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室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化驗室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3化驗室工作職責
3、1執行質檢科規定,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數據,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3、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設備儀器,保持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4化驗室環境要求
4、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4、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4、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4化驗室工作臺人員每日早上九點記錄化驗室環境條件,填寫《化驗室環境條件記錄》,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設備、儀器的環境要求。
5試驗設備、儀器的管理
5、1試驗設備、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并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5、2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設備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5、3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試驗設備、儀器。
5、4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6檢驗工作程序
6、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質檢科或質檢科指定的檢驗員負責抽樣,樣品數量、外觀及代表性要符合標準中相應要求,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6、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項目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6、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6、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6、5檢驗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數據,編制檢驗報告。
6、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并由授權人員批準。
6、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個月。
6、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保存,定期歸檔。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2
1、總則
為了規范化驗室的環境、安全、儀器設備及化驗人員的相關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車間工藝小試/中心化驗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規定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危化品操作專業培訓與考核,合格后上崗。化驗室實驗時一般應有二個工作人員在場。
4、環境管理
化驗室要保持整潔的環境衛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驗室內不準飲食、吸煙,不準閑雜人員出入,嚴禁個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著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對水、電、氣、火源及油料應專人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線路及開關的安全。化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5.2 化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化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5.3 與化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化驗室。
5.4 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任何設施嚴禁帶事故隱患運行。
5.5 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設備,非工作時不得使用空調、烘箱和電爐等。
5.6 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的領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擺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下班后,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和氣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5.7 化驗室使用后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后方可廢棄。防火、防盜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經常檢查。
5.8 按規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驗、試驗管理
6.1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6.2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3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及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6.5 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時負責關掉各種開關,進行安全檢查。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檢測設備需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6.6 配制試劑應注明日期、配制人、濃度大小。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涂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簽名。
7、試驗、化驗等儀器設備管理
7.1 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并有專人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7.2 化驗室內部設備借用,需向倉庫管理人員登記,并注明用途、歸還日期。化驗室儀器設備外借,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要按期歸還,經化驗室檢測確認正常后方能辦理歸還手續。
7.3 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防護工作,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報知部門負責人。
7.4 化驗室的儀器設備一律不許任意拆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應事先報部門負責人批準。
7.5 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失,必須按程序經技術鑒定后,填寫《設備報廢單》,經批準后方能辦理報廢手續。
8、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及時上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除經濟賠償外,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術小組負責解釋。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3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行業規章制度及標準,為提高公司產品質量,規范質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明確一名領導負責企業質量全面工作,該領導必須履行其質量管理職責;公司設專制質量管理機構,進行質量管理日常工作,明確各環節質量管理負責人,主抓質量管理日常事務。
二、基酒車間質量目標:基酒生產車間,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操作流程,生產出優質達標的基礎酒,為此,必須認真作好以下環節工作:
1、原燃材料的購進:必須達到規定標準,不合格的原燃材料堅決不能進倉;
2、生產配料環節:必須按公司規定的配料控制點(即配料比例)產出高產優質的基礎酒;
3、生產發酵環節:嚴格按公司規定的入窖溫度、發酵時間、窖池的密封等重要環節。
三、貯存環節:公司的基礎酒必須達到貯存時間,沒有達到貯存時間的,嚴禁調入勾兌車間勾兌,貯存時間要求在基礎酒產出入庫時3年以上。
