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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3 22:42:58 好文

預算管理制度(共15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預算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預算管理制度(共15篇)

預算管理制度1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公司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通過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推動來貫徹、監控企業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的實施,規范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行為,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2條全面預算是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各項業務活動、財務表現等方面的.總體預測。

  第3條管理原則

  1.經濟業務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全員參與、綜合平衡;

  2.預算管理應以完成企業經營計劃目標為出發點;

  3.“量入為出”和“輕重緩急”相結合工作方法;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預算編制流程;

  5.符合真實性和可行性原則;

  6.實行重大事項、例外事項預算報告制度和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第2章預算管理組織體系

  第4條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預委會”)是企業預算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由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主持制定、修訂企業有關預算管理的制度或辦法;

  2.討論決定企業經營預算、投資預算、財務預算中上報的預算指標;

  3.討論決定企業預算考核辦法及兌現方案;

  4.討論決定企業年度預算考核指標的重要調整及考核辦法的修訂。

  5.審議分析預算執行報告。

  第5條預算監督部門

  財務部是全面預算的監督部門,其主要職責為:

  1.匯總編制公司預算、調整預算方案;

  2.協調、監督各部門預算統計人員工作;

  3.復核預算外付款申請是否經過適當審批;

  4.匯總編制公司預算執行報告;

  5.定期向預算委員會反映預算執行中的問題,提出預算工作改進的意見與建議。

  第6條預算責任單位企業各部門是全面預算的責任單位,其主要職責為:

  1.編制部門預算;

  2.執行、統計本部門預算,并控制預算實施;

  3.申請調整預算;

  4.接受上級預算指導、監督、考核。

預算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發展,規范公司的工程預決算管理工作,保護公司利益,建立公平、公正、公開、誠信的平臺,達到控制提高投資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工程的決算管理。

  第三條工程預決算是公司對各項目開發成本進行有效管理的重要舉措,公司預算部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二章工程預算編制

  第四條編制工程預算的目的是為了明確項目成本,為控制成本提供目標,并為編制資金計劃奠定基礎。

  第五條工程預算編制需要在設計院完成施工圖設計之后立即開始一般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前完成,預算部須提前作好工程預算編制的計劃工作,通過預算明確目標成本,確保項目成本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

  第六條在施工招標前,預算部提供編制工程預算并制作標底的造價咨詢機構候選單位,直接由項目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確定,具體程序為:

  一、由預算部根據資質條件及信譽情況挑選造價咨詢機構,進行比較確認一家后,與之進行談判,確認取費標準,并提出申請;

  二、由項目總經理或董事長進行審批;

  三、項目總經理或董事長如果認為取費標準不合理,審批未通過,則由預算部重新與造價單位進行談判后再次報批;

  四、項目總經理或董事長如果否決此造價咨詢單位,則由預算部提名另外一家;

  五、項目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通過后確定造價咨詢單位;

  第七條施工圖設計完成后,預算部負責填寫工程預(結算)算委托書,報分管副總、項目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后提交給工程造價咨詢機構。

  第八條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按照委托書要求編制工程預算,在編制過程中, 1

  預結算部負責與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必要的溝通,促進工程預算在預定的`時間內按要求編制完成。

  第九條工程預算審批程序:

  一、預算部對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所提交的工程預算草案進行審核,若發現工程預算中的有遺漏或錯誤之處,須退回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修改,直至精確合格為止。

  二、預算部審核通過工程預算草案之后,若發現該預算超出設計委托限額指標范圍,可以要求預算部組織設計院對施工圖進行合理修改,然后再由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按修改的施工圖修正工程預算草案,直至符合預算合同部審核要求;

  三、最后,由分管副總進行審核,項目總經理和董事長進行審批形成正式工程預算。

  第十條工程預算審核要點:

  一、工程量計算是否符合規定的計算規則、是否準確;

  二、分項工程預算定額選套是否合規,選用是否恰當;

  三、工程取費是否執行相應計算基數和費率標準;

  四、設備、材料用量是否與定額含量或設計含量一致;

  五、設備、材料是否按國家定價或價計價;

  六、利潤和稅金的計算基數、利潤率、稅率是否符合規定。

  七、預算是否與圖紙相符;

  八、預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許范圍以內。

  第十一條編制完成正式工程預算后,預算部應組織主持召開預算交底會議;

  預算部及造價咨詢單位造價師對預算編制原則、預算編制過程等內容進行介紹,并對公司預算人員、工程管理人員問題進行答疑;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完成后,施工單位如果對工程量清單、項目預算提出異議的,預算部負責與施工單位進行及時溝通、核對,如果確有問題的,項目公司報公司預算部進行審核,審核后需要對預算進行修改的,按照第十條預算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第三章工程預算過程控制

  第十三條工程預算管理的過程控制體現在房地產開發的四個階段,包括項目策劃階段、規劃設計階段、招標管理階段及工程管理階段。公司預算部人員必須參與和控制所有影響項目成本的業務活動,包括,但不限于:

  一、設計方案優化;

  二、業務分包(招投標);

  三、材料設備采購比價、限價;

  四、合同簽訂;

  五、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

  六、合同付款等;

  七、工程竣工結算。

  第十四條預算部在項目策劃階段過程中的成本控制措施包括:

  一、作好項目總體投資估算;

  二、充分考慮估算中的風險因素和可變因素;

  三、提出工程成本、費用控制目標,成為提交設計的嚴格控制標準。 第十五條預算部在規劃設計階段過程中的成本控制措施包括:

  一、通過預算部(人員)向設計院提交建筑成本費用總體目標,制定限額設計指標,要求設計院嚴格按照限額進行設計;

  二、各階段設計中嚴格進行成本控制,論證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的經濟合理性;

  三、通過由淺入深、反復修改審核,最終確立成本控制目標體系;

  四、審核預算部(人員)提交的設計費用標準,確保設計費支出標準不高于市場平均水平,并列入招標文件。

  第十六條預算部在招標管理階段過程中的成本控制措施包括:

  一、收集各種信息,編制工程造價信息體系,對材料及施工工作的造價進行加工、分析、處理;

  二、在招標過程中,預算部負責組織進行標底編制(可自行編制,也可委托外部造價咨詢機構),并參加詢標評標;

  第十七條預算部在工程管理階段的成本控制措施包括:

  一、材料款和工程進度款支付環節,預算部須根據工程進度、工程總體預算及施工合同復核付款情況;

  二、設計變更進行過程中,預算部需要重點復核發生變更工程量和由此引起的工程造價變化量。每一交變更應該將其引起的所有工程量及造價的變化計算在內,防止出現重復計算及漏算情況;

  三、工程簽證過程中,預算部應重點復核工程簽證單簽字是否齊全、根據增加的量來計算增加的費用,應注意選準計算的依據;

  第十八條為加強工程款撥付管理,每月工程款支付申請由施工單位提報,監理單位審核通過后,都應經過預算部審核,審批程序如下:

  一、預算部各專業工程師復核形象進度及工程量,預算員根據定額及合同復核造價;復核通過后由分管副總進行審核;

  二、再由項目總經理審核;

  三、審批通過后由預算部填寫工程請款單,報公司部,由公司財務部對撥款進行安排,財務經理及項目總經理和董事長在各自授權范圍內對資金支出進行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為加強材料款撥付管理,公司負責采購的甲供材料款支付前,預算部均應進行量價審核;(材料款支付管理見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公司預算人員要及時統計分析項目成本變化,及時發現、糾正異常成本情況,以保證對項目成本的有效控制,并按月上報公司預算部經理、分管副總和項目總經理。

  第二十一條預算部及預算部均應建立動態成本臺賬(包括合同臺帳、設計變更臺帳和現場簽證臺帳、工程款付款臺帳等),登記、審核實際發生成本是否在成本控制指標規定范圍內,并定期進行核對。

  第二十二條預算部和工程預算部應每月進行項目成本核管和經濟活動分析,對成本指標的執行情況進行階段性的檢查和總結,分析成本發生的增減動態和趨勢,并通過分析成本超支發生的原因,及時采取控制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預算部每月的成本核算與分析報告,應及時提交給公司領導,作為公司月度經營分析報告的組織部分。

預算管理制度3

  1、貫徹執行預算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預算管理辦法和實施措施,監理和完善預算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2、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完成預算的編制上報工作。

  3、負責年度預算方案的草擬工作,研究、擬定預算年度的支出重點,科學安排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

  4、根據預算單位的.情況,對確需調整的項目,按規定的程序提出具體調整的意見。

  5、加強預算執行日常監督,控制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發現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即使報告和處理。

  6、對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按照要求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按規定的范圍公開本級預算。

預算管理制度4

  1.0 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系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并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并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并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

  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3.2.2.2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并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3.2.2.3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項目(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

  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凈收入和損失、罰款凈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范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

  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調度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設備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 倉庫需更新的地臺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稅、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設備及投資項目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在審查、 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 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準: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 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于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 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 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準。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后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 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調度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項目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準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公司執行官 批準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后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

