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師職業道德
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八不準”

一、不準參加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動,或有背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不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譏諷、歧視、侮辱學生。
三、不準參與迷信、賭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動。
四、不準私自辦班或對現任教學班的學生有償家教。
五、不準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六、不準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七、不準無故遲到早退缺課或隨意拖堂,擅自調課停課或請人代課。
八、不準在課堂上吸煙、接打電話、講臟話粗話。
[江西教師職業道德]
【江西教師職業道德】相關文章:
如何提升教師的職業道德素養09-09
教師職業道德的原則08-02
江西中考時間09-17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總結10-14
江西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10-09
江西器樂江南絲竹10-10
江西高考文科狀元09-01
江西農村社保政策08-24
江西社保轉移流程09-02
教師職業道德基本原則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