四、勾兌環節:勾兌加漿時,必須加入已交貨的水,達到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勾兌達所需要酒精度后進行化檢測,化驗不合格的.,繼續進行凈化、勾調,至化驗合格標準,然后進行儲存,等待再過濾后罐裝。
五、包裝環節:應按以下目標進行:
1、洗瓶:酒瓶的損耗率為2%以下,酒瓶的洗凈率為98%;
2、灌裝:檢驗員必須在流水線上逐一進行感官(目視)檢驗,每隔二十分鐘隨機抽取一瓶進行計量檢測,所抽驗產品必須達到計量標準;
3、在批次成件酒中,隨機抽取六件,每件抽取一瓶,共六瓶,總量不少于300ML
4、包裝成件入庫前,化驗員進行抽取化驗,抽取合格率必須達到100%,抽取不合格產品嚴禁出廠;
5、出廠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項產品記錄,出廠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六、其他環節目標管理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4
1.目的:為加強化驗室管理、規范化驗室工作流程,明確檢驗人員職責,提高化驗人員的檢測技能及綜合素質,滿足檢測實驗室規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伊利集團原奶事業部杜蒙分公司化驗室。
3.工作內容:
3.1檢驗人員行為規范
3.1.1健康規范:化驗室所有工作人員上崗須持當年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有效健康證,化驗員需持化驗員證。
3.1.2著裝規范:工作時間化驗人員必須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干凈、整潔,無衣袋撕裂、無扣等現象,工帽須將頭發完全覆蓋,長發應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進入衛生間,出工作區域不允許穿工衣。
3.1.3裝飾規范:工作期間不得濃妝艷抹,應妝飾得當,不可佩戴首飾。
3.1.4行為規范:
3.1.4.1個人衛生習慣良好,不在工作區內隨地吐痰。
3.1.4.2工作時間不允許嬉戲打鬧,大聲喧嘩,不得睡覺,聊天、看閑書,不得無故脫崗、竄崗,接私人電話不宜過長,以免影響工作,交接班時秩序井然。
3.1.4.3化驗室不得飲食,不得用檢驗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將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內及化驗室內,不得將非清真食品帶入廠區。
3.1.4.4一律不允許在檢驗工作區清洗晾曬(可在清洗間打曬),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當班人員及衛生責任區人員負責各自衛生區(包括桌面、地面、墻角、水池、窗臺、儀器、容器、試劑架等),檢驗過程中隨時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現場整潔。
3.1.4.5有事須提前向負責人及當班組長打招呼,準假后方可,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
3.1.5文件規范
3.1.5.1化驗室的文件書籍由體系員保管,工作期間可在現場查閱書籍,在下班前必須交還體系員處;帶出化驗室的書籍,借閱者填寫《文件借閱登記表》。
3.1.5.2對于企業內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驗室以外人員借閱時,必須經化驗室主管同意,在借閱過程中不得隨意進行復印,并嚴禁向企業外部的人員泄漏。
3.1.5.3借閱的文件書籍須在一周內歸還,若有續借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3.1.5.4每人借閱的文件書籍保留不得超過兩周,以免影響工作需求。
3.1.5.5借閱過程中要保證書籍文件的完整,并不得隨意轉借他人。
3.1.5.6文件的監督檢查:化驗室主管隨機檢查本部門人員的文件執行情況。
3.1.6現場衛生管理
3.1.6.1地面無污跡、油膩,無雜物,墻壁無污跡,無亂寫亂畫,墻角、柜底無奶垢、雜物。
3.1.6.2工作臺面物品擺放整齊,無牛奶及試劑殘液。
3.1.6.3水池內無殘留牛奶、藥液、油膩,無玻璃碎渣及雜物;抹布、刷子等干凈整齊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暢,地漏處無雜物,無異味,異臭。
3.1.6.4各種玻璃器皿表面潔凈、無污跡,按要求整齊放在指定位置;各類容器內壁不得有油膩、雜物、異味、異臭。
3.1.6.5試劑瓶標識清晰、無破損,大小適度、端正,填寫規范;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3.1.6.6檢測儀器表面干凈無污跡、無塵土,標識清晰、無破損;儀器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保持過濾網的清潔;設備內部保持干凈無雜物;天平不可隨意搬動,定期更換干燥劑,天平室隨手關門。儀器按要求填寫使用記錄。
3.1.6.7干燥器內物品擺放整齊,定期更換干燥劑、涂凡士林;冰箱、藥品柜等物件擺放整齊,列有詳細藥品目錄。柜的頂部不得擺放物品。
3.1.6.8工作臺、微機桌、辦公桌上記錄、物品擺放整齊,人離開即收起,不得無人時仍攤開;椅、凳用完及時歸位。
3.1.6.9及時清倒垃圾,不得溢出,衛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亂放。
3.1.6.10卷柜只許存放各種資料、文件,并分類陳列,擺放有序。
3.1.6.11冰箱內的樣品試劑分類存放,擺放整齊且有標識,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1.6.12藥品柜內試劑按液體、固體及性質的不同分類存放,擺放整齊,標識清晰,無塵土。
3.1.6.13藥品架上的各種試劑同一性質的擺放在一起,且依照試劑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順序擺放,不可放無關東西。
3.1.6.14工作臺柜內雜物及時清理,要求干凈整齊。
3.1.6.15清洗間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3.1.6.16每周六衛生大清掃。
3.1.7其它工作:
3.1.7.1用完水后,及時關好水閥。
3.1.7.2電器要求停用時斷電的必須及時斷電,需連續工作的儀器每日須經常檢查電源線有無損壞,插頭是否有虛插現象,線路是否雜亂無章。
3.1.7.3做到人人會用消防器材,遇緊急事件冷靜處理。
3.1.7.4白天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開燈。
3.2化驗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兼職體系員未做好文件、記錄的檔案整理歸檔工作,罰款10元/次。
3.2.1.2對于借閱的實驗室書籍,若有破損要按原價的10%,對借閱人進行經濟罰款,若有丟失必須照價賠償,對于不易買到的重要書籍要雙倍進行罰款。
3.2.1.3工作期間查閱的書籍亂放,看后不及時交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3.2.1.4因檔案保管員失誤造成實驗室書籍資料丟失,檔案保管員須照價賠償。
3.2.2申購與供應品
3.2.2.1相關人員未及時將需要申購的檢驗物品及時未及時審購,導致檢驗物品短缺,檢驗工作延期,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人員警告并罰款10元/次。
3.2.2.2體系員未及時送檢玻璃量器,對檢驗工作造成影響,罰款10元/次。
3.2.2.3領用檢驗物品時,未填寫或未按要求填寫領用記錄,對組長處以罰款10元/次。如果領用人不簽字,組長可以不給予領用。
3.2.2.4化驗員進行藥品配制與標定時,未填寫完整的記錄、盛放試劑的試劑瓶未按要求標識、藥品標識與配制記錄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標簽未及時更換等,罰款10元/次。
3.2.2.5化驗員未合理使用藥品,造成浪費,罰款10元/次。
3.2.2.6庫房物品出、入帳不符,對組長進行罰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為試用期,一個月后根據表現決定上崗與否。
3.2.2.7辦公品由統計統一負責,出、入帳不符時給相關責任人10元/次的罰款。
3.2.2.8化驗室藥品未按要求進行存放和標識,對組長進行罰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2.3投訴、抱怨制度:為確保相關業務部門及奶戶對化驗室出具的檢驗數據的準確性有疑義時,各類抱怨及投訴能及時有效地得到解決,特制定本制度。
3.2.3.1票據、檢驗信息咨詢:
3.2.3.1.1關于質量檢驗票據類的問題,由統計負責核實、解釋,如因數據錄入錯誤,及時更正檢驗數據、撤回有誤票據并電話或書面通知相關業務部門。
3.2.3.1.2關于檢驗結果疑義的問題,由當班化驗員負責解釋、查詢、核對,如因匯總錯誤,負責及時更正并通知統計員,由其按要求執行。
3.2.3.1.3如奶戶對當日牛奶檢驗結果有異議,根據化驗室要求及實際情況予以重新采樣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3.2.3.1.4關于檢驗技術方面的問題,由化驗員作出盡可能科學、詳盡的答復。
3.2.3.2對相關業務部門提出的關于檢驗效率、準確率、信息反饋及時性等問題投訴,化驗室應及時合理安排、調整,滿足要求。
3.2.3.3對奶戶反映的各類問題,由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及時予以核實,并將核實情況告知奶戶,如情況屬實按照化驗室制度對相關人員考核。
3.2.3.4化驗員被客戶投訴,經證實是檢驗人員行為引起的,罰款50元/次。被投訴超過三次,該檢驗員降為試用期,一個月后根據表現決定上崗與否。
3.2.4原始記錄
3.2.4.1檢驗員對原始記錄信息填寫不完整,每有一項未填寫,罰款10元/次,兩項未填寫罰款20元/次,以此類推。
3.2.4.2檢驗過程中,沒有及時記錄數據,憑事后記憶填寫或重抄原始記錄,罰款10元/次。
3.2.4.3記錄出現錯誤,隨意涂改或不蓋章(簽名),每有一處,罰款10元/次,兩處罰款20元/次,以此類推。
3.2.4.4審核人發現檢驗員原始記錄結果計算錯誤,對檢驗員罰款20元/次。
3.2.4.5原始記錄中數據計量單位錯誤,或有效位數保留錯誤,罰款10元/次。
3.2.4.6檢驗結果未按要求的時間下發,對檢驗員罰款10元/次。
3.2.4.7由于檢驗員結果計算錯誤,記錄審核人未發現,從而造成檢驗報告錯誤并下發,則對檢驗員和記錄審核人分別罰款10元/次;