  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匯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并通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并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后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并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范圍之中。

預算管理制度5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師有義務向后勤處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

  工資標準及撫順市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時,應根據具體的收費項目確定,凡明確有收費標準的.項目,要根據有關基數和收費標準計算編列;在編制其他收入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結合上年情況編列。

  6.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教師應根據自己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費用預算。后勤處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7.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8.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9.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應分為“基本建設項目支出”、“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和“其他項目支出”,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委計劃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10.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教師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6

  1、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金額管理,差額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原則,醫院各項收支都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內。

  2、在編制預算時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結合本院情況,本著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略有結余的原則進行編制。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收入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計劃目標及醫療收費標準增減情況進行編制。

  4、支出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計劃、收入預算、物價變動情況等進行編制,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活動的需要,又要量入為出,處理好需要與可能兩者間關系。

  5、差額預算補助、專項補助、科研經費、大型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專項補助,按照上級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編制,做到專款專用。

  6、使用分配的各項資金收支預算,應根據收支結余和有關規定提取金額編制。

  7、各項預算報表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嚴格管理。

預算管理制度7

  為加強醫院預算管理,規范和加強各科室、只能部門預算行為,科學合理籌集、分配和使用醫院預算資金,進一步促進醫院事業的發展,根據《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要求,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預算能夠細化醫院戰略規劃和年度運作計劃,是對醫院整體經營活動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預算管理是對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控制、調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方式的總稱。

  第2條預算管理旨在實現經濟業務的有計劃開展,體現了經濟管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有利于優化醫院資源配置。

  第3條醫院通過預算管理監控發展目標的實施進度,實現經濟業務的可控、有序發展,通過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評價,實現績效管理。

  第4條醫院需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預算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相應的硬件與軟件,通過在各級部門加強預算管理的業務培訓,推動預算管理在醫院的發展,構建基于預算的醫院經濟管理模式。

  第二章預算管理的目標與任務

  第5條預算管理要實行目標管理,預算目標是根據醫院戰略行動計劃和年度目標的要求,配合戰略實施和保證日常業務開展所應完成的工作目標。

  第6條醫院應根據發展戰略目標,確定本年度經營目標,逐層分解到各科室、職能部門,以一系列的預算、控制、協調、考核為內容。

  第7條醫院預算目標分解應自上而下分解并下達,醫院發展戰略目標為長期目標,長期目標應分解到中期目標,再分解為年度目標,最后分解到每月。

  第8條預算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根據醫院戰略目標,確定醫院年度經營目標并組織實施;明確醫院各科室、職能部門的職責與權限,發揮各級預算部門和預算科室的職能作用;合理配置醫院各項資源;對醫院經濟活動進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監督;為考核評價醫院經營財務業績提供有效依據。

  第三章預算編制及審批

  第9條醫院預算編制的期間為自然年度。

  第10條醫院預算編制是實施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預算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預算編制要在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仿真指引下進行。

  第11條醫院預算編制遵循的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醫院預算編制有預算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由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由各科室、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編制。

  2、完整性原則。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

  5、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原則。

  第12條預算編制方針應包括:

  1、醫院年度經營目標;

  2、醫院經營導向;

  3、費用分攤標準;

  4、業績評價標準。

  第13條預算編制要求:

  1、預算內容需與各科室、職能部門業務活動性質相一致;

  2、預算的水平需與各個科室、職能部門業務活動規模相一致,保證責權利對等;

  3、預算需明確財務計劃目標的實現,相互之間應能協調一致;

  4、預算的確定需充分發揮各科室、職能部門的積極性,考慮其合理要求。

  第14條醫院預算編制內容。按照預算管理體制確定的收支范圍,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醫療收入預算、財政補助收入預算、科教項目收入預算和其他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包括醫療業務支出預算、財政項目補助支出預算、科教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費用支出預算和其他支出預算。

  第15條醫院預算編制應按照國家預算編制的有關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支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

  第16條醫院收入預算編制要根據醫院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影響預算收入各項因素增減變化情況,全面統籌考慮。

  第17條醫院指出預算編制要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做到“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實現收支平衡。

  第18條醫院預算編制步驟。

  預算編制工作分為準備、編制、審批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

  預算管理辦公室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預算編報的具體要求和醫院下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對下一年度預算編制進行調研準備。

  2、編制階段。

  預算管理辦公室根據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編制指導方針,統一組織職能部門和各科室預算編制工作。

  3、審批階段。

  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對醫院總預算草案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并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報上級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

  醫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組織執行。

  第19條預算編制的程序。

  1、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和醫院經濟狀況,提出下年度總體預算目標,確定預算編制政策。

  2、預算管理辦公室結合財政部門、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編制規定,提出預算編制要求,通過醫院文件或辦公網等形式下達各歸口職能部門和醫院各科室。

  3、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本部門業務特點和上年度預算完成情況、本年度工作安排,編制本部門下年度預算,經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財務部門。

  4、預算管理辦公室對歸口職能部門申報的預算進行收集、分類、匯總、初步審核后,報分管財務工作的院領導審查后形成預算草案。

  5、預算管理辦公室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對所申報預算逐項審核、討論,綜合平衡,全盤考慮,提出修改意見,確定預算草案。

  6、預算管理辦公室將預算草案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形成醫院正式預算。

  7、預算管理辦公室向各部門下發預算方案。

  第四章預算執行及調整

  第20條預算責任分解。

  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后,醫院嚴格執行,由預算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預算管理辦公室要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預算執行部門或個人。醫院預算執行遵循以下原則:

  (1)嚴格執行預算原則;

  (2)分級組織實施原則。

  第21條醫院應按照國家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和省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預算執行和重點項目執行情況。

  第22條預算調整。

  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批準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因事業發展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需要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預算建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

  預算調整需要經過申請、審議和批準三個主要程序。

  第23條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整支出預算。

  第五章預算分析及考核

  第24條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預算執行分析。預算管理辦公室須加強預算分析管理,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1、由財務部門建立預算管理賬戶。采用電子版或紙質版形式,對各歸口職能部門、各預算執行科室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分析,做好預算調控工作。

  2、預算分析的內容:

  (1)對職能部門、各預算執行科室預算管理賬戶進行統計,分析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

  (2)充分考慮影響支出的各種因素,對預算執行數與預算目標數之間的差額進行比較,并分析原因;

  (3)將當期預算執行數與上年同期預算執行數相比較,并與年初預算、預算批復進行對比分析,找出產生差額的原因。

  3、定期檢查分析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25條考核主體。預算執行的結果應納入醫院整體績效考核工作中,由績效管理部門或財務部門實施考核。

  第26條預算的考核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醫院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預算考核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提升醫院經濟管理的目的。

  第27條預算考核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預算考核應遵循以下原則:

  1、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2、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核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3、時效原則:預算考核是動態考核,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立即進行。

  4、例外原則:對一些阻礙預算執行的重大要素,考核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5、分級考核原則:預算考核要根據組織架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28條財務部門須將預算執行情況與績效考核掛鉤,提高預算執行的嚴肅性。

  第29條預算績效考核包括下列內容:

  1、預算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2、預算執行情況和執行效率;

  3、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預算績效目標的落實情況。第30條績效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考核方法主要采取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第31條醫院應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優化以后年度預算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32條預算績效考核的程序。

  1、由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預算績效考核,提出考核方案,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實施;

  2、年末預算管理辦公室對職能部門、各科室按不同項目形成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匯報;

  3、職能部門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匯報本部門預算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設情況、預算資金使用情況和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4、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預算實際執行情況與預算目標相對照、對預算部門進行綜合打分;

  5、根據考核結果,對預算執行科室實現獎懲;

  6、預算管理委員會或財務部門將預算績效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接受監督;

  7、財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總結分析預算實際執行情況,總結經驗,為下年度預算做好準備。

  第六章附則

  第32條本制度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并監督實施。本規定未作規定或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須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然后執行或辦理。

  第33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預算管理制度8

  第一條部門預算的構成

  行政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包括單位的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我局財務實行的是部門預算管理,局機關屬行政單位部門預算,局下屬XX中心屬事業單位部門預算。

  第二條部門預算的編制原則:

  一、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平衡預算;

  二、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和工作任務,合理確定支出范圍、支出規模,集中財力保證重點工作;

  三、真實準確的原則。基礎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符合實際情況。

  第三條收入預算的編制

  收入預算主要包括單位的財政補助收入、預算外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編制組織收入能力計劃時,應包含納入預算內管理的收入預算情況,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項目和具體金額。

  在編制收入預算時,應根據上一預算年度收入完成情況、預算執行年度收入預計完成情況和下一預算年度收入增減變動因素,測算各項收入來源。收入預算要按收入類型分類編制,切實反映單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條各項支出預算編制的程序和要求

  本單位各項預算的編制,必須根據區財政局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財務部門牽頭負責年度預算編制;各科室編制本部門的各項專項預算。支出預算由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組成。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

  基本支出預算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組成

  基本支出預算是為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支出計劃,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兩部分。

