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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4 14:37:58 好文

(優)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優)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建立有效途徑,獲取員工和部門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需求;有效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變化及時識別、獲取、評審、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評審、更新等工作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建立有效途徑,獲取員工和部門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需求,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清單,歸口管理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評審、更新工作。

  4、程序

  4.1各職能部門應定期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并向辦公室匯總。

  4.2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

  4.3辦公室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的清單。

  4.4辦公室及時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進行相關培訓和考核。

  4.5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融入

  4.5.1各職能部門嚴格依照《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內部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在規章制度中體現有關法律的主要條款。

  4.5.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生產工藝規程時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4.5.3在生產經營過程和安全檢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4.5.4每年度要進行全員安全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培訓,讓員工明確自身的權益和義務,特種作業人員應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

  4.5.5充分利用板報、宣傳窗、安全會議、員工手冊、手機短信、傳單等形式,向員工廣泛宣傳已識別和獲取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行政法規。

  4.6法律法規與其它要求的評審與更新

  4.6.1各級領導及職能處室通過電視、網絡、報紙、文件等途徑隨時了解事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法令與其它要求的動態。

  4.6.2當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發生變化后,要及時向辦公室反映,辦公室要及時獲取變化后的文本。

  4.6.3根據發生變化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及時更新本單位所適用法律法規的清單,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掌握變化內容及其內涵。

  4.6.4依照新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更新本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及時融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

  5、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小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大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集會,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小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集會,制定小區消防計劃,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小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請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小區消防工作集會,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小區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小區單位等通報小區消防建設情況,征求小區居民的`意見和請求,不斷完善小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集會都要做好集會記錄,遇重大問題可發集會紀要。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室內衛生標準

  室內衛生實行值日輪流制,當天室內衛生值班員負責地面、桌面、窗戶等位置的清潔和公共物品的擺放,每周六進行一次全班室內大掃除。

  1、床單應統一為白色,鋪放整齊,要始終保持干凈。起床后,要將床鋪隨手整理好方可離開。鋪面上通常只能擺放一床被子和一頂帽子,其他物品禁止擺放在床鋪上;

  2、被子要求疊放得棱角分明,沒有明顯的皺痕,擺放在床鋪一端的'正中央,帽子擺放在被子前,離被子10厘米,帽徽超前;

  3、床下只擺放鞋子和臉盆,鞋子放在床鋪下的兩端,擺放順序依次為皮鞋、迷彩鞋、拖鞋。擺放時,鞋跟朝外。臉盆可放在床鋪下的正中央,底邊和鞋跟成一線;

  4、地面要時常保持干凈,要不定時進行清掃;

  5、室內所有物品必須擺放整齊、有序。

  二、宿舍管理規定

  1、護衛員必須在管理處指定的宿舍,鋪位上住宿,未經管理處領導批準不得夜不歸宿;

  2、不得擅自讓外人留宿。如有親友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留宿時,必須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3、中午下班人員必須考慮正在休息的隊員,說話、走動、開門、拿放物品時盡量保持輕聲,如無特殊情況應在01:00前熄燈就寢;

  4、嚴禁亂接電線,嚴禁在宿舍做飯,嚴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嚴禁為他人保管來路不明的物品;

  5、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占用他人床位,不準隨意動用他人物品;

  6、自覺愛護宿舍的公共設施和財物;

  7、安全員的親友須在22:00前離開管理處區域。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保證各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高層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住戶維護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1、責任履行戶的消防安全監督責任,讓本戶成員認真貫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規定,有義務積極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2、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戶成員樹立消防意識,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等設施設備。

  3、經常對本戶成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災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4、定期對本戶的消防安全實施自行檢查,并主動接受消防監督機構和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

  5、參與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出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宅發生時應服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管理處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責任人所應的權利,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業需報請管理處審批,未經批準作業,將承擔一切責任。住戶必須按照國力出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改變本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為保證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因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隱患、火災的,管理處有權責令整改、追究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報請安全消防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止。住戶需要更換責任應該辦理轉簽消防安全責任書,否則將由原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住戶、物業管理單位各執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月日