3.2.4.8由于檢驗記錄字跡不清,導致化驗結果票據錄入錯誤,對填寫記錄檢驗員,罰款10元/次。
3.2.4.9采樣員與樣品管理員未交接好樣品或未認真填寫《奶樣交接記錄表》,導致樣品丟失或工作延誤,罰款10元/次。
3.2.5內審:質量體系審核每發生一項不符合,相應責任人承擔雙倍罰款。
3.2.6人員
3.2.6.1培訓人員未按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工作,罰款10元/次。
3.2.6.2培訓人未及時整理培訓檔案,罰款10元/次。
3.2.6.3未按要求參加培訓,對當事人罰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參加考試,以不合格計。
3.2.6.4培訓后進行理論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給予20元/次的罰款;考核成績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獎勵20元/次。
3.2.6.5在崗人員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為試用期,一個月后重新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仍不合格則繼續試用一個月,如果連續試用三個月后,仍不能重新上崗,則向綜合科提出對該人員的解聘申請。
3.2.6.6閉卷考試時,相互說話、抄襲,根據情況扣當事人考試成績的5-10分。
3.2.6.7泄露試題,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3.2.7設施和環境條件(內務管理部分)
3.2.7.1所轄衛生區域不整潔,垃圾清理不及時,罰款10元/次。
3.2.7.2實驗完畢后未及時清理實驗現場(所用物品未及時歸位、設備未清潔、臺面未清潔、未清洗各自實驗所用器皿),罰款10元/次。
3.2.7.3未按《化學藥品管理制度》進行危險品排放,罰款10元/次。
3.2.7.4辦公室內更衣柜門敞開,水杯、毛巾隨處亂放,影響室內整潔,處當事人罰款10元/次。
3.2.7.5進入檢驗工作區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罰款10元/次。
3.2.7.6在檢驗工作區域吃東西、放日常用品,罰款10元/次。
3.2.7.7未經化驗室主管許可,隨意領私人進入檢測區域,罰款10元/次。
3.2.7.8工作期間擅自離崗,造成實驗影響,罰款50元/次。
3.2.7.9檢驗人員下班前未做安全檢查(關好水、電、汽、門、窗等),罰款10元/次。
3.2.8方法
3.2.8.1未嚴格按照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擅自更改檢驗方法,罰款50元/次。
3.2.8.2化驗員未按時完成檢驗任務,罰款20元/次。
3.2.8.3檢驗結果誤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罰款10元/次。
3.2.8.4弄虛作假,虛報結果,一次降為實習化驗員,兩次退人力資源部。
3.2.8.5檢驗結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復檢,罰款20元/次。
3.2.9設備
3.2.9.1未完全按設備的作業指導書操作,造成儀器損壞,視情節嚴重罰款50-100元。
3.2.9.2未按規定要求填寫使用記錄,罰款10元/次。
3.2.9.3設備責任人未保管好設備附件造成丟失,罰款50元/次。
3.2.9.4設備發生故障時,設備使用人未填寫設備損壞維修記錄并通知設備責任人進行聯系檢修,罰款30元/次。
3.2.9.5未按要求填寫恒溫設備的監控記錄,罰款10元/次。
3.2.10樣品處置:樣品管理員未按樣品管理制度保留樣品,罰款10元/次。
3.2.11質量保證
3.2.11.2檢驗員對同一樣品進行重復性檢驗時,兩次檢驗結果之間差值在允差值范圍以外,罰款20元/次。
3.2.11.3檢驗員對保留樣進行重復檢驗時,兩次檢驗結果之間差值在允差值范圍以外,罰款20元/次。
3.2.12結果報告
3.2.12.1報告編制人未及時出具檢驗報告單,罰款20元/次。
3.2.12.2報告編制人編制檢驗報告出現輕微錯誤,罰款10元/次。
3.2.12.3報告審核人未認真審核以致報告錯誤并下發,視情節輕重,對報告編制人和審核人分別罰款10-100元/次。 3.3化驗室保密制度
3.3.1嚴禁將企業內部的機密向企業外部人員泄漏,以免造成企業利益的損失。
3.3.2化驗室保密范圍
3.3.2.1客戶樣品和客戶的.全部資料及商業秘密等;
3.3.2.1檢測原始記錄、結果報告、各種質量活動計劃和記錄;
3.3.2.3公司的質量手冊、程序文件;
3.3.2.4化驗室上報主管單位的有關數據、報告、計劃書等文件;
3.3.2.5化驗室擁有的一切檢測技術和技術成果;
3.3.2.6所有外來密級文件、資料等;
3.3.2.7集團產品的企業標準。
3.3.3保密文件及客戶樣品由專人保管,使用后的文件及時存檔。借閱或查閱保密范圍內的文件、技術資料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不經同意不得自行外借、復印、銷毀或個人擅自處理,并嚴禁作為廢物出售。
3.3.4檢驗報告簽發前,結果應對外保密。發放內部各種文件資料按規定范圍發放和使用,不準擅自擴大發放范圍或將文件攜帶外出。
3.3.5實驗室的微機,除內部人員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開機密碼并查看相關文件資料,并嚴禁對微機內的文件隨便拷貝、打印;電子版的結果報告應由檔案管理員加文檔保護密碼,嚴禁外人翻閱。
3.4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戶不得隨意打開,無菌室的門要隨手關閉,以防外界微生物的進入。
3.4.2微生物室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3.4.3進入無菌室前要更換專用潔凈的工作衣。
3.4.4無菌室內應備有體積分數為3%-5%的來蘇兒溶液或0.1%的新潔爾滅溶液、體積分數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樣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無菌室內應備有鑷子、剪刀、接種針或接種環,每次使用前后應在酒精燈火焰上灼燒至無菌。
3.4.6檢驗人員在實驗過程中需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減少工序。
3.4.7無菌操作室禁止交談,操作過程中不得用手觸摸其它未消毒、滅菌的區域,與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便出入無菌室。
3.4.8接樣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養基必須經消毒滅菌,打開包裝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繼續使用,金屬用具應高壓滅菌或用酒精燈過火三次后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觸標本及已滅菌的器材內部,打開瓶塞或管塞時,應夾持在手中適當位置,避免污染。吸過菌液的吸管不可隨意放在潔凈工作臺內。
3.4.10無菌室每次使用前后,用紫外燈照射30min,要定期(每周)檢測室內空氣清潔度,確保其符合實驗條件,環境不合格時,需要對微生物室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殺菌。
3.4.11微生物檢驗每班必須做空白、對照試驗(細菌總數做一鹽水對照、一瓊脂對照,大腸菌群做單料、雙料各一空白培養),同時記錄。當有菌生長時須保留樣品及時匯報,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試驗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結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實驗后,需用體積分數為2%的來蘇兒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沖洗干凈。
3.4.13樣品檢驗完畢后,應及時清理桌面。凡要丟棄的培養物,應先高壓滅菌后,再進行處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壓滅菌,再洗刷干凈,然后再進行滅菌處理。
3.4.14嚴格控制培養箱溫度以及培養時間。
3.5化驗室培訓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則
3.5.1.1外部培訓與內部培訓相結合。
3.5.1.2員工的培訓結果作為獎勵、晉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據。
3.5.2培訓內容
3.5.2.1通用性知識:
3.5.2.1.1企業的歷史與現狀、企業文化、規章制度;
3.5.2.1.2國家法規制度;
3.5.2.1.3計算機操作;
3.5.2.1.4乳品知識。
3.5.2.2專業知識、技能:
3.5.2.2.1檢驗基礎理論知識:化學基礎、分析化學、計量基礎知識、微生物學、乳及乳制品的基礎知識、乳及乳制品的檢驗基礎知識。
3.5.2.2.2檢驗技能:原料乳的檢驗、乳制品的理化指標檢驗、乳及乳制品的微生物學檢驗。
3.5.2.2.3儀器操作:已具備的儀器的操作和新進儀器的操作;如全組組分分析儀、FC、凱氏定氮儀、體細胞檢測儀等。
3.5.2.3其他:諸如禮儀、道德品質、安全、質量管理體系等。
3.5.3培訓講師
3.5.3.1培訓工作采用專職講師、兼職講師與外聘講師相結合的方法。
3.5.3.2根據培訓需求,可以聘請外部講師進行培訓。
3.5.3.3根據培訓需求,參加全國各地的公開課。
3.5.4培訓流程
3.5.4.1年初,根據對化驗員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后,制定出培訓計劃草案(包括培訓內容、師資要求、課程設計及預計費用)。
3.5.4.2計劃內的培訓由本部門填寫《培訓項目申請表》報綜合科,批準后由本部門培訓人員組織實施,綜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計劃外的培訓,首先由該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報綜合科審核認可,方可予以培訓。
3.5.4.3要求組織者提前2天作出培訓計劃,并通知參加培訓人員,參加培訓人員必須準時到達培訓現場,并簽到;不得遲到、早退,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向負責人請假,違反一次罰責任人20元。