  1、人員經費

  人員經費包括人員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指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及民政撫恤對象人員經費。預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工資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下的離休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款級科目。

  2、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主要主要指機關日常公用支出經費。預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商品和服務支出"下的辦公費、水費、電費、電話通訊費、機關辦公取暖費、職工宿舍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設備維修費、房屋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宣傳費和其他費用,以及"其他資本性支出"下的辦公設備購置費。

  (二)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過程

  根據單位人員及公用基礎信息、有關財政財務政策標準及預算定額標準,由部門預算編制系統自動計算生成。編制過程如下:

  1、根據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部門預算編制系統人事財務基礎信息數據庫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時做好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更新維護工作,由主管部門審核。

  2、按照區財政局編制年度部門預算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核實本單位所屬部門申報基本支出預算的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并依據政策標準和定額標準組織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審核匯總后報送區財政局。

  3、區財政局對報送的基本支出預算進行審核、批復后,機關財務部門執行。

  二、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

  項目支出預算是為完成單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編制的項目支出計劃。按編制內容可分為:經常性專項、一次性專項;按資金審批管理流程分為:行政事業單位一般專項項目、專業職能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項目、其他項目;按預算申報時間分為:年初預算項目和追加項目。

  (一)項目預算的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財政資金供給的方向、范圍。

  2、符合區委、區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單位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的規劃。

  3、有明確的項目目標、組織實施計劃及科學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并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

  (二)項目預算的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項依據。

  2、要按照項目庫的管理要求填報相應項目申報文本,并附相關材料。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規范、明晰。

  3、實施政府采購的項目,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詳細編寫項目采購需求,在項目申報書中予以明確。

  (三)項目預算的申報方式

  項目預算報送采取以集中報送為主,集中報送和隨時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編制年度預算時,由申報部門結合年度工作選擇報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預算中的專項項目預算。

  (四)項目預算的管理職責

  我局項目預算管理涉及:項目部門、財務部門。

  項目部門是指直接負責項目申請并組織項目實施的部門;財務部門是指專業負責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也是指負責對某些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的部門。在對項目預算的管理中職責如下:

  1、項目部門應根據上級要求對項目工作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建立單位項目庫,結合工作規劃申報編制項目預算,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和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規定擬寫和上報項目預算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資料、數據上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匯總后上報財務主管局長審閱,經局長辦公會審批;

  批復預算后,在批準的預算范圍內實施項目,按要求報送項目預算執行報告;對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2、財務部門根據工作要求,制訂專項資金管理、支出計劃,合理界定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匯集并審核屬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內的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對專項資金整體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報送項目預算執行報告。

  3、財務部門根據項目的輕重緩急和年度財力狀況提出項目預算安排意見,并依據資金審批權限有關規定報批;對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審核采購需求,確認采購方式;對項目申報、項目庫管理、項目績效評價、項目預算執行報告等提出規范性要求予以落實。接受財政部門和專業職能部門對審批確定的項目支出預算進行規范性審查。

預算管理制度9

  一、校園預算管理實行“一所校園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校園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二、校園預算是指校園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歷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校園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三、校園預算編制小組是校園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校園預算編制活動。

  四、校領導班子是校園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xx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校園預算和決算報告。

  五、校園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校園各部門的意見后,負責擬訂校園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校園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校園領導報告預算執行狀況。

  六、校園預算以xx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校園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七、校園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并根據批準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透過實際狀況與預算的比較,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狀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校園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校園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xx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校園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余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xx采購法的要求,凡納入xx采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xx采購預算。

  十、校園預算一經批復下達,校園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批準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一、校園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十二、校園決算是反映校園必須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校園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資料全面準確,并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三、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xx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校園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后,由校園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才能執行。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

  時間:

預算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依法實行財務預算、決算制度。財務預算、決算是學校合理配置資源、實施有效管理、規避

  財務風險的重要形式,財務預算、決算服務于學校的長遠建設目標和年度發展計劃,保障學校各項事業的健康協調發展,滿足日常運行的財務需求。

  第二條 學校財務預算貫徹“支持發展、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勤儉節約”的原則,收入須落實,支出應從嚴,不做赤字預算,保持學校事業可持續發展。學校財務決算貫徹“依法、準確、完整、及時”的原則,實事求是地反映學校預算的執行和各項財經活動情況。

  第三條 學校財務預算分為學校全口徑綜合財務預算、部門財務預算、學校運行財務預算、專項財務預算等。學校全口徑財務預算為學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預算,包括學校運行財務預算和全部專項財務預算等;部門預算為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預算;學校運行財務預算為學校可直接支配財力的收支預算;專項財務預算為在某段時間內為完成某項特定任務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編制的預算。與此對應的有全口徑綜合財務決算、部門財務決算、學校運行財務決算、專項財務決算等。

  第四條 學校全口徑綜合財務預決算,在校財經領導小組領導下編制,并由校財經領導小組審核后,提交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核批準。學校財務處是學校財務預決算實施編制和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五條 維護學校財務預決算的嚴肅性,一經批準不得隨意更改,未列入預算的項目一般不得開支。

  第二章 預算編制

  第六條 學校根據章程和發展規劃,明確下達下一年度學校發展的目標、任務與要求,據此編制年度收支計劃。

  第七條 部處、直屬單位。學校機關各部處、直屬單位按崗位職責和本單位承擔的任務編制收入與支出的年度需求預算,經分管校領導確認后提交校財務處匯總編制。

  第八條 學院、直屬系。學校人力資源處根據各院(系)的建設目標、崗位設置和承擔的教學、科研、管理等任務編制其人員經費的收入與支出預算,在與各院(系)溝通的基礎上,報主管校領導確認后提交給學校財務處匯總編制。學院、直屬系的公用經費部分,由財務處根據學院人數等因素,綜合核定后匯總編制。

  第九條 其他或專項。人力資源處編制全校人員經費的支出預算;教務處編制本科生學費收入、有關辦學收入及本科教學支出等預算;研究生院編制研究生學費收入、有關辦學收入及研究生培養支出等預算;學生處編制全體學生住宿費收入預算,本科生獎助學金、學生活動費等有關支出預算;“211/985”辦公室編制“211工程”、“985工程”專項資金收支預算;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編制科研項目資金的收支預算;基建部門根據教育部立項批復和學校黨委常委會決議編制基本建設預算;資產管理處編制學校產業、資產、住房補貼、修購項目的收支預算;后勤保障處編制學校后勤保障的收支預算等。

  第十條 學校財務處在校長和分管校領導指導下,負責匯總形成校級綜合預算草案和專項預算草案,其中專項預算須符合國家下達該專項經費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程序。根據學校實際財力和收支平衡的原則負責對綜合預算草案進行必要的調整,形成學校全口徑預算初步方案,并提交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第十一條 收入預算的來源要落實,沒有把握的收入,不得列入預算,不能把專項資金、銀行貸款視為學校自有資金。支出預算要從嚴,堅持統籌兼顧、支持發展、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屬于國庫集中支付經費的預算要力求科學、規范、合理,確保國庫集中支付經費足額、及時使用。

  第十二條 學校因發展需要或新增重大建設項目需要負債運行時,應由有關部門提出詳細貸款、融資、還款方案,根據“三重一大”原則和有關規定分別報請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校長辦公會議、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后方能列入預算。

  第十三條 為應對學校事業發展過程中的突發事件,按校級綜合預算支出總額的1%設立學校的總預備金。需動用總預備金時按預算外立項程序審批,并從嚴控制。總預備金缺額時應及時補足。

  第十四條 學校于每年11月開始編制下年度全口徑綜合財務預算,當年1月完成本年度的預算草案的編制,年度正式預算于每年春學期開始之前或之初下達。

  第十五條 經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的預算初步方案應提交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核批準,形成正式預算方案,并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第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部門預算在校級綜合財務預算和有關專項預算的基礎上由財務處編制,由校長審核簽署上報。

  第三章 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 各級領導、部門均應加強預算管理,確保預算的完整性,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第十八條 在分管財務校領導的主持下,校財務處按照常委會批準的預算執行方案,將預算劃分為校級和校內各部門、各院(系)的二級預算執行方案,實行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支出預算執行模式,并分解到有關校領導。校領導對其所分管范圍內的預算執行情況負責。

  第十九條 學校各職能部處的預算中如果涉及到分配給各院(系)或其他部處的經費,須由其在學校預算下達后的一個月內,按照預算分配的標準、項目、金額等及時下達預算執行計劃。

  第二十條 校財務處應做好預算執行中的各項指標的`分解、下達計劃等工作,要對預算執行情況向校財經領導小組提交季度報表及緊急情況報告,及時反饋預算的執行情況。預算執行結束后,結合決算情況向學校黨委常委會一并報告。

  第二十一條 已經列入預算的支出,各部門要精打細算,遵守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杜絕超支或擅自改變用途。

  第四章 預算調整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行財務預算,對確因情況變化或特殊原因需調整預算的,按下列原則和程序執行。

