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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生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06 13:38:58 好文

[通用]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學生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通用]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5篇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

  員工宿舍相當于企業員工的第二個家,是為我們們提供休息的場所,也是為了我們可以更好的去工作。入住宿舍,就意味著成為了宿舍這個大家庭的一份子,就必須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以免對他人造成影響。也要把保持寢室的良好風氣、干凈、整潔作為自己的一項責任,時刻牢記。公司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有效的約束了我們的不良行為,有利于我們培養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習慣,以便于正常工作的有序進行。

  伴隨著入住宿舍人員的增加,建立良好的規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制度建立的最終目的是讓宿舍的管理更規范,讓所有的宿舍成員在工作之余有一個清潔、寧靜、安全、舒適、文明、健康的生活及休閑環境。

  《宿舍管理制度》涉及了入住條件、借宿、維修、清潔衛生等方面事宜的規定,為住寢人員提供了全面的行為準則。

  我們應該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中的各項規定,愛護公共財物,按時歸寢,積極打掃寢室,整理垃圾,保持居住環境潔凈。我們必須按照《宿舍管理制度》中的各項規定執行,只有這樣才能使得同事們在勞累一天之后,有個舒適溫馨的空間,提高住宿質量。注重平時的打掃,可減輕我們大掃除時的打掃負擔。目前,寢室按照值日表進行每日的清掃、拍照工作,整潔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還沒有達到非常整潔的地步,這需要我們大家的自覺和共同努力。

  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做事要實事求是,不能敷衍。正確的指導思想是指導好工作的關鍵。因此,深入學習《宿舍管理制度》這件事也不應該流于形式,我們應該牢記那些規章制度的細節,讓這些規定進入頭腦、進到心里,真正體現在自己的行為上。我們是成年人,不應該像小學生一樣總被人強調這些看起來很容易做好的事情。遠離和摒棄那些壞習慣,約束自己,提升自己。因為在大家同住一起,并不是只有自己,個人不好的行為一定會對他人造成影響。

  在生活中不能好好約束自己的人,在工作中也會相應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這種生活中的'惰性,必然會對工作的造成不好的影響。我們應該捫心自問,我們盡全力做了嗎?我們真正認識到這件事的重要性了嗎?我們曾經有哪些不好的行為和習慣?我們給同寢人員帶來了哪些不好的影響?我們到底需要怎樣做才是對的?公司其他的規章制度我們是不是真正理解并執行了?所有的規章制度都是幫助我們向著好的方向發展,這不應該是負擔。我們不該抱怨,我們應該感激,感謝這份關注、這份約束。想好了,就認真去做。為自己,為別人,改變自己。一個小習慣,也許可以改變一個人的一生。

  通過本次學習《宿舍管理制度》,我更加深入的理解了其中各項規定,也為我將來入住宿舍打好了提前量,我一定會按照其中的各項規定嚴格要求自己,牢記并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做到不影響他人休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工作可以有序完成。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2

  一.學校對周末、節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實行個人申請、簽定協議、辦理留宿卡,按申請及協議、憑留宿卡留宿的管理制度。

  二.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均可選擇周末、節假日留宿或不留宿。

  1.凡選擇周末、節假日留宿的學生必須每個周末或每次節假日都留宿學校,不得有時留宿有時不留宿。

  2.凡選擇周末、節假日不留宿的學生不得臨時申請留宿學校。

  三.周末、節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按照程序及要求辦理。

  1.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寫清地區)—家長簽字—班主任審簽—家長或委托人(要有書面委托書)持申請書到宿管中心辦理并簽定協議、辦理留宿卡—留宿生效

  2.辦理時間:高一、二每學期開學第一周,高三暑期上課第一周

  3.辦理地點:宿舍管理中心(醫療站一樓)

  4.辦理要求:

  ①家長親自到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若委托辦理必須有家長簽署的`書面委托書。

  ②辦理時寫清班級、樓棟、寢室號、姓名、家庭地址及家長聯系電話并確保其真實性。

  四.留宿申請交宿管中心、留宿協議一經簽定,即視為家長同意學生周末及節假日留宿。

  五.留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相關規定。

  1.留宿學生只能申請在周末及節假日白天外出,不能申請在晚上外出。

  2.留宿學生申請外出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3.需要在周末及節假日白天外出時,必須在外出前寫好申請,注明外出時間與返回時間,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后交宿舍管理中心,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離校放行條,憑此放行條出門。不提出申請,視為不外出。

  4.外出學生申請外出時間必須在上午8:00——下午18:00之間。一旦申請外出必須按申請時間返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學生必須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或班主任電話告知本棟值班生活老師。不遵守學校相關管理及不按時返校者,取消留宿資格并按違紀學生處罰條例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5.留宿學生申請外出,安全自負。