3.5.4.4培訓老師認真填寫培訓記錄,組織者負責保存、整理相關記錄,并存檔。
3.5.4.5對于其他部門臨時組織的培訓,根據具體情況,由主管選派人員參加。
3.5.4.6培訓后,由化驗室主管予以審核、評估,計入員工檔案。
3.5.4.7組織者定期對所有培訓內容進行綜合測評,可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以抽查的方式進行考試。考核內容包括理論和操作兩部分,具體為理論考試2月進行1次,操作考試每月進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數不少于3人,(考核滿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滿分100分,80分合格)通過考核來驗證培訓效果和調整培訓項目,同時提高培訓的積極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訓。
3.5.5新進員工培訓
3.5.5.1化驗室主任安排新進人員的培訓,要進行崗前培訓。并有化驗室主任評估合格后方可上崗或派出。未經崗前培訓者不得上崗、派出,培訓不達標者不得上崗或派出。
3.5.5.2崗前培訓內容:乳品檢驗基礎知識、實驗室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規章制度、檢驗流程。
3.5.5.3新聘人員必須參加國家技術監督局組織的化驗員資格證書考試。
3.5.5.4崗后培訓內容:國際及國家質量標準、標準溶液的配制與標定、常用試劑的配制方法、常用檢測設備的使用及維護、精密儀器的使用及維護。
4.執行日期:下發之日起執行。
5.發放范圍:杜蒙分公司化驗室。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5
1、不許將易燃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和化驗地區附近。
2、在存儲易燃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
3、使用蒸餾或升華的易燃物質時應注意:
(1) 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飯或電砂浴,周圍也不應有明火。
(2) 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3) 工作地點應通風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物物質。
(4) 工作時要戴上眼鏡
4、在化驗室內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總量不許超過3千克,各種不得超過1千克,隨用隨取,然后專門的儲存地點。
5、凡能引起火的物質(廢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禁止將性質相抵觸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儲存在一起,使用中應保留安全距離。
6、一旦發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出一切熱源,關閉煤氣和電閘,然后用砂子和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氯化碳等滅火器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酒精等可溶于水的液體著火時,可用水滅火;汽油、乙醚等有機溶劑著火時,用沙土撲滅,此時決不能用水,否則會擴大燃燒面;導線或電線著火時,不能用水或二氧化碳滅火器,而應首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滅火。
7、應經常檢查防火設備,如滅火器,黃沙、石棉及毛氈等。
8、易燃物質有:純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鈣化碳。
9、預防由于內外壓力差引起的爆炸的`措施:
(1) 仔細檢查供操作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痕。不許使用有裂痕的儀器。
(2) 使用之前應檢查純氮、純氧、純氬氣瓶是否合格
(3) 檢查安全標識和防火措施。
10、使用氣瓶時注意在定周期內使用,并要求:
(1) 不能讓氣瓶受沖撞或碰撞。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的辦法運氣瓶。立著使用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2) 氣瓶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氣瓶旁抽煙。
(3) 氣瓶必須有減壓閥才能使用。
(4) 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嚴禁與油類物品接觸。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6
化驗室管理制度 為確保化驗室各項檢測工作有序、規范的開展,確保符合質量體系的要求,促進檢測質量不斷改進,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驗室是進行檢測的重要場所,嚴禁存放私人或與實驗無關的一切物品,不做與檢測和科研實驗無關的事情。
2. 實驗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按規定穿著整潔的實驗服,除化驗員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化驗室。
3.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熟練掌握相關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實驗分析方法,嚴格按現行有效的技術標準和分析方法開展檢測工作。
4. 嚴禁實驗室人員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實驗室內開展實驗工作、私自收費或減免應收費用,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處罰。
5. 在化驗室進行的各項檢測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物化檢測所的《程序文件》規范執行,實驗過程必須有詳盡的記錄,包括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實驗原始記錄、標準溶液的配制標定記錄、工作曲線的'繪制記錄、環境條件的監控記錄等。
6. 化驗室工作人員應做好化驗室的內務工作,確保化驗室的干凈整潔,儀器設備、實驗器具及試劑藥品應擺放整齊,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內務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驗室進行各項檢測工作應注意安全作業,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8. 化驗室工作人員應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化驗員應在《化驗員崗位職責》范圍內開展各項檢測工作。
9. 化驗室內的各類儀器設備應按照操作規程規范操作,大型儀器設備的操作必須經培訓考核、授權后方可進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經授權的儀器設備或將儀器設備改做其它用處,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10. 對于化驗室內檢測需要的共用的實驗器具、設備設施、玻璃器皿等應盡快應用盡快處理并及時清理騰讓,嚴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驗室檢測效率低下。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使化驗室的檢驗原始記錄,儀器設備檔案,技術書籍處于受控狀態,滿足檢驗、設備的原始資料的保存需要。
2、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化驗室的檢測原始資料和儀器設備檔案管理。
3、職責
3.1班長負責對檢測原始記錄進行歸類,按保存期限進行保管。
3.2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對儀器設備檔案進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由班長負責歸檔資料的整理、保管、借閱和銷毀工作。
4.2由班長負責收集日常水質檢測原始記錄,在檢測報告發出后立即歸檔。凡列入固定資產范圍內的各類儀器設備檔案資料于進站開箱驗收后,立即歸檔。
4.3借閱存檔資料應辦理借閱手續。與檢測無關人員不得查閱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保密資料需經部長或總經理批準方可查閱,不得帶出資料室,不得復印。
4.4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為供貨商保守技術機密,并按照相關保密制度管理,否則以違反紀律處理。
4.5要注銷的`技術檔案要造冊登記,經部長和總經理審批,指定監銷人共同處理,以防失密。
4.6妥善保管資料檔案,定期檢查防止霉變和蟲蛀。
5、相關文件
6、相關記錄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8
一、化驗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驗室需裝備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通風櫥、防塵罩、試劑柜、防毒面具、消防滅火器材等)。
2、對消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證隨時可取用。經常對化驗室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證化驗室人員都能正確使用所備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