  1、有關部門(單位、個人)因特殊情況提出的20萬元以上財務預算內調整的申請,由其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提交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由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給出是否同意調整的意見。其中:單筆經費調整在200萬元及以上者,須將審核意見報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核決定;單筆經費調整在100萬元至200萬元之間者,須將審核意見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核決定。

  2、有關部門(單位、個人)因特殊情況提出的20萬元及以下財務預算內調整的申請,由其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提交分管財務校領導和總經濟師共同審核決定。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預算外開支,原則上不受理預算外立項申請。確因特殊原因需在預算外立項支出的,按下列原則和程序執行。

  1、有關部門(單位、個人)確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萬元以上的預算外的立項申請,由其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提交校財經領導小組進行審核,由校財經領導小組給出是否同意立項的意見,并落實經費來源或出處。其中:單筆預算外申請經費在100萬元及以上者,須將審核意見報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核決定;單筆預算外申請經費在5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者,須將審核意見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核決定。

  2、有關部門(單位、個人)確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萬元及以下的預算外的立項申請,由其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提交分管財務校領導和總經濟師共同審核決定。

  3、需動用學校總預備金支持預算外立項的,按照上述原則和程序執行,但應從嚴控制。

  第二十四條 嚴格控制“211工程”、“985工程”等專項經費的調整,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者,必須按照專項經費下達部門規定的程序進行調整和審核。專項經費調整的額度和審批權限參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決 算

  第二十五條 在預算年度終了時,在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校財務處應當依法、準確、完整、及時編報年度決算草案,報學校黨委常委會審核批準,并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二十六條 編制決算草案時,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帳表相符、說明清楚、報送及時。應清理、核對年度預算收支和各項繳款撥款數字;檢查各類會計事項處理情況,確定年度收支范圍;清理往來款項;檢查各項稅金計算及繳納情況和專用基金的提取及使用情況;做好年終對帳工作,清查貨幣和各項資產實際結存數。在做好年終清理工作的基礎上按要求進行年終結帳和轉帳工作。不得以估計數字為依據,不得弄虛作假。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年度決算的有關數字。

  第六章 預決算監督和審計

  第二十七條 在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校財務處負責對學校各級預算的執行、監督和控制,并按第二十條的規定向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黨委常委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二十八條 學校審計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的要求,對預決算的完整性、合法性及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向學校黨委常委會報告審計結果,并對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整改情況進行后續檢查。

  第二十九條 接受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學校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采取切實措施,認真加以整改。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的制定、修改、頒布由學校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1994年《上海交通大學綜合預算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預算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財政運行效率,嚴肅財經紀律,促進我鎮經濟社會事業健康發展,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發〔20xx〕1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等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財政財務崗位責任制和內部制約機制,明確工作責任;鎮政府負責人對本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鎮財政所人員依照本制度履行具體職責。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三條 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鎮財政預算編制應充分體現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本地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相一致、與本級政府履行職能相協調、與本級財政年度財力相適應。

  第四條 鎮財政預算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編制范圍包括各級財政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鎮及下屬部門、行政村、企事業等單位和個人的各種財政性資金。鎮財政預算應有充分依據,按統一規范格式編制,收支項目按財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科目》分類口徑細化編排到“項”級功能科目和“款”級經濟科目,做到程序規范、內容全面、方法科學。

  第五條 鎮財政所負責財政預算編制、預算調整和年終決算,組織財政預算的執行。經批準的財政預算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在預算執行中,因上級財政補助或轉移支付而引起的預算收支變化不屬于預算調整范圍,在鎮政府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時予以說明。

  第六條 鎮財政所應當在10月份做好當年預算調整和著手編制下一年度財政預算。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債務預算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要求另行同時編制。

  第七條 鎮財政預算按照本級政府當年預算支出額的1—3%設置預備費,用于當年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救助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第八條 財政收支預算草案經鎮人代會審批通過后由鎮政府組織執行。審議通過的預算報市財政備案,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定期抄報市財政局。

  第九條 鎮財政所在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后1個月內進行財政決算,決算編審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真實、內容完整、說明詳細。

  第十條 鎮財政預算編制遵循“依法理財、量入為出、保證重點、科學細化、強化績效”的原則,采取零基預算為主、增長預算為輔的方法,包括鄉鎮財政收入預算和公共財政支出預算。

  第十一條 鎮財政收入包括稅收收入、非稅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專項轉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結余收入。

  第十二條 鎮公共財政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三章 銀行存款賬戶管理

  第十三條 除上級有明確要求外,鎮財政在銀行機構僅保留財政所和人民政府兩個賬戶,分別對鎮財政資金和政府經費資金進行賬套核算和管理(康莊工程專戶和工業基地專戶暫時予以保留)。今后如新開設、變更開設銀行存款賬戶,經鎮黨政聯席會議商定后,提出書面申請,報經市財政局核準、備案;未經核準、備案,不得擅自開設、變更銀行存款賬戶。

  第四章 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四條 現金使用必須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超出現金使用范圍的款項一律用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匯票等銀行結算方式辦理。鎮財政應采取穩妥措施減少現金支出,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第十五條 嚴格控制現金存量,按鎮政府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庫存限額,原則上日庫存不得超過3萬元,凡超出現金庫存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六條 現金收入必須及時送存銀行,所有收入統一上繳財政所賬戶,嚴禁公款私存、私借公款和坐支現金。

  第十七條 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出納必須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收支。在每日終了,應將現金日記賬余額和所保管現金進行核對,不得以非法憑證抵庫。財政所長和財政總會計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保管的現金進行抽查,核對銀行存款余額,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因出納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 鎮財政所賬戶在銀行預留財政所長私章、財政總會計私章、財務專用章三枚印鑒,分別由所長、總會計保管;鎮人民政府賬戶在銀行預留財政所長、政府單位會計、財務專用章三枚印鑒,分別由所長、單位會計、出納保管。印鑒使用時,先由出納填開支票或匯票,加蓋財務專用章,再由會計進行初核并加蓋私章,然后由所長復核加蓋私章,形成三人復核制。

  第十九條 會計和出納應分別逐筆序時登記財政賬戶和政府賬戶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第五章 賬套管理

  第二十條 鎮人民政府應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設置財政會計和政府會計兩個賬套。鎮財政財務在統一建賬的基礎上,對鎮財政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依法登記和核算,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一條 鎮財政會計賬套核算管理全部財政性資金收支狀況,側重核算反映預算收入和專項轉移支付收支,并應建立預算收入分類備查賬和專項轉移支付收支備查賬。

  第二十二條 鎮政府會計賬套即單位會計賬套,用于核算反映政府經費支出,包括政府日常運轉經費和本級用于民生、穩定、發展等經濟社會事業專項經費。上級下撥的專項轉移支付收支一般不在政府會計賬套反映。

  第二十三條 財政會計和政府會計兩個賬套的核算科目設置必須與財政預算科目相一致,嚴格按照財政預算口徑進行歸類和編制記賬憑證,不得擅自改變核算方向。

  第二十四條 鎮財政財務必須將本期內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做到月結月清。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前必須辦理好移交手續,編制移交清單,請市財政局業務科室派人監交。

  第六章 資金收入管理

  第二十五條 鎮財政資金收入是指經財政賬戶流轉的資金,除上級財政部門撥款資金外,還包括需填開收據收取的自籌和統籌類收入、土地出讓類收入、代收代付(繳)類收入、履約保證類收入、項目征遷費收入等,代上級執收單位收取的違章罰沒收入、計生社會撫養費收入、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統籌收入等。

  第二十六條 鎮財政資金收入必須統一繳存或轉賬至財政所賬戶,再由財政所賬戶按時間和進度辦理撥付。

  第二十七條 鎮財政應區別不同的資金性質和內容,分別填開《浙江省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服務性收入收款收據》和《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并在收據聯加蓋“財政所財務專用章”。票款繳解時,要求票款相等、及時繳存、月結月清。

  第二十八條 下屬單位在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如需由鎮財政墊付資金,應書面提出報告,經鎮長同意,然后予以墊付。

  第七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九條 鎮政府經費必須按照年初預算執行,所有財政經費支出,堅持鎮長一支筆審批制度,鎮長個人經費支出的發票報銷,由黨委書記審批。

  第三十條 鎮政府經費是指鎮政府為履行政府職能而預算安排的公共服務支出,按經濟性質分為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轉移性支出、贈與、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第三十一條 工資福利支出必須嚴格按照人事勞動和財政部門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改變享受對象和分配標準。工資單類的支出,應統一由政府單位會計進行造冊或審核,造冊時要對發放的項目作詳細、準確的說明,對收集的各類支出依據及方案要按年度進行統一裝訂歸檔;非經單位會計造冊或審核的出納應予拒付。

  第三十二條 商品和服務支出應根據預算定額結合本單位實際進行從嚴控制,有控制指標的必須控制在指標數以內,不得突破。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嚴格履行因公出國(境)審批備案制,其費用報銷必須附出國(境)任務批件、單位內部出國任務審批表、護照(包括簽證和出入境記錄)復印件、因公臨時出國用匯相關憑據、以及國際旅費和國外城市間交通費原始憑證、各項需分攤費用的原始憑證或復印件。各種有效票據憑證報銷時須用中文注明開支內容、日期、數量、金額等。并由出國人員簽字。與出國(境)公務無關的開支和超標準、計劃外發生的費用(如旅游項目費用)不予報銷。

