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師范類專業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測試規定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測試是怎樣規定的?答: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須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補修和測試。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將共同組織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的培訓,申請人員可自愿報名參加。培訓、考試使用教材為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指導用書《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編寫的《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解讀》,教材可在報名點征訂或購買。

參加全省統一進行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發《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合格證》5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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