3、化驗室內各種儀器設備都應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處所,不得任意移動。各種標簽要保證清晰完整,避免拿錯用錯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種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則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5、用電、用氣、用火時,必須按有關規定操作以保證安全。
6、化驗室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氣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處理,并上報廠領導。
7、下班時,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電、氣、報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
8、化驗室內不準吸煙、吃食物、存放與化驗無關的物品。
二、化驗室儀器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儀器及貴重器皿需有專人保管,并做好相關記錄。
2、精密儀器的安裝、調試和保養維修,均應嚴格遵照儀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上機人員上崗前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
3、使用儀器前,要先檢查儀器是否正常。儀器發生故障時,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使用。決不允許儀器帶病運行。
4、儀器用完后,要擺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潔工作,蓋好防塵罩。
5、計量儀器要定期校驗、標定,以保證測量值的準確度。
6、對化驗室內的儀器設備要妥善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養,使之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三、化驗室內化學試劑使用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使用的化學試劑應有專人保管,分類存放,并定期檢查使用及保管情況。
2、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貴重物品的管理將其放在遠離實驗室的陰涼通風處。凡屬危險品必須專人保管。劇毒藥品或試劑應存儲于保險柜中。要嚴格領用手續,隨用隨領,嚴格控制領用量,并做好使用記錄,不準在化驗室內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應洗滌干凈,分開使用。倒出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試劑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質,再遵守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5、配制各種試液和標準溶液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完后立即貼上標簽,以免拿錯用錯,不得使用過期試劑。
6、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與明火接觸。
7、純度不符合要求的試劑,必須經提純后再用。
四、化驗室樣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應有專人負責驗收樣品,并進行登記。樣品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編號錯亂,標簽缺損、字跡不清、檢測項目不明、規格不符、數量不足,以及采樣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議補采樣品。
2、樣品驗收登記完畢后,應按規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分析測試。
3、樣品測試完畢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繼續保存外,要及時將不需要保存的樣品處理掉,并徹底清洗處置采樣瓶,供下次采樣使用。
五、化驗室衛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明亮。
2、各組成員每天清除本組各個崗位的工作臺、實驗臺、儀器設備及器皿上的灰塵,保持清潔。室內窗戶、墻壁自覺擦拭,保持清潔。
3、分析檢測人員在分析結束后將儀器、器皿等排列整齊,清洗干凈,一切廢物要到入紙簍或廢物箱內,并及時處理。
4、化驗室衛生劃分衛生分擔區,實行責任承包到人。對于分擔區的衛生要每天清掃,不得留死角。遇大檢查時衛生由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5、化驗室工作人員上檢測崗時,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將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應馬上清掃。
六、化驗室蒸汽滅菌鍋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電安全,鍋內水位要在標準水位以上方可通電使用。
2、鍋內帶滅菌物品不得超過滅菌鍋容積的2/3。
3、滅菌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內有班組其他工作人員,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護,以防燙傷。
4、滅菌完畢后要緩慢放氣,必須在壓力表的指針回到“以后,放氣閥完全打開,待鍋內蒸氣放盡后,方可開蓋。
5、滅菌鍋的壓力表按時送檢。
七、化驗室廢液、固體廢物管理規定
1、化驗室的廢液、固體廢物不得隨意傾倒,必須按規定處理或收集后統一處理。
2、化驗室廢液或固體廢物處理時,需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化學火災。
3、廢液儲存容器場所應能夠保證廢物不受自然力和人為破壞。
4、儲存容器必須維持密封狀態,不泄漏且與廢物相容。
5、廢液應分類存放,不相容廢液不得混合儲存,且廢物容器上須有明顯之標識。
6、特殊廢物如高溫易燃爆或易腐敗之廢物應在低溫下儲存。
7、對于某些廢酸廢堿要經過中和后在進行排放處理。對汞液的`處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進行處理掉。
8、對于廢棄培養基要高溫滅活處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處理。
9、化驗室內設有廢液槽、廢液必須排入廢水池進行轉化處理或收集后由有關部門處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危險化學采取分類保管。
2、需要采購危險化學品時,化驗室負責人根據檢測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購申請,緊急情況時可追加計劃,統一報分公司經領導同意批準后(其中劇毒品須經公司經保大隊、市公安局審批同意),統一由器材站按采購程序購買。
3、化驗室負責人、技術員、材料員、保管員負責對危險化學物品的驗收。
4、化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不宜過多,滿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員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明火,決不可以用明火加熱。
6、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應配備消防器材。
7、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房間由專人負責,加強管理,經常檢查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9
1.實驗室分管儀器設備的副主任負責儀器設備的總體管理,實驗技術室負責具體管理,大型儀器設備專人管理。
2.實驗技術室應充分發揮先進儀器設備的作用,組織儀器設備的'技術開發,提高利用率。
3.儀器設備的日常運轉應堅持“以預防為主,維護、保養、檢修兼顧”的原則,堅持定期維護、保養,保持儀器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儀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工作記錄;并定期對儀器進行檢查,及時編制并申報易損、易耗材料及配件儲備計劃。
4.大型儀器設備專人操作,非專職人員未經儀器負責人同意不得上機操作;并應建立完整的檔案,包括驗收報告,技術資料,使用記錄,故障及排除記錄,實驗數據等。
5.儀器設備在使用中如出現故障,應及時請有關技術維修部門修理,他人不準私自拆卸,否則,將視損壞程度給予處罰;儀器非正常損壞時,當事人需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6.為保證儀器防塵及安全,需保持實驗室內整潔并經常檢查門窗水電的安全。
7.儀器設備屬實驗室固定資產,實驗室人員工作崗位調到時,須辦理所使用儀器設備的交接手續。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10
一、勞動紀律
1、嚴格執行公司制度。
2、上班時間不脫崗、串崗、離崗、睡崗,上班時間不大聲喧嘩、打鬧、聊天、吃零食,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一次罰款20元。
3、有事者提前上報,不得集中休班,質檢成員應服從安排,自覺協調,不得曠工(未請假或未經主管同意者)。
二、化驗室藥品、儀器管理制度
1、按說明書進行儀器操作,小心謹慎,避免損傷儀器;儀器使用過程或操作完畢,要及時清洗干凈,擺放合理,恢復其使用前的初始狀態,并檢查是否完好,不得影響下次實驗使用。
2、對常用藥品和玻璃器皿,存放整齊,標簽要清晰,儀器發生故障或損壞等事故立即報告。
三、化驗操作制度
1、熟悉化驗操作規程,嚴格按要求操作,確保化驗數據準確、真實、無遺漏。
2、工作安排合理,實驗過程準確迅速,不丟三落四,工作效率高。
3、工作現場的衛生良好,所用物品及時擺放整齊,按要求處理廢物廢液。
4、規范操作,嚴格遵守化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5、愛護儀器設備,節約水、電、化學藥品、實驗用品,杜絕浪費。
四、化驗結果判定
1、發現結果異常或不合格應及時復核并復測,不耽誤化驗數據的'傳遞。