  6.留宿學生留宿期間注意安全,服從管理。

  六.特殊情況晚上需要外出或偶爾不留宿時,必須由家長(或委托人,帶書面委托書,帶有效證件)持有效證件到值班管理老師處辦理接走學生手續,才能領走留宿學生。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切實做到正常使用有保證、用電過程有監管、管理責任有落實、違規用電有處罰,切實做到節約用電、防范安全隱患,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一、教室和實驗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電視機、攝像頭、投影儀等電器上懸掛及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電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變室內電器用途及所有電器線路。

  3.實驗場所內所有電源插座嚴禁為手機等電器的電池充電,教室內嚴禁使用除飲水機以外的電熱器具。

  4.按需開燈,人走關燈斷電,節約用電。多媒體設備、電扇、空調、飲水機、電視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和下晚自習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發火災。

  5.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6.注意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在用電設備周圍堆放易燃物品。

  7.教室、實驗場所用電安全由各年級和教導處負責管理,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

  二、圖書館、辦公室和門衛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電腦、打印機等電器上懸掛及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電腦、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和下班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發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在辦公室私拉亂接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熱得快、電磁爐、電飯鍋等大功率用電器。

  5.為了避免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8.分管圖書館及各辦公室的處室和年級領導是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

  三、學生宿舍安全用電規定

  1.在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一切大功率用電器具(包括宿舍管理人員值班室),如電吹風、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等(學校統一安裝配備的大功率照明燈具、用電設備除外)。

  2.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擅自安裝、修理照明燈具和用電設備,嚴禁在宿舍中擅自安裝插座、私拉亂接電線和接線板。

  3.嚴禁在燈具、空調上懸掛任何裝飾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4.及時關燈,人走斷電,切實做到節約用電。

  5.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嚴禁自行處置。

  6.政教處和安全處是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對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安全用電的'檢查、違規用電的教育和處罰。

  四、食堂、服務部、鍋爐房和洗衣房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電腦、電視機、攝像頭等電器上懸掛及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電腦、電視機、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和下班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發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在室內私拉亂接電線。

  4.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電熱取暖設備等大功率用電器。

  5.為了避免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8.分管食堂和服務部的處室領導是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

  五、臨時工宿舍安全用電規定

  1.在宿舍內嚴禁同時使用多個大功率用電器具(總功率不能超過3KW)。

  2.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嚴禁在宿舍中私拉亂接電線,嚴禁擅自安裝照明燈具和用電設備,嚴禁損壞電表等設施設備。

  3.嚴禁在燈具上懸掛任何裝飾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4.人走斷電關燈,切實做到節約用電。每間宿舍每月用電超過80度的部分將收取電費。

  5.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通知維修責任人,嚴禁自行處置。

  6.分管臨時工的處室領導是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用電安全的宣傳、檢查和違規用電的處理等工作。

  六、綿中山莊、AB幢教工宿舍安全用電規定

  教工宿舍室內私人部分用電安全由各住戶自行負責,室外公共部分用電安全由學校維修責任人負責。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4

  一、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三、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四、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5

  一、住宿手續

  1、學生報到時須一次性交清住宿及公物押金等費用。

  2、憑交費收據領取寢室鑰匙,在指定寢室、床號住宿。

  3、畢業離校或因病體學等其他原因離開學校的按《學生離校須知》的規定辦理。

  二、內務規范

  1、被子、枕頭疊放整齊。

  2、箱子一律放在本室箱架上。

  3 、鞋子放在鞋架上,上下鋪各占一半擺放整齊,鞋頭一律朝外。

  4 、放物架擺放牙膏、牙刷、茶缸、水瓶等日用品。

  5 、自修桌上除放花瓶、茶杯之外,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6 、室內墻壁不得亂貼、亂畫。以上內務規范,為一般性布置。各寢室可據房間結構的不同,自行規定其他內務規范,但務必做到整潔大方。

  三、宿舍紀律

  1、凡住宿學生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

  2、每個學生都應該在指定房間、床號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嚴禁擅自留宿外人。

  3、男女生宿舍均實行封閉管理,異性一般不得進入宿舍。學生親友進入宿舍須檢驗有效身份證件,履行登記手續,無證件者不得進入宿舍區。

  4、學生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時熄燈、就寢,晚歸學生必須出示學生證,登記后方可進入。

  5、學生宿舍為公共場所,不得有喧嘩、吵鬧起哄等妨礙他人學習、休息的行為活動。

  6、學生應養成節約水電的好習慣。學校根據一定的計量方式,每個寢室用電量和用水量實行限額使用,對超出部分由學生承擔。

  7、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毯等易造成危險的'大功率電器;如因學習需要使用微機,須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學生處批準后到宿管中心備案后增加用電負荷后使用,超出的用電量由使用者承擔。

  8、宿舍區嚴禁使用各種明火(包括蠟燭),嚴禁焚燒紙張、使用酒精生火自炊等容易造成火災的危險行為。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化學物品。