  (二)會議費。會議費開支堅持簡樸節約原則,確需發生會議費的,應在每次召開會議前編制會議費開支方案,經鎮長審批同意后予以安排。會議費報銷時除合法票據外,還應提供會議審批依據、會議通知和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以及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等憑證。

  (三)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活動要堅持必需、節儉公務接待原則,杜絕鋪張浪費。嚴格執行工作餐制度,市機關部門干部到鎮從事公務活動和鄉鎮之間的公務活動,確需在鎮就餐的,原則上在機關食堂安排工作餐。嚴格控制在鎮機關食堂以外招待用餐,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在外招待用餐的,不論數額大小,均應征得鎮黨政主要領導同意。上級領導和市外兄弟單位來鎮檢查指導工作的,應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公務接待規定制度執行,嚴格控制陪同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 一。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不得超過上級規定的接待標準。公務接待時,接待人員應如實填寫審批單,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綜合辦主任審核后,再送鎮長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先電話聯系,事后及時補辦審批手續。接待經費需憑“三單合一”(審批單、原始清單、稅務發票)方可報銷,經財政所長審核簽字后,送鎮長審批。對內容不全、手續不全的一律不準報銷。公務接待費用實行年度總量控制和進度控制,鎮財政所對超過預算控制數的公務接待費一律先行退回處理。

  (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車輛嚴格實行“按規使用、維修定點、保險采購、燃料考核、停放定點”的管理制度。鎮政府的非專職駕駛員,無論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駕駛公車。鎮政府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四個嚴禁”的規定:嚴禁酒后駕車;嚴禁將公車用于迎親、接送子女上學、觀光旅游等私人活動;嚴禁長期借用、占用下屬單位、企業、服務對象的車輛或未經允許將單位公車長期借入、借出;嚴禁領導干部動用公款、公車學習駕駛技術。雙休日、節假日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行車情況記錄以備檢查。公車在未執行公務時,一律停放在本單位停車庫(位);確需在市區停放的,應選擇安全固定的停車位定點停放。公車停放地點應上報市紀委黨風室備案。停放地點發生變動,應在變動后10天內報市紀委黨風室備案。車輛保險、車輛用油和車輛維修實行統一定點。車輛運行費用根據上級下達的指標進行控制,實行單車費用核算。

  (五)差旅費。實行公務差旅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控制差旅費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住宿費在批準的出差天數和規定的限額標準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

  伙食補助費按規定的出差目的地標準報銷,在途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后到達目的地標準報銷。

  出差人員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憑住宿費發票和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船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

  工作人員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參加會議、培訓,應當事先咨詢、了解經費開支情況,對要求分攤費用的,應拒絕參加。舉辦單位統一開支費用的,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按照規定報銷,報銷時提供會議、培訓通知。

  住宿費、機票支出等出差相關費用按公務卡使用規定結算。

  鎮財政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由出差人員個人自理。

  (六)辦公費。辦公用品的購置統一由鎮綜合辦負責采購落實。正常性辦公用品,如筆、燈管、墨水、筆記本、紙張等由綜合辦統一采購,各辦公室直接到綜合辦領取,綜合辦做好登記;特殊崗位的耐用性辦公用品,如皮尺、計算器、U盤等,由各辦公室主任填寫購物單,經鎮長審批同意后,由綜合辦負責統一采購,建立領用清冊,領用人簽字后方可領出,并在調崗或調動時交回;大件用品的采購如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空調等,由所需辦公室提出意見,經書記鎮長商量同意,報市控辦審批后由綜合辦采購。

  電腦、打印機、空調等的維修實行統一管理制度,各辦電腦、打印機、空調確需維修的報綜合辦,由綜合辦指定專人上門維修或指定地點維修。未經同意擅自將電腦、打印機、空調放到其它店維修的費用自理,造成損壞的照價賠償。

  (七)各線開展活動須撥款的,應書面匯總到綜合辦,報經鎮長批準后撥款。嚴格控制非正常性大額支出,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事前應征得鎮長同意;5000元以上的,應同時征得書記鎮長同意;2萬元以上的由鎮長提交黨政班子集體討論決定。非正常性大額支出財政所須憑會議紀要或抄告單才能辦理支出。

  (八)經費報銷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購買物品、訂閱報刊雜志及日常修繕等必須憑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不得報銷。原始發票應具備以下內容:單位名稱、填制日期、款項內容、金額、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每張發票或附單上都要有經手人簽字以及分管領導審核,并注明事由及用途,有清單的還要附上完整的原始清單,并加蓋開具單位的發票印章。超出規定標準的支出事項應由經辦人員說明原因并附審批依據,確保與經濟業務事項相符。

  第三十三條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應按規定標準執行,不得擅自增加補助項目和提高補助標準。

  第三十四條 鎮財政所應建立健全“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財務執行結果公開,實行民主監督),定期公布鎮財政財務收支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第八章 項目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 項目資金包括工程建設、專項補助(專項轉移支出)、重大征遷等三類。鎮財政所負責項目資金財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其他相關辦公室負責項目實施的業務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鎮財政所和實施單位應嚴格按照年度支出預算和規定的用途使用項目資金,不得挪用、移用項目資金,不得在項目支出中違反規定發放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及其它與本項目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 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全程監督,跟蹤問效”管理。鎮財政所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鎮財政所通過以下方式行使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職責:

  1、參與項目實施過程中公開招投標、建設工程驗收、竣工財務決算、配合審計監督等各環節相關工作。

  2、根據資金管理需要,不定期地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現場和賬務的檢查監督。

  3、村級實施項目在申請資金撥付時,要求提供相關的原始支付憑證復印件。

  4、鎮本級實施的.項目在辦理資金撥款手續時建設項目承建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工程合同,建設項目承建單位提供并經監理單位和業主審核的已完成工程量文件,監理單位簽發的工程款支付證書,主管本鎮的稅務機關開具的正式發票。項目資金應直接轉帳到工程中標單位,不得支付現金。財政所不得接受委托手續。在工程建設期間,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應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80%以內。

  第三十八條 項目資金在竣工決算或造價審計后,其余額由鎮財政所填報《項目資金余額結轉報告》,附相關的結余結轉依據,擬定具體結轉方案,經鎮長或黨政聯席會議審批后辦理結轉手續,結轉方案報市財政局鄉財科備案。

  第三十九條 工程建設項目嚴格按《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辦法》對外公開招標采購實施。工程建設合同書及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工程量增減聯系單等涉及資金變動的相關資料應送鎮財政所進行備案。工程量增減超10%以上的需經黨政聯席會議審批。單項投資5萬以上的工程項目實施完工后必須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造價審計后才能辦理工程款結算。并保留不低于工程結算價款10%的質量保證金,待工程質保期滿后清算。

  第九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一條 鎮財政所是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本鎮固定資產實行財務管理;鎮綜合辦對固定資產實施實物管理。

  第四十二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產權登記、資產核算、資產清查和資產統計報告等。

  第四十三條 固定資產配置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二)與履行職能需要相適應;(三)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四)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對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按照標準進行配備;對沒有規定配備標準的資產,應當從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控制,合理配備;在本鎮現有資產中能通過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重新購置新的資產。

  第四十四條 固定資產配置完成后,應填制《固定資產使用變動登記表》,同時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上作相應調整。

  第四十五條 政府單位會計應按照《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總賬和明細分類核算,并確保賬賬、賬表和賬實相符。同時,充分依托《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實現對固定資產的動態三級明細管理。

  第四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業務活動中對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資產實施不間斷的管理。固定資產由綜合辦和財政所進行統一編碼,訂上號牌,做到“資產定號、登記定人、管用定責”。固定資產使用人或保管人變動時(含工作人員調動),應辦理變動登記,工作人員工作調離時,在其使用保管的固定資產移交后才能辦理工資、組織關系調動手續。

  第四十七條 每年至少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對于盤虧、盤盈的固定資產,應說明原因,填制《固定資產清查盤虧盤盈報告單》,由使用辦所主任簽署意見,經鎮長審核同意,最后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八條 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對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包括各類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變賣)、報廢、報損(盤虧)等。固定資產處置應按規定審批,不得隨意處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審批辦法為:土地、房屋、建筑物、車輛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儀器設備的處置,報市財政局審批同意;規定標準以下的固定資產處置經綜合辦和財政所組織技術論證后,填報《國有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由財政所、綜合辦簽署意見,報鎮長審批同意,同時抄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十章 財政票據管理

  第四十九條 財政票據是指由財政部門監(印)制、發放、管理,鎮財政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或者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收取財物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具的憑證。