2、當值人員對不能確定或無法復核是否正確的數據,應留樣給下班質檢人員進行復測,不能將不可靠的數據報出或填寫在檢驗報告上。
五、記錄制度
1、記錄要清楚準確,真實詳盡,使用黑色筆填寫,不得隨意改動,若改動的,需注明原因并簽字。
2、認真填寫交接班、儀器使用等記錄,交接工作清楚、詳盡。
六、交接班及衛生制度
1、保證實驗期間和實驗完畢現場衛生時刻良好,所用物品均應擺放整齊到位。
2、當值交班前,要把衛生徹底打掃干凈(門窗、地面、玻璃儀器、實驗用具、實驗臺、儀器等)、物品擺放整齊。交接班時由下一班的接班人對上一個班的記錄及衛生進行檢查,經接班人員認可并在交接班記錄上填寫相關記錄后,上一班工作人員方可離開;否則繼續清理,直至合格為止。
3、交班時一定要對本班突發事件及需交代的事情交接清楚。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貼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三、化驗室工作職責
3、1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2執行質檢科規定,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數據,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3、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設備儀器,持續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四、化驗室環境要求
4、1化驗室內外要持續清潔衛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持續清潔。
4、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4、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4化驗室工作臺人員每日早上九點記錄化驗室環境條件,填寫《化驗室環境條件記錄》,確保環境條件貼合試驗設備、儀器的環境要求。
五、試驗設備、儀器的管理
5、1試驗設備、儀器務必是經培訓合格并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5、2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設備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的試驗設備、儀器。
5、3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務必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設備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5、4試驗設備、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持續設備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六、檢驗工作程序
6、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質檢科或質檢科指定的檢驗員負責抽樣,樣品數量、外觀及代表性要貼合標準中相應要求,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6、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項目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6、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貼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6、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6、5檢驗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數據,編制檢驗報告。
6、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并由授權人員批準。
6、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個月。
6、8檢驗構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保存,定期歸檔。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12
化學試劑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的化學藥品進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儲存、使用、廢棄等過程中對環境保護、人員安全造成不良影響。、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對化學品的管理。
3、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4、定義
4.1化學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學品:指除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以外的所有化學品。
4.3危險化學品:爆炸性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等幾大類。
5、職責
5.1質量保證部
5.1.1計量理化室負責化學品的管理,并監督制度的執行。
5.1.2計量理化室負責計量理化室的化學品購買計劃的申報及化學品出、入庫的登記臺賬。、5.2涂裝車間
5.2.1涂裝車間化驗室負責涂裝化驗室的化學品購買計劃的申報及化學品出、入庫的登記臺賬。、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環保科安全員負責對化學品保管人員和使用人員進行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培訓工作。、5.4采購部
5.4.1采購部負責對化學品的.購買。
6、管理規定
6.1化學品計劃的申報
6.1.1一般化學品的申報根據使用實際情況及安全庫存量(滿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號、15號填報購貨計劃單,注明化學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6.1.2危險化學品的申報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計劃要報送當地公安部門批準并備案,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每年分兩次報半年計劃,注明化學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信息。、6.2化學品的儲存
6.2.1化學品購回經驗收合格后由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他別管理各自的化學品,并做好相應記錄。
6.2.2化學藥品存放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6.2.3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酸、堿、鹽及危險化學品要分開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對危險化學品要嚴加管理
a)危險品按《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根據其化學性質嚴格按照規定分區、分類儲存,并且不得超量貯存。
b)禁忌類危險品必須隔開貯存:如氧化劑、還原劑、有機物等理化性質相忌的物質禁同區儲存。
c)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在同庫儲存。、d)對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險化學品不能二層堆放。
e)對爆炸、劇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學品須設置專柜儲存。
6.3化學品的出、入庫
6.3.1保管人員每月對化學品進行點檢,并將結果記錄在“化學品物料盤點表”上,對化學品的發放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并做好詳細記錄。
6.3.2員在使用化學品時,先登記,注明用途、使用數量后,由統計人員開庫門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庫存臺帳記錄。、6.4化學品的使用
6.4.1人員在使用時應先詳細閱讀物質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護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6.4.2使用時,距離明火10m以上,各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曬、倒置。
6.4化學品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禁止吸煙、進食、喝水和喝飲料。工作結束后沐浴更衣。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條使用石油氣安全規定
一、石油氣燈(爐)及煤氣管道要經常檢查,如聞有石油氣味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檢查修理。
二、檢查石油氣設備是否漏氣時,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頭處試漏,嚴禁用火試漏。
三、點石油氣燈(爐)時,必須先擦燃火柴再開石油氣,最后調節風量。停用時要先停風后閉石油氣、關閉氣瓶總閥。
四、使用石油氣燈(爐)時,要注意防止內燃。下班前要詳細檢查是否熄滅,以免發生事故。
五、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關閉用氣開關和總閥門。
六、無人在室內,禁止點燃石油氣燈(爐)。