  標簽:消防安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5

  1.0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饋,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處、公司在緊急狀態下的應急反應能力,確保管理小區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報告范圍

  1.1.1凡在責任區內發生的,并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關聯,造成的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較大的事項,均屬報告的范圍。

  1.1.2責任區內發生的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等嚴重影響顧客、管理處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責任區內發生(現)的.火災、重大事故隱患、顧客非正常死亡情況等。

  1.1.4責任區內發生(現)的兇殺、顧客被綁架、敲詐,家庭財產(車輛)和公共財物被盜(搶)等惡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線索。

  1.2報告內容

  1.2.1案(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以及過程、結果等等。

  1.2.2案(事)件處理的方法與進度,下一步的計劃,需要提請公司協助解決的具體問題等等。

  1.3報告程序

  1.3.1正常情況下的報告程序應該是逐級上報,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以越級直接向公司主要領導報告。

  1.3.2管理處內部的一般報告程序是護衛員向班長報告,班長向護衛主管報告,再由護衛主管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1.3.3管理處向公司報告重大事項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處主任、護衛主管向物業管理部報告后,再由物業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報告時限

  1.4.1凡接到發生重大事項的報告,無論哪一級都必須全力以赴,爭分奪秒,按規定予以正確處置,同時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展,務必將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發生后,在兩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發生后,在一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4火災或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后,須及時向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5事件發生后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處理記錄表》存檔,并于事件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交物業管理部。

  2.0相關文件與記錄

  XX—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

  XX—005AQ《緊急特殊事件處理記錄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部門、項目部、管理處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四、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五、公司法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管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部門所屬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七、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班組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八、各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十、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一、公司各部門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雅仕物業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公司經理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管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理(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七、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公司經理的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部門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管轄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公司對內對外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協助管理處負責人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參與每半年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演練。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

  十八、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的維修部長、保安班長,為其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有在職員工為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二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管理處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4、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每季度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各部門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部門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各部門每月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周對公司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主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八章安全設施管理維護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二十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本轄區的消防器材由管理處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九章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維護部制定24小時值班制度,客戶服務部將物業公司24小時值班電話張貼告知業主;現場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負責人、經理、部門主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調指揮,避免事態激化,并積極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遺癥;若物業小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無論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有責任,第一時間向區房管局及轄區街鎮如實報告情況。

  二十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班組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班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二十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管理處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管理處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管理處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十、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三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臵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第十章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臵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臵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十一章生產安全預警制度

  三十四、物業小區內關鍵位臵(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處)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和提示標語,各部門巡查時對涉及業主專有部分的安全隱患要盡到提示義務,盡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十五、對于重大節假日,各部門在節假日前一周進行節前安全自查,發現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節假日前三天物業公司組織統一的節前安全檢查、整改。

  三十六、對于雨季汛期或高溫等特殊季節、惡劣天氣、集中裝修期間或其他地區突發重大事故時,根據主管部門、轄區街鎮、氣象預報或者其他地區事故的教育啟示,視情況采取內部開會、小區內張貼通知、天氣預報等合適方式,及時發出安全生產的預警提示,并跟蹤監督預警提示的落實情況。

  第十二章安全生產資料存檔備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門針對安全生產工作設立專門的、系統的安全生產檔案資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記錄表、員工培訓記錄表、報事報修維修表、各類應急預案、違章搭建上報記錄等,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既要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也要做到有據可查。

  第十三章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管理處負責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的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確保完整好用;未經單位負責人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十四章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所屬管理處的負責人對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車場,應將設計圖紙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6、對入庫車輛應確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確定地點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入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7、車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臵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8、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在醒目的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9、車庫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他作業,嚴禁在通道上停車,嚴禁超量停車。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十五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四十、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負傷控制在1‰以下。

  4、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設備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對管理處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年終按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十二、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蒙受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章附則

  四十三、本制度適用于本物業公司公司。物業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人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責人應按照其所在崗位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8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堅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接受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和行業管理。