  9、住宿學生應保持宿舍清潔,走廊樓道內不得傾倒污水和扔雜物。剩飯菜應倒入食堂放置的泔水桶內,不得帶回到宿舍區,以防污染環境,堵塞管道。

  10、愛護宿舍區的公用設備和家具,不得私自移動、調換、搬運。如有破損,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反映并填報維修單。一般性人為損壞,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用設備和物品者,除罰款外還須上報學生處按有關規定進行紀律處理。

  11、住宿學生攜帶大宗、大件物品離開宿舍區須出示相關證明方可離開。

  12、宿舍區自行車一律停放在自行車棚內和劃定的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宿舍樓門廳和走廊等位置。

  13、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打人、不罵人、不酗酒、不賭博。

  14、室內物品按指定位置放置整齊。

  15、提高警惕,協助宿管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宿舍內如發生盜竊案件,室內成員應立即向校保衛處和宿管中心報告,保護好現場,并積極協助破案。凡違反上述條例者,經教育效果不顯著者,所在宿舍不得參加宿舍的評優。

  四、衛生要求

  1、為了培養學生的愛清潔、講衛生的好習慣,學生每天應主動整理自己的內務,實行輪班值日,保持室內外清潔、整齊、衛生。宿管中心將根據宿舍衛生評比標準進行檢查。

  2、內務衛生輪流值日制。值日生一天清掃兩次,在規定時間前必須將室內垃圾裝入垃圾袋放在宿舍門口,由清潔員統一處理;其他時間禁止將廢物堆放在門口;周末每個寢室大掃一次。

  3、宿管員每天將抽查一部分寢室的衛生情況并公布,月底統計公布所在寢室的月平均分,結合學生處抽查,統計各班宿舍衛生月均分,排出名次填表和其他宿舍情況匯總上報。

  五、獎懲辦法

  根據平時對各宿舍和個人紀律、衛生等方面綜合檢查評估,每學期評選一次“文明宿舍”。宿管中心每學期統計班級宿舍衛生總均分,提供給學校作為評選“先進班級”的依據之一。對不遵守規章制度或損壞設備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同時將處理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一)獎勵

  1、文明宿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 、在協助宿舍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同學可推薦參加校優秀學生干部的選撥、評比。 3 、凡檢舉混入宿舍區各類可疑人員并及時報告者、舉報他人損壞公物者、在宿舍內抓獲作案者,均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二)處罰:

  1 、無意損壞或丟失宿舍公用設備者,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按原價的3~10倍罰款。 2 、私自調換房間、床位者,限三天之內還原位。并按每天10元處以罰款。

  3、宿舍嚴禁私自留宿外人,違者按每天20元罰款。

  4、對私自調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他人除賠償換鎖費用外,并處以20元罰款。

  5、私拉亂接電線、亂接燈頭,罰款30元并沒收器具。

  6、宿舍內焚燒、用明火、存放危險物品者罰款30元。引起火災等嚴重后果的,須賠償相關人員損失,并交學生處予以紀律處分。

  7、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者,沒收電器并處以50元罰款;因違章使用電器引起火災或損壞公共設備者,須按原價賠償并交學生處予以紀律處分。

  8 、在宿舍內打架、斗毆、吵嘴鬧事、罵人者,除對當事者批評教育外,視情節給予處分。

  9 、在宿舍內向外亂扔酒瓶等雜物者,處以50元罰款。情節惡劣、屢勸不止、造成人身傷害者,除賠償醫藥費等費用外,交學生處予以紀律處分。

  六、離校須知

  (一)在校學生寒暑假離校須知

  2、室內個人衣物放入衣柜,室內外打掃干凈。

  3、曬在室外、窗臺的衣物收回室內。

  4 、關好門窗、氣窗并上好插銷。

  (二)在校學生因病休學或者其他原因須暫離學校的,應憑教務處通知單到宿舍管理中心辦理。

  相應手續。

  (三)畢業生離校須知

  1、畢業生離校時,憑學校通知到學生宿舍科辦理離校手續,交還鑰匙,由值班員驗收房間和家具物品,退還家具押金。

  2 、畢業離校時,必須將在規定期限將個人物品攜帶出宿舍,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宿舍,否則學校將按無主處理。

  3 、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離校。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6

  1、嚴格把好入門關。非本校人員進入宿舍,門衛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

  2、堅持24小時值班制,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禁擅離職守。

  3、不準客人(含學生家長)在學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燙傷、防自傷等工作,做到12個不準:

