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安全告知書
2016年春運即將來臨,為切實加強春運期間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確保春節期間廣大旅客走得安全、及時、滿意,確保各種生活物資的安全運輸,現對春運包車提出如下要求:

1.凡參加春運的車輛必須具備專業客運企業資質,持有效的機動車輛行駛證(在公安年度檢驗有效期內)。
2.車輛技術狀況應達到二級以上,持有效的《道路運輸證》和有效的客運標志牌。
3.參加春運駕駛員應具有相應的從業人員資格證,駕駛員記分考核應在12分以下。單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應配備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無論是外來包車,還是本地包車,都必須到發車所在地的交通管理中心所申請備案,辦理進站手續。
5.參加春運車輛必須嚴格按核定座位載客,嚴禁車輛超載。
6.凡發現不具備合法春運資質條件的企業和車輛參加春運的,交通、公安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2016年春運安全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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