七、點燃的石油氣燈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連接石油氣用膠管不宜過長并且不準用物品掩蓋住膠管。
第二條使用電氣設備安全規定
一、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事先檢查開關、電機以及機械設備各部分是否安裝妥當。
二、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扣嚴或拉下。
三、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使用代用品。
四、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任何物品。
五、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掃電器和用濕布擦洗電器。
六、凡電器動力設備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七、定碳定硫電爐兩端應設安全罩。安全罩嚴禁隨意拆掉,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八、禁止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傷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安裝接地線。
十、嚴禁用濕手分、合開關或接觸電器設備。
第三條使用毒品安全規定
一、凡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剌激性氣體的操作,應在通風柜內進行。這些氣體是:一氧化碳、硫化氫、氟化氫、氯化氫、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錳、氧化氮等。
二、進行有毒物質的試驗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試驗室內禁止飲食、吸煙,試驗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員手、臉、皮膚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物質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藥品和溶液應倒入廢液罐內,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統。應經過安全處理符合排放標準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沖洗水槽。
五、禁止用實驗室內的任何容器盛放飲料和食物。
六、處理無名藥品,禁止口試。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藥品表面上空向臉部扇動聞之。
七、有毒液體、生產污水或其他腐蝕性強烈的液體在取樣時,不許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氣管吸取。
八、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一)裝水銀的玻璃器皿,應當是堅固完好。
(二)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
(三)當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連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質。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四)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五)臟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柜內處理,分離后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許采用加熱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1.汞及汞鹽;2.鉛鹽及鉛;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氫;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鉀、鈉、氨的氯酸鹽;9.鉻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第四條使用強酸、強堿及腐蝕劑安全規定
一、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并穿深筒膠鞋。
二、搬運酸、堿前應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一)裝運器具的強度;
(二)裝酸或堿的容器是否封嚴;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穩;
(四)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堿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堿溶液濺出。
四、酸堿或其他苛性液體,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開啟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時,應先用水冷卻,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六、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
七、拿取堿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廢酸、廢堿必須倒在專門的缸子內,缸子應該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蝕性物質觸到皮膚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
十、腐蝕性強烈的物質時: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氫氟酸;6.鉻酸溶液;7.氫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氫氧化鉀;11.氫氧化鈉;12.氫氧化銨;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銀;16.鹽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應有臺帳、記錄。
第五條使用易燃品安全規定:
一、不許將易著火的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試驗地區附近。
二、在儲存易著火的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餾或升化時易著火的物質,應注意。
(一)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也不準有明火。
(二)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三)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mm)。
(四)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時要戴上眼鏡。
四、在實驗室內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量不許超過3kg,每種不得超過1kg。隨用隨取,用后送回專門的儲放地點。
五、遇水易著火的物質(如黃磷、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凡能引著火的物質(如廢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六、一旦發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關閉煤氣和電門,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蓋信失火地點或用二氧化碳等滅火機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七、應經常檢查防火設備:滅火機、砂子、石棉氈。
八、當加熱、蒸餾及其他有關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立即關掉熱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揮發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十、易著火的物質有:
1.醇類;2.醚類;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
十一、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每次蒸餾物的數量不得超過100ml,附近不許存放易燃物質,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第六條使用易爆品安全規定:
一、預防由于內外壓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二)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一)不能使氧氣受碰撞或沖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搬運氣瓶。立著使用時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二)氫氣瓶、乙炔瓶及氧氣瓶應分開存放,且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氫氣瓶、氧氣瓶旁抽煙。
(三)氫氣瓶、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門才能使用。