  (1)不準學生在上課和夜自修時間進入宿舍(特殊情況須有班主任批條、醫生證明)。

  (2)不準攜帶刀、剪刀、鉗、錘、鋸等工具到宿舍。

  (3)不準帶貴重物品、不健康的書籍到宿舍。

  (4)不準帶打火機、火柴到宿舍。

  (5)不準玩弄消防器材。

  (6)不準私接電源,使用各種電器、吹筒、充電器。

  (7)不準站在水槽上晾掛衣服。

  (8)不準爬樓梯扶手。

  (9)不準跳躍樓梯臺階。

  (10)不準用力碰撞玻璃。

  (11)不準打鬧或開不正當的玩笑。

  (12)不準損壞公物。

  5、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應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匯報

  初中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7

  為了所有住宿同學的生命安全,為了所有住宿同學的身體健康,為了所有住宿同學的學習進步,創建一個和諧文明的大家庭,特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1、宿舍是同學休息和學習的場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外大喊大叫。

  2、為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財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員不得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更不得坐臥在他人床鋪上亂翻亂動,私自拿走別人東西。

  3、住宿生臨時有事晚上不住宿,須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向管理人員請假。從宿舍內向外搬東西,須經過管理老師同意,并做記錄后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學,不得私自亂拉電線,或使用不安全電器;電扇、電燈開關只有社長和當日值日生有權開關,其他人不要隨便開啟。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須將開水壺放到食堂門口,早飯后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聲喧嘩,不得做與學習,休息及其它學校嚴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況必須經過管理老師批準。

  8、值日生上早操時,打掃宿舍衛生,將宿舍物品擺放整齊,經管理人員檢查后方可離開;值日生晚飯后在食堂抬水,抬滿后經管理人員檢查后方可離開。

  9、宿舍社長堅持報告住宿同學午休,晚休表現,對于宿舍內出現的不和諧因素,須及時向管理人員回報,以便迅速處理。

  10、對住宿生違犯管理制度處理意見:違犯以上任意一條,須認真抄寫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師以作自罰;對于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的送交班主任處,經班主任和家長教育后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后仍有違犯宿舍制度現象,送交學校,并將違紀事項記入學籍檔案。

  以上各條,望同學互相監督,自覺遵守。我們有緣住在一起,我們要珍惜這個緣分,為創造一個文明健康的學習住宿環境而努力!

  初中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8

  冬季來臨,天氣干燥,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電熱毯、室內線路荷載未達到負荷要求時,禁止使用各類大功率電器。

  2、禁止違章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安裝床頭燈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臥床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宿舍內燃燒物品。

  4、嚴禁將交流電器(如臺燈、電扇、充電器、接線板、隨身聽、筆記本等)放在床上。照明、收錄機、電腦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或拔掉插頭。

  5、員工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空調電源,并進行檢查后,方可離開。

  6、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專業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望全體員工嚴格要求,自覺遵守!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7

  根據我校“學校教育要為學生一生發展奠基”的辦學思想,為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健身,培養學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勞動技能,保證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學生勞動制度。

  1、勞動是教育大綱規定的,學生必修的課程之一,參加學校的勞動,完成老師交予的勞動任務是每個學生的'職責和義務。每個學生必須明確勞動的意義,加強對勞動課程必要性的認識。

  2、學生參加勞動完成勞動任務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和學校的規章進行,不重用濕布揩電器和電源插座,不得用身體任何部位接觸電源,及可能帶電的電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欄桿、窗臺上搞衛生,不得站在課桌上搞衛生,確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師同意,同時要在有切實安全的防護措施下才可進行,便亦要小心從事。

  3、在勞動過程中,需要勞動工具的,則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規定,安全使用勞動工具,對勞動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勞動任務時,不得影響它人的衛生與休息等,不得對他人造成損害。

  5、在勞動過程中,出現不清楚的問題,必須及時詢間有關教師。

  6、對勞動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說明,對已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報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不能完成的勞動任務,學生有權向教師說明。教師在考慮學生的實際能力后,酌情減少其勞動量或減免其任務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8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職責條例

  1、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原則: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2、學生會干部目標:學會做人,學會思考,學會合作,學會管理。

  3、學生會干部須品行端正,原則性強,辦事公正,不徇私舞弊,富于創新精神。

  4、學生會干部須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謙虛謹慎,自覺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第二條:組織機構

  學生會主席1人,副主席4人,下設紀律部,生活部,體育,宣傳,國旗班,廣播站,各部長1名,副部長1-2名。 第三條學生會各部門人員招收

  一、學生會主席團競選

  1、學生會工作正式開支周后各部門推薦或自愿申請加入主席團。

  2、學生會主席團競選人員由每部4名成員參與評選。

  3、學生會主席團將每學年競選一次。(任職期間將接受全校師生的考核,在此期間若違反校紀校規以及學生會規章制度者立即開除,永不錄用)