  3、審定、頒發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4、貫徹系統管理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第一"貫穿于公司經營服務工作的全過程。

  5、負責對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隱患的整改、監督。一時難于徹底解決的,要組織制定相應的強化管理辦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級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6、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7、認真貫徹執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規定配備并聘任具有較高技術素質、責任心強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導的權力,并支持其對本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用戶和員工)監督。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9

  (一)接班安管員按規定著裝后,提前十五分鐘列隊上崗接班,交接班安管員必須相互敬禮進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員到達后,應由交班安管員在《安全管理值班記錄表》上記錄交班內容和交、接班時間并簽名。

  (三)交接班時,交班安管員必須將需要接班安管員繼續觀察或處理的問題,裝備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狀況,以及電梯、監控、道閘等重要設備(施)的.運行情況向接班安管員移交清楚,且做好記錄備查。

  (四)交班安管員須在接班安管員對各崗位巡查、驗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記錄表》簽字確認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員驗收時發現(包括交班安管員當班時發生而未發現)的問題,由交班安管員承擔責任;交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并承擔責任,接班人員協助處理;交接完畢,接班人簽字認可后發生的問題,由接班安管員承擔責任。

  (六)道口崗安管員交接班時應在《安全管理值班記錄表》上認真填寫各欄目。監控室崗安管員交接班時應在《監控室值班記錄》上認真填寫各欄目。

  (七)接班安管員未到崗或雖已到崗,但未辦畢交接手續并簽名確認時,交班安管員不得下班。否則,其間發生的問題,由交班安管員負責。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搜檢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于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并裝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裝備滅火器材。家中盡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有效開展居住物業小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工作,及時治理物業使用中的安全隱患,確保居住物業使用安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和本市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的居住物業小區內居住物業和其它非居住物業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居住物業小區內其他非居住物業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防范的標準。

  第三條

  居住物業小區管理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包括日常防范和應急預案二部分。

  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范圍;

  (二)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責任;

  (三)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措施;

  (四)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效果評估和檢查考核。

  第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加強對物業的養護和維修,定期檢查消除隱患。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用語簡明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并對下列部位強化防范措施:

  (一)水景、親水平臺:應標明水深,照明及線路應有防漏電裝置。

  (二)兒童娛樂設施、健身設備:應由生產企業在醒目位置設置使用說明標牌,注明使用方法、生產企業名稱,提供質保承諾和維修電話。

  (三)假山、雕塑:應標明禁止攀爬等行為。

  (四)樓宇玻璃大門:應有醒目的防撞條等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識。

  (五)電梯:應設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項的標識,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措施。

  (六)電表箱、消防箱:應保持箱體、插銷、表具和器材完好,設置警示標識。

  (七)水箱、水池:應加蓋或加門并上鎖。

  (八)窨井、污水處理池:應保持蓋板完好,維修養護時應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九)垃圾堆放:應規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類堆放,建筑垃圾實行袋裝化。

  (十)挖溝排管:應標明施工期、設置圍護和警示標識。

  (十一)腳手架:應確保穩固、警示標識明確、行人出入口有防護、底擋笆牢靠。

  第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業主自我檢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居民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等部位和陽臺扶手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

  第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方案,要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第七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組建安全應急防范搶險預備隊伍,每年要組織開展二次以上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和對突發事件處理的實戰演練,并結合所在居住小區實際,配備常用應急搶險器材,平時加強檢查和補充,防止失效。

  第八條

  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

  第九條

  各區縣房地管理部門應組織力量加強對居住物業小區安全防范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加強督促,限時整改。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其上級領導的責任。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人員進出憑證

  (一)施工作業在三個工作日以上,憑管理處辦理的《裝修人員出入卡》進出;

  (二)施工作業在三個工作日以內(含),安全崗登記有效證件進出。

  二、卡證管理

  (一)《裝修人員出入卡》的辦理

  1、《裝修人員出入卡》為正/副卡,裝修戶數量大、較為集中時宜單純采用正卡,但裝修區域與生活區域應進行隔離,實行封閉管理;