(四)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三、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過氧化氫、高濃氯酸等),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并應保存在干燥陰涼的地方。
四、禁止濃硫酸和結晶狀高錳酸鉀接觸。
五、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六、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硝鹽。有機物不得和濃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熱。
七、乙炔銅、乙炔銀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試驗完時,將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試驗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1ml,搖勻后放置1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使化驗室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確保其滿足檢測分析的質量保證。
2、職責
班長負責儀器設備的檢定和新購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檢定,確保儀器設備及玻璃量器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為檢測工作提供有效的計量保證。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化驗室的檢測計量器皿儀器準確度。
4、工作程序
4.1、檢測人員職責
4.1.1、負責建立本站計量器具、儀器設備、玻璃量器、標準物質、檢測用的輔助設備臺帳、檔案。及其購置、保存、發放、領用、維護、檢定、降級、報廢等實施統一管理。
4.1.2、負責編制本站計量檢測設備的周期檢定計劃,并組織送法定計量檢定部門進行周期檢定。保存好檢定合格證書以及檢定記錄。
4.1.3、對現場使用的各種計量檢測設備備注寫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樣,實行“合格”、“準用”、“停用”標志貼標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對超周期使用或已失準的,有權制止使用者繼續使用。
4.1.4、負責監督檢查使用計量檢測設備的單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適時維護保養,作好記錄,發生故障的.要及時組織力量維修,保證檢測的量值準確可靠。
4.1.5、負責宣傳計量法律法規和計量基本知識,對發生的計量糾紛負責調節。
4.2、玻璃量器檢定
4.2.1、檢定員正確操作設備,并如實進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種記錄。
4.2.2、保管員負責設備的量值溯源、定期維護、保養、記錄和標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擔監督使用的責任。
4.2.3、化驗室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有監督、檢查、規范執行情況的責任。
4.3、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
4.3.1、標準玻璃量器應存放在20±5℃的實驗室內。
4.3.2、標準玻璃量器裝置嚴禁碰撞,輕拿輕放。
4.3.3、標準玻璃量器應定期檢查,每次使用都必須認真清洗。
4.3.4、嚴格按檢定規程,對玻璃量器進行檢定。
4.3.5、檢定完畢后,將標準玻璃量器放回盒內保存,并清理現場。
4.3.6、標準玻璃量器檢定周期為3年。
4.4、計量檢定
4.4.1、檢定事故的判定
在鑒定工作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作為檢定事故;
4.4.1.1、檢定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使設備損壞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檢定數據失真。
4.4.1.3、受檢量器漏檢、漏報而無法彌補。
4.4.1.4、原始記錄丟失或損壞而無法彌補。
4.4.1.5、違犯檢定規程。
4.4.2、檢定工作事故的處理:
4.4.2.1、事故一旦發生,當事人與發現人要立即報告。
4.4.2.2、鑒定質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應措施,重新檢測、填寫報告記錄,向負責人匯報。
4.4.2.3、設備事故需現場分析,進行事故處理,填寫事故單,向負責人匯報。
4.5、計量檢定室安全衛生管理
4.5.1、檢定室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將與檢定工作無管物品帶入檢定室。
4.5.2、檢定室內嚴禁吸煙、進食。
4.5.3、工作人員進入檢定室,按規定更換工作服。
4.5.4、檢定室應建立一定衛生值日制度。每天開始工作前應打掃清潔衛生,完成檢定測試后,應及時進行標準量器及有關器具的清潔衛生。
4.5.5、檢定室內各種儀器、器皿應有規定位置,不得隨意堆放,以免錯拿錯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電時,應按有關規程進行操作,以保證安全。下班時要專人負責檢查門、窗、水、電是否關閉,不得疏忽。
4.5.7、檢定發生意外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并上報領導。
4.5.8、非檢定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檢定室。
4.6、檢定原始記錄、證書核驗
4.6.1、檢定原始記錄的格式要規范,須用統一印制的記錄表。
4.6.2、原始記錄必須詳細客觀地進行記錄,字跡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劃改(即在錯誤處劃一橫線,在其右上方填寫正確數據,并蓋上檢測者印章),劃改后必須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記錄。
4.6.3、原始記錄應記載檢定日期、檢定量器名稱、環境條件、檢測結果和檢測人員(檢定員、復核員)的簽名。
4.6.4、審核人員在審核原始記錄中,無權更改檢測數據,如發現有錯,可通知檢測人員改正,或要求檢測人員重測。原始記錄的審核人員不得與檢測人員為同一人。
4.6.5、原始記錄應屬技術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復印。
4.6.6、檢定證書,包括以下內容:證書編號、計量器具名稱、型號規格、制造廠、檢定結論、主管人、復核人、檢定員簽名、送檢部門、檢定日期及有效期、檢定結果。
4.6.7、檢定證書根據原始記錄填寫檢定結果,必須蓋有檢定專用章。
4.6.8、檢定證書的復核人員不得與檢測人員為同一人。
4.6.9、檢定證書,如發現錯誤需更改時,應由有關人員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要求更改的內容和理由,由負責人批準后,在有錯誤的檢定證書上蓋上報廢章,重新填寫檢定證書。
4.7、計量檢定室技術資料保管
4.7.1、原始記錄與相關技術資料一起,放于檢定室內的檔案柜中專人保管。
4.7.2、原始記錄,一般不借給對檢定工作無關的人員查閱,如有查閱,須經負責人同意后,在指定地點查對,查對時不得復印和污損原始的記錄。
4.7.3、原始記錄,保管期原則上為兩年。
4.8、檢定量器收發
4.8.1、接受未檢定量器時應填寫接受清單,包括名稱、數目、型號規格、日期、送檢部門。在將未檢定量器放入檢定室內待檢區。
4.8.2、對檢定合格的量器,應在不影響使用處貼上綠色合格表示,對于不合格量器,也應注明不合格標識。(合格量器作綠色油漆記號,降級使用的作黃色油漆記號,不合格量器作紅色油漆記號。)
4.8.3、發放量器應檢查量器標識是否齊全,與檢定證書是否相符,并將已檢定過量器與檢定證書一同交于使用部門。
5、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表》
《常用玻璃量器檢定規程jjg196-90》
6、相關記錄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規范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3管理要求
3.1檢驗程序
3.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3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保存3年。
3.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霉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與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3.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4精密儀器的管理安放
儀器的房間要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的精度及使用壽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反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5化學藥品管理
5.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5.1.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1.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5.1.3藥品柜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5.1.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5.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于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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