  4、參與學生會主席團競選要以書面形式向主席團遞交一份申請書。

  二、學生會各部門招收人員

  1、學生會工作正式開展1周后各部門正式招收部員。

  2、各部門招收人員需是自愿加入學生會,班主任推薦,行為習慣好,無不良愛好

  3、各部門招收人員考核期為2周,在此期中不得違反《規范》《準則》以及學生會規章制度。

  4、學生會成員加入學生會任期為2年,在此期間各部門不遠有違反學校和學生會的規章制度或中途退部將按學生會退部扣分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的將酌情處理,所有學生會成員以及暫定學社會成員不得違反學校校紀校規,違者將開除學生會,永不錄用。

  5、加入學生會者要以書面形式遞交一份申請書向加入的該部,班主任簽字。(字數不少于300字,注明日期,班級相關條例。)

  6、每個班限定2-3名同學加入同一部門。

  學生會組織機構的成員職責

  一、學生會主席職責:

  學生會實行主席負責制。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完成各項工作。主席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學生干部會議,領導學生會各部門積極主動地富有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指導學生會各部門、各班委會開展工作并加以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向教育處、團委匯報,決議形成后,責成有關各部執行。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不斷提高學生會的辦事效率。

  2、主席實行任期制,定期向學校通報工作,接受全校老師和學生的監督。

  3、圍繞學校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制定和實施學生會發展規劃和學期學年計劃,并指導、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定期做出工作總結。

  4、收集和了解同學的建議和要求,及時向老師反映,做學校與學生溝通的橋梁。

  5、做好學生會的人事工作和學生會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干部的思想素質、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

  6、任免學生會干部,負責籌備下一屆學生會。

  二、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校學生會副主席是學生會主席的助手及參謀,具有以下職責:

  1、支持并主動配合主席的工作,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2、當遇到突發事情而主席不在場時,副主席要履行主席職責,及時解決或緩解問題,并盡快聯系主席或上級部門,反映情況。

  3、分擔日常工作,負責學生會的常規事務,協助、協調各部門做好工作。

  三、秘書處職責

  1、負責及時傳達學校學生工作的重要思想、精神和決策,協調和配合教育處、團委、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及時發布各項通知、通告,履行其服務性后勤部門的職能。

  2、負責對學生會的文件收發、工作考勤及學生會及所屬各部的工作計劃、總結等檔案材料的整理和保管。

  3、組織和籌備各種會議:包括擬定會議議程、布置會場等,并做好主持會議、會議考勤、會議記錄及會后相關事宜。

  4、做好校團委、學生會及班團支部活動日志的記錄工作。

  5、負責學生干部的日常考核。

  6、服從安排,協助其他工作。

  四、干事職責

  1、根據部長與副部長的指示認真負責完成具體工作,及時向上反映活動開展的情況與自己對活動的意見。

  2、參加本部定時召開的會議。

  五、組織部長職責

  1、負責團員發展。

  2、負責團籍管理。

  3、協助團委書記組織業余團校工作。

  4、協助團委書記搞好團費收繳工作。

  六、宣傳部部長職責:

  宣傳部肩負著學生會的常規宣傳工作,負責規范管理校園文化宣傳陣地,與學校團委密切配合。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具有以下職責:

  1、負責學生會的宣傳工作,主抓學生的時政學習,緊緊圍繞學校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快捷傳遞學生會信息,向同學們宣傳學生會的有關情況。

  2、做好各類學生活動的宣傳工作,如海報、演講、新聞稿等。

  3、安排督促黑板報的執行情況,并協助學校做好黑板報、宣傳欄的檢查工作。

  4、收集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和表揚同學中涌現的好人好事及校園內的各種信息。

  5、協助“校園之聲”廣播站、“日新”校刊工作。

  6、協助學生會其它部門開展工作。

  七、紀檢部部長職責:

  紀檢部作為學生會管理和檢查紀律工作的部門,與學校教育處密切配合。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紀檢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開展校園文明監察紀檢工作,主動制止校園不文明行為。

  2、組織維持學生會大型活動的現場秩序。

  3、對各班級班容班貌、同學儀容儀表進行督察和檢查工作。

  4、協助學校做好每天校園紀律維持和兩操檢查工作。

  八、學習部部長職責:

  學習部作為學生會與學生學習息息相關的部門,與學校教務處密切配合。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學習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協助學校教導處對學生進行學習目的`、學風教育,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2、根據我校教學工作的實際情況,深入了解同學對教學的意見,對班級教師上課、學生學習情況及時反饋。

  3、配合學校有組織地開展各學科的學習競賽,做好每學期的學生評教活動。

  4、組織學生進行學習方面的活動,以及專業技能競賽。

  5、期中、期末考試后,及時總結交流學習經驗。

  6、協助學生會其它部門開展工作。

  九、藝體部部長職責:

  藝體部作為學生會開展文體活動的部門、擔任著豐富校園文化、體育活動的重任,與學校政教處、團委和藝體組密切配合。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藝體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性文體活動,豐富同學們的業余生活,協助學校舉辦校園文化節、體育節、開展秋季田徑運動會。