  2、正/副卡上應當按規定填寫具體內容;

  3、正/卡上須張貼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蓋上管理處的印鑒;

  4、在正/副卡連接處的中央位置蓋上(管理處印鑒的)騎縫章。

  (二)《裝修人員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須配合使用;

  2、裝修人員進入小區時,應將正/副卡同時交護衛員驗證;

  3、驗證完畢后,裝修人員將正卡帶走,副卡則留在安全崗;

  4、安全崗值班員有權拒絕無卡人員進入小區。

  5、裝修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裝修人員出入卡》正卡,副卡作為裝修人員出場及管理處工作人員巡查與清場的依據。

  三、裝修管理規定

  (一)嚴格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作業;

  (二)作業時間:7:00-12:00和14:00-19:00;

  (三)禁止裝修施工人員竄棟、竄樓、竄戶;

  (四)對小區的裝修人員,統一由指定的道口進出;

  (五)禁止從事裝修作業的人員在小區留宿;(對確需留宿的作業人員,應由業主作出書面擔保,管理處辦理手續后方能留宿,每戶僅限2人)

  (六)23:00以后,未經管理處同意,施工留守人員不得再出入小區。

  (七)禁止作業人員在小區、樓層自由流動。如有違反,可移交管理處處置或令其立即離開小區。

  四、裝修巡查

  (一)巡查時間:每班必須對小區裝修戶巡查1次;

  (二)巡查內容

  1、作業人員是否佩戴《裝修人員出入卡》,對無卡、借卡或卡、房號不一致的人員,應清理出場;

  2、有無私拉亂接管線;

  3、是否按規定配備滅火器(一般按每50平方米一個);

  4、是否存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無做飯、取暖或高熱燈等;

  6、有無吸煙等容易引發火災的情況發生。

  7、其他。

  五、裝修清場

  (一)作業人員必須于每天19:00停止作業,19:30以前自覺從其進入的道口離開小區,同時取走自己的《裝修人員出入卡》副卡。

  (二)對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員,視為未離開小區。

  (三)管理處須于19:30集中組織人員對所有裝修戶清場(除批準留守人員外);

  (四)20:00-24:00,管理處應組織人員,對各個裝修點至少組織一次巡查,重點檢查有留守人員的裝修點,避免裝修人員擅自留宿、替換或在小區自由流動。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3

  1.0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維護醫院物業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XX醫院管理處的安全生產管理。

  3.0職責

  3.1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培訓及綜合安全檢查。

  3.2管理處主管負責審核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整體安全檢查。

  4.0管理規定

  4.1安全作業

  4.1.1管理處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時,嚴格按各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作業。

  4.1.2值班人員負責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實監督。

  4.1.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整改及知識培訓,不定時進行檢查。

  4.1.4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徹底排除前,嚴禁作業。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保安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

  4.2.2保證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統的情況,應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請示管理處,提出正確處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檢查中發現消防設備設施有破損或故障,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管理處通知醫院保衛科及時配換處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負責醫院內治安狀況和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管理處。

  4.3.2管理處其他員工發現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犯罪情況,立即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按《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門員工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管理處,并設置危險標志。

  4.4.2工作時要換工作服,扣好衣扣,脫下手表、鑰匙等易導電金屬,要穿膠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維修任何電氣設備時,一般不帶電作業,注意切斷相應的電源開關,掛上警告牌。修理完畢后,通電前應先檢查一下線路,有無其他人在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合上開關。

  4.4.4高空作業(離地面2米以上)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以防失足或觸電墜落,同時注意攜帶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傷人和損壞設備。

  4.5車輛安全

  4.5.1保安部負責所有進出車輛及停車場的檢查、指揮、登記。

  4.5.2保安部當值人員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對違規停放、駕駛車輛的人員,保安部立即制止、糾正,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

  4.6設備安全(此部分由醫院維修班負責)

  4.6.1切實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保持設備絕緣良好及接地保護裝置完好。并經常監測,如遇絕緣損壞時應及時處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擴大。