  第五十條 鎮財政總會計兼任票據管理員,具體負責財政票據的購領、領用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票據管理臺賬,嚴格票據領、用、銷等手續。票據管理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險柜等保管設備,并做到人走柜鎖。

  財政票據實行憑證領購、分次限量、核舊領新制度。財政票據管理員憑財政部門發放的《財政票據購領證》辦理財政票據購領,并提供前次票據使用情況,包括票據的種類、冊(份)數、起止號碼、使用份數、作廢份數、收取金額及票據存根等內容。單次購領后鎮財政的票據結存量不得超過6個月的使用量。

  票據管理員發生變動時,由鎮財政所出具書面證明,由原票據管理員陪同新任票據管理員到市財政局辦理有關交接手續。財政票據填開人領用時,應持《票證票款結報手冊》向票據管理員領取,雙方當面清點核對無誤后雙方在手冊上簽名。

  財政票據結報時,填開人應將已填開的票據收入及時持銀行解款單、票據記賬聯與財政總會計核銷,如收入款項沒有明確的入賬科目,應由財政所人員共同分析后明確入賬科目再入賬。

  第五十一條 財政票據購領實行計劃管理和控制,鎮財政在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下一年度分季度的《財政票據購領計劃表》。

  第五十二條 鎮財政在使用財政票據時,要嚴格按《財政票據購領證》核定的事項準確使用、填開票據,不得串用和擴大票據的使用范圍,收入項目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應按稅務部門的規定使用稅務發票。

  第五十三條 財政票據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做到字跡清楚、內容完整真實、印章齊全、各聯次內容和金額一致。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而作廢的財政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各聯次,不得擅自銷毀。不得違反規定轉讓、出借、代開、買賣財政票據、發票等票據,不得擅自擴大票據適用范圍。

  第五十四條 財政票據使用完畢,使用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填寫相關資料,按順序清理財政票據存根、裝訂成冊、妥善保管。財政票據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為5年。保存期滿需要銷毀的,報經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查驗后銷毀。保存期未滿、但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銷毀的,應當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批準。

  第五十五條 尚未使用但應予作廢銷毀的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登記造冊,報原核發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銷毀。

  第十一章 公務卡的使用規定

  第五十六條 鎮財政根據上級公務卡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鎮政府工作人員應規范使用公務卡辦理公務支出支付結算業務。鎮政府新增工作人員,應及時辦理公務卡的申領,因調動、離職、退休等原因離開工作單位,應清理公務卡下債權債務,停止公務卡使用。

  第五十七條 單位公務卡按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進行管理,僅用于同城委托收款業務,不得用于消費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現金。個人公務卡以在職工作人員個人名義申請開立,也可以用于個人支付結算業務,在職工作人員作為持卡人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個人公務卡公務支出不允許提取現金。對個人公務卡提現行為,視同個人支付行為,單位財務部門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五十八條 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中的辦公費、培訓費、住宿費、公務接待費支出項目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鎮財政根據上級規定的公務卡結算目錄,適時進行增減。鎮財政取消現金預借制度,并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范圍,盡量減少現金支出,最終實現單位的所有費用項目實行非現金結算方式。

  第五十九條 使用公務卡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銀行記帳日到發卡行規定的到期還款日之間的期限)到財政所報銷。因個人報銷不及時造成的利息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第六十條 使用個人卡進行公務支出后,持卡人應提供報銷憑證(發票)和銀行卡付款單據(POS機小票)復印件,鎮財政按照規定的財務報銷程序進行審批,與銀行消費信息核對無誤后,將資金從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或鎮財政帳戶劃轉到公務卡賬戶。同時,由代理銀行將相關支付信息導入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鎮財政根據導入的支付信息生成支付申請,并將上述報銷單證作為原始憑證一并登記入賬,向財政國庫支付中心辦理結報手續。

  第六十一條 對確需支付的下列現金支出,必須填寫《現金支出情況說明書》,經鎮長同意后,才可繼續使用現金結算:

  (一)確需用現金發放的慰問費或其他撫恤救濟性支出。

  (二)確需用現金發放的臨時人員支出、勞務費。

  (三)在個別確實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商業服務網點發生的零星支出。

  (四)職工出差伙食補助費。

  (五)其他特殊情況下經單位財務部門事先同意的支出項目。

  第十二章 制度執行監督及違規責任

  第六十二條 鎮財政財務必須接受上級財政、審計和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監督和檢查。

  第六十三條 鎮財政財務應采取收支審核、財務分析、專項檢查等方式,對本鎮的財務收支、資金運用、財產物資管理等情況進行經常性的自查自糾。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其它財經法規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六十五條 財政債務管理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鎮總工會與養老服務中心的財務制度遵照上級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政策有特別規定的服從其規定。

預算管理制度12

  適應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現就規范鄉鎮財政財務工作提出如下十項管理制度:

  (一)加強收入管理,嚴格依法理財。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依法組織各項收入。鄉鎮政府不得以稅收返還、獎勵等手段,從其他鄉鎮或地區“拉稅”、“引稅”或變相“買稅”;不得為完成收入任務虛列收支,搞收入“空轉”;農業稅征收嚴格實行戶繳戶結,不得稅費混征;嚴禁鄉鎮、行政村“墊交”農業稅收,貸款交稅等。各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按規定組織收入,嚴禁巧立名目,超標準或自定項目收費。

  (二)全面實行“鄉財縣管”改革。實行“預算共編、帳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管理方式。各鄉鎮要嚴格按照縣財政局審核批準的方案設立銀行帳戶。鄉鎮財政所要在對本鄉鎮行政事業單位銀行帳戶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撤消各單位現有的銀行帳戶,確需保留或開設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鄉鎮各項收入全部納入縣國庫或就地繳入“結算專戶”,由縣財政局統一核算和管理。鄉鎮各單位支出實行報帳制管理,由單位設立一名報帳員,負責單位日常收支統計和財務報銷工作。支出業務量大的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由鄉鎮財政所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單位報帳員定期與鄉鎮財政所辦理結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自行設立帳戶或私設“小金庫”。

  (三)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各鄉鎮要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硬化預算約束的意識,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和“預算共編”的要求,在縣財政部門指導下,科學合理地編制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收支預算。鄉鎮預算實行綜合財政預算編制方式,鄉鎮政府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及其他資金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統籌安排使用。收入預算本著按照各鄉鎮和單位上一年度收入實績和積極穩妥的原則編制;支出預算要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和“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保改革、促發展”的順序合理安排,特別是要將人員工資放在第一位,優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鄉鎮預算經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要嚴格實行先有預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預算的,一律不得辦理支出。

  (四)加強支出管理,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支出管理和審批制度,制定各項開支標準,嚴格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預算、開支按標準、審批按程序”。各鄉鎮要結合本鄉鎮實際,明確“一支筆”審批權限,規范“一支筆”審批行為,對超過一定數額的支出,實行鄉鎮黨政領導集體研究審批制度。各項開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用途、有具體經辦人、有單位負責人和審批人簽字,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支出審核,對無預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規范的開支,不得辦理報銷。

  (五)加強票據管理,規范票據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機制。鄉鎮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鄉鎮財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項票據的領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各單位使用票據必須指定專人向鄉鎮財政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并按規定辦理繳銷,鄉鎮財政所要定期對單位領用的票據進行清理,嚴格實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嚴禁單位坐收坐支。對自行購買、印制票據或白條收費、罰款的,一經發現,要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逐步化解現有債務。各鄉鎮要結合清財工作對本鄉鎮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查明債權債務性質、原因和主體,對鄉鎮債權,要組織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確保該回收的債權足額回收;對不屬于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明確主體,從鄉鎮債務中剔除;對屬于項目結算或帳務處理不及時的,要及時進行結算和帳務處理,相應沖減債權債務數額;對確屬鄉鎮政府負債的,要核實數額,并分類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鄉鎮債權債務要全部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嚴禁鄉鎮債務不清或帳外負債。要堅決控制鄉鎮新增不良債務。凡現有債務負擔超過鄉鎮預算內可用財力30%的鄉鎮,一律不得舉借新的債務。

  (七)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各鄉鎮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驗收、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盤點和維修等制度,鄉鎮固定資產要納入鄉鎮帳務核算,并定期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嚴禁存在帳外資產和公物私用。鄉鎮人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辦理公有財產移交手續,不得將公有財產帶走。鄉鎮新購(建)財產、物資應實行政府采購制度。

  (八)進一步加強鄉鎮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各鄉鎮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會工作和財會人員的管理,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備財務報帳員,并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帳;鄉鎮財政所要嚴格按照錢帳分管的原則,明確人員崗位分工和職責,并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帳簿,及時辦理會計核算。