  2、策劃、組織好各項大型文體活動和競賽,如歌詠比賽、廣播操比賽、球類賽等活動豐富學生校園生活。

  3、在同學中起帶頭作用,積極培養同學們對文化藝術的興趣,調動同學們參與體育活動的積極性。

  4、協助政教處、團委和藝體老師做好課間操的評比、節目選拔等相關工作。

  十、生活勞動部部長職責:

  生活勞動部作為學生會管理和檢查班級衛生、學生宿舍、食堂工作的部門,與學校教育處、總務處密切配合。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生活勞動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協助抓好全校的勞動衛生工作,了解并反映學生的健康狀況,關愛同學們的生活。

  2、負責政教處組織的衛生大掃除的檢查與落實工作。

  3、配合學校參加每天、每周的衛生檢查,包括大掃除、班級衛生、食堂衛生、校園衛生等。

  4、收集同學們生活方面的意見、建議、要求(宿舍、食堂、生活等方面),及時向老師反饋。

  5、配合學校做好“文明宿舍”的檢查評比活動,協助學生會其它部門開展工作。

  十一、社團部部長職責

  1、維護和擴大社團良好形象,負責社團各種活動的宣傳與通知,加強通訊報道,組織各項活動同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注重宣傳知識。

  2、成立各類興趣小組,負責全校學生社團活動的發展、組織和管理,每學期初制定工作計劃,學期末進行工作總結,定期向學校團委匯報工作情況。

  3、主持召開社團大會,對各社團活動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4、協助組織學生國旗隊、禮儀隊的活動和訓練。

  5、按時完成學校舉辦的各項任務,完成學校大型活動禮儀接待工作。

  6、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防止學生上下樓梯時出現擁擠現象。特作如下規定:

  第1條為了切實保證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請全體教師和學生遵守執行本管理規定。

  第2條學生平時上下樓的時候,應該靠樓梯右邊行走。學生集體上下樓梯的.時候,嚴禁逆向上下(學生集體上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下樓梯;集體下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上樓梯)。

  第3條學生上下樓梯應小心行走。嚴禁學生在樓梯上、轉彎處打鬧玩耍。嚴禁跑步下樓。

  第4條各班級按學校作息時間實行錯時定位。樓梯安排如下: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0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是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維護校園秩序,促進學生個體發展,保障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它通過規范學生的行為,培養學生的自律意識,幫助他們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社會行為規范,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內容概述: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行為規范:規定學生在校園內的行為準則,如尊重師長、團結同學、遵守公共秩序等。

  2. 學習紀律:明確課堂紀律,包括出勤、作業提交、考試誠信等要求。

  3.生活管理:涵蓋住宿、餐飲、衛生、安全等日常生活的規章制度。

  4.獎懲機制:設立獎勵制度以激勵優秀表現,同時設定相應的懲罰措施以糾正不良行為。

  5.家校合作:建立家校溝通機制,確保家長了解學生在校情況,共同參與學生教育。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1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和諧、有序的生活環境,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學業發展。它通過明確的行為規范和管理流程,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升自我管理和團隊協作能力,同時也為學校的日常運營提供穩定的基礎。

  內容概述: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宿舍入住與退宿規定:明確新生入住流程、假期離校手續、畢業退宿等操作步驟。

  2. 宿舍紀律:規定作息時間、禁止攜帶違禁物品、嚴禁夜不歸宿、禁止大聲喧嘩等行為。

  3.衛生管理:設定衛生輪值制度,保持宿舍整潔,定期進行衛生檢查。

  4.資產保護:規定宿舍內公共設施的使用和維護責任,防止損壞和丟失。

  5.安全管理:強調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6.糾紛處理:設立投訴和調解機制,解決宿舍內的矛盾沖突。

  7.行為評估:通過定期的宿舍評價,激勵學生遵守規定,形成良好宿舍文化。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2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并使學生放學后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范: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盡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并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范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并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范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并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高考結束后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后由交年級保管。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3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周一至周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周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周日返校:請于19:20xx: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并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臺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兇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床,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后,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嘩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并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箭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床后,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并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周要擦洗兩次,并保持干凈。

  4、宿舍文明:

  (1)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污損墻壁;不得隨地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哄、放鞭炮、吸煙、喝酒、;不得爬墻爬窗、鉆欄桿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2)熄燈鈴響后,禁止打(玩)手機(包括發短信、玩游戲等)、開收音機(隨身聽)、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響于他人休息的活動。禁止在校園玩電子游戲機、打撲克、玩麻將等帶有聚眾行為的活動。

  (3)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區。

  (4)熄燈鈴響后,各宿舍長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5)嚴禁觀看黃色或書刊、信息、圖片等。

