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認真學習貫徹《母嬰保健法》等婦幼保健法律法規。

二、有專人負責婦幼保健工作,掌握本鄉婦幼工作基本情況,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開展婦幼保健業務。 三、開展孕產婦系統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記,對疑似高危孕產婦及時轉送。動員住院分娩,負責產后訪視工作。開展兒童系統管理。做好兒童保健建卡、登記及高危兒初篩和轉診。
四、做好婦女、兒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開展婦女病普查普治、兒童體格檢查,做到資料準確,登記齊全。 五、按時參加婦幼工作例會,匯報工作,接受培訓和業務指導,按時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完成以下健教工作內容:
①定期出婦幼保健宣傳欄;
②定期舉辦孕婦學校、父母學校;
③利用“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等婦女及兒童聚會的機會,開展婦幼衛生講課、咨詢等活動。
七、重點加強對孕產婦和兒童家長的健康教育,要求所 轄范圍孕產婦、兒童家長健康教育覆蓋率達90%。 八、妥善保管婦幼保健宣傳稿件并及時存檔;妥善保管 健康教育設備,并定期檢查設備性能,隨時保持備用狀態。各項健教活動均需作好活動記錄。
[婦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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