  (九)全面實行鄉鎮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各鄉鎮要全面實行財務“兩公開一監督”制度(即財務管理制度公開和財務執行結果公開,實行民主監督),定期公布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收支情況,并接受群眾監督。財務公開內容包括:預算安排,各項收入、支出、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廣大職工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對于重大財務事項,如鄉鎮企業改制、承包,集體資產的處理,重大工程項目和大額開支等必須提交鄉鎮干部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十)加強民主監督。各鄉鎮都要成立由鄉鎮人大、紀檢監察、財務、工會等部門人員參加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定期對本鄉鎮的財務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審核、分析、評價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民主理財小組有權參與本鄉鎮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訂,有權檢查、審核財務收支帳目,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有權監督財政收支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預算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財會室每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閱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會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會室執行。由財會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縣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財會室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和《部門經費分配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財會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會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其《合同》分送財務室與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財會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會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8、學校食堂、小賣部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另定協議]

  附:關于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規定:

  一、公務費:

  1、辦公費:因辦理公務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筆、墨、紙和現代化的辦公用品,報刊雜志費,印刷費,宣傳費。

  2、差旅費:機關行政人員因公差旅費。臨時出國(境)人員費用。

  3、會議費;機關行政人員參加各項會議支付的費用

  4、郵資費:教學辦公發生的郵資費。

  5、行政設備維修費:行政辦公設備發生的維修費用。

  6、學校組織的黨支部活動費,教工團員活動費,老年人活動費,關工委活動費等。

  7、支教費:由學校指派,支持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教學而發生的經費。

  8、教職工培訓費:為提高教學和業務水平而組織培訓發生的費用。

  9、其他。

  二、業務費:

  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

  1、教學業務費;教師用教材、講義、教學用文具、紙張、印刷費、墨水、粉筆等消耗用品。活動課、興趣課、研究性課補助費、教師早晚值班費。

  2、實驗實習費:實驗藥品、試劑等消耗材料及校外實習費用。

  3、文體維持費:音美體育器材,訓練比賽補貼。

  4、理科實驗班費:奧賽培訓、集訓和參賽費用,聘請教練勞務費等。

  5、學校科技節、體育節、藝術節費用。

  6、社會實踐活動費:寒暑假學工、學農、走進社區、高中新生軍訓費用。

  7、教研組活動費。

  8、教學設備維修費。

  9、教學業務會議費。

  10、教學差旅費。

  11、課題課改費。

  12、業務招待費。

  13、其他。

  三、設備購置費:

  1、儀器設備:教學儀器、儀表、電器設備、機電設備、電教設備。多媒體設備、網絡設備、標本、模型等。

  2、音美體衛設備:音美體育衛生器材。

  3、圖書設備:由學校購置的各類教育教學圖書。

  4、一般設備。學生課桌椅、辦公用桌椅、電訊設備、醫療器械、辦公設備、交通運輸設備等。

預算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全省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全面推進,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意見》(云政發(20xx)69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實行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堅持鄉鎮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主體不變,立核算責任主體不變的原則。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省129個縣(市、區)(下同)所轄鄉(鎮)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鄉鎮站所已上劃縣級管理,其工作經費原托鄉鎮財政所代管的,維持原管理方式不變。

  第四條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實行“預算縣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在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由縣財政局直接管理鄉鎮財政收支。

  第二章崗位職責

  第五條鄉鎮財政所作為縣財政局的派出機構,代行縣財政的相關職能。主要職能:

  (一)承擔鄉鎮財務收支計劃、決算編制和預算執行、預算調整、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鄉鎮所屬預算單位財務核算和監督;

  (三)負責鄉鎮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以及資金的解繳;

  (四)負責財政支農資金的監管,各項農民補貼的核定兌付;

  (五)負責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

  (六)負責村級資金的專戶存儲、核撥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鄉鎮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鄉鎮政府性債權債務的管理;

  (九)負責財經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執行。

  第六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

  (一)預算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指導鄉鎮編制年度財務綜合收支計劃,審核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2.管理鄉鎮項目支出預算項目庫;3.制定鄉鎮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會議費、業務費等支出的標準和定額;4.審查和批復鄉鎮部門預算及政府采購預算;5.提出鄉鎮發展經濟、節約支出和化解債務的政策措施和建議;6.統一辦理鄉鎮預算調整事宜;7.審核鄉鎮用款計劃(含政府采購)及工資統發數據;8.監督檢查鄉鎮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二)國庫股的主要職責:1.負責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2.指導鄉鎮財政所會計業務;3.統一管理鄉鎮各類資金的銀行賬戶;4.負責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繳入庫管理,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管理;5.按月分析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會同有關股室對鄉鎮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6.會同票據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鄉鎮財政票據的使用;7.負責組織鄉鎮部門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第七條鄉鎮財政所設統管會計、專戶會計和資金會計。

  (一)統管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基本賬戶、收入匯繳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月編制財務收支月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執行情況分析;2.負責鄉鎮財務綜合收支計劃編制和預算調整工作;3.負責鄉鎮財務預算指標管理,辦理與縣財政的會計結算事項;4.編制鄉鎮分月用款計劃,辦理經費的請撥事項; 5.組織辦理年度鄉鎮政府部門決算編審、匯總和上報工作;6.其他應由統管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二)專戶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的會計核算,按專項資金性質分類按月編制會計報表;2.負責預撥報賬制資金管理及報賬工作;3.負責財政票據的申購、領發、繳銷和使用管理;4.辦理已開票據的錄入工作,負責清算和解繳鄉鎮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應由專戶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三)資金會計職責:1.負責鄉鎮財政資金的現金收付、繳存和日常報賬工作,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2.及時將所經手的收付款原始憑證分類整理匯總后,定期移送統管會計或專戶會計;3.辦理工資統發的相關業務;4.負責銀行賬戶的對賬工作;5.其他應由資金會計辦理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鄉鎮財政所按照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要求進行會計核算。

  第三章預算編制

  第九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實行綜合預算,鄉鎮的各項收入統一納入縣級預算管理,鄉鎮的各項支出統一由縣級預算統籌安排。

  第十條縣財政局按照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的有關規定制定鄉(鎮)預算單位基礎信息管理、鄉(鎮)基本支出預算管理和鄉(鎮)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編制的標準和辦法。

  第十一條鄉鎮財務收支綜合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構成。

  (一)收入預算包括: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2.預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財政結余資金;5.事業單位經營收入;6.其他自有資金。

  (二)支出預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機構運轉支出、維護社會穩定支出和村組支出等;2.項目支出。包括鄉鎮財源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涉農基礎設施建設、小城鎮建設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條基本支出由鄉鎮按照預算定額標準和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編制鄉鎮基本支出計劃。

  第十三條項目支出由鄉鎮根據事業發展需要,通過可行性論證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的項目實行滾動管理。縣財政局在保證鄉鎮工資發放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統籌安排,納入鄉鎮的年初預算。

  第十四條鄉鎮財務收支計劃編制完畢后,鄉鎮人民政府應在5日內召集鄉鎮有關負責人會議,通報財務收支計劃編制的依據和有關測算情況,并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確需調整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后,經鄉鎮長審查簽章后上報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對鄉鎮上報的財務收支計劃進行審核后,統編縣鄉財政收支預算,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民代表會審查批準后,由縣財政局批復各鄉鎮執行。年度執行中需調整的預算,由鄉鎮提出申請,縣財政局提出意見,報縣人民政府審核,縣人常會審查批準。

  第四章賬戶設置與管理

  第十五條鄉鎮及所屬各部門在各金融機構的所有銀行賬戶一律撤銷,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統一規范賬戶的開設。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在各鄉鎮具有開戶資質的金融機構為各鄉鎮統一開設“零余額賬戶”;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試點的鄉鎮,由縣財政局國庫股為各鄉鎮統一開設“基本賬戶”,以及“專項資金專戶”、“村級資金專戶”和“收入匯繳專戶”。

  第十六條“零余額賬戶”或“基本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映鄉鎮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資金收支活動。必須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細賬和項目支出明細賬,項目支出與鄉鎮單位日常預算經費須分離,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七條“專項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國債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以及縣級各職能部門向鄉鎮撥付的其他各類專項資金等。

  第十八條“村級資金專戶”專門用于核算和映鄉鎮代管的村級資金。村會及村組干部的補助通過銀行卡直接撥到個人賬戶;村會公用經費由財政所按照有關規定撥入“村級資金專戶”;在各村會和村民小組實施的財政性項目資金,一律通過“基本賬戶(零余額賬戶)”或“專項資金專戶”核算和映,不得撥入“村級資金專戶”。

  第十九條“收入匯繳專戶”用于核算鄉鎮組織的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以及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該賬戶存款除向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繳款外,只收不支。繳款時使用《云南省財政收入繳款書》和《云南省預算外資金繳款書》,嚴禁使用支票支取現金或向其他賬戶轉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鄉鎮預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組織財政預算內外收入。所有收入應及時結賬,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內解繳縣財政國庫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其中應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匯繳縣級國庫;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捐贈收入、企業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鄉鎮通過“收入匯繳專戶”集中繳入縣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隱瞞、截留、坐支、挪用財政收入,嚴禁將應繳預算收入轉為預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條鄉鎮預算單位從上級撥入或領回的專項資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來款項的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納入鄉鎮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的鄉鎮,除應納入專項資金專戶管理的資金外,其他資金納入鄉鎮基本賬戶管理,建立往來款項明細賬。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二條鄉鎮財政收入票據的領購、使用和核銷,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存量控制、限量發放、規范填開、及時錄入、對號核銷、票款同步”的管理辦法。鄉鎮財政所向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提出財政票據領購申請,縣財政局國庫股根據票據使用及繳款情況,對領購票據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縣財政局票據監管部門通過票據管理系統將票據的起止號碼錄入計算機后,方能將財政收入票據領給鄉鎮財政所。