  5、其它

  (1)違《北京師范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2)在宿舍區內違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師范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個必須和10個不準》進行量化評比,每天進行一次常規檢查,檢查項目參照《北京師范學朝陽附屬中學住宿生一日常規檢查》,共10項,每項10分,滿分100分。扣分累計達20分者給予警告,并責令其走讀一周;扣分累計達30分給予箭一次,并責令走讀兩周;扣分累計達40分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并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50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并取消住宿資格。

  (4)宿舍評比成績列入所在班級量化評比成績。

  (5)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因各種違紀受到處分將取消校內各種參評資格。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4

  總則

  第一條為了明確學生會干部職責,使學生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切實發揮干部的先鋒模

  范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校學生會干部,包括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部正(副)部長和委員及干事。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應該有堅定的正確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和個人品德修養。

  分則

  第一章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離不開廣大學生會干部的努力,為了進一步嚴格要求學生會干部,規范學生會干部的隊伍建設,制定本職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原則:勤于工作,樂于奉獻。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態度: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第四條機構設置

  1、學生會常設機構為主席團、主席團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學生會設組織部、宣傳部、學習部、文藝部、四個部。各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委員及干事5到8名。

  2、學生會隸屬校團委管理。

  第五條職責分工

  一、學生會主席團成員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學校的各種會議精神,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不斷提高學生會辦事效率。

  2、做好學生會人事工作和學生會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干部的思想素質、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

  3、制定和實施學生會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并指導、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定期作出工作總結 。

  4、協調學生會各部工作,了解分析學生動態,調查常規執行、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反饋,做好師生溝通。

  5、籌備下一屆學生會,做好學生會工作的“傳、幫、帶”。

  二、學生會主席團秘書處職責

  1、負責記錄會議內容。

  2、對會內各部門執行監督權力。

  3、執行主席團會議決定。

  4、協助主席團成員安排學生會日常工作事宜。

  三、學生會主席職責

  1、全面主持學生會工作。主持主席團工作并召集全體主席團成員會議。

  2、代表學生會進行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3、定期向團委匯報工作情況。

  四、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2、指導、督促、檢查分管部門的工作,并及時將檢查結果上報匯總,并提交主席團會議研究。

  3、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與社會調查。

  五、學生會秘書長職責

  1、協助學生會主席在學生干部中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關心學生干部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注重平時的考察、培養、合理配備學生會的干部。

  2、協助學生會主席安排、協助各部門工作的正確方向及各部之間的關系,負責學生會干部例會做好會議記錄、檢查,督促各部工作計劃的落實。

  3、監督學生會成員的紀律遵循情況,對違紀人員即使做出處理,及時向主席匯報工作的執行、開展情況。

  4、起草學生會文件的收集、匯總及各種具體資料。

  5、負責學生會組織的會議籌備和會務工作。

  六、學生會組織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組織學生會各類活動安排。

  3、組織學生會各部行政事務,掌握各部的運作情況、工作目標達到與否,全權監督、指導學生會相應部門所承辦的活動;

  4、團結學生會的各部門、各成員,及時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工作矛盾,加強學生會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開展。

  5、負責協調學生會各部門工作,聽取工作意見,解決相關問題。監督、考核、反映各部門的工作情況。

  6、協助主席負責大型活動的全面指揮、協調。

  7、深入學生會各部門,了解各組織成員的工作狀況,負責各組織成員的工作考核評比。了解學生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注意搜集、反映廣大同學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七、學生會宣傳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快速傳遞團委、學生會信息,向同學們宣傳相關情況。

  3、定期召開各班團支部宣傳委員例會,對各班團支部的宣傳委員進行培訓。指導各班搞好班級的黑板報,從而不斷提高班級黑板報的質量。

  4、督促各年級各班班級文化建設工作、黑板報等,廣泛征集宣傳稿件,為其它各部門開展的活動作好前期宣傳。

  5、配合團支部進行班級文化建設、黑板報檢查、評比工作。

  6、貫徹執行學校對宣傳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7、組織各班積極向《晨鐘文學社》投稿,及時表揚宣傳工作積極分子。

  8、負責學生會內部宣傳活動及協助校團委或學校相關部門的宣傳工作。

  八、學生會學習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

  3、協助教務處開展教學情況調查,及時將學生有關意見反映給教務處。

  4、協助教務處進行全校學生學習情況的分析,開展學習經驗的交流。

  5、協助教務處組織開展學科興趣小組活動。

  九、學生會文藝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文藝委員會議,布置有關主題活動工作。

  3、協助團委學生會組織、策劃大型文娛活動。

  4、積極與各類藝術教師聯系,組織和發展各種藝術社團,合理有序開展有關文藝活動。

  5、舉辦各類藝術展覽、比賽。

  十、晨鐘文學社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指導開展社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2、對文學社的工作作出年度計劃,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計劃實施情況。

