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差旅費管理制度
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小編整理的修訂差旅費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前來查閱,僅供參考哦。

修訂差旅費管理制度1
一、是與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鄧州市城區規劃相銜接
把鄧州市城區的范圍擴大到湍河以北,不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個街道辦事處的全部行政區域,還包括統籌城鄉發展實驗區。在城區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不適用差旅費管理辦法,而是適用于公務車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
二、是增加了租車的.規定
參照省直機關差旅費規定,增加了工作人員到交通不便地區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鄉處理緊急公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租車。
三、是提高了鄧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費標準
修訂后的差旅費管理辦法按照財政部公布的全國各省差旅費標準執行,但是將住宿費標準進行了提高,并細化到每個地區,此外還取消了對房間(房型)標準的規定。
四、是調整了鄧州市境內出差的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標準
鄉鎮工作人員到本鄉鎮以外出差或城區工作人員下鄉出差,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報銷總額不超過200元;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
五、是明確對下鄉出差審批及費用報銷管理的規定
嚴禁把下鄉出差有關補助當作福利發放;同時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下鄉出差費用公示制度,每月對所有下鄉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報銷情況進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費報銷規定
增加了工作人員參加駐村幫扶、抽調掛職鍛煉、開展審計巡查等專項工作的差旅費報銷規定,明確了差旅費經費開支來源。
修訂差旅費管理制度2
為加強和規范差旅費管理,根據河南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相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近期我院修訂了差旅費管理辦法。
和原文件相比,有以下幾個方面變化:
一、住宿費限額標準調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內)、310-350元/天(省外)。
二、補助標準提高。伙食補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雜費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確了審批流程。我院職工外出學習、參加會議、進修前,需先經部室主任、主管部門、主管院領導簽批。
四、規范了報銷票據的要求。報銷發票的名稱、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要齊全,票據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進修學習還需附主管部門出具“進修學習考核表”。
五、改變差旅費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員報銷轉入公務卡;醫院工作人員報銷原則上轉入工資卡內。
[修訂差旅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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