  第二十三條鄉鎮財政所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建立票據登記臺賬,責任明確,妥善保管票據。嚴禁私自印制、買賣、轉借、違規使用、串用、涂改、偽造財政票據。

  第二十四條鄉鎮財政所應每月定期清理鄉鎮預算單位領用的票據,及時辦理收入結算,票據繳銷,并將已繳銷的.票據存根聯報縣財政局票據監管機構查驗,同時辦理新票購領審批手續。每年4月底前,對鄉鎮財政所上年度財政票據的領購、保管、使用、繳銷等情況進行年度審驗。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條鄉鎮應根據鄉鎮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鄉鎮財政所長審核,報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宗支出時,須經鄉鎮政府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執行財務集體會審制度。

  第二十六條各種津貼、補貼嚴格按照規范津補貼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提高開支標準,擴開支范圍;不得巧立名目,濫發獎金、實物、補助;或者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第二十七條筏資性支出業務發生30日內,支出憑證持有人必須辦理財務報賬審批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已審批的支出憑證90日內未報賬的,須重新報批;審批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崗的,從宣布離崗之日起,審批的所有支出無效;已審批未及時報賬的憑證,由新的分管財政領導重新審批。

  第二十八條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格按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執行。對實行縣級報賬制的專項資金,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縣級有關部門憑專項資金審批單將資金直達鄉鎮“專項資金專戶”,鄉鎮財政所建立明細賬分類核算。對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和農村公益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資金,鄉鎮財政所要嚴格實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采購

  第二十九條鄉鎮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嚴格按政府采購程序實施統一采購。按月申報采購計劃,采購支出納入鄉鎮年度綜合預算。

  第三十條實施采購時,由鄉鎮財政所填寫《政府采購需求申報表》,經鄉鎮分管財政的領導、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報縣政府采購辦審批。支付采購資金時,鄉鎮財政所需填報《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隨同申請支付的原始單據通過網絡傳送縣財政局國庫股審核后,通過縣財政國庫撥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條5萬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落實相應的資金來源,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在縣政府采購辦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下,實行公開招標。

  第九章資金撥付

  第三十二條資金支付程序:

  (一)鄉鎮上報計劃。鄉鎮財政統管會計根據該鄉鎮年度綜合預算,于每月5日前編制《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經鄉鎮財政所長審核,鄉鎮政府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后,通過網絡上報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審核。特殊性突發事項的用款,實行臨時用款計劃申報。

  (二)縣財政局審批計劃。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根據預算指標,對鄉鎮上報的《財政資金分月用款計劃表》按照進度進行審批,資金使用超進度的用款計劃,須報分管國庫的領導審批。

  (三)資金支付。縣財政局國庫股按照先工資后其他的原則,結合國庫存款情況,根據審核后的用款計劃撥付資金。鄉鎮每月的工資性支出由縣財政局國庫股按工資統發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職工個人賬戶。

  第十章債權債務管理

  第三十三條加強鄉鎮債權管理,限期清收單位或個人借款,將債權視為鄉鎮化解債務的資金來源之一。鄉鎮應將所有債權項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書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單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簽收的回執單,同時將清理結果在鄉鎮政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條認真清理核實鄉鎮單位債務,通過查合同、憑證等原始依據,對原有負債進行重新認定。

  第三十五條建立健全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完善債權債務會計核算制度,按債權人和債務人設置明細賬。并對鄉鎮清理后的債權債務實行網絡化管理與動態監控,清收債權、償還債務必須在網絡上映。并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償還。

  第三十六條鄉鎮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舉借債務。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縣財政局預算股、國庫股、監督檢查股等股室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和財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鄉鎮預算執行情況、賬戶資金和相關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各業務股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處理。

  第三十八條鄉鎮擅自變更預算,改變預算用款方向或性質,造成財政性資金損失浪費的,要追究鄉鎮負責人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嚴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騙取財政性資金。凡采用虛報、冒領、挪用、虛列、編造、多領等手段騙取財政性資金的單位或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凡違實施細則有關預算管理、賬戶設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據管理等方面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處分。

  第四十一條有關工作人員在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損失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5、預算管理制度

預算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街道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優化預算編制,強化支出責任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巢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辦〔20xx〕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績效目標管理是指街道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部門職能及事業發展規劃,對預算支出設定計劃期內預期達到的產出和效果,并據此評價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績效目標管理包括:績效目標設定、績效目標審核、績效目標批復與應用、績效運行跟蹤監控。

  第二章操作規程

  第三條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流程是由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跟蹤、績效評價和結果運用四大環節組成。其中績效目標設定是預算績效管理四大環節的源頭,是預算績效管理的基礎和工作重點,是后續開展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的依據。績效目標是指以客觀、可測量的績效指標來表示的項目或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水平,包括用量化的標準、數值或比率表示的使用財政資金達到的產出和效果。預算績效目標主要通過績效內容、績效指標和績效標準來進行描述,與績效指標評價和績效監督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績效目標應設置盡量細化、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用指標體系考察公共資金使用效率以及相應部門的績效執行效果等產出和效果。

  第四條街道各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或部門(單位)制定的'規劃和下達的工作任務設定績效目標,并在編制下一年度預算時,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會同財政所編制《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隨預算一并報送。

  第五條財政所定期對街道部門績效運行跟蹤情況和項目執行進度進行檢查,提出意見和改進措施。并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及時進行績效自評,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編制下年度預算和項目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對于績效管理工作不足之處進行完善規范。

  第三章管理辦法

  第六條完善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將績效理念融入預算管理始終。逐步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實現財政管理從“重分配”到“重效益”,從“力爭資金”到“用好資金”的轉變。

  第七條完善財政監督機制,加強績效目標編制和績效跟蹤管理。預算執行過程中要建立績效跟蹤機制,加強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管理、督促檢查。規范績效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操作細則,明確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預算績效管理中的職責,建立健全“全員參與、全面覆蓋、全程監控”的財政大監督機制。

  第八條完善績效評價機制,適時實施績效評價。在預算執行結束后,邀請市財政局組織指導監督績效評價工作,并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對部門支出績效實施再評價。通過實施績效評價,查找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

  第九條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提高財政工作科學化精細化水平。研究建立科學、規范、實用的財政支出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管理技術手段,推進以預算績效管理網絡、績效信息平臺、績效指標庫、專家庫、中介機構庫等為主要內容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績效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第十條完善問責機制,增強預算績效管理剛性約束。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是關鍵。財政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通過結果應用,促進部門改善預算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通過問責來強化各部門的績效理念和支出責任,盡快形成“誰干事誰花錢、誰花錢誰擔責”的機制,以績效為核心確定資金的投向和數量,對部門預算和項目預算的編制形成約束,將績效管理結果作為下一年預算編制、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配套措施

  第十一條加強對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的認識,把“用錢必問效、問效必問責、問責效為先”的績效管理理念,滲透到每一項工作、每一個部門、每一個人,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管理目標,建立健全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體系,明確績效管理責任和分工。

  第十二條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和內部管理控制,把績效目標作為預算資金安排、實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確保預算的執行力和規范性。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管理,并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及時調整目標,以最大化發揮出項目資金的效益。建立績效管理運行監控機制,在資金使用過程中開展過程控制,做到動態實時控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過程控制還要與預算執行密切銜接,有效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定期對信息進行數據采集與核實、量化與分析,對績效目標完成程度進行評價、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預測。此外,對于形成的績效評價報告要與部門決算緊密銜接,以真正實現績效管理的全過程監控。

  第十三條在編制項目預算的階段,不但要科學合理地安排資金,還要完善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指標評價體系。其中,指標內容包含成本指標、效率指標、業績指標、效益指標、環保指標等,首先設定幾個大項的指標,再設定細化、詳實的指標,并設置指標的權值。其次要注意共性指標和特殊指標相結合、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相結合、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相結合、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確保指標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可操作性,全面落實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益性、效率性。利用績效評價指標可以判斷每一項資金的金額及去向、每一項成本及費用、產生的效益及社會影響,使項目支出績效管理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財政所要不斷完善預算項目支出績效管理的考核評價體系,建立績效自評、重點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機制,要求各相關部門先自評,然后圍繞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進行評價,最后結合考核結果進行總體評價,實現評價方式民主化、評價主體多元化、考核機制科學化。在考核評價結束之后,要公開考核評價結果,同時合理運用績效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開獎勵和處罰,并把績效考核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預算的依據。此外,還要堅持績效管理公開化、透明化,將績效評價結果,特別是涉及民生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保證財政支出對公共事業的補償和促進作用。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街道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7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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