫的存貨(毛料及產成品衣服)建立存貨明細賬,詳細登記存貨類別、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等內容,并定期與財務管理部就存貨品種、數量、金額等進行核對。
(七)入庫記錄不得隨意修改。如確需修改入庫記錄,必須經部門經理及相關部門的批準。
(八)對于已售商品退貨的入庫,倉管處應根據生產部填寫的“退料單”辦理入庫手續,視乎退的毛料的數量來決定是否進行廢毛處理。
(九)入倉庫人員均須經過倉管員的同意,并經過登記之后,方可在倉管員的陪同下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倉庫內吸煙。
四、領用與發出
(一)生產部領用材料,應當持有生產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核準的領料單。
倉管員需憑經批準的領料單,核對物資數量、品名、規格后發料。如實行限額領料,對超出領料限額的,應當經過相關部門和領導的特別授權。生產部需確認倉管人員填制的“發料單”無誤后,才能把毛料領出倉庫。
(二)月末,生產部已領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資(包括殘余料),應及時退回倉庫,如果是下批生產仍要用的物資,其物資實體可不退回倉庫。
五、存貨的核算
(一)財務管理部設置ERP系統和Excel表格對物資進行登記,各存貨倉庫設置數量、金額的存貨明細賬,并按照存貨的品名、規格反映入庫、發出和結存情況。
(二)財務管理部的存貨核算人員每月對倉庫存貨收、發、存進行稽核,并與總賬核對,對存貨系統和總賬系統差異要查明原因,及時調整。
六、盤點與處置
(一)倉管部、財務部、采購部、銷售部、人事部組成盤存小組,定期和不定期對存貨的毛料倉庫和展廳進行盤點,盤點方式為抽盤和全盤。定期盤點分為月度盤點、半年度盤點和年度盤點。月度盤點采用抽盤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盤點采用全盤方式。月度抽盤的存貨數量不低于總量的60%。
對用量或金額較大、領用次數頻繁的存貨應每月盤點一次。
(二)月度盤點時間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盤點時間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盤點時間為元月1日上午9:00。
(三)倉管部必須制定詳細的盤點計劃,合理安排人員,對月度盤點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組進行抽盤并固定小組成員,半年度和年度盤點可由相關參與盤存部門抽調人員分多組進行,每一盤存小組每個部門必須保證有一人參與,對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盤點須確定盤存小組組長負責本組的盤存工作。
(四)倉儲處應充分做好盤存前準備工作,具體盤存要求如下:
(1)將盤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庫存盤點表”預先準備妥當。
(2)倉庫內物料應分別擺放,實施區分并標識。
(3)存貨應有序擺放,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識牌。
(4)盤存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帳手續的存貨,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5)盤存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生產部盤存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應提前進行,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五)所有盤存數據必須進行現場盤點,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于盤存表中。盤存數據若需修改,均須經盤存人員簽字方能生效。
所有參加盤存工作的人員,盤存當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盤存小組組長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須由部門負責人請示盤存小組組長,并指定代理人,否則以曠工論處。若有事確需離開,應經盤存小組組長的同意后方可離開,各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
七、檢查與監督
(一)公司管理層不定期對存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也可結合財務檢查、審計等工作進行。
(二)存貨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存貨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存貨業務授權批準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3)存貨收發、保管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取得是否真實、合理,存貨驗收手續是否健全,存貨保管的崗位責任制是否落實,存貨清查、盤點是否及時、正確。
(4)存貨處置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處置是否經過授權批準,處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貨會計核算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存貨記錄是否真實、完整、及時。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存貨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負責監督檢查的部門應當告知倉管部,倉管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三)監督檢查部門應當按照內部管理權限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存貨內部控制監督檢查情況和有關部門的整改情況。
八、附則。
本制度經審議批準,并發布后生效,修改時亦同,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和總經理辦。
盤點管理制度15
1、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性文件的收發、傳閱、編制清單歸類保管。
2、各種檔案的文字書寫,必需用藍黑或黑墨水書寫,禁用其它筆書寫。
3、檔案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時,均應在檔案室按有關要求借閱。
4、檔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檢查,積極制造檔案保管條件,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失密,保持常常通風。
5、檔案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電器。
6、外單位查閱檔案時,必需持有介紹信,注明查閱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閱內容或范圍。
7、查閱黨組、局長辦公會議記錄、紀檢工作等有關檀卷和絕密數字時,需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查閱一般檔案資料時,檔案員需進行登記,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查閱。
8、凡查閱檔案者,一般不準將檔案帶出檔案室,如需要借出時,必需經有關領導批準;查閱者必需按規定查閱,與查閱內容無關的文字材料不準任意翻閱、摘抄。
9、查閱檔案者要珍惜檀卷,不得將檀卷拆毀、拆頁、勾抹、圈點,嚴防污染檔案;查閱時不得吸煙;也不得將檀卷轉借他人或帶回家中。
10、查檔抄錄的.材料經檔案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后,簽字蓋章,否則無效。
11、借出的檀卷一般不能超過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補辦延期手續。借出或還回的檀卷,必需嚴格履行登記、注銷和檢查手續,當面點清,如發覺差錯,適時追究責任,并實行挽救措施。
12、資料管理工作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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