  3、定期組織文學社社員的活動,監督、指導社員的學習。

  4、主持對文學社機構成員和社員的考核和評定。

  5、積極組織優秀稿件向外投稿,不斷提高文學社的知名度。

  十一、晨鐘廣播站站長職責:

  1、在校團委學生會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的廣播宣傳工作。

  2、結合校園文化特色,采編健康向上的節目內容及國內外的時事報道。

  3、充當溝通學校領導、老師和同學的橋梁,做好學校動態的.新聞報道。

  4、發揮廣播站優勢,堅持正確的輿論宣傳方向,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提高全校師生的科學文化素質

  5、對學校的重大活動進行及時的宣傳報道,豐富廣大師生課余生活,提高校園文化品位。

  十二、青年志愿者協會主席職責:

  1、在學校的重大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中提供志愿服務;

  2、規劃、組織青年志愿服務活動,協調、領導全校青年志愿者組織開展工作;

  3、培訓青年志愿者,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長成才機會;

  第二章學生會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學生會干部采取層層負責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方式,各項工作必須逐級上報。

  2、學生會干部任免必須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競聘的方式逐級審批;干事及委員任免調配由各部提出意見,報組織部予審批。(對于申請離職的干事及委員,必須提前向各部遞交申請由各部提出意見,報組織部予以批準)

  3、副部長級干部,任免調配需組織部報主席團會議審議,秘書處宣布主席團決定。(對于申請離職的副部長級干部,必須提前向組織部遞交申請由組織部報主席團會議批準,)

  4、正部長級干部,任免調配需主席團會議審議,秘書長或組織部長在各部門召開全體會議并宣布主席團決定。(對于申請離職的正部長級干部,必須提前向主席團遞交申請由主席團全體會議批準)

  5、團成員干部,任免增補需主席團全體會議研究后,提請學生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后,予以任用。(團成員干部申請離職,必須提前向主席遞交申請由主席團全體會議同意后,向學生會全體會議予以通報)

  6、學生會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視具體情況予以相關處理,甚至清除出學生會;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會干部自動免職,并依照學校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例會制度

  第一條時間:例會每兩周一次,每學期根據需要進行規定,如遇考試或公共假日,例會時間另行通知。

  第二條參加人員:團成員、正副部長。除此之外,根據例會主題,可安排相關部門部分委員及干事參加,重要會議必須請團委、分管學生會的校級領導參加。

  第三條如有臨時工作任務,學生會秘書處應及時通知召開臨時會議,各學生會干部必須全部到齊。

  第四條每次例會,被通知人應按時出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請假,并向秘書處遞交假條,經核實、批準后,方可請假;但同時應安排秘書處內相關人員前來作詳細記錄,會后轉達。

  第五條例會內容

  1、已結束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結果和經驗總結。

  2、即將開展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計劃和具體活動方案。

  3、各學生干部要及時、全面地將活動過程中同學們反映的信息和問題及時反應,充分交流,堅持學生干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

  4、團成員在聽取各部活動通報后要做相關總結,總結經驗,指出不足。

  5、各委員及干事遞交活動總結,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6、對于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由主席進行匯總并向團委報告。

  7、團成員須將布置的下月活動打印成表格,分發給各部部長。

  8 、秘書處在新一屆學生會上任前將例會表格裝訂成冊,上交給團委留檔保存。

  第四章學生會換屆制度

  第一條每學年開學伊始,學校團委成立換屆領導小組。

  第二條競選學生會干部的基本標準:工作積極性高,工作責任心強;思想境界高、有膽識、有魄力;組織、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條程序:個人填寫申請表格——參加現場競選——考察——正式錄用。

  第四條時間:每學年開學前半期內要完成學生會換屆選舉工作。

  第五章學生會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應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吃苦在前,不計得失。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應努力協調好與老師、同學的關系,遇事多征求老師的意見,廣泛團結同學,多與同學溝通。

  第四條學生會干部不應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義占用上課時間,如果在工作中與相關人員發生矛盾,應保持良好心態,正確處理。

  第五條學生會干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要端正,學習成績進步要快。

  第六條學生會干部的言行如果背離上述自律制度,應自覺反省檢討。如果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學生會應對其做出開除處理。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對于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且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會干部,由團委統一評定,于每學期給予一定的獎勵。如:授予“優秀學生會干部”“優秀學生會個人”“優秀團員”等稱號,記入個人檔案。

  第二條每學年末進行成績評比,凡是成績優異,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學生會干部可由團委推薦,參加“縣市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

  第三條如無故不參加會議,或不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便不出席會議,則寫一份檢查交學生會秘書長處。如累計達三次或給學生會工作造成損失,則解除其職,并不再聘用。

  第四條受到學校各種處分(包括通報批評)的學生會干部取消一切評優資格根據情況,責令其退出學生會。

中學學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

  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

  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

  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

  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

  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

  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

  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

  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

  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

  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

  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

  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

  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

  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采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15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采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采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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