  4.6.2進行機械設備方面的維修工作時,要注意切斷動力電源,停止運行部件,掛上警示牌。確認無誤方可進行工作。

  4.6.3檢修或檢查有帶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或高壓設備時,應將電容器充分放電,必要時可短接后進行工作。

  4.7遇到突發應急事件按《應急工作規程》處理,由管理處寫出《突發事件報告》保存、歸檔。

  5.0相關文件

  5.1《應急工作規程》WI03-27-01

  6.0記錄

  6.1《突發事件報告》QR/GR-022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規范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及時進行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目標的管理。包括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況監測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辦公室組織制定總體目標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依據有:

  (1)國家和上級有關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

  (3)績效評定的結果;

  (4)風險評價的結果;

  (5)以往安全生產的績效;

  (6)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執行過程中反饋的'問題。

  4.2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各部門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分解,并報辦公室。

  4.3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計劃。

  4.3.1辦公室結合本單位年度經營等實際情況,制定全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主管負責人。

  4.3.2各部門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辦公室備案。

  4.4辦公室每月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好的部門或個人,本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4.5目標的修改。辦公室每季度對目標與指標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和本單位經營情況的變化,如需要修改目標的,將具體原因與修改要求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進行更改,并將修改后的目標和分解情況重新下發至各部門。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小區安全保衛制度。

  二、小區設置安保機構,負責本小區安全、保衛工作.小區大門設保安 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陌生人員進入小區要盤查、登記.

  三、小區要配備安防系統,即閉路監控系統、紅外報警系統、自動消防監控系統、門禁系統、自動呼救系統、道閘系統、煤氣自動報警系統和巡更系統等。

  四、為確保安防系統功能的正常發揮,安防人員要熟練掌握安防系統的技術性能,正確使用、減少誤報、提高管理效率。

  五、安防系統要定期檢查、檢測,定期維護與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配合政府開展社區管理

  (1)在社區組織重大活動時,應及時知會轄區派出所及社區居委會,相互協調,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2)小區內發生治安或意外事故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及善后處理作。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法律政策相關教育。

  七、安保人員要注意禮貌、文明執勤。具體要求如下:

  (1)執勤時整潔著裝、佩載工牌號;

  (2)精神飽滿,站立、行走姿態規范;

  (3)執勤中認真履行職責,不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4)舉止文明大方、主動熱情、耐心周到;

  (5)辦事高效、堅持原則、禮貌待人.

  八、建立治安巡邏制度,晝夜不間斷巡邏,防止意外治安事故發生.對巡邏人員的'具體要求是: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熟悉物業及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基本情況。如業主家庭成員、樓宇結構、消防設備、各類技防設備、各類機電設備分布情況、消防中心應急反應等; (3)按規定路線和方式巡邏、簽到,未簽到或不及時簽到要記錄原因;

  (4)熟悉人員和物品出入管理流程,具備條件的,可對外來人員及外搬物品做好記錄及控制;

  (5)觀察細致、反應迅速,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現、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及突發事件;

  (6)相互配合、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對于超出職權或無法處理的情況,應及時匯報.

  九、做好治安防范值班記錄。

  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項:

  (1)遇到有人在公共區域聚眾鬧事,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協助公安機關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態擴大。

  (2)遇有違法犯罪分子正在進行盜竊、搶劫、行兇和縱火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應立即報警,協助公安機關制止,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搶救、排險,盡量減少損失.對于已發生的案件,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以便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破案。

  (3)管轄范圍內公共區域有瘋、傻、醉等特殊人員進入或鬧事時,應將其勸離小區,或通知其家屬、單位或公安派出所將其領走。

  (4)小區內出現可疑人員,要留心觀察,必要時可禮貌查問.

  (5)小區內發生墜樓等意外事故,應立即通知急救單位及公安部門、家屬,并圍護好現場,做好轄區客戶的安撫工作,等待急救單位及公安部門前來處理。

  十一、加強消防管理。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及消防安全檢查并建立義務消防隊伍,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